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农业微观经济组织的

点赞:3282 浏览:9206 近期更新时间:2024-03-20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作者简介:狄立新(1962-),男,江苏溧阳人,常州市农林局局长,主要研究方向为现代农业经济.

摘 要: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原有的农业家庭承包经营政策已经不能继续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农业微观经济组织的优化,已经成为农业与农村改革和发展的迫切要求.而农业微观经济组织的优化必须坚持以家庭经营为坚实基础,坚持以规模经营为基本方向,坚持以农民合作为关键途径.

关 键 词:农业微观经济组织,家庭经营,规模经营

中图分类号:F3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1605(2010)01-0058-04

未来我国农业微观经济组织的优化要考虑两个重要因素:一是要有利于提高农民的积极性,二是要有利于生产要素的集中.因此,适度规模的家庭经营是我国农业微观经济组织改造的目标模式.家庭经营是基础,适度规模是方向.要在长期稳定家庭经营的前提下积极推进农地适度规模经营.

一、坚持以家庭经营为坚实基础

农业选择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绝不是偶然的.农业生产的特点决定了农业微观经济组织制度的构建与非农产业有相当大的区别.在非农产业中,家庭经营将会逐渐消亡,现代企业制度是主要形式.但在农业中,国内外的历史经验都证明,家庭经营是农业微观经济组织中最基本和最主要的形式.既写作度下资源配置的有效性和组织费用(内部交易费用)低的特征,决定了它是任何其他组织形式所不能完全替代的.对传统农业进行改造,推动农业产业化和现代高效农业的发展,无论如何不能否定农业的家庭经营.强调以家庭经营为基础,是因为家庭经营具有几个十分突出的优势.

第一,家庭经营适应农业生产的特点.一是农业生产中自然再生产与经济再生产相交织的特点,决定了农业生产与家庭经营必须密切结合.农业经营与别的产业不同,除了经济规律之外还必须服从自然规律.农业中的自然规律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作为农业生产条件的自然界光、温、水、气等的变化规律,二是作为农业劳动对象的动植物本身的生长规律.这就要求农业生产者随时随地了解动植物的实际生长情况,再根据市场、气候、环境等情况自主、及时地作出有针对性的生产决策.因此,只有通过家庭经营这种形式,使农业生产者同时也成为经营的决策者,才能使决策的层次和环节减到最少.二是农业中生产时间和劳动时间的不一致要求农业生产者应当能自主地安排自己的剩余劳动时间.农业中生产时间和劳动时间存在着差别,前者长,是连续的,后者短,是间断的,这就造成了农业生产者在每个生产周期中都有一定的剩余劳动时间.只有当生产者能自主支配自己的劳动时间时,才能最充分地利用自己的剩余劳动时间,才能真正使农业和副业同时得到发展.而在现有的各类经营形式中,家庭经营是最能适应农业这个特殊要求的.

第二,家庭经营符合家庭的社会经济特性.以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为主组成的家庭,由于共同的家庭经济利益,使其具有较大的内在凝聚力,能够在一定限度内,自我维持、自我调节、自我发展.这就使家庭成员可以从许多方面对家庭的整体目标和利益予以认同,把家庭其他成员的要求、利益和价值取向,自觉地当成自己的要求.经济学家贝克尔认为:“当一个成员充分关心其他成员而成为户主时,所有其他成员均有与户主相同的动机使家庭成员机会至最大,并使所有家庭范围内的外部因素内部化,而不管这些成员如何自私(或者说,实际上如何地嫉妒)”.因此,家庭天生是具有“高效的相互依赖性”和效用一致性的基本社会群体.家庭效用函数与家庭一个成员的效用函数相同,这就意味着家庭内部的经营监督、管理成本很低,几乎等于零.同时,家庭成员在性别、年龄、体质、技能上的差别有利于分工和劳动力的充分使用.在劳动安排上,平时一人为主,忙时全家参与.在劳动时间被分割的细碎的农业活动中,辅助劳动力也可以得到利用,从而使后备劳动力增加.

第三,家庭经营能够适应农业技术发展.农业现代化过程中所采用的农业技术主要分为两类:一是机械技术,包括各种机械设备,使生产过程实现机械化、自动化.农业机械技术的本质是以物力代替人力畜力,扩大每个劳动力生产和经营的范围和数量,通过提高劳动生产率来增加经济效益.二是生物、化学技术,包括种子、化肥、农药、生长激素和配合饲料等,这类技术主要是直接改变生物本身,创造出适合生物生长的良好条件.

农业家庭经营是一种弹性很大的经营方式,可以与不同的所有制、不同的物质技术条件和生产力水平相适应.在农业中,家庭经营的组织形式最简单,也最适合,其交易成本最低.因此,不论经济发达到何种程度,农业生产经营的基本组织形式仍然是家庭.从国内外大量实践看,家庭经营不仅适应低水平、小规模农业的发展,如东南亚国家,也适应高水平、大规模农业的发展,如美国、加拿大等.这说明,即使生产力发展了,农业的家庭经营也没有必要被改变,应该改变的只是农业的运行环境.正如拉南•,魏茨所说:“在农场演变的各个阶段,只要个体农民家庭农场的发展不被有意识地阻碍,它们就能够成功地与管理农场进行竞争.到目前为止,家庭农场甚至已经克服了专业化农业的明显矛盾之处,经受住了从劳动密集型向资本密集型农业过渡的考验.”

二、坚持以规模经营为基本方向

同志在20世纪90年代曾经指出,“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这是一个很大的前进,要长期坚持不变.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这又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当然是很长的过程.”“两个飞跃”的战略思想,为我国农村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了总体思路.

所谓适度规模经营,是指根据农业生产发展的客观要求和社会、经济、技术、自然条件的可能,将土地生产要素适当集中使用,从而获得最大经济效益的经营方式.简单地说,就是在最适宜的土地面积上经营.当某一土地面积的经营能获得最佳经济效益时,这一土地面积即为适度经营规模.土地适度经营规模所要求的土地面积并不是固定的,而是因地、因时等而变化.也就是说,土地经营并没有确切的最优规模界限和最优生产模式,在不同的约束条件下,行为当事人将选择交易费用最低的经济组织形式.

首先,适度规模经营有利于节约农产品成本.农业是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部门,也是商品生产的一个重要部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产品总成本由农产品的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两部分构成.农产品的生产成本大小与农业生产规模有关,而农产品的交易成本的大小同样与农业生产规模相关.因而农业规模的大小与农产品成本费用的高低有直接的关系.

在农业生产的过程中,单位产品所分摊的固定资本消耗与规模大小呈明显的负相关.固定资本主要体现在机械、建筑物等固定资产上.这些固定资产的利用在本质上是替代人的劳动,且在购写和使用上具有不可分的特点.一般地说,农业经营规模越大,固定资本越能够在时间和空间上得到充分有效的利用.在其生产能力允许的范围内,随着产量的扩大,单位产量所分摊的成本就会降低.而在农业小规模经营条件下,不仅购写固定资本比较困难,而且利用也不充分,因而单位产品分摊的成本就比较高.

农产品总成本中还有一个重要的构成部分――交易成本.因其具有不可分的特点,无论农户经营规模大小,交易成本大体相近.因此,农户经营规模越小,单位农产品所要分摊的交易成本就越高.在生产成本相同的情况下,交易成本越高,农产品的总成本也就越高.近年我国出现农产品出售难的问题,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农户对农产品信息掌握不完全,而农户要掌握农产品的完全信息,就要花费比较高的信息成本.对小农户而言,他根本无法支付高额的信息费用.可见,农业小规模经营不但生产成本高于大农场经营,而且交易成本也远远高于大农场经营,因此农业小规模经营的总成本也高出大农场经营总成本.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可以有效地节约农产品成本,从而提高竞争力.

其次,适度规模经营有利于实现农业现代化.在我国,由于土地平均分配、分户承包,户均面积少而零散,不符合农业现代化的要求.小规模农户自身不仅缺乏吸纳现代科技的内在动力,而且不具备采用现代技术的能力和条件,同时也为推广农业科学技术增加了组织上的难度.虽然就某一时期来说,小规模农户通过劳动密集型经营也能实现较高的土地产出率,但从长远看,由于其缺乏技术进步的机制,将会失去进一步发展的能力.这是我国目前农产品科技含量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低、农业技术进步缓慢的重要原因,也是实现农业科学技术现代化的重要制约因素.实行专业化生产,是现代农业的必然要求,必须本着因地制宜、相对集中的原则,调整产业结构,发展主导产业,逐步形成和资源特点相适应的专业化、规模化经营格局.因此,适度的规模经营,有利于更充分合理地利用农业机器设备,采用先进农业科学技术和先进经营管理方法,提高农业劳动生产效率,降低农产品生产和经营成本,从而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农业经济效益.

再次,适度规模经营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近年来,我国农业生产效益低下,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在有些地区特别是粮食主产区、以农业经营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地区甚至出现了农民收入负增长现象.这一方面是由于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过多、农产品供给总量过剩导致产品下跌,另一方面则是由于农户经营过于分散、规模过于狭小,农业固定资产利用率过低、劳动效率过低等导致农产品成本上升.由于我国人多地少的自然禀赋,虽然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农业劳动力正在逐步向二、三产业转移,但距离现代农业所能提供的农民人均耕种土地的条件还很遥远.在这种情况下,农民收入的提高必然要仰赖在非农产业兼业,由此形成我国农业生产的“小规模兼业农业”特征.如果没有政府的特殊保护,小规模兼业农业不可能创造很高的收入.一是因为这种农业以精耕细作为特点,廉价劳动力是其存在的基础,因而不可能创造出较高的农业工资.二是因为农户兼业以季节性打工为主,农民工难以成为具有专业素养的熟练劳动力,收入水平提高受到限制.三是因为面对大量农业劳动力,国家很难通过财政补贴使他们获得全社会平均工资水平,而通常他们会成为向社会提供净收入的纳税人.通过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可以促进农业和农村的分工分业,减少农业特别是种植业生产经营主体,提高生产专业化水平,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增加农民收入.


因此,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不但是促进规模化经营、提高农业规模效益的有效途径之一,而且也将进一步调整农业生产关系,促进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流动,推动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当前,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正在步入一个新的阶段,充分尊重当前我国农村生产力发展的水平和要求,推动土地规模经营,将有利于推动农村经济的第二次飞跃.在实际操作中要注意,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不是靠行政力量强行推进,而是依靠市场机制.只有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才能通过准确地反映土地、资本、劳动力的稀缺程度,让农户自己根据市场条件去选择具体的规模经营形式.

三、坚持以农民合作为关键途径

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决定了农地规模经营是伴随着农业劳动力大批转移而逐步实现的,只能是一个渐进的、长期的历史过程.当前的农业劳动力即使减掉一半,也还是意味着全国的农业仍将以小规模、相对劳动密集的经营为主,新时代的农业仍将具有中国式高密度人口的特点.经营规模狭小、技术进步缓慢等问题还将长期存在.从一定意义上说,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是在相对更高的一个层次上对微观基础的重新整合,这就为从外部规模经济的角度解决以上问题开辟了现实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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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的经验表明,农业合作社是农民自己联合、管理、团结互助的一种有效形式,对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增强农产品竞争力,促进政府与农民的联系,保护农民利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合作社作为农民联合自主的最佳组织形式,其唯一宗旨是为社员怎么写作,增加社员收入,增进农民福利.通过合作可以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提高其面对企业的谈判能力和剩余索取能力,减少利益流失,降低市场风险,并且创造更多的获利机会.

第一,农业合作社可以在分散的农户与大市场之间建立起一种比较协调的关系,有利于农户防范市场风险.近些年我国农产品市场竞争加剧,分散农户的弱势地位问题更加突出.相对于工商企业来说,农户的经营规模要小得多,在市场上处于劣势,无力与工商企业平等对话,常常只能是市场的被动接受者.而加工营销商往往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在市场上处于优势地位,可以根据自身的状况来确定和产量,这样农户就受到市场力量不平衡的影响,得不到他们应得的利益.小规模农户结成合作社后,在市场上与加工营销商交涉的就是规模较大的合作社而不是单个农户,这样就增强了农户在市场上谈判和讨价还价的力量.因此,农民迫切需要通过建立自己的合作组织,联合起来抗御市场风险.

第二,农业合作社可以为农民提供技术、信息、加工、储运、融资等社会化怎么写作.长期以来,我国农业社会化怎么写作体系是以农业经济技术部门为主,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些部门从怎么写作手段、方法到内容,都已很不适应,广大农民希望有新的组织载体为他们提供怎么写作.合作社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通过将小规模的家庭经营联合起来以实现规模经济.许多在单个农户无法完成的活动可以由合作社来完成,通过合作社可以有效地使用大型的农业机械设备,降低生产成本,通过合作社统一收集信息、促销产品、开拓市场,可以节约交易费用.

第三,农业合作社可以稳定和提高农产品质量.合作社的盈利通常按社员的惠顾额返还,投入合作社的资金一般不参与分红,只能按一定的利率获得利息,因此,社员是合作社的剩余获得者.在以公开市场为主要交换方式的条件下,合作社是一种有效的组织方式.由于加工营销商无法知道生产者出售的农产品的具体品质状况,即使在市场上采取品质检测和分级等措施也难以阻止生产者出售农产品时的机会主义.合作社可以防止这种机会主义行为的发生,因为当农产品生产者通过合作社加工农产品时,社员拥有合作社的剩余索取权,合作社是他们自己的企业,他们如果有机会主义行为,向合作社提供劣质农产品,将影响他们自身的利益.同时,合作社的社员之间一般都相互熟悉,便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