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委党校建校日起始时间的考证与认定

点赞:12084 浏览:48044 近期更新时间:2024-01-20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作者简介:黄兆康(1939-),男,江苏如东人,江苏省委党校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党史、党的建设、农业现代化、“三农”经济等;张春坦(1954-),男,江苏淮安人,江苏省委党校校报编辑部主任、校史办秘书,主要研究方向为文学、历史、社会学.

摘 要:1927年2月,江浙区第一次代表大会在上海召开,这次大会后被认定为江苏省首次代表大会.1929年11月18日,中国江苏省第二次代表大会在上海秘密召开.这两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江浙区委和江苏省委都是省级党组织的领导机关,它们之间是“第一届与第二届的关系”.由此产生的江浙区委党校和江苏省委党校也是同一序列的先后关系,江浙区委党校的成立时间亦即是江苏省委党校的建校日.

关 键 词:江苏省委党校;建校日;考证认定

中图分类号:D23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1605(2009)05-0021-04

2007年《唯实》八、九合期刊登了《关于江浙区委党校若干问题探讨》的文章,将江苏省委党校建校日从1953年向前延伸到1926年,提前了27年.许多读者认为这个观点对研究党的建设和研究党校干部培训史,都产生积极的影响.也有读者对其中的一些观点提出不同的意见和疑问,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有关资料上说江苏省委是1927年6月成立的,怎么能把之前的江浙区委办的党校作为江苏省委党校建校日的起始时间?二是如果江浙区委党校作为江苏省委党校的建校起始时间,那么上海市委党校和浙江省委党校是否也以此作为他们党校的建校起始时间呢?这两个问题提得好,是认定江苏省委党校建校日起始时间的关键.而《探讨》一文对这两个问题论述不充分、不完整.为此,我们根据现有的历史资料,以马克思主义研究史学的方法,对上述两个问题进行详细的阐述,提出有说服力的合乎历史事实的结论.

一、江浙区委与江苏省委都是省级党组织的领导机关,它们之间是“第一届与第二届”的关系

1921年7月23日,中国在上海召开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告中国的成立.当时全党只有53个党员,只成立局.1921年11月,上海有党员10余人,按党章规定成立上海地方委员会(简称“地委”),只设书记1人,由局直管.同年11月,局作出决定,规定上海、北京、广州、武汉、长沙五区至迟在明年7月前建立区委.根据的通告,1922年6月,先后成立了湘区执行委员会、广东区执行委员会、武汉区执行委员会、北京区执行委员会、上海区执行委员会.上海区委开始由局兼,后改为上海地委兼.1925年8月,党决定上海区委改组为江浙区委(又称上海区委),管辖江苏(含上海)、浙江等地党的工作.这时江浙区委与之前的上海区委的区别主要是:原上海区委是由上海地委兼的,而江浙区委直管上海党的工作,是真正意义上的“省委”领导机关.

1927年6月,五大作出决定,撤销5个区委,分别成立“省委”,全国共建立15个省委.北方区委一分为三;江浙区委一分为二,分别成立江苏省委和浙江省委.这就是说,在党的五大召开前,全国所有省级机关都称“区委”,五大之后才使用“省委”名称.可见,“省委”即“区委”,“区委”即“省委”,它们之间的区别在于管辖的范围大小不同而已.

1927年2月,江浙区第一次代表大会在上海召开,这次大会后被党认定为江苏省首次代表大会.[1]这个结论是正确的,符合当时的历史事实.1929年11月18日,中国江苏省第二次代表大会在上海秘密召开,26日结束.这次大会的会标是“中国江苏省第二次代表大会”.政治局常委、组织部部长周恩来,政治局常委、宣传部部长兼党秘书长李立三出席了会议.李立三代表党在会上作了《政治报告》,向大会召开表示祝贺.会议所通过的8个决议,都在文件的开头标明“中国江苏省第二次代表大会通过”字样.[2]按党代会序列推算,在这之前必定召开过第一次代表大会.原江苏省委副书记刘顺元在1956年召开的江苏省第三次代表大会上作的开幕词,对此作了明确的说明.他指出:“在第一次和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江苏省的党组织,曾经在1927年和1929年分别举行过两次代表大会,依照江苏省的党的历史来说,这次代表大会是党的第三次代表大会”.[3]经过我们考证,刘顺元所指的江苏省的党组织在1927年召开的第一次代表大会,就是江浙区代表大会.江浙区代表大会与江苏省代表大会是“第一次与第二次等的关系”.江浙区委即为江苏省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第一届省委,与1929年选举产生的江苏省第二届省委,是一届与二届的关系;与2007年选举产生的第十一届省委,是一届与十一届的关系.这是毋容置疑的历史事实,被80年前的党所确认,已载入党的各种文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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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权威最有力的证据是,李立三在江苏省第二次代表大会上所作的《政治报告》中回顾江苏省党的历史时说:中国江苏省“第一次代表大会是在上海三次的前夜,正是要担负起武装的任务”[4].上海工人三次武装起义是在1927年3月20日开始的,经过两天激战,占领了上海,取得了胜利.李立三所说的江苏省“第一次代表大会是在上海三次的前夜”,这个“前夜”,肯定是在1927年3月20日之前、上海工人第二次武装起义之后.而上海工人第二次武装起义的时间为1927年2月初.查阅1927年2月初至1927年3月20日之间的党史,在这段时间里召开的首级党代会,只能是1927年2月11日在上海召开的江浙区第一次代表大会.同时,在2000年由江苏省委党史工作办公室和江苏省档案馆合编的《中国江苏省历次代表大会文件汇编》中,第一个收录的就是《江浙区第一次代表大会文献》[5],全文长达86页的《江浙区第一次代表大会文献》就排列在《中国江苏省第二次代表大会文献》[6]之前,从文献的排列次序上就可以明显看出,江浙区第一次代表大会和中国江苏省第二次代表大会的关系是“第一次和第二次的关系”.

在这本文献汇编的附录三《江苏省历届省委领导人和委员名录(含苏南区委、苏北区委、南京市委)》[7]中,第一个收录的也是江浙区委员会(19258~19276),[8]起始时间为1925年8月,先后担任区委书记的为尹宽、王一飞、罗亦农、陈延年.紧接其后收录的就是江苏省委员会(19276~19431)[9],先后担任省委书记的为陈延年、赵世炎、王若飞、邓中夏、项英、李富春、徐锡根、罗登贤、李维汉(罗迈)、李立三、陈绍禹(王明,代).

由此可见,在我党的权威文献中,都是把江浙区委和江苏省委排列认定为“第一届和第二届的关系”的;而且,将第一届委员会的起始时间确定为从1925年8月算起.[10]

江浙区委成立时,其领导核心机关是在上海,工作范围在整个江苏.因为当时上海是属于江苏的范围,是江苏的一部分.而当时的浙江还没有党组织,是后来江浙区委派人去浙江才发展党员和建立党组织的,浙江省第一次代表大会是1939年7月召开的.所以,党把江浙区第一次代表大会确定为江苏省第一次代表大会,是完全正确的,十分合理的.

二、江浙区委党校与江苏省委党校是昨天与今天的一脉相承的关系

既然“区委”即“省委”,江浙区委党校也即是省委党校.江苏省委党校即是从中共江浙区委党校演变发展而来的.

第一,党校的名称是跟随省级党组织名称变化而改变.党校姓党,是同级党委领导下的一个部门.根据党校的名称与同级党委名称一致性的原则,同级党委名称发生变化,党校的名称也相应改变.绝不能用后一个党校的名称来否定前一个党校名称.多次说过,今天的中国是从昨天的中国发展而来,研究中国问题“不要割断历史”,“不但要懂得中国的今天,还要懂得中国的昨天和前天”.[11]

第二,省级党组织名称屡次变化的原因.中国成立后,党名称没有变过,但省级党组织名称多次变动,这是由中国革命的特点所决定的.中国的反动势力异常强大并占领大城市和交通线,中国革命只能走农村包围城市的革命道路.弱小的革命力量先在农村建立小块革命根据地,逐步推进,波浪式发展,最后夺取全国革命的胜利.同时,在敌强我弱的形势下,斗争异常残酷,经常出现反复和曲折,甚至遭到失败.革命力量为生存下去,一般都是在敌人统治力量薄弱的几省交界处建立党组织,省级党组织的名称常以所控制的地名来命名.因此,在不同历史时期会出现不同的名称,甚至几个战略区党组织名称并存.由这些党组织举办的区委(工委)党校,也就有不同的名称.如抗日战争时期江苏境内的苏南区委党校,苏中区委党校,淮北、淮南区委党校等等,解放战争时期的华中工委党校,以及解放初期的苏南区委党校,苏北区委党校和南京市委党校,这些都是江苏省委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所办的省级党校,只不过,是不同名称在不同历史时期存在着.

三、关于上海市委党校和浙江省委党校建校起始时间的考证

1999年出版的《上海市委党校校志》,把上海市委党校成立时间定格为1949年6月16日.现任政治局委员、长孟建柱为该书所作的序言中写道:“上海市委党校是一所有着光荣传统的党校.1949年5月中旬,上海未解放,华东局和上海市委在江苏丹阳部署解放、接管上海工作时,就决定筹建上海市委党校.6月16日,即上海解放后第20天,上海市委党校就正式成立”.[12]上海市委党校编写的《上海市委党校大事记》[13]和校志,对此都作了明确的叙述.[14]上海市委党校没有把江浙区委党校作为他们党校建校的起始时间,具体原因是:

其一,1925年8月组建的江浙区委,不再是上海地委兼区委,而是区委直管上海地委工作.上海地委不可能将与之同级的江浙区委党校作为其下属单位.

其二,1927年上海发生“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上海党组织一直处于国民党反动政权残酷的白色恐怖统治下,敌特、坐探布满全上海每个角落,上海党组织的工作处于极端秘密的地下状态,稍有不慎就会遭到敌人的破坏.当时的上海地下党组织没有条件举办党校和抽调干部进行集中培训,这为党的秘密工作纪律所不允许,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1949年5月上海解放为止.

至于浙江省委党校,其建校起始时间与上海市委党校建校时间差不多.1999年8月,由浙江省委党校校委组织包松竹等人编写的《浙江省委党校大事记》,明确标明浙江省委党校建校的起始时间为“1949年”.《大事记》这样写道:1949年“9月1日,浙江省委党训班成立,地址在北山街玛瑙寺(现葛岭)17号.9月24日,浙江省委决定成立浙江省委党校校务委员会”[15].查阅浙江省地方革命史资料,在革命时期,浙江省委没有办过任何形式的省级党校.主要原因是建党初期,浙江省没有党员和党组织,只有团组织,浙江省的党组织是后来由江浙区委派人到浙江省建立并逐步发展起来的.1927年6月,根据五大的决定,建立了浙江省委,领导浙江省反帝反封建的人民革命斗争.浙江省是的家乡,国民党反动政府对浙江省控制很严,对人民革命斗争也残酷镇压,浙江省委是在极其艰苦的环境下进行工作的.他们必须贯彻执行党制定的“长期隐蔽,积蓄力量,以待时机”的白色区域工作路线,在敌人眼皮底下从事秘密工作.

综上所述,上海市委党校和浙江省委党校都没有把江浙区委党校作为其建校的起始时间.这说明江浙区委党校具有专一性,是专属于江苏省委党校历史发展序列的.江浙区委党校的成立时间即为江苏省委党校的建校日起始时间,这是非常客观公正的,完全符合历史本来的面目.

四、江浙区委党校成立时间作为江苏省委党校建校起始时间遭质疑的原因分析

把江浙区委党校成立时间作为江苏省委党校建校的起始时间,这是一个不争的历史事实,其目的是把人们遗忘或忽视的历史写入史书中,为后人研究历史提供一个宝贵的资料.

根据历史资料,我们认为,有关书籍中把江苏省委成立的时间确定为1927年6月,这是一个不负责任的不确切的提法.

第一,这种提法不符合历史事实.中国成立不久,在江苏境内就有省级党组织领导机构,这就是1922年6月成立的上海地委兼区委.1927年6月建立的江苏省委是从中共江浙区委改组而来的.如果把使用“省委”名称之日起作为江苏省委建立的起始时间,就会把在这之前存在的江浙区委排除在外,这显然是不对的;也有人把江浙区委作为江苏省委前身,这观点也是不科学的.我们认为江浙区委与江苏省委是顺延关系,不是前身后身关系.要纪念江苏省委成立多少周年,不能只从中共江苏省第二届委员会成立时开始计算,而应当从中共江苏省第一届委员会,即江浙区委成立时开始计算.那种割断历史的片面做法,不利于研究历史和总结历史经验,相反会起到误导作用.


第二,以使用“省委”名称,作为划分江苏省委建立的起始标准,是不确切的.江苏省委从1927年6月成立(姑且按正式使用“江苏省委”这一名称时算起)以来的70年中,省委领导机关多次中断,又多次重建,究竟以哪一次算合乎科学,这是值得商榷的事.1930年10月,江苏省委改组为江南省委,属直接领导,下辖江苏、浙江、安徽、上海等地.1931年1月17日,党的六届四中全会又将江南省委改名为江苏省委.由于受到敌人的七次严重破坏,1935年,江苏省委停止工作,出现了第一次中断.1938年,决定重建江苏省委,省委机关设在上海.同时,八路军、新四军分别从山东、安徽进入江苏境内,先后开辟了苏南、苏中、苏北、淮南、淮北等抗日根据地,建立了苏南、苏中、苏北、淮南、淮北等区委,领导江苏人民抗日斗争.这几个战略区党委分别举办了党校,为党政军机关和根据地建设培养了大批的领导骨干和建设人才.1943年1月,设在上海的江苏省委(只管白区工作)迁入苏北的盱眙县,并入华中局改组为城工部,江苏省委名称不再使用.解放战争时期,行使省委领导的机关为华中工委.建国初期则为苏南区党委、苏北区党委和南京市委,同为在江苏境内的省级领导机关.1952年9月,根据通知,恢复统一的江苏省建制,江苏省委第三次重建.

如果以江苏省委连续不中断为计算标准,那只能以1952年9月计算,因为之前多次中断.如果以使用“省委”名称为标准,从1927年6月至2007年间,有几个时段的省委机关不是使用“省委”名称,把它们剔除后就没有70年了.如果包容这几个时段没有使用“省委”名称的省委机关的话,又单单把党早已确定为江苏省第一届委员会的江浙区委排除在江苏省委历史序列之外,这是完全没有任何道理的.

由此可见,把使用“江苏省委”名称作为划分标准,具有一定的随意性,是经不住历史的推敲和检验的.我们认为,江苏省委建立的起始时间,应从中共江浙区委建立时间起算.这是非常正确的科学的历史结论.它如实地反映了历史的全貌.同样,作为与党委同姓、同时存在、同时变化的江苏省委党校的建校起始时间,也应当从中共江浙区委党校创办的时间起算,这应是一种正确的、实事求是的、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它对于研究江苏省委发展史、研究党的干部培训史和研究党校发展史,以及认定和解决久而未决的历史问题,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