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会计核算损益问题

点赞:7478 浏览:30505 近期更新时间:2024-04-04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系的逐步建立和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包括期货交易在内的衍生金融产品交易已经成为世界经济不可也不能忽视的力量.作为一个新兴和不断创新的领域,对企业期货交易业务的规范和监管除相关法律法规外,财务会计方面的规范化处理也是一个重要的方面.企业管理当局承担着向相关利益人提供高质量财务会计信息的重担,这涉及到金融市场的稳定和投资人利益,因此对期货交易中的会计核算加以规范,提供高质量的会计信息就显得非常重要.

关 键 词:期货会计;核算;损益;配比

一、引言

期货合约价值是指期货合约所代表的期货商品的价值,有面值与市价之分.期货合约写卖时的成交为面值,而期货合约在持有期内,随着结算的逐日变动,期货合约的价值(市价)也逐日变动,其差额会增减期贷投资者的权益.

现行的会计信息披露是在未改变原来财务报表框架下的披露方式,更多的期货交易信息是通过表外附注方式进行披露,这主要是由于期货交易中的经济、法律事项未得到会计确认和计量,不能在会计报表中列示,从而使得期货业务基本上是以表外业务的方式存在.表外附注方式的规范性和揭示信息的可比性、相关性都难以保证,在包括期货交易在内的金融衍生工具交易量和对企业经营的影响日益扩大的情况下,目前的披露状况势必会导致表外业务的风险得不到充分揭示而任其野马奔腾,对决策的支持作用下降,最终会损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利益.我们认为期货合约交易市场与最后的实物交割存在内在的因果联系,实际上持仓合约至截止日并未对冲,即交易双方并未做与其持仓方向相反的合约写卖,反而是拒绝进行对冲平仓,以便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固定下来,使其先前在期货市场上进行的投资有效转换为自己需要的其它类型的资产,这不是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形式上的消失,而是与实物资产之间的有效转换.正因如此,我们认为必须将期货交易形成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与最后履行合约权利和义务的过程结合起来的会计处理方式才能真正反映交易的经济实质如何通过会计的监督作用及时、准确、完整地反映企业期货交易,为相关利益人提供高质量、对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己经成为会计理论和实务中需要认真探讨和及时解决的问题.本文以期货交易的相关理论和实践为基础,结合新的会计准则来谈谈我们对期货业务会计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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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期货会计核算的问题

套期保值期货交易与投机套利期货交易的会计体现.套期保值与投机套利的显著区别在会计上表现为:套期保值与被套期保值项目“息息相关”,甚至可将其视为被套期保值项目的附属行为;而投机套利则是独立的、旨在牟利的行为.所以,从期货合约会计角度来看,套期保值与投机套利对于持有期货合约的结果,即损益的归属和处理,有着本质的区别.

由于市场或利率的变化,期货合约中标的物的市场,又称合约的公允价值,也在不断变动.平仓时合约的公允价值与开仓时合约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是企业实际上承担的损益.在持仓期间,合约公允价值的变化结果每日由期贷结算所以结算单方式向持有合约者报告,称之为未实现损益.无论是已实现损益还是未实现损益,套期保值会计都将其作为被套期保值项目帐面价值的调整;投机套利期货合约不存在相联系、相配比的项目,已实现损益应在市场变动时予以确认;但是否将未实现损益确认为当期损益,存在争议.

套期保值作为一项会计处理业务,与企业的投机套利行为相比有以下特征:(1)套期保值交易是与现货市场相联系的交易,收益锁定;(2)只能在既定(交易者认为能获得正常经营利润的)下开仓,在现货市场商品写卖时平仓;(3)套期保值交易的业务成果,是将期货与现货两个市场的交易视为同一业务来确认;(4)被套期保值的任何现货增加价值后的金额不大于期货合约平仓日的公开市价.

套期保值期货交易与投机套利期货交易的会计核算差异.对于套利期货交易,合约市价变动带来的浮动盈亏代表了企业投资于期货的报酬,应计入市价变动当期的损益.因为期货交易实行保证金制度,期货交易保证金余额的增减代表了企业净资产的增减.也就是说,每个交易日期货合约市价的有利或不利波动会增减企业期货保证金的余额,使企业净资产发生了增减变化,即产生了损益;对于套期保值期货交易,为反映套期保值的经济实质,盈亏确认的时间应视情况而定.总的说来,期货合约上的浮动盈亏应当与相关变化对被套期保值项目的影响相配比,在同一时期计入损益.这样,二者对损益影响的相互抵消将使“锁定成本收益水平”的经济实质得到反映.也就是说,企业通过套期保值规避风险的活动将体现在会计报表上.

三、期货交易损益是否与实物交易成本相配比的问题

期货交易一旦进入实物交割程序,企业将完成一项商品的采购或销售行为,期货市场上的盈亏是否应该归入实物的采购成本或销售收入,如果处理不好这将影响到企业经营成果的会计分期确认.新的会计准则对此的处理方式是期货合约交易环节的盈亏在该环节确认,即在资本市场操作中确认,最后购销环节的成本和损益在购销环节确认,二者之间没有联系,尽管购销环节的是来自期货合约交易市场.

我们认为应该区分企业进行期货交易的目的进行分别处理:如果企业进行期货合约交易的目的是投机行为,即在期货市场上以获取价差收益为目的的期货交易行为,期货合约交易的损益应该在合约交易环节进行确认和计量.当然,由于投机的目的是赚取差价收益,所以,投机者一般只是平仓了结期货交易,而不进行实物交割.但是,特殊情况下,投机行为最后也会进行实物交割,这取决于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的差异;如果企业进行期货合约交易的目的通过期货市场进行现货采购或销售,则期货合约交易中的损益应该递延至购销环节,用于调整采购成本和销售成本.根据企业套期保值合约,将套期保值合约实现的盈亏,同被套期保值业务发生的成本相配比,若期货市场上的套期保值合约实现盈利,则借记“递延套保损益”科目,贷记“物资采购”、“产成品”、“库存商品”等科目;若套期保值合约实现亏损,则作相反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