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学校《法律基础知识》课程的教学

点赞:31443 浏览:144298 近期更新时间:2024-01-25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中等职业学校《法律基础知识》课程的教学是法律基础课建设和发展的生命所在,也是法律基础课调整和改革过程中要解决的核心问题.

关 键 词:创新,整合,自主,能动

中图分类号:G718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2-1578(2014)09-0288-02

《法律基础知识》是中等职业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培养高素质劳动者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它不仅是向学生传授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通过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找到隐藏在具体法律条文后面的法律的价值取向和内在的法律精神,将法律知识、法律情感、法律意志内化为法律信仰,转化为自觉的行为.然而,目前的中职生由于种种原因,理论基础相对薄弱,法律知识比较零碎,抽象思维能力相对较差,对很多法律常识不懂得或模糊不清,又对学习法律知识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因此,要针对中职《法律基础知识》教学的现状和特点,探讨如何加大创新力度,深入研究和准确把握科学理论、客观环境、教育对象三方面发生的重大变化,在教育教学实践中贯彻联系实际的原则,切实做到有的放矢,提高教学质量.


1.教师观念的创新

《法律基础知识》的教学效果如何,关键在于教师.首先理论要进入教师头脑才能进学生头脑.教师要以学生为本,以学生为本,就是要求以学生的利益最大化为目的,以充实学生的生活为目的,突出学生的全面发展.教师必须尊重学生的自主性.在教学活动中,教师面对的是千差万别的全体学生,要调动每一个学生充分参与到学习活动中来,要尊重学生独特的思维方式和活动方式,要给学生更多的自由,让学生自主地、独立地学习.教师要从发号施令的位置上走下来,改变以往授受式的教学.教师的主导地位不能阻碍学生主体地位的体现.作为课堂组织者,教师要把自己作为普通的一员置身于学生主体中,与学生和睦相处,使学生理解和参与教学,转变"被教、被管"的被动角色,树立"课堂主人"的意识.教师要充分发掘学生的"主人翁"意识,让学生积极参与课堂教学,形成良好的教学互动.

2.教学内容的整合

2.1课堂教学过程的主要联系可以概括为:教材、学生、教师三个因素的相互作用.教材仅仅是提供了一个可为学生接受的信息库,而学生能接受多少,接受到什么程度,与教师的指导有极大的关系.学生可以把教材讲述的基本知识读下去,甚至自认为"读懂了".但要真正深入理解和掌握教材提供的基本知识,还需要教师给予得力的指导,对材料加以扩展,深化分析,或结合教材内容选择一些现实生活中的事例进行分析,帮助学生对知识点的掌握.

2.2教材内容未突出重点,只注重编写的系统性,教材内容几乎涵盖了我国现行的法律,由于涉及的法多,教材对每个部门法均进行了剪裁和高浓缩.基于此,《法律基础知识》课程内容的设置就不能再是整个法学体系的浓缩版,而应突出重点,结合相关学科的有关知识,集法律知识、理论思考、社会现实于一体,在具体内容的选择上,重点介绍法学基础理论、宪法、刑法、民法、经济法等.

2.3理论教学必须联系学生所学专业.目前,职业学校开设的专业涉及各个行业,不同行业有各自的相关法律法规.学生毕业后将从事不同专业行业的工作.因此,他们除了要掌握基本的公共法律知识以外,还需要了解将来所从事行业专业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为了克服现有公共法律教材缺乏涉及行业法律知识的不足,充实学生的行业法律知识,在教学中必须紧密结合行业法规教育,依据不同的专业,在讲授好规定内容的同时,适时地有选择地讲授一些行业法律法规.例如:对会计专业的学生,笔者除讲授经济法外,还对有关企业法律制度、金融税收法律制度等作了综合教学,并且及时补充了新出台的法律,如:新会计法、新税收制度、商业银行法等,使学生能及时了解新变化、适应新变化,为今后走向财会工作岗位作好准备.针对与专业有关、与未来从事的职业有关、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犯罪行为进行预防性的讲授,提高学生的自觉性、警觉性.

3.教学手段的自主和能动

教师要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以学生为本,以充实学生的生活为目的,突出学生的全面发展.教师必须尊重学生的自主独立性和能动性,在教学活动中,教师面对的是千差万别的全体学生,要调动每一个学生充分参与到学习活动中来,要尊重学生独特的思维方式和活动方式,要给学生更多的自由,让学生自主地、独立地学习.教师要从发号施令的位置上走下来,改变以往授受式、填鸭式的教学.教师的主导地位不能阻碍学生主体地位的体现.作为课堂组织者--教师自身要把自己作为普通的一员置身于学生主体中,与学生和平相处,使学生理解和参与教学,转变"被教、被管"的被动角色,树立"课堂主人"的意识.教师要充分发掘学生的"主人翁"意识,让学生积极参与课堂教学,形成良好的教学互动.今天,社会已经步入到"权利的时代",人是最大的资源和财富,尊重人、理解人,才能开发人、解放人,才能推动个人的全面发展.《法律基础知识》课程集中了我国好多部重要的法律,涉及许多专业术语和法律规则,但由于课时的限制,每部法律只能蜻蜓点水般一带而过,所以大多数学生在接触这门课时认为枯燥死板,充满令人头疼的条条框框,没有学习的积极性.所以,教师对学生的指导必须从学生的现实需要和兴趣出发.改变学生被动接受的学习方式,在教学中,有效地利用学校的"校园网"教学设备,利用多媒体,向学生提供丰富、生动、有趣的感知材料,激发他们的兴趣,调动了学生内在的学习动力,发挥学生的自主独立性和能动性,要把交流、讨论、实验、合作、探究、表现、创造等机制引进课堂.注重实例教育,多开展学生喜闻乐见的法律实践活动等内容的课程,例如:采取模拟法庭、重点案例剖析、以案说法、举办有奖征文、法律知识竞赛、图片展览,播放法制教育片等内容的方式,使学生在整个学习中积极参与到师、生的互动中;生、生的互动中;主动实践中;健康发展的教与学过程中,从而得到体验、感受、经历,最终达到收获.

职业学校《法律基础知识》课程的教学参考属性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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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学校的《法律基础知识》课程中要注重"教学"的针对性、艺术性、学生的自主独立性等内涵,全面提高教学效果和德育实效,使学生们能正确地行使权利,自觉地履行义务,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维护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从而成为社会需求的合格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