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促进绿色

点赞:29408 浏览:140508 近期更新时间:2024-01-22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绿色金融对绿色经济在产业转型、转变能源结构及对政府、企业和消费者向着绿色发展都有着非常积极的作用.目前,绿色金融存在缺乏内动力、金融市场不完善、绿色金融制度不健全、标准不完善等问题,需要从助推内动力、完善金融市场、健全绿色金融制度、完善绿色金融标准等方面来促进绿色经济的发展.

【关 键 词】绿色金融绿色经济促进机制

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单篇论述“生态文明”,这标志着我国走进了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成为推进我国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的核心与关键.近年来,全球都在向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方向前进,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与枢纽,对绿色经济具有强烈的促进作用.

绿色金融对绿色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

从产业转型的角度来看.第一,支撑新兴绿色产业发展.经济转型到绿色经济需要大力发展新兴绿色产业,促进环保产业增长,刺激区域经济增长.新兴环保产业从开发与研制,到投产与产生效益,需要很长时间,这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撑和金融支持,才能形成新兴绿色产业.绿色金融的杠杆作用,引导资金流向新兴绿色产业,支撑新兴绿色产业发展.

第二,促进传统产业转型.绿色经济要求必须对一些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的产业进行重组改造,促进自主创新,采用新材料、新技术,使其转变成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高效率产业.这些重组改造与创新都需要金融的支持.绿色金融的资源配置功能,可以引导资本流向绿色改造,进而改善产业结构,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实行绿色经济.

从能源结构的角度来看.据中国统计年鉴,在我国的能源结构中,每年一次性能源的消费比重均在90%以上,在一次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中,煤炭比重分别高达76%和68.9%,是世界上煤炭比重最高的国家.与此同时,我国地域辽阔,风能、太阳能、地热能、海洋能、生物质等新能源蕴藏丰富,而利用率却不足10%.随着绿色经济的发展,我国将逐步降低煤炭、石油等一次性能源的消费比重,增加新能源的比重,改变中国以燃煤燃油为主的能源结构.绿色金融融资与资源引导,将增加新能源开发利用上的直接融资或间接融资,限制并逐步减少煤生产与消费的投资,逐渐改变目前燃煤燃油为主的能源结构,形成以太阳能、风能、海洋能等新能源为主的绿色能源结构.

从绿色经济的主体来看.第一,政府作为其强有力的后盾.绿色经济的发展需要政府作为主导,对于新兴产业等绿色产业大项目的投入需要大量资金,这不是政府所能承担的,需要引入资本市场的力量,引入绿色金融,充分发挥市场的力量,即在政府的引导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功用.第二,规范、引导企业良性发展.绿色金融通过扶持与限制企业经营行为,影响企业资金流向绿色发展,加大企业环保技术创新,解决企业环境污染的外部性因素,规范、引导企业良性发展,走向绿色发展之路.第三,引导消费者绿色消费.绿色经济的发展需要有绿色消费作基础,否则在市场调节的现代经济模式中,绿色经济只能是空谈.绿色金融可以通过信贷、保险等方式提高绿色消费的比重,使消费模式更趋向于节能环保.

我国绿色金融发展中的问题

社会各界对绿色金融虽有认识,实际执行时缺乏内动力.在国家的高度重视下,目前,社会各界对绿色经济有一定认识.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企业对“绿色”的执行完全靠外力,缺乏内动力.尤其是有些地方政府的一些官员为追求短期政绩,缺少对生态环境的考虑.同时,在招商引资过程中也存在急功近利的情况,引进一些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的企业.由于政府部门带有的这一不确定性①,以及企业总是追求自身利润最大化的目标,造成在没有硬指标等硬性规定情况下,企业也是对“绿色”投入和投资能免则免,能拖则拖.加之,我国区域发展不平衡,也易造成各地对统一政策的执行力度不一致.在这种大环境下,金融机构从自身利益考虑,也缺乏相应的绿色金融创新动力.

金融市场不完善,金融效率不高.我国金融市场不够完善,融资渠道过度集中于银行体系,导致了的融资结构过于单一,增加了银行体系的风险承载量,削弱了金融体系的弹性.同时,正规金融多是对国有及大型企业融资,虽然民间资金规模十分巨大,但目前找不到合法、安全的出路,造成中小微企业融资无门.虽然近两年国家对中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有偏向政策,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由于金融市场不完善,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较之前的确有些转机,可金融市场的不完善,全靠政府的力量还是非常单薄的,造成政府有“惠”而实不至企业.只有金融市场真正建立起良好有序的市场机制,企业融资难才会得到真正解决,金融效率才能真正得到提高.目前,相当多的中小微型污染企业为正常的经济利润都融资困难的情况下,要其为了生态利润融资,企业的抵制情绪是显而易见的.这时,希望通过对这些数量大、涉及面广的中小微污染企业实行融资制约的作用也微乎其微了.

绿色金融制度不健全,标准不完善.第一,绿色金融法律保障体系不完善.我国绿色金融投资、监管等法律保障体系不完善,各参与者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没有具体化,具体实施中无法落实,缺乏可操作性,实践更多地停留在政策层面,缺乏高层次立法.②

第二,金融机构与环保部门没有良好的信息沟通机制.一方面,环保部门的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发布的企业环境违法信息针对性不强,时效性不够,影响了金融机构审查信贷申请的具体要求及执行效果;另一方面,金融机构对环境信息使用的情况也没有很好的渠道向环保部门反馈.另外,环保部门的核查制度不健全,对上市公司的环保核查、监管不到位,致使一些公司融资后没有环保约束,所融资也不用于环保项目.同时,环保部门也没能对这些公司建立相应的违规档案,金融机构无从获取这些信息就,对于那些不是上市公司,或不属于国家监控范围的企业、项目的环保违规情况,更是难以获得.信息极不对称引起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使得金融机构的绿色金融成本高、收益低,存在较高的风险.

第三,绿色金融市场体系不完善.绿色金融的发展时间短,对绿色金融业务缺乏经验和技术,缺乏专门人才和专业领域的技术识别能力.使得仅有非常少的银行参与到绿色金融中,且绿色金融融资渠道单一,主要是银行信贷.此外,融资方式主要集中在流动资金和项目贷款上,金融衍生品非常少.绿色金融创新对绿色经济的促进机制

以绿色经济发展为导向助推内动力.针对目前社会各界对绿色经济的认识,需要以绿色经济发展为导向来助推绿色金融发展的内动力.对于地方政府官员,不能再用GDP来衡量政绩,要改用绿色GDP来评估.政府确定了绿色经济的发展方向,企业须坚定不移的执行各项具体环保指标的硬性规定.大环境的良性互动,使得金融机构对绿色金融的发展信心满满,这时不再需要政府牵头,政策指引,金融机构本着自身利润最大化原则,也有足够的内动力去发展、创新绿色金融.

金融促进绿色参考属性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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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完善金融市场,提高金融效率.第一,积极改善银行为主体的单一融资结构,构建银行与金融市场平衡发展的金融体系结构.第二,把银行的行政主体改为市场主体,把行政约束改为市场约束,在市场经济的有效运行下,充分调动金融资本的积极性.对正规金融而言,要通过进行机制创新、改进怎么写作、创新品种来适应市场变化;对非正规金融,通过产权的多元化和独立,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正规金融机构.第三,推进金融业混业经营,提升金融产业的综合竞争力.

健全绿色金融制度,完善相关标准.第一,完善绿色金融法律保障体系.虽然我国出台了一些有关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的指引或指导意见,但没有形成完善、系统、具体的法律保障体系.要绿色金融能健康、良性的发展,必须尽快制定一整套系统的法律保障体系,尤其是要具备具体的可操作性和可实施性,使得参与者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具体化,让绿色金融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第二,健全信息沟通机制.环保部门在环保核查和信息披露上要尽快跟上实际发展情况,建立完整的企业环境信息,避免信息不对称引起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降低风险.环保部门和金融机构要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金融机构通过环保部门获取有效的企业环境信息,同时,也反馈最新的信息至环保部门,让环保部门及时更新信息和处理相关问题.

第三,完善绿色金融市场体系.首先,需要银行、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信托公司等各金融机构都参与进来;其次,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如发展绿色房地产类信贷产品、绿色汽车信贷产品,环境改造债券、气候衍生证券,绿色基金产品,环境污染责任险等;最后,建立高素质绿色金融专业队伍.我国才刚刚开展绿色金融业务,对于既懂环保又懂金融的人才稀缺,须尽快培养专业人才.可以通过在金融机构挑选业务、学习能力强的骨干去国外培训绿色金融知识,或者由环保部门对其培训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还可以通过聘请国外经验丰富的专业人才来指导、培训.

【作者单位:梧州学院经济系】

【注释】

①成思危:“绿色金融支撑绿色经济发展”,《低碳世界》,2012年第12期,第14~15页.

②范少虹:“绿色金融法律制度:可持续发展视阈下的应然选择与实然构建”,《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3期,第75~79页.


责编/丰家卫(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