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拟法庭教学的特点其在军校法学教学中的作用

点赞:29730 浏览:133649 近期更新时间:2024-04-14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模拟法庭教学活动作为军校法学教学的一种重要形式,其自身特点决定了军校法学教员必须要对其进行深入的研究,有针对性地培养学员的自主学习精神,合作意识等综合能力素质,从而为国防和部队建设培养更多的高素质新型军事人才.

【关 键 词】模拟法庭教学;特点;作用

全面过硬的能力素质是成就事业、创造荣誉的前提和基础.[1]模拟法庭教学活动作为军队院校法学教学中不可或缺的环节,本身具备参与性、合作性强等特点,这对培养学员的自主学习精神、创新精神等综合能力素质具有重要意义,进而有利于军队院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培养出能力素质全面过硬的新型军事人才.一、参与性强,有利于自主学习精神的培养

弗莱雷曾指出:“真正的教育不是为谁的教育,也不是关于谁的教育,而是学生必须参与到教学的形成过程中的教育.”模拟法庭教学活动充分体现了现代教学理论强调学生教学主体地位的精神,其参与性强的特点,有利于学员自主学习意识的形成.模拟法庭教学活动没有采取传统法学教学中教员台上授课,学员台下学习的方式,而是将师生放在平等的位置上,教员只是充当引导者的角色,所有学员都能充分参与到案件审理过程中去.其中,一部分学员可以亲身担任审判员、公诉人、被告人、律师等角色;其余学员则可以参加旁听,对模拟法庭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冲突,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进行思考和分析.一方面,模拟法庭教学活动以解决学员所承办的案件为立足点,而解决案件中所产生的矛盾、冲突和对抗,能有效激发学员的胜诉,从而使学员以更为积极主动的姿态投入到法律课的学习中;另一方面,学员通过在模拟审判过程中的亲历亲为,体验到了作为教学主体自主探索和体验的乐趣,进而将这种乐趣转化为自身主动学习的内在动力,最大程度地挖掘学员潜力,使学员学会如何学习,为学员今后在部队管理过程中能够发现问题并创造性地解决问题奠定坚实的基础.二、未知性强,有利于创新意识的塑造

素质教育对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有相当高的要求,军队院校要顺应教学改革的大趋势,坚持素质教育之路,就必须重视学员创新精神的塑造,使培养的学员能够掌握科学的思维方法,具备有强烈的创新意识.模拟法庭教学活动,将枯燥、单调的法律知识以一种形象、生动的方式呈现在学员面前,教员只是在适当时候给与学员一定的引导,而案件材料的收集准备,庭审的组织,案件辩论和定性等问题,都需要学员在充分思考的基础上仔细鉴别,找出案件冲突和矛盾的关键之所在,从而做出自身的判断.这种教学过程本身具有很强的不确定性和探索性,学员在模拟案件审理的过程中,可能遇到不可预知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学员对这些情况、问题的理解和处理,没有固定的模式可以遵循,也不需要受到教员所谓权威性结论的影响和制约,有利于学员创造性思维的塑造和自身个性的充分发挥,从而培养学员敢于冲破常规,质疑权威,坚持正确意见的气魄和胆识.三、合作性强,有利于合作精神的形成


现代教学理论认为,针对不同的教学内容和教学对象,有意识地创设不同的教学环境能够取得更好的教学效果.模拟法庭教学活动充分体现了这种教育精神,它创设了一个人人都能参与其中的模拟审判的学习环境,为了使审判进程顺利进行,一方面,需要明确各参与者的分工和各自的职责;另一方面,也应强调不同角色扮演者之间的合作.具体而言,学员在模拟审判过程中,无论扮演何种诉讼角色,都需要该学员能够在独立完成本角色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的同时,能够积极主动展开与他人的合作,并努力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而执勤处突作为部队的中心工作,要求加强部队与地方相关部门之间,各友邻部队以及部队内部的合作与交流,这就对部队管理者和指挥者的合作能力和全局意识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因此,教员在引导模拟庭审的过程中,要结合模拟法庭教学活动合作性强的特点,有意识地培养学员的合作意识、大局观念和集体荣誉感,使其真正成为部队信得过、用得上的新型军事人才.四、实践性强,有利于实践能力的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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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质教育重视对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实践操作能力就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因此,军校教育应在不同学科的教学过程当中,有目的地创造条件,以锻炼和提升学员的实践和动手能力,这也是素质教育赋予军校教员的责任和义务.传统的法学教学通常依赖于教员的课堂讲授,并以闭卷考试作为检测教学效果的主要手段.而模拟法庭教学活动本质上属于一种重要的法学实践教学活动,它通过给学员创设一个模拟的庭审现场,使学员通过扮演庭审中的不同角色,掌握法庭审判的实际程序,加深其对书本知识的理解和运用,在实践工作中动手动脑的能力也得到大大增强.因此,军校法学教员要充分利用模拟法庭教学活动实践性强的特点,有意识地培养学员的实践能力和动手操作能力,以达到素质教育对人才全面发展的要求.五、思辩性强,有利于思维能力的提高

高素质的新型军事人才必须具备较强的独立思维能力.在模拟法庭教学活动中,法庭辩论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在这一环节中,一方面,要求学员要善于运用法学知识对案情以及对方提出的观点进行整理和分析,并以此为基础提出问题和质疑;另一方面,还要求学员能够根据庭审形势随机应变,及时针对对方的观点调整思路,用准确精炼的语言陈述自身的观点,并驳斥对方的观点.由此可见,模拟法庭教学活动具有思辩性强的特点,这就要求军校法学教员在对模拟庭审活动进行引导的过程中,要使学员以自己所扮演的角色为立足点,从不同角度和立场出发分析案情,思考问题,积极寻找证据和法律条文来支撑自己的观点,驳倒对方的观点,力争获得胜诉.这一过程,使学员的思维空间得到拓展,有利于学员养成辩证、全面地看待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习惯,提高独立思维能力和逻辑推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