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检查饮用水水源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报告

点赞:32434 浏览:146417 近期更新时间:2024-02-26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的安排,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本次会议报告“十二五”以来全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一、主要工作情况

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饮用水水源保护.多年来,全省上下坚持把保障饮用水安全作为实施“811”生态环保专项行动、建设生态省的重要内容,以贯彻实施法律法规为根本保障,制定规划方案,加强水源建设,强化污染防治,提升应急水平,饮用水水源保护取得积极成效.2011年以来,重点抓了以下五个方面:

关于检查饮用水水源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报告参考属性评定
有关论文范文主题研究: 关于水环境的论文范文资料 大学生适用: 硕士学位论文、电大毕业论文
相关参考文献下载数量: 82 写作解决问题: 如何写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论文模板、论文小结 职称论文适用: 杂志投稿、职称评初级
所属大学生专业类别: 如何写 论文题目推荐度: 优质选题

(一)着力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规划和建设.全省上下依据水环境功能区划和饮用水保障需求,以重点工程实施为主线,加快推进饮用水水源建设,提高饮用水供水能力.

一是实施水资源保障百亿工程.这一工程从2005年就开始实施,工程概算总投资248亿元,建成后新增总库容12.5亿立方米,新增年供水能力25亿立方米.到去年底,已累计完成投资153亿元,新增库容6.8亿立方米,新增年可供水量19.5亿立方米,目前工程总体进展顺利.“十二五”以来,围绕“四大建设”和海洋经济示范区建设等重大战略实施,省政府又编制实施了《浙江省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十二五”规划》.按照这一规划,“十二五”期间,我省将续建9项水源和引调水工程,总投资91.8亿元,将新建33项水源和引调水工程,总投资达518亿元.

二是抓紧推进备用水源建设和水厂升级改造.湖州市老虎潭水库、嘉兴市石臼漾水厂备用水源项目已建成投运,杭州闲林水库、海盐千亩荡、桐乡革新水库等备用水源项目正在建设.从11个设区市来看,除衢州、台州之外,其他9个设区市的市本级都具备了双水源;湖州、嘉兴、绍兴、舟山4个地区的县级以上城市也具备了两个以上水源供水能力.积极开展水厂升级改造,逐步推进水厂深度处理,到2012年,全省城市供水能力总计1875万立方米/日,用水人口2332万人,管网长度5.71万公里,比2005年分别增长25.2%、40.6%和74.1%.

三是深入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03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实施“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到去年底,全省已完成投资132亿元,建成农民饮用水工程31333处,解决了1860多万农村居民和62万农村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全省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7%.

四是积极开展合格规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创建.完成了全省718个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基础环境调查,各地制定了合格规范饮用水水源地创建计划,按照创建标准,全面清理保护区内的污染源,消除主要风险隐患.推进创建范围由城市向乡镇扩展.至去年底,全省累计创建合格规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540个,受益人口达3400多万.

(二)着力推进水环境整治.全省上下一直把水环境整治作为环境保护的首要任务.从2011开始,省政府开展了清洁水源行动,并把它作为“811”生态文明推进行动的11个专项行动之一,采取强有力措施加以推进.特别是今年以来,夏宝龙书记明确提出“治污必先治水”、“要以治水为突破口推进转型升级”,全省水环境整治力度进一步加大.

一是以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为重点,加强工业水污染防治.铅蓄电池、电镀、印染、造纸、化工、制革六大行业整治是水污染防治的重中之重.从2011年开始,省政府全面部署开展了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工作,出台了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到目前,铅蓄电池和电镀行业整治已基本完成,造纸、化工、制革、印染四大行业整治也已全面启动,今年计划基本完成制革行业的整治.与此同时,全面加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在全国率先印发了《浙江省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通过狠抓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工程,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削减.

二是以“四边三化”和“双清”行动为重点,加强农业农村水污染防治.在深入开展“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等工程的基础上,从去年开始,省委省政府相继部署开展了“四边三化”和“双清”行动.“四边三化”行动开展一年来,全省国省道公路沿线共清理垃圾点6805处;铁路沿线共整治环境卫生脏乱点272个;共完成清水河道建设2900公里,新增河道保洁3000余公里;开展“四边”区域矿山治理34家.今年“双清”行动开展三个多月来,全省共清理河面废弃漂浮物、河岸垃圾50多万吨,清除河道障碍物3.7万处,打捞并无害化处理病死动物8.8万多头(羽、只).与此同时,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种植业养殖业污染防治深入推进,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达62.5%,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行政村覆盖率达93%以上,规模畜禽养殖场排泄物综合利用率达96%,全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面积3177.5万亩次,推广农药减量控害增效工程1000万亩次.

三是以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为重点,加强城镇水污染防治.在2007年实现县以上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的基础上,大力推进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目前,全省建成县级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108座,污水处理能力达814万吨/日,县级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为86.2%;全省85.3%的建制镇建成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率为42.7%.与此同时,大力推进污泥和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到去年底,全省累计建成污泥处理设施59座,全年累计处理污泥349万吨,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72.7%;全省实际运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89座,全年累计处理垃圾1312万吨,县级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7.8%.

四是以生态工程建设为重点,实施生态保护与修复.推进万里清水河道、平原绿化、生态公益林建设、绿色矿山创建和水库水生态修复等一系列工程,去年全省完成清水河道建设共计2500公里,新增平原绿化面积45.76万亩,重点生态公益林面积累计4018.8万亩,建成绿色矿山累计210家.开展供水水库水源保护建设试点工作,通过工程性措施进行水生态修复,取得明显成效.目前保障全省70%居民的850座供水水库水质总体良好.(三)着力强化饮用水保护监测能力建设.近些年,全省上下不断加大饮用水保护能力建设,加强水质在线监测,加大监测力度,水源地监测逐步走向自动化网络化模式,城乡供水监测怎么写作领域不断拓宽.

一是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监测能力建设.投资2.12亿元建成了81个县级以上水质自动监测站,并与省数据平台联网,基本实现水质监测和预警自动化.为进一步加快藻类监测预警体系建设,7个设区市建立了藻类生物生态监测实验室.建立了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定期监测和通报制度,实行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月报制度,每月定期监测28项常规指标,每季度再加测33项特定指标;设区市饮用水水源地每年开展一次109项全指标分析,县级饮用水水源地每两年开展一次全指标分析.

二是加强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管理.2012年,出台了《浙江省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细则》,从水厂工艺要求、水质指标和限值、检测频率和合格率作出具体规定,加大了城市供水水质监管力度.通过对部分城市的供水水质抽查表明,我省城市供水水质新国标的限期达标率全国领先.

三是加强农村集中式供水监测管理.开展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管理示范县建设,把农村水源地保护作为示范县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农村环境危害因素监测,2011以来,采集了我省农村垃圾、污水、改水改厕、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20多万个监测数据,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提供决策依据.开展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推动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工作.

(四)着力加大饮用水水源保护执法力度.紧紧围绕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加强执法监管,保持执法高压态势.

一是排查清理饮用水水源安全隐患.2011年,省政府召开全省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会议,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意见》,部署开展为期2年的全省饮用水水源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至2013年6月底,全省共排查梳理安全隐患638处,完成整改566处,其他72处安全隐患都已制定了整改计划.

二是将饮用水源保护纳入专项检查重点.自2003年以来,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连续11年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每年将饮用水水源保护纳入专项行动的检查重点,2012年共检查湖库型水源地376个;2013年又部署开展了对285个河流型水源地的检查.与此同时,对持有卫生许可证的459家饮用水供水单位和1238个二次供水单位进行了卫生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生产过程和卫生管理情况,促进了水质安全卫生水平逐年提高.

三是注重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管理.各地建立和完善了环保、、消防应急联动机制,防范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在饮用水源附近的高速公路、主要道路设置隔离设施,防止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车辆翻入、事故残液流入饮用水源地.为提升饮用水源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去年,举行了全省突发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联动演习,努力提高了应对和处置水环境污染突发事故的能力;同时,确定杭州、金华开展饮用水源环境应急管理示范工作,建立和完善了应急管理体系.

(五)着力强化饮用水水源安全支撑保障.“十二五”以来,我省进一步加强了饮用水水源保护的法规政策制定,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强化目标责任考核,确保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强化法规政策保障.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了《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出台了《浙江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并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性文件,重点推行了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新型环境准入等制度.目前,已全面实施省对所有市、县(市)的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2011年—2012年省财政共安排转移支付资金30亿元;宁波、温州、绍兴等地也积极探索了与饮用水源保护相关的新型生态补偿机制.到2012年底,11个设区市和60个县(市、区)开展了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累计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8794笔,总金额16.73亿元.建立“三位一体”、“两评结合”的新型环境准入制度,把饮用水源保护区作为重要的生态环境功能区,对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的建设项目进行严格准入把关.


二是加大资金投入.省财政每年预算安排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县级以上城市污水配套管网建设“以奖代补”资金2.2亿元.每年安排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和水、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的运行维护专项补助资金2810万元.2011年—2013年共安排7774万元用于地表水交接断面自动监测系统完善工程建设.为加强新安江流域源头的水环境保护,2012年起,省政府落实1亿元专项补偿资金计划,同时成功争取千岛湖列入湖泊生态保护试点,已获得补助资金7200万元.2013年,省财政预算安排各类生态环保资金68.2亿元,支持重点区域、重点流域和重点行业污染整治和饮用水水源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研究提出“专项倾斜、以奖促治”的财政政策,支持浦江县开展浦阳江水环境综合整治.

三是落实目标责任考核.将饮用水水源保护纳入生态省建设、环境污染整治目标责任制考核,作为评价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与生态市县、环保模范城市创建等到工作挂钩.全面实施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考核制度,根据考核结果对水质改善明显的市县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对水质恶化明显的市县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对考核不合格地区采取环保、水利项目区域限批措施,真正落实了地方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的法律要求.

经过这些年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饮用水水源供水能力明显提升,饮用水水源监管力度逐年加大,饮用水水源安全基本得到保障,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基本保持稳定.2012年,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86.7%,11个设区市的31个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2.7%.2013年1—6月,全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为69.2%,较2010年同期提高了6.3个百分点.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66.5%,劣Ⅴ类断面比例为14.5%,分别较2010年同期提高3.6个百分点和下降5个百分点.二、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省水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饮用水水源保护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部分地区饮用水水质仍然不容乐观.2012年,99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中,有13个存在水质超标现象,主要超标为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溶解氧、生化需氧量等.全省湖库水生态系统较为脆弱,大部分为中营养,占评价总数的81.8%,富营养化程度在缓慢加重,河流型水源地水质改善不明显.部分城市的供水配套管网和二次供水设施存在老化、陈旧、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影响出水水质.乡镇小型集中式供水单位条件简陋,运行管理薄弱,存在供水安全隐患.

(二)饮用水水源地及周边污染隐患仍然突出.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仍遗留非法污染点源,仍存在居住人口,仍有较大面积的耕地、较大规模的畜禽养殖和网箱养鱼、农家乐等.部分饮用水水源如钱塘江流域、苕溪流域上游及周边还布局了规模不等的工业开发区,且不少沿江沿河或在上游地区分布着众多危化品企业,隐患较大.据统计,目前杭州、嘉兴、宁波、湖州等地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仍有100家左右违法企业或设施.同时,危化品运输流动风险已日益成为饮用水安全的重点隐患,如2011年杭新景高速上发生的苯酚泄漏污染新安江事件,造成55万居民用水受影响.

(三)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难度仍然较大.一些跨区域、跨流域引调水工程的规划建设和工程的征地拆迁,由于涉及面广,群众利益诉求多,协调难度大.一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涉及多个行政区域,上下游之间的利益矛盾突出.一些线性工程难以避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和开发的矛盾仍然存在.各地饮用水水源的监测站点覆盖率低、监测指标偏少、监测频次不足、监测手段落后等监测能力不足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饮用水水源预警应急手段和方法还比较单一,应对水源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应急队伍、物资装备仍需加强.

(四)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亟待加强.相对于城市饮用水水源的保护和管理,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尚处于起步阶段.农民饮水工程建设标准、制水标准、管理和怎么写作水平相对较低.多数市县尚未划定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已经划定保护范围的,监督实施难度也较大.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检测体系尚未全面建立,众多的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情况尚未掌握.保护工作还存在职能不匹配、管理责任有待进一步明确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饮用水安全是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的基本条件,水源保护又是确保饮用水安全的首要任务.下一步,省政府将认真对照省人大常委会这次执法检查的情况和这次会议的审议意见,继续深入贯彻实施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努力把我省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重点做好以下六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规划和饮水保护工程建设.继续高度重视饮用水水源地的规划和建设,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的新需求,适时调整和完善水源地规划,提高城乡供水保证率和安全度.加快规划水源地和备用水源地建设,力争到2015年所有城市具备2个以上水源供水能力.开展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及湖库型饮用水水源地生态安全的调查与评估,进一步掌握饮用水水源安全及建设情况.全面推进合格规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创建,到2015年,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0%以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75%.

(二)继续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深入实施清洁水源行动,统筹推进八大流域、四大平原河网水污染防治,确保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深化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任务.针对不同类型饮用水水源的特征,做好“一源一策”的水环境保护措施.积极推进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加强湖库型水源生态保护和修复.重点整治沿江沿河尤其是饮用水水源上游和周边的重污染行业.加快城镇污水、污泥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到2015年,实现镇镇有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完成县级上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设施建设改造,新增城镇污水收集管网6000公里以上.继续深入开展“四边三化”、“双清”和“三改一拆”行动,推进环境整治工作,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

(三)高度重视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按照努力缩小城乡饮用水状况差距,实现供水公共怎么写作均等化要求,全面划定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依法制订水源保护行政措施,结合乡规民约,有效保护饮用水水源.加快建立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监测体系,推动实施农村饮用水安全提升工程.继续以卫生创建、城乡环境卫生整洁、全民健康促进行动等为载体,加强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村庄综合整治,不断改善农村环境和卫生状况.加强农村饮用水工作人员专业知识培训,规范村级小型水站的净化、消毒管理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农民宣传饮用水水源保护、饮水卫生知识,增强农民饮用水水源保护和饮用水安全意识.

(四)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执法监管.严格落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地长效管理机制.结合各项专项行动,深入开展饮用水水源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到今年底,全面完成剩余的72处安全隐患的整治工作.加强与门的联动,持续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执法检查和环境整治后督察工作,严厉打击威胁水质安全的违法行为,对涉嫌环境犯罪的行为依法予以严惩.坚决取缔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所有的违法建设项目.加强对供水企业的监管,督促供水企业严格、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确保饮用水安全.

(五)不断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能力建设.加强水质安全在线监测预警系统的运行管理,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周边有关污染源、风险源的信息数据库,加强监控.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的点源、面源和流动源污染控制,完善污染事故防范预警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突发水污染事件和藻类防控应急预案,加强监测队伍和应急监测能力建设,有计划地开展应急演练,有效提高水污染突发事故预警监测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满足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工作的需要.

(六)继续创新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机制.以治水为突破口,推行“河长制”治理模式,加大工业污水、农业面源污染和生活污水治理力度,倒逼企业加大环境整治力度,坚定不移推进转型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进一步加快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和调整工作,从饮用水水源保护的法规要求和实际出发,抓紧修编《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进一步加大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力度,研究探索新型生态补偿机制,充分调动主要水系源头地区保护饮用水水源的积极性.深入实施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考核办法,确保监测数据科学准确、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奖惩兑现及时有力.积极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环境容量资源的优化配置作用.研究制订我省水资源费改革和调整方案,进一步规范水资源费标准分类.研究和落实城镇污水处理收费等各项制度和措施,研究解决污泥处理处置成本及费用问题.

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执法监督,是推动和改进政府工作的强大动力.我们将以这次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为契机,继续组织动员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抢抓机遇,乘势而上,进一步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