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评估

点赞:22081 浏览:104708 近期更新时间:2024-03-14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资产评估事业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资产评估的理论和方法研究也开始较晚,因此,存在一些有待探讨的问题.其中,资产中的一类特殊资产――无形资产的评估理论与方法问题是其中较为薄弱的环节.无形资产是指那些没有物质实体而以某种特殊权利和技术知识等经济资源,存在并发挥作用的资产.包括:知识产权、行为产权、对物产权、其他特权和商誉,这些获益权有共同的特征,依据法律、协议或技术的扩散梯度加以确认和保护.其特点为具有非流动性并且有效期较长;没有物质实体但未来收益较大;单独不能获得收益,它必须附着于有形资产.在资产的组成中,被认识的较晚,特别是在我国,由于近些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才得以对无形资产这一特殊的资产有一定的认识,其标志可从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开始.无形资产这一概念虽然较晚,但其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下面我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具体阐述无形资产评估.

无形资产评估参考属性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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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无形资产评估的重要作用

当前无形资产的交易越来越广泛,促成无形资产交易成功的不仅仅是其技术水平和知名度,无形资产应用后所创造的经济效益和公正的交易也是极为重要的因素之一.无形资产交易不像有形资产那样有可以参考的市场,作为相似度检测的无形资产评估机构可以依据无形资产的综合因素评估出交易双方都能够接受的公正,从而促进无形资产的公平交易.同时无形资产在生产经营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而因此引起的纠纷也日益增多,各种涉及无形资产的案件也随之上升,而此时这个公正是针对无形资产所有者被侵权而遭受的损失额度的中重要参考依据.


会计准则规定了无形资产的计价入账核算方法,无形资产评估所提供的数据在为交易、损失赔偿提供数据依据的同时,也为含有无形资产投资入股企业和重估无形资产价值企业的计价核算提供了依据.无形资产是企业总资产的一部分,产权变更及股份制改造企业的资产评估必须包括无形资产评估.

二、无形资产评估的特点

首先,无形资产评估具有独立性,独立性是指无形资产评估的对象是单一的,不是成批的,无形资产评估是因不同的评估对象而异,这样,才能正确地反映特定的评估对象的价值;

其次,无形资产评估还具有复杂性,是说其评估工作复杂,因为无形资产项目多、种类多,而且同类无形资产的可比性较低;而且预测无形资产的预期收益难,由于各种无形资产对象不同、功能不同,因而预期有效使用年限测定难度大,且收益预测甚为艰难复杂;

第三,无形资产评估还具有效益性,无形资产评估绝大多数要认真测算该项无形资产在未来有效时间内能够获取的经济效益,并以此为主要依据评估无形资产的价值,这是因为其他形态的资产评估所少见的.所以,以效益为基础来评估无形资产价值,是无形资产评估中一个十分明显的特点;

最后,动态性也是无形资产评估的一大特点,动态性是指无形资产评估是从动态的角度去考察评估对象和评价无形资产的价值.这是因为:一方面,技术无形资产是处在发展过程中的,任何一项技术成果终会被另一种新的技术成果所替代;另一方面,有些无形资产自身也有发展变化的可能,比如商誉、商标,或因某种原因而更完善、更出名;也会因某种原因向相反的方向变化.同时,货币时间价值变化在无形资产评估中也显得特别突出.因而,从动态的角度评估无形资产价值是无形资产评估的一个基本要求.

三、强化无形资产评估工作的对策

1.建立无形资产保护的法律环境

法律环境是指立法、执法和公民守法意识的状况.此三者尽管有前有后,但缺一不可.当然,目前我国已在逐步完善这方面的法律,尽管《商标法》等知识产权法律的建立充实了无形资产保护的内容,但并非全部.无形资产还需要有更合适于整体保护的法律条文出台,并应培育和建立一批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运作的无形资产评估机构.总之,无形资产法律环境的改善涉及产权管理,国内外法律规定,公民的法律意识等诸多方面,是需要长期建设的系统工程.

2.组织建立规范化、专业化的评估机构

无形资产的评估及管理,应考虑无形资产的特性和经济管理的客观要求.评估机构应由懂技术、经济、财会、贸易、管理及无形资产法律等方面知识的人员组成.可组建专业性的无形资产评估机构,也可成为具有资产评估资格的会计或审计事务所、财务咨询公司的一个分支.为突出无形资产评估的特色,强化全民的无形资产评估意识,对无形资产评估的组织管理及其监督宜归口专职机构负责,实现统一管理.

3.准确地界定无形资产投资者、无形资产创造者之者的关系

无形资产大多数是智力劳动成果,每一项无形资产的创造都凝聚着一次次的探索、风险才能取得最终成功.所以对无形资产的保护也隐含着对无形资产创造者权益的保护,从而促使更多的无形资产得以产出.因此在对无形资产评估师在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的区分条款上作一些补充规定:其一是承认介于两者之间的共有发明区域,对此区域内的共有发明,应注意利益的分配,决不可采取一刀切的办法;其二是允许单位和个人间以合同的方式来确定双方的关系,以无形资产投入者投入的多少来界定与无形资产创造者的分成比例.

4.提高无形资产评估质量,坚持遵循以使用价值为计价基础的原则

无形资产最根本的条件是具有使用价值,可以使生产力的组合产生质的变化,为使用者带来高效的收益.一项无形资产不论耗费多大,价值多高,若“生产”出来没有用武之地,则将无人问津,商品化也将失去了必要条件.因此,为提高无形资产评估质量,评估人员必须熟悉被评估对象的“行情”,并对其发展趋势及获利能力做出预测,同时进行适时的评估.以无形资产的使用价值为基础,才能对其现时价值做出比较客观的估定.

总之,强化无形资产评估,防止无形资产流失,应采取法律、经济、教育、行政等相互配合的手段进行综合分析,以逐步做到制度化、科学化、法制化的评估,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