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仲裁程序正当性问题

点赞:4253 浏览:13986 近期更新时间:2024-02-11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正当程序是诉讼程序中的一个永恒的话题,丹宁勋爵在《法律的正当程序》中说:“正义应当被实现,而且应当以看得见的方式.”这种看的见得方式应当就是实现程序的正当性.保障程序正当性对于实现法的公平正义,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社会秩序的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网上仲裁程序要想在纠纷解决中发挥更有效更重要的作用,也必须保障其程序的正当性.

【关 键 词】网上仲裁;正当性;程序

网上仲裁是将网络信息技术应用于常规仲裁,其以互联网为媒介,把仲裁程序的主要部分放在网上进行,因此,与传统仲裁性比,网上仲裁的仲裁程序在仲裁程序参与者、仲裁文件及相关证据资料的提交和交流的途径、仲裁审理的方式等方面有着很大的不同.网上仲裁作为传统仲裁和网络技术相结合的产物,也不断的发展和完善,在现代的纠纷解决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网上仲裁程序正当性就具有了研究和完善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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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网上仲裁程序的现状

我国《仲裁法》是以调整常规仲裁为目的的,并未考虑到网上仲裁的问题,对仲裁程序应当以何种方式进行以及仲裁文书的传递手段等均没有具体规定,也就是说现行《仲裁法》并没有对仲裁程序在网上进行作出禁止性的规定.不过,我国于2004年8月通过,并于2005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电子签名法》确认了数据电文书面形式的效力.

在我国,网上仲裁发展较为完善的是域名争议网上仲裁机制.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于2000年12月成立了域名争议解决中心,自2001年起采用网上仲裁的方式解决互联网络域名争议.该中心将http://dndrc.cietac.作为其专门的网站,有关域名争议仲裁程序均通过互联网以在线方式进行.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与中国国际商会于2009年1月8日修订并通过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网上仲裁规则》,并于2009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据悉,这是继美国仲裁协会之后全球第二个《网上仲裁规则》.规则的推出不仅方便了当事人,降低了诉讼成本,更重要的是对仲裁方式的一次创新.

二、我国网上仲裁程序的正当性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统观我国的网上仲裁程序,我们可以发现在两大方面存在着不足.

(一)技术层面上

首先,公平原则要求仲裁各方当事人都有平等的获取网上仲裁技术的机会.

现实中有很多人对网络技术和软件等不能掌握和理解,这必然会使这些人因不能对其操控而产生恐慌,使他们在心理上产生不信任,使当事人对网上仲裁程序的正当性产生怀疑.

其次,关于仲裁的保密性问题.

网上仲裁程序基本上都是通过网络进行的,在这些过程中,如果技术上没有很好地做好保密措施,那么,有关当事人仲裁的相关资料很可能被网络“”或恶意的第三方看到甚至篡改,那么仲裁的保密性就可能无法得到保障.

第三,文件传送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通过网络来进行文件的传送就会面临很多的风险,包括可能由于电子邮件的问题出现迟延送达、邮件或者内容出现错误.同时,由于网络技术自身的缺陷、系统故障、计算机病毒破坏等原因,可能导致网络中的敏感数据被泄露、篡改等问题,这对文件传送的安全性和稳定性都构成极大的威胁.

(二)程序适用上

从我国的网上仲裁的实践来看,整个网上仲裁程序设计总体来看是比较合理的.能够较好的保障双方当事人有平等参与案件程序,陈述案情的机会,同时也能保证案件审理和裁决安全保密的状态下进行.

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我国的网上仲裁程序的适用范围过于狭窄,我们从CIETAC域名争议解决中心的网站上可以看到,适用网上仲裁的领域限于中国域名争议、通用争议、类别域名争议、无线争议、信息名址争议和短信争议①.而对于纠纷较多的,也适合用网上仲裁程序进行解决的消费者领域,网上商品交易等领域均未涉及.

三、国外网上仲裁程序的发展

目前国际上比较具有代表性的网上仲裁项目有如下几个:

(一)虚拟裁判官项目②(VirtualMagistrateProject,VMP)

该项目由美国律师协会、网络法研究所等四家机构联合创办,其受理的争议限于网上怎么写作和活动产生的在线纠纷.其仲裁的所有程序都是在网上进行的.

(二)网上仲裁庭③

其主要解决电子商务中产生的某些特定争议,包括电子商务、竞争、版权、商标、个人隐私等.它定有自己的在线仲裁规则,该规则以联合国贸易发展委员会仲裁规则和国际商会仲裁院仲裁规则为蓝本而制定.

(三)互联网域名与管理机构④(TheInterCoporationforAssignedNames&Numbers,ICANN)

ICANN是一个民间性非盈利性公司,1998年成立于美国,其主要通过委托其他机构来解决域名争议.其中比较具有代表性的就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电子争端解决同盟⑤.

从欧盟来看,目前的网上仲裁的实践有很多项目,包括:匈牙利互联网巡查官项目电子消费者争议解决项目、英国通讯和互联网怎么写作裁定项目、英国的金融怎么写作巡查官项目和其网络、欧洲庭外网络及得力争议解决怎么写作,欧洲的很多仲裁机构都有在线平台用于仲裁或调解.⑥

四、我国网上仲裁程序的改进和完善

网上仲裁程序是一种虚拟程序,会使熟悉传统仲裁程序的人对其程序自身的正当性提出了质疑,即网上仲裁程序能否确保程序的正当性.

要回答网上仲裁程序是否符合正当程序的基本要求,首先必须明确:作为一种寻求公平与正义的争议解决程序,网上仲裁必须满足正当程序的基本要求.其次要回答网上仲裁程序是否符合正当性的基本要求,需要结合正当程序的基本要求和标准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对网上仲裁程序进行考察.从宏观上看,问题集中在虚拟的网上仲裁程序本身,即虚拟程序是否可以同时满足公正和效率的双重价值;在微观上,问题集中在网上仲裁程序中在线庭审能否成为当事人口头陈述案件的适当方式、如何确保网上仲裁程序中仲裁员的独立公正性以及如何实现程序的保密性要求等方面⑦.我国的网上仲裁程序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改进和完善:

(一)加强在网络技术上改进和完善我国网上仲裁程序

要合理的设置网上仲裁程序,就必须采取适当的手段与方法来保证当事人双方之间的互动及信息交换能够顺利进行,最大限度的确保双方当事人能够取得平等的参与案件程序的机会,并能够很好的表达自己的意见和看法,较好的陈述案情.


这就需要处理好同步传输、异步传输、图像问题、视频问题等技术问题,不断加强网络技术的改进与完善.我国现有的网络技术与进行网上仲裁所需要的技术条件仍有一定距离,要建立起真正符合仲裁程序要求的网络体系,仍需要不断地改进与完善.

(二)健全我国网上仲裁的立法

我国现行的《仲裁法》确定的传统仲裁制度以及仲裁方式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要尽快的完善《仲裁法》.修改《仲裁法》要以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为前提,针对当前仲裁制度实施中暴露出来的各种缺陷,至少突出解决好两个问题:一是调整仲裁体制,确保仲裁机构的民间性和仲裁活动的独立性,从中国国情出发,规范仲裁机构的设置模式和管理体制,整合仲裁资源,为在中国推行网上仲裁创造条件;二是调整仲裁方式,根据国家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发展的需要,改单一传统仲裁模式为多种现代仲裁方式,明确规定网上仲裁,为在中国推行网上仲裁提供法律依据.⑧

(三)扩大网上仲裁的适用范围

前文也提到过,我国目前网上仲裁主要是在域名争议网上仲裁方面,而其他也可以适用网上仲裁程序的领域如消费者领域,电子通讯方面等领域并未实行网上仲裁,这使得网上仲裁程序的发展具有很大的局限性.我们应该借鉴欧盟等国家成功的网上仲裁项目,尽快的在其他合适的领域建立起网上仲裁程序,但也不能急于求成,应当保障仲裁程序的正当性,使双方当事人和潜在的当事人对该程序产生内心的确信,从而为网上仲裁程序未来的发展打下很好的基础.

注释:

①http://dndrc.cietac..

②郭玉军,肖芳.网上仲裁的现状和未来[J].法学评论,2003(3).

③郭玉军,肖芳.网上仲裁的现状和未来[J].法学评论,2003(3).

④郭玉军,肖芳.网上仲裁的现状和未来[J].法学评论,2003(3).

⑤朱玮琼.网上仲裁若干法律问题研究[J].法学研究,2009(6):40.

⑥卢云华,沈四宝.在线仲裁研究[M].1版.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9:233-239.

⑦李虎.网上仲裁法律问题研究[M].1版.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10:163.

⑧刘政.推行网上仲裁的制约因素与路径选择[J].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27(3):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