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利组织的规范管理

点赞:12633 浏览:55643 近期更新时间:2024-02-17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非营利组织是介于政府组织和营利组织之间的一种组织形式.我国的非营利组织在改革开放后得到迅猛发展,在社会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但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一些非营利组织出现了很多偏离其自身特性的问题.本文将分析非营利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从非营利组织当前出现的问题出发,提出对非营利组织的规范管理办法,以方便非营利组织更好的规范发展,为社会管理做出更大的贡献.

[关 键 词]非营利组织;社会管理;监督;规范管理

[中图分类号]D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2426(2013)12-0065-04

非营利组织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组织.美国学者萨拉蒙认为非营利组织具有组织性、民间性、非营利性、自治性、志愿性以及公益性六个特点.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非营利组织在社会管理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国的非营利组织在改革开放以来得到迅猛发展,为社会提供公共怎么写作、弥补政府不足,在社会领域中愈发活跃.但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非营利组织也面临很多问题,有的组织在一定程度上偏离了公益性、非营利性等特征.

一、非营利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

(一)弥补市场和政府不足,提供公共物品

由于公共物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所以,仅通过市场的价值规律来提供公共物品会出现市场失灵的状况,这时需要政府来加以干预,但政府有时会由于机制问题而导致无法使资源配置达到最优状态,出现政府失灵,这就需要非营利组织来弥补市场和政府的不足,提供公共物品.政府提供公共物品比较适用于能满足大多数人共同需求的情况,当出现不同的人有不同需求的情况时,则需要由非营利组织面对特定的群体提供公共物品,以避免出现“搭便车”的现象.若仅由政府来提供公共物品,则会出现垄断现象,降低物品的供给效率,如果非营利组织参与到公共物品的供给中,与政府形成一种竞争关系,会在一定程度上打破政府的垄断地位,提高公共物品的供给效率,可以为公众提供更多的选择,并缓解公共物品的供给矛盾,有利于促进政府在公共物品供给方面的改革,提高公共怎么写作水平和效率[1].

(二)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缓解社会矛盾

1.非营利组织通过提供公共怎么写作所得的收入能够增加社会保障的资金来源,降低社会保障资金过度依赖政府的现状.非营利组织通过开展活动得到的收入不能用于组织内部成员,而需要用于公共怎么写作中,这就相对保证了其资金用于社会保障的稳定性,大大的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并且打破政府对社会保障的单一资金支持,为社会保障的资金来源提供了多元性.

2.非营利组织可以很好的解决就业问题.非营利组织通过开展各类社会活动,能够提供较多的就业岗位和就业机会,解决大批人员的就业问题.同时,非营利组织通过提供公共怎么写作,可以对下岗失业人员进行相关的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这也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了潜在的就业机会,缓解了就业压力.

3.非营利组织能够调节贫富差距,保护弱势群体.正是由于非营利组织自身较好的灵活性,能够在社会管理中保持一定程度的中立和公平性,可以缓和市场只重效率忽视公平的问题,缓解社会贫富差距过大现象,同时能够通过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怎么写作,保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利益,缓和社会矛盾.

(三)培育意识,扩大参与

非营利组织的自治性及公益性等特征,要求非营利组织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同时要求其成员具备积极主动的参与社会事务,解决社会问题的精神.非营利组织的自治性要求其需要自我管理、自我发展,它的公益性要求其成员具备责任意识和公益精神,这些都大大地提高了成员及公众的意识和自行处理并解决社会问题的能力,扩大了公众的参与,对于进一步提高意识,参与社会事务,维护社会稳定有着积极作用.

(四)沟通社会,促进社会文明与和谐

非营利组织作为参与社会管理的重要力量,在沟通企业、政府和社会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非营利组织通过提供公共怎么写作,开展社会活动,能够将企业及公众的意见反馈给政府,并为政府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同时也能够协助政府做好宣传、指导和监督工作.非营利组织提供的公共怎么写作需要大批志愿者,这些志愿者通过工作的开展,其公益精神和奉献精神能够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增进人们的彼此信赖,互通心灵,促进人与人的和谐和社会和谐.非营利组织的非营利性,更容易让公众接受,推动社会的文明与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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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营利组织发展存在问题的表现及成因

非营利精神淡薄及缺失

非营利精神是非营利组织具备的精神,具体指的是非营利组织的价值取向、思想境界及追求等方面.非营利精神体现出非营利组织的非营利性、公益性和志愿性,是非营利组织应有的一种思想境界和价值取向.但在社会发展的现阶段,很多非营利组织出现非营利精神淡薄和缺失的状况,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违背组织宗旨和原则.很多非营利组织在成立之初都确立了组织的宗旨和原则,并要按照组织的章程来开展活动,但随着组织的发展,很多非营利组织开始敷衍了事,淡忘组织的根本,使组织不能发挥其本应拥有的作用.其表现为:

扭曲价值取向,偏离公益性.公益性是非营利组织的重要特征之一,但一些非营利组织在长期的非营利活动中,由于资金压力或社会压力较大等原因,逐渐偏离了公益性的轨道,从事一些以营利为目的的活动,并为了获取资金而不择手段.

动机不纯,追求变质.非营利组织本应以公益性、非营利性和奉献精神为其发展的核心宗旨与原则,但一些非营利组织随着发展的深入,逐渐改变了为公众怎么写作的动机与追求,转而为求得自身利益为发展目标,大敛钱财和名誉[2].

非营利精神淡薄的成因从理论层面上来看,“经济人”检测设认为,人在社会活动中,都以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为目的.将“经济人”的检测设引入非营利组织中,虽然非营利组织原则上是不以营利为目的而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怎么写作,但其成员为了满足自身利益,则会想尽办法在社会活动中为自己谋取利益的最大化,这一行为会导致非营利组织逐渐偏离其非营利目的,出现非营利组织的失灵和非营利精神的淡薄及缺失.从现实状况来看,造成这一问题是由于在市场大环境的影响下,组织内的成员由于自身素质不足,禁不住利益诱惑,逐渐将组织引向利益化.同时,由于我国非营利组织发展不健全及制度的缺陷,导致对非营利精神的文化培育和宣传不到位.(二)法律法规不健全

目前,我国关于非营利组织的法律法规仅有《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等几项,从登记、规模及内容等方面对非营利组织进行了说明和规范,但缺乏深度和全面性[3].我国在对非营利组织立法方面还缺乏一部完整规范的综合性法律规定,这导致非营利组织的运行和发展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和保护,对非营利组织的法律监管也不明确,致使我国非营利组织的发展水平整体不高.


我国的法治进程自改革开放以来不断加快,在社会领域的方方面面都颁布了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但我国的法治社会建设依旧落后,很多法律的制定缺乏系统性、完善性和及时性,很多法律的制定都着眼于社会的焦点和热点问题.非营利组织的薄弱发展导致社会容易忽视对其法律的完善和制定,所以出现至今仍没有一部完整的法律规定非营利组织的相关活动和内容,在法律法规监管方面依旧不足.

(三)官办色彩浓厚,双重管理体制不合理

非营利组织应具备民间性和自治性,但我国的很多非营利组织由于历史和现实原因,在组织上和资源上都严重依赖政府或者挂靠在政府名下,导致非营利组织在体制和运作上都具备浓厚的官办色彩,在日常的公共怎么写作活动中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受限于政府[4].

我国目前的非营利组织管理体制是受登记部门和业务部门的双重管理.一方面,双重管理会造成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浪费,另一方面,也会由于政府人员权力的重叠,出现职能矛盾,非营利组织无法有效听从政府管理的现象,造成对非营利组织的监管不力[5].

历史上,我国曾经历了计划经济体制时期,当时中国的经济、政治等方面高度集中,一切公共物品和公共怎么写作都要由政府来供给和分配.改革开放后,我国逐步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但由于历史的延续性和非营利组织发展薄弱,一直以来没能完全脱离政府的管理和干预,依旧挂靠在政府名下,接受政府的多重管理,造成其官办色彩浓厚.

(四)资金匮乏,怎么写作质量不高

非营利组织的资金来源主要是靠政府支持、社会及个人捐赠、会费收入以及少量的营利收入.由于非营利组织的公益性和非营利性,依靠捐赠、会费以及营利收入的资金少而又少,所以我国非营利组织机构的资金来源大多还是依靠政府的支持,这也是非营利组织官办色彩浓厚造成的.资金的匮乏不仅导致非营利组织参与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怎么写作的能力降低;同时更多的依赖政府,又造成自治性较差,政府干预过多等问题,打击了非营利组织从事公共怎么写作及活动的积极性,导致非营利组织整体怎么写作质量不高,敷衍了事.

由于我国非营利组织的历史发展和现实原因,组织本身自治性较差,受政府的管理和干预较多,很多非营利组织不能完全脱离政府自行运转,官办色彩浓厚,同时,非营利组织的会费收入和提供公共怎么写作及活动的收入较少,不足以支撑组织的运作,只能大量依靠政府的资金支持,在政府的影响和干预下开展活动,听从政府的指挥.

(五)竞争性差,缺少激励

竞争既是指非营利组织间的竞争,又是指非营利组织和政府间的竞争.当前我国的行政法规中有规定在同一行政区域内,一般不允许成立两个业务范围和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6].这一规定导致在同一行政区内,限制了非营利组织间的竞争,竞争的缺乏导致非营利组织自我监督、管理及提供公共怎么写作的水平下降,造成怎么写作质量不高,不思进取.非营利组织官办色彩的浓厚也导致其与政府组织在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怎么写作方面缺乏竞争,由于很多非营利组织是挂靠在政府名下,需要依靠政府,在政府的指挥下开展活动,所以在业务范围和内容上不会与政府形成竞争关系,同样也不利于怎么写作水平的提高.

非营利组织对于内部志愿者方面也缺乏相应的激励机制,志愿者在提供志愿怎么写作时,一方面想满足他们的精神需求,另一方面也要弥补志愿者因为提供志愿怎么写作而产生的费用[7].但我国的非营利组织在自治性相对较差的环境下,不能为志愿者提供一种宽松的怎么写作环境,降低了志愿者的怎么写作热情,由于资金的匮乏,也不能很好的弥补他们对提供志愿活动产生的经费.由于官办色彩浓厚和法律法规的漏洞与缺失,对同一行政区内的非营利组织开办情况进行了硬性规定,导致非营利组织间缺乏竞争性,激励机制不足,同时,非营利组织自身发展观念的薄弱也是造成上述问题的重要原因.

三、对非营利组织规范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非营利组织自身要有坚持非营利精神的恒心

非营利精神是非营利组织最核心的价值观念,公益性、志愿性和非营利性是非营利组织的基本特征,只有具备上述特性才是一个基本合格的非营利组织.在非营利组织发展的过程中,首先要从自身做起,坚持非营利精神,在非营利组织从事各项社会活动中发扬非营利精神的指导作用,避免偏离非营利精神轨道,自觉抵制社会上的不良影响和各种利益诱惑,始终谨记非营利组织的成立初衷和发展宗旨,致力于为社会、为人民怎么写作.其次,非营利组织要加强对组织内成员的管理和培训,不断向内部成员灌输组织的非营利精神及宗旨,全面提高组织成员的业务素质、能力素质及思想素质,从人员上杜绝偏离非营利精神的现象.第三,非营利组织在开展各项活动的过程中,要重视对非营利精神的宣传,同时可以依靠媒体等其他社会机构加大对非营利组织及非营利精神的宣传,将非营利精神深入社会各方面,为非营利组织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树立非营利组织公益、志愿的形象,以便于组织今后的发展.

社会各界要有监督非营利组织的耐心

非营利组织的规范发展,离不开社会各界的有效监督,外界监督对非营利组织的规范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1.政府层面监督.政府要着手健全有关非营利组织的法律法规体系.我国目前关于非营利组织的法律法规仅有几部,并且在规定的内容、范围及广度深度等方面都不够,缺少一部完整的综合性法律来规范非营利组织的注册、审查、从事的内容、范围及资产和财务管理.我国要加快制定和出台《非营利组织法》来规范非营利组织从成立到运行的方方面面,确保组织运行有法可依,从法律角度来监督非营利组织.2.社会层面监督.一是非营利组织要接受捐赠者的监督.非营利组织的特征及组织宗旨决定了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内容和方向,捐赠者通过追踪他们的捐赠物资来监督非营利组织是否履行组织宗旨和原则,是否按照非营利组织应有的规章制度来运作,如果出现不符现象,捐赠者有权向政府部门和媒体揭露与.二是非营利组织要接受媒体舆论的监督.非营利组织的公益性和非营利性是人们看重非营利组织的重要方面,社会对非营利组织抱有较高的期望,希望他们能按照成立之初的宗旨和原则来发展组织,一旦组织出现违背初衷的事情,媒体及舆论有权对非营利组织进行批评和揭露,非营利组织要接受整个社会的监督.

3.行业层面监督.非营利组织作为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行业应符合现实需要,成立行业联合会,统一制定行业的规定和章程,明确行业的宗旨和原则,形成行业内的制约和监督机制[8].每个组织都要遵守行业规章,接受行业联合会的监督审查,审查的形式可以分为行业联合会统一审查和组织间互相审查.行业联合会的审查需要行业联合会的工作人员到各组织内部审查组织的运行和发展情况,还需要组织向行业联合会递交书面材料,汇报组织在规定期限内的发展状况;组织间的互相审查可以是不同组织间相互派出成员到另一组织进行审查.一方面可以监督不同组织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也可以学习其他组织的先进经验,用于推动本组织的发展.每年应以行业联合会的名义向政府和社会提交审查报告,公开对行业内组织的监督审查情况.

(三)政府要有帮助非营利组织发展的责任心

政府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处于主导地位,从宏观角度来调配社会各方面的发展.非营利组织的规范管理和发展同样离不开政府的重要作用.

1.政府要转变观念,改变对非营利组织的双重管理.非营利组织发展薄弱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政府对其重视不够,政府要看到非营利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不能忽视非营利组织的存在和职能.同时,政府应将现有的“组织挂靠”形式转变为加强与非营利组织的合作.改变传统的管理方式,不过多干预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增强其自治性,降低官办色彩;还要改变双重管理体制,指定具体部门专门负责对非营利组织的监督和审查,避免出现多头管理造成职能不分和成本扩大.政府要改善同非营利组织的关系,从“管理-被管理”向“竞争双方”关系的转变,将竞争机制引入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中,提高两者在提供公共物品和怎么写作方面的质量,为公众提供更多的选择.

2.政府要加大对非营利组织的资金和政策支持.非营利组织在发展阶段,如果仅靠社会捐赠资金和非营利组织微薄的营利性收入,难以支撑其正常运作,政府在非营利组织的发展过程中,仍要予以较多的资金支持以维系非营利组织的正常发展,促进非营利组织在社会管理中发挥积极作用,同时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非营利组织为了解决资金问题而违背非营利精神、做出有损益于社会的事情.但非营利组织在今后的长足发展中不能一直以政府的资金支持作为主要资金来源,政府要循序渐进的为非营利组织在政策上予以倾斜,同时呼吁社会各界向非营利组织捐赠资金,逐步改善非营利组织资金来源的构成现状,走出困境,推动非营利组织的资金运行逐步走上良性运作轨道[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