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吃狗肉就文明了吗?

点赞:32783 浏览:155391 近期更新时间:2024-03-20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2014年6月21日,农历夏至,广西玉林准备办狗肉节,因为本地人有啖荔枝吃狗肉的传统风俗.在狗肉节上,当地食品企业要宰杀大量的狗作为食材,结果此举遭到动物权益保护者的强烈抵制.这些护狗者认为,狗是人类的伴侣,吃狗肉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文明人应该维护狗的权益.在这次狗肉节上,护狗者与玉林当地食品企业发生了严重的冲突.

我们想要探讨的问题是,不吃狗肉人就文明了吗?

西方也有人吃狗肉

其实,中国人自古以来就吃狗肉,并且狗在古代中国人的心目中地位并不高.因为古代中国一直是一个农业社会,农业生产中主要以牛为主要助手,所以牛在人们的心目中的很高,天子祭祀以牛为贡品,而其他阶层如诸侯就不能用牛做祭品,否则就是犯罪.而狗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就比较低,因为它对古代人的帮助比较小,主要是看家护院.

所以中国流传着“狗肉不上席”的俗语,也就是说在正式的宴会场合,狗肉是没有资格进入菜单的,只有在非正式的场合,普通老百姓吃狗肉解解馋而已.在中国人的心目中,地位最高的牲畜将被身份最高贵的人所享用,地位最低的牲畜将被地位最低贱的人所食用.在中国人的其他一些俗语中,也可以看出狗的地位,如“狗眼看人低”、“挂羊头卖狗肉”以及“狼心狗肺”等等.

中国人吃狗肉一直心安理得,没有什么心理障碍.在儒家文化圈的影响下,日本、韩国、朝鲜以及越南都是喜欢吃狗肉的国家.虽然中国是一个有吃狗肉传统的国家,并且当今中国吃狗肉的人数也不少,但他们主要集中在几个具有吃狗肉传统的地方.除了广西玉林、浙江金华以及江苏徐州等地外,还有福建新泉、贵州花江、吉林延吉以及广东湛江等地.

虽然中国人有几千年吃狗肉的传统,可现在却有一部分中国人号召大家不要吃狗肉,断言吃狗肉是不文明的行为,为什么会出现这种论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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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国人来讲,“不吃狗肉”是一种舶来品,是一种洋文化,它来源于西方.

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在古代欧洲,特别是西部、北部地区,曾经是一个畜牧业为主的社会,他们需要放养大量的羊群,而牧羊犬就成为他们最重要的助手,这样狗就在他们的心目中占据了重要的位置.由于感情的因素,古代西欧人不愿吃狗肉,这也是人之常情.后来,随着英美在全球的殖民扩张,这种“不吃狗肉”的文化也在全球传播开来,并出现了许多动物权益保护组织,提倡人们爱护狗,不要吃狗肉.

不过,古代西方也有人吃狗肉.罗马时代,巫师会把狗肉当做宗教象征吃下去.有资料显示,食用狗肉在法国历史上出现过,在高卢的考古遗址中,曾发现被屠宰的狗的骨头.普法战争时,法国巴黎被围困,那些平素被贵妇们当成心肝宝贝的狗们,纷纷被蒸煮后端上餐桌.19世纪后期的法国媒体曾报道市民排队购写狗肉的场景,并称狗肉“美妙而柔嫩”.

在德国,至少从腓特烈大帝的时始,在德国的每一个重大危机中,人们都会食用被视为羊肉替代品的狗肉.在20世纪初,其他肉类的高涨迫使德国人广泛消费狗肉.狗肉的食用持续至1920年左右.在比利时,二十世纪初的肉店里有狗肉卖,1916年的平均为每公斤12法郎.如今,比利时兽医学院理事会仍推荐狗肉作为人类的食物.

即使到了当代,现代欧洲仍然有国家保持吃狗肉的习惯,这个国家就是瑞士,瑞士东部圣加仑州和内阿彭策尔州的居民一直有吃狗肉的风俗,狗肉被做成腌肉、烟熏肉或香肠,也曾有动物权益保护者进行过,递交信,希望管一管瑞士人,不要再吃狗肉了,但遭到州委会驳回,理由是:政府无权监管公民的饮食习惯.

在美国阿拉斯加、加拿大北部和格陵兰岛等地区,从古至今狗都被当地人视作一种紧急食物来源.那里的雪橇狗通常用作拉雪橇,但在找不到食物的情况下,它们也可能被人类宰杀食用.

狗权还是人权?

在中国有很多人吃狗肉,在西方也有人吃狗肉,看上去司空见惯的事情,为什么吃狗肉竟然与不文明挂上钩了呢?这也许与现代人的生活条件和状态有关.

在现代社会里,狗已经成为某些人的家庭成员.例如在美国,生活安逸的家庭会养猫狗等动物,并把它们视作和孩子一样的家庭成员.还有不少人感受不到人间温暖与真情,为排遣寂寞的难耐,与狗同桌共餐,同床共眠,搂着狗睡觉的孤男寡女是并不鲜见的.甚至有的人临死前留下遗书,说要“与狗合葬”,在美国的公墓陵园里可以看到许多这样的墓碑:“这里埋葬着对我一生都忠诚的朋友某某某(狗的名字).”在我们国内,随着经济的发展,大城市里某些人也有了这种精神需求,所以,养宠物狗之风逐渐兴盛起来,动物权益保护组织也出现了.

这些人自己在家里多么宠爱狗,都无可厚非,但是他们宣称的狗与人有同等的权益,这个观点正确吗?

从逻辑上推理一下,如果狗真的具有与人同等的权益,人类当然不能伤害狗.可是人类养的宠物不仅有狗,还有猫、蛇、鼠等许多动物,它们当然也不能伤害,否则动物彼此就是不平等的,与人类的平等理念相背.

进一步讲,动物是生命,植物也是生命,那么水稻、玉米、小麦、高粱和土豆等农作物都是生命,它们都有自己的生命,因而它们也都有自己的权益,我们怎么忍心去伤害它们的权益呢?如果按照这个逻辑推演下去,人类简直没有能吃的东西了,最终命运是自取灭亡!

护狗者会辩解说,狗比较通人性,智力高,应该特殊对待,那么猴子的智力是否比狗高,加蓬人为什么还烤猴子吃呢?有人说杀狗的场面太惨烈,让人难以忍受,可是每头牛被宰杀时都是要流眼泪的,西方人为什么还忍心杀牛呢?

所以,所谓维护狗的权益,从逻辑上是站不住脚的,其实质是借狗的名义,伤害的是别人的权利,也就是少数人打着维护狗权的名义,剥夺别人吃狗肉的权利,正如一些激进的爱狗人士在广西玉林狗肉节上的所作所为那样.

这一幕何曾相似.1988年汉城奥运会举办前,一些国家的动物保护组织强烈要求韩国禁吃狗肉,并且以抵制奥运会相“威胁”.韩国政府采取了比较折衷的方式,强行要求繁华地段和路边的狗肉馆迁移.2002年,韩日期间,一些人再次掀起抵制食用狗肉的热潮,许多狗肉餐馆被迫关门.不过,这都阻挡不了韩国民众吃狗肉的“热情”.这些行为,好像体现了少数人的道德优越感,其实质是一种文化上的霸权.表面上看,这些少数激进的爱狗人士,把狗凌驾于其他动物之上,让狗拥有了特权,对其他动物是不公平的.从深层上看,这些少数激进的爱狗人士又把他们不吃狗肉的权利,凌驾于其他人可以吃狗肉的权利之上,造成了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对不吃狗肉的人也是一种不公平.


其实,吃不吃狗肉仅仅是一种饮食习惯,顶多是一种文化差异,如果把它作为一种文明的标志,甚至要保护狗的权益,需要我们三思而行.权利只能是人的权利,如果要赋予狗权利,甚至要赋予动物权利,就像动物保护主义者所倡导的那样,将会给人类带来巨大的灾难.

有毒的爱

激进的爱狗人士大部分养宠物狗,他们对狗照顾得无微不至,甚至让狗吃得比自己都好,对待狗比自己的孩子还亲,但他们真的爱狗吗?

如果说爱,他们给狗的也是一种有毒的爱,我们从生物学的角度,来看看他们对狗造成的伤害.

养宠物狗的人都明白,越纯种的狗越金贵.狗种越纯,说明越近亲繁殖.从我们人类的角度来讲,可能对狗没有什么意义,但是近亲繁殖导致的基因缺陷和遗传疾病,却是不可避免的.为了满足某些人对狗的品种的特殊需要,人类培育了一些小型的宠物狗,如吉娃娃等.

这些小型犬的骨头生长被限制,会出现许多骨骼疾病.比如膝盖骨滑动,狗会因为疼痛而不能用那只脚站立,手术也没有办法治愈这样的问题.小型犬狭窄的血管会阻止足够的血流入部分股骨结合处,造成骨头的分解,除非动手术,否则将导致瘫痪.很多时候,小型狗的脑被脑壳紧紧地压迫,脊髓液无法正常流动.因此,小型狗常得脑水肿,严重时脑水肿会破坏脑细胞,即使侥幸活下来,也会非常迟钝.

有动物学家估计,超过5岁的纯种小猎犬中,一多半都患有心脏病杂音的问题.随着年龄的增大,患有心脏病的几率越来越高,过了10岁,几乎所有的纯种小猎犬都患有心脏病.沙皮狗有着深层的皱纹,这是病菌感染的温床.眼睑内翻使它们的睫毛和短而粗的毛不停地擦伤眼膜,如果不动手术纠正,将容易导致失明.

拳师犬有很高的几率会得恶性肿瘤和心脏病,其中以脑瘤最为普遍.大麦町犬易得先天性耳聋,贵宾犬易得癫痫症,杜宾犬易得类似的血友病.当狗的基因图谱破译之后,科学家辨别出至少25种基因遗传病,63%的宠物狗会死于家族遗传疾病.

这些都是近亲繁殖造的孽,都是那些狂热的爱狗者造的孽.

乌鸦落在猪身上,光看着别人黑是不行的.激进的爱狗人士,他们与宠物狗朝夕相处,有很深的感情,他们不愿看到别人伤害狗,这是人之常情.我们常说“敝帚自珍”,也是同样的道理.爱狗人士,可以大声讲出自己的看法,可以进行,这也是他们的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

可是,如果爱狗人士直接去干涉别人吃狗肉,这就越过了合理的界线,成了一种违法行为.你有一种不吃狗肉的权利,别人也有一种吃狗肉的权利;你的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别人的权利同样也受到法律的保护.干涉别人吃狗肉,最终只能受到法律的制裁.看来,不吃狗肉并不能让人变得文明,而法律却有这种功能,这可是我们的新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