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哲学视域下的大学自治

点赞:28357 浏览:131133 近期更新时间:2024-03-03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内容提要】大学自治和学术自由,作为一种学术价值观和大学制度的根基,在西方最早可以追溯到欧洲中世纪.实践证明,大学的发展和进步既需要教授的创造力又需要校长的领导力,所以,“教授治学,校长治校”是现代大学制度的有效模式,而实行“教授治学,校长治校”的关键是实行政校分开,其基本要求是既要坚持微观搞活,又要加强宏观调控.

【关 键 词】现代大学大学自治学术自由教授治学校长治校

【作者简介】赤沙沙等,河北科技大学高等教育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高校德育.

《世界高等教育宣言》明确提出:“大学自治和学术自由是21世纪大学发展的永恒法则.”大学自治既是欧美大学的传统,也是现代大学的生存理念和灵魂.“大学自治具有两方面的含义,即界定学校与政府的关系和大学内部的自治问题.其一,在外部,学校和政府之间,学校可以不受政府干涉,具有管理和处理学校事务的自主权力.其二,在学校内部,学术人员和行政人员之间,学术人员具有管理和安排教学、科研等工作的权力.”现代大学要健康发展,自治不可或缺;失去了自治,高等教育就失去了精华.张应强教授在《制度创新与我国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一文中指出:“由于历史和文化传统的原因,我国的大学长期运行于一种‘政治化’和行政性环境中,大学系统缺乏相对独立性”.因此,为了保证大学的学术价值追求,克服行政权力对学术权力的干预和大学学术权力的行政化倾向,要力求塑造现代大学的精神气质.从某种意义上说,大学自治既是近代大学的办学理念,又是近代大学的制度框架,或者说是大学理念的“制度形式”.

一、高深学问是大学自治的价值基础

美国教育家约翰·S·布鲁贝克强调说,“高等教育研究高深学问”.华南师范大学的卢晓中教授认为:“把‘高深学问’作为构建反映高等教育特点、性质的高等教育哲学体系的基点,是比较适切的.”由此可见,高深学问成为主流的大学知识论基础.我们可以说,高深学问问题是高等教育哲学的根本问题,同时也是造成探讨高等教育合法存在的两种哲学观之间冲突的原因所在.任何社会,建立一个传递知识的机构都是非常有必要的,而大学就是这样一个机构.对于大学确立其自身地位,主要有两种高等教育哲学观点,即认识论观点和政治论观点.其中,认识论观点在其早期认为大学的目的是通过闲逸的好奇精神去追求知识,之后,认为大学不仅应将对知识的探究视作闲逸的好奇,而应作为对真理的绝对追求,并旨在追求真理的客观性,即大学选择、传承及创新高深学问要以“学术的客观性或独立性”为准则,而不应受到价值观的影响,也就是说大学在学术和现实之间应具有明显的界限,而不应混为一谈.而政治论观点则认为大学选择、传承及创新高深学问要以解决现实问题为准则,也就是说大学要为社会培养专门人才和发展科学以满足社会需求.由以上可以看出,高深学问的选择、传承及创新都是高等教育认识论观点和政治论观点的逻辑起点,但是其视角明显不同.持认识论者认为大学如果趋向“政治化”,必然会造成“学术贬值”.持政治论者认为大学如果拥有知识而缺乏将其应用于社会的责任感,必将使大学失去其存在的根据.尽管高等教育在认识论和政治论之间存在冲突,但无疑怎么写作社会已经成为大学的基本职能之一,不过大学的怎么写作应该是立足于自己的主要产品—高深学问之上的,而不能一味迎合社会,必须保持自己独立的品格.两种不同的高等教育哲学观尽管有着不同的价值追求,但其立论基础都是高深学问.因此,在当今社会,如果高等教育一味脱离价值判断,固守价值自由,那么,高等教育就会脱离社会、脱离群众,以致无人问津.而价值判断在某种程度上可以提高高深学问的精准度,使高等教育哲学在政治论和认识论之间达到和谐的有效途径在于自由主义的认识论必须用实用主义的政治论做补充.也就是说,大学如果不可避免地要卷入社会,那么研究性的高深学问和专业性的高深学问都是社会所必须的,只有这二者(理论和实践)适度结合时,彼此才会得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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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术自由是大学自治的基本准则

学术自由是针对学术人员的学术活动而言的,主要包括教学自由、研究自由及学习自由.学术自由既是大学的本质又是大学的权利.这一宝贵权利一旦失去,大学就不可能成为真正的大学.因此,大学除了利用政府、法律与社会舆论来保护学术自由外,还应履行好自身的责任,即育人的责任、知识教学的责任和科学研究的责任.学术自由思想是大学教育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大学应遵循的基本准则.但是过于绝对的学术自由并不能促进大学健康持续地发展,反而会限制其发展.任何自由都非无限自由,自由要以道德为界限、以公正为准则、以法律为保障.因此,学术自由既有合理性存在,又要有一定的法律和道德的限度.然而,我们说政府有必要管理和控制大学,只是以此说明政府对大学的管理及控制是有根据的,并不意味着这种管理和控制是随意的、没有限制的,而且不能否定大学自治和学术自由的合理性.经验表明:“政府对大学管理和控制无力,会造成大学盲目扩大其学术发展;过分的管理和控制会使大学丧失发展的动力和活力;错误的管理及控制则会损害大学学术的健康发展.因此,政府对大学的管理和控制必须遵守适度合理原则,这样才能使大学达到预期的发展目标.”

“学术性乃大学安身立命之本”.正是在“学术自由”准则下,世代大学教师坚守学术责任和社会良知,传道授业,传承并创新着人类文化的命脉及根基,因此,大学必须重视学术价值、学术发展.要想促进学术发展,大学必须创造一种自由、宽松、和谐的学术氛围,给予教师较大的学术自由,允许学术争鸣,如果大学不容许学术争鸣,完全为权威和利益所奴役,那么,大学就不可能成为整个社会的“思想库”、“智囊团”和“动力站”.

三、教授治学是大学自治的重要核心

众所周知,伴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新阶段的到来,现代大学的规模在不断扩大,大学与社会的关系越来越密切、越来越复杂,大学事务也更加复杂、多样,教授治校已显得困难重重.而且学术权力作为行会式权力,在某些情况下也常常带有一定的保守性和排他性.所以,把教授治学作为大学自治的重要核心,其实质是要求在大学内部建立以学术为主导的管理模式,这是由现代大学的本质特征决定的.大学要建立学术本位的“教授治学”管理体系,完善保证学术组织权力的各项制度,明确学术组织产生的遴选规则及其工作的议事程序、处事规则、决策权和监督权等,形成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既相对独立又相互促进的均衡机制.学术组织可决定学校教学、科研岗位的设定,教学、科研计划的制订,教学、科研成果的奖励,学术类项目评审等学术事项;同时,在教师聘任、解雇方面发挥主要作用.对于教授职称的评定,要赋予教授发言权,构建自下而上的职称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