灵活国际结算方式

点赞:3031 浏览:9440 近期更新时间:2024-02-03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在国际贸易中,结算方式的选择是关系到写卖双方利益的关键问题.采用灵活国际结算方式,不仅可以降低交易风险、节约财务成本,还可以增加写卖双方成交的机率.

【关 键 词】国际结算;汇款;托收;信用证;组合

文章编号:ISSN1006―656X(2014)05-0359-01

从进出口贸易的角度讲,国际结算就是国际贸易货款的收付过程,是国际贸易的重要一环.常见的国际结算方式主要有汇款、托收、信用证、银行保函、备用信用证、国际保理业务等多种形式.基本结算方式对交易双方而言各有利弊,没有所谓最完美的结算方式.在具体一笔国际业务中究竟采用哪一种结算方式,往往取决于贸易双方对自身收益以及风险偏好的衡量,此外,还与贸易货物的特点、贸易地区的交易习惯以及相应的法律法规相关.

在最初的贸易中,我国的企业通常只采取一种结算方式,但是,随着我国经济越来越多地融入到世界经济的版图,国际贸易的数量逐年递增,单一的结算方式已经不能满足贸易多样化的需求,灵活的国际结算方式组合正成为如今国际结算的主流.灵活利用不同的结算组合方式,可以促进贸易的达成,确保安全收汇,加速资金周转,减少结算成本.各种国际结算方式可以灵活组合,下面列举几种比较典型的结算组合方式

一、托收与汇款的组合

简单的说就是进口方先电汇一部分定金,一般为合同总金额的20%-30%,余额由托收方式收款.对出口商而言,托收方式最大的风险就是,货物到达目的地后,进口商不去银行赎单,趁机要求降价或者拒收货物.如果采取托收和汇款结合的方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这种风险.因为进口方已经支付定金,只要市场不出现剧烈变动,进口方是不会选择宁可损失定金而不去银行赎单的.

二、信用证和汇款的组合

信用证和汇款的组合,是指在同一笔交易中,部分以汇款方式结算,剩余部分采用信用证方式的结算,这种组合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前T/T,剩余部分信用证.例如,某商品的生产周期比较长,而且价值比较高,可以让进口商在合同签订几日后,先支付一笔订金给出口商,金额可以是货物总值的10%-20%,而随后的信用证金额,可以开成合同总价减去预付款部分的金额.这种组合对贸易双方都有好处,出口商得到预付款,加快了资金周转,同时减少了收汇的风险;对进口商来讲,由于支付了定金,可以在货物生产周期末期开立信用证,不需提前缴纳信用证开证保证金,提高了资金的利用率.第二种方式是先信用证,后T/T.当进行大宗货物交易时,如粮食、铁矿石、煤炭等,对水分含量、有效成分、杂质含量难以把握,待验收后,才能确定准确的计量数量,这种情况下,可将90%的合同项做信用证结算,余款在货物验收后,做汇款处理.

三、信用证与托收的组合

信用证与托收的组合是指部分用信用证方式支付,余额用托收方式的结算,是一种将银行信用和商业信用相融合的结算方式.通常做法如下:出口商发货后开立两张汇票,属于信用证的货款部分凭光票付款,托收方式下的汇票要随附全套单据,在进口商付清的全额后,才能放单.对出口商来说,部分采用信用证方式,因为有银行信用,可以有效降低收汇的风险,至于托收部分的金额,在信用证中明确规定单据随托收汇票,银行必须收到全部金额后才能交付托收单据,也可起到保证收到全部货款的作用.对进口商来讲,减少开证保证金,减轻企业流动资金压力,降低了财务成本.

四、汇款和银行保函的结合

汇款是最简单的国际结算方式,是指付款人通过银行或其他途径将款项汇交收款人.汇款分为前T/T和后T/T两种方式.前T/T就是预付款,这种方式对进口方来讲,资金负担太重,增加财务成本,一旦付了款就失去了约束出口方的条件.后T/T就是货到付款,这种方式对出口商来讲,风险太大,完全失去了对货物的所有权控制,有钱货两空的风险.因为汇款的风险性最难以控制,所以虽然操作简单,手续费低,非信誉良好和熟悉的老客户一般不使用.但是如果能和银行保函结合使用,就可以将商业信用与银行信用结合,降低交易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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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保函,是银行以自己的信用做出保证,对当事人在第三者不履行合同的条件下,见索即支付一定金额的承诺.因此,银行保函的开立行,可以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在国际业务中采取前T/T和银行保函组合,可以这样操作:进口方在付款前,要求出口方开具银行预付款保函,保证出口方不履行合同时能够将进口方预先支付的货款返还给进口方.保函要在预付款汇出之前开出,但在保函中要规定只有预付款到帐后该保函才能生效.后T/T和银行保函的组合适用于日常消耗品的贸易以及分批、分期付款的情况.保函在出口方装船前开立,通常规定凭、提单等商业单据远期付款,一般有提单日后30天T/T,60天T/T,90天T/T.如果进口方未在规定期限内付款,出口方可以启动保函索汇程序,要求开立保函的银行支付货款.

五、托收与银行保函的组合

托收是商业信用,与银行保函组合,就具有了银行信用,如果进口商不付款赎单,出口商可以凭借银行保函向银行索汇,收回货款.具体这样操作:出口商在收到符合合同规定的银行保函后,可凭光票和进口商拒付声明向银行收回货款.操作时要特别注意,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必须晚于托收付款期限一段时间,以便出口商能在进口商拒付后,有充足的时间向银行索汇手续.如果进口商付款赎单,银行保函可以备而不用,美国的法律规定商业银行不能出具保函,而是将保函称之为备用信用证.

六、汇款方式的灵活应用,前T/T和后T/T组合

这种前T/T和后T/T并用的结算方式,是根据内贸结算方法延伸出来的,在浙江义乌,柯桥等地广泛使用.具体这样操作:写卖双方签订合同,在合作中明确规定,进口商先付一定比例的定金(一般为30%-50%),出口商收到定金后,就开工生产,安排订舱,运输装船,在取得提单后,以出口商交付提单为界限,进口商付请余下货款,出口商交出提单,进口商凭提单提货,交易结束.对于出口商来说,已经收到预付款,风险等到一定程度的控制;对进口商来讲,还有余款没有付清,如果在贸易中遭遇争议,仍有回旋余地.这种结算方式的优点是简单易行,便于操作,双方都可以节省一笔银行费用,减低了财务成本.


除了以上几种国际贸易组合结算,还有很多其他的组合方式可以采用,如:托收与福费廷的组合,托收与国际保理的结合使用等等.国际贸易结算方式的最佳标准就是:在促成贸易成功的前提下,有效地监督对方履约并且降低财务成本.出口方和进口方出于对风险和利益的考虑,都会选择对自己最为有利的结算方式,如果能灵活运用结算组合方式,平衡双方利益,可以促成交易的最终达成,减低结汇成本,增强企业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