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社会学视角下的件

点赞:10069 浏览:42997 近期更新时间:2024-04-06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中图分类号:G6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925X(2012)10—0281—01

摘 要:近年来,中国的件处于高发期.其中,由地方政府和公民之间冲突引发的集体性行动占据了绝大部分.本文通过科尔曼的理性行动理论,对中国现阶段此类件的发生机制进行分析,并希望能够提出一定的解决策略,并分析了件中普遍存在的故意将“事态扩大化”现象的存在及其原因,希望对于建立制度化的问题解决机制、促进社会和谐有起到作用.

关 键 词:件地方政府理性行动理论事态扩大化

近年来,国内各地频发件,引起了多方关注.据2005年《社会蓝皮书》披露,仅1993—2003年,我国件就已由1万起增加到6万起,参与人数也由约73万增加到307万[1].要想对件进行分析研究,我们首先需要对“件”这一概念进行明确定义.在此采纳了宋维强(2009)的件的定义: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有一定数量群众参与,有一定组织和目的,采取集体、游行、、非法集会、阻塞交通、围堵党政机关、聚众闹事等行为,对政府管理造成一定影响,干扰乃至破坏正常秩序的事件.

而近些年的件特点也发生的一些变化,呈现出数量增多,规模逐渐扩大;涉及阶层增多,主体成分趋于多元化;组织化程度提高,多种矛盾相互叠加,解决难度不断加大等新特点.这些件发生的原因虽然也不完全相同,但是先当下的件主要产生于地方政府(地方性政治主体)与公民之间的冲突.这种冲突的实质是,公民为改变地方政府“与民争利”这一现状,为自身利益而采取的行动.这种转变,反映着一种公民的权利诉求的变化.

一旦产生了这样的利益冲突,极其容易产生件.科尔曼指出,任何行动系统都包含个人利益、控制分布、资源价值、行动者的实力四个主要概念.其中,“个人利益”指个人需求及其满足程度;“控制分布”指每个行动者所控制的资源和权利及其分布;“资源价值”取决于有实力的行动者在相应资源中具有的利益;“行动者的实力”存在于他控制的有价值的资源之中.通过对已知利益和资源控制在事件中的分布,就可以计算出每个行动者的实力和每一个事件的价值,进而可推论出在均衡状态下,每个行动者对这个事件的控制程度.


以此思路对件进行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当普通的个体想要维权时,他们手中所掌握的社会资源极其有限,他们面对的却是掌握着强大的行政法律手段的政府.二者之间的关系是不平衡的,地方政府在这种关系中处于优势地位,起主要控制作用,因此个体维权难度极大.但是当维权的单独个体被有效地整合起来,个体能够在目标和行动上达成一致,件中的人群变成了一种联合体.

群体为了解决一个问题而制造了一些更大、更麻烦的问题,不得不耗费更多的资源来解决;而在将事态扩大化的过程中,许多行动者付出了很多不可挽回的成本、代价甚至生命;而问题产生过程中容易使社会问题政治化,冲突可能激化升级,民众甚至选取对抗和暴力行为来解决问题,对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冲击,使得社会紧张关系加剧,政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被削弱.

那么,民众为何会选择这种非理性手段维权呢?其背后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第一,社会问题的非制度化处理.政府对社会问题的解决,依据的不是明确而稳定的制度安排而是一次次的具体博弈,问题解决的结果也是取决于每一次具体博弈的特定结果.一方面,处于弱势的一方希望能从政府那里获取更多地补偿,不断试探政府的赔偿容忍底线,通过各种“事态扩大化”策略和技术向政府施加压力.而另一方面,对于政府来说,底线要求就是社会稳定与社会和谐,确保安定团结的大局,因此只要弱势群体能不再闹事、不再,一切皆可以谈.每一次闹大,弱势群体都能或多或少地从中得到好处,而很少受到惩罚.如此以来,诱发其投机心理,胃口越来越大,想尝试着是不是还能多得一些.长此以来,这种非制度化的处理渐渐地形成一种示范效应,将事态扩大化这一方法不断地被复制和模仿,越来越多的麻烦和问题不断浮现出来.

政治社会学视角下的件参考属性评定
有关论文范文主题研究: 关于社会问题的论文范文检索 大学生适用: 专升本论文、学院论文
相关参考文献下载数量: 95 写作解决问题: 本科论文怎么写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标准论文格式、论文前言 职称论文适用: 核心期刊、高级职称
所属大学生专业类别: 本科论文怎么写 论文题目推荐度: 最新题目

第二,社会权利的失衡.现如今,断裂、失衡和博弈是当前中国社会的整体性特点,强弱、贫富之间形成了鲜明的反差.弱势群体在经济、政治、知识等各个方面均处于不利地位,这些弱势群体正如马克思所说的“一袋马铃薯”,他们是非组织化的(即使有也是弱组织化),利益整合能力不足,利益协商机制欠缺,自身存在的问题难以通过正常渠道转为政策问题,进入政策议程.基于这种背景,在与强势一方的非对称博弈和冲突中,将事态扩大化往往成为底层群体的行动选择.

第三,现有制度的缺陷.当前中国仍然是一个官治化色彩比较浓厚的社会,社会的自我管理能力相对薄弱,社会问题的解决更多仍是要赖行政命令、领导批示等人治手段推动.最突出的表现就是问题解决的标准、方法和手段缺少制度化和规范化,具有自由裁量、权宜性、临时性的特点,往往因管理者偏好和风格而异.政府经常性地作为问题解决的首选,一方面容易陷入繁琐的社会事务而无法集中有限的资源处理那些更为紧要重大的问题,另一方面政府容易被拖进冲突的漩涡而从仲裁人和管理者降格为冲突的一方,产生二阶冲突.

总的来说,底层群体的抗争行动将事态扩大化并非弱势群体首选的策略,不到迫不得已,大多不会采取非常极端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多为无奈之举.将件事态扩大化这一过程本身不是目的,而只是作为一种实现和维护行动者某些利益的策略,它更像是一种无奈的利益表达方式.笔者在文章开头通过科尔曼的理性行动理论,分析了件产生的内部机理.在解决件时,我们也能从其理论中找到一些解决此类问题的一些手段.科尔曼认为,委托人(政府)和写作技巧人(地方政府)的关系类似于分离的权威关系,因为两者既有一定的共同利益,也有各自的特殊利益,如何对写作技巧人进行有效监控和激励是现代组织理论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因此,一套完善的对于地方政府、地方企业的监管机制,规范和健全制度化的问题解决机制,或许能够解决产生件的根本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