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白领“网婚”,虚拟姻缘是否违法?

点赞:28878 浏览:132663 近期更新时间:2024-03-23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女白领网上“婚配”

田晓蓉是南京一家公司的部门经理,今年30岁刚出头,丈夫郝海洋是南京另一家企业的驻外办事处主任,长年在外出差.由于丈夫经常不在家,工作之余,田晓蓉经常上网打发时间.

2006年3月,田晓蓉一个人在家呆着很无聊,便开始打开电脑上网,在网上她无意中发现了一个交友网站,该网站注明凡是登陆者只需填写相关资料,即可与另一登陆者自由配对,聊天“恋爱”,注册“结婚”,结成“夫妻”,成就一段“网婚”.她觉得很新鲜刺激,便好奇地点击了该网站,很快便通过网络找到了自己心仪的对象,对方网名叫“云山雾凇”,两人聊着聊着相见恨晚,迅速在网上注册“结婚”.从此,田晓蓉常在夜深寂寞时点击该网站,上聊天室跟“网络丈夫”谈情说爱,两人在网上直呼“老公”、“老婆”,过起了虚拟的婚姻生活,短短几天“相处”后,田晓蓉突然发觉自己年轻了好多,似乎重新找回了大学期间恋爱的感觉.

为了讨好“网络老婆”,庆祝两人成功注册“结婚”,“云山雾凇”特意在网站上申请了一个“家”,在这个虚拟的“家”中,房屋装修前卫时尚,家具、彩电、冰箱、空调等家庭设施齐全.田晓蓉每天一下班回家,就迫不及待地打开电脑迅速登陆来到网络“新房”,跟“云山雾凇”聊天说笑,在这个虚拟的“家”中任意点击电脑鼠标,按照提示一步步操作,“洗衣、做饭、逛街等”样样都可以实现,甚至还过上了“夫妻生活”,宛如真实的生活状态.不久,田晓蓉就不满足了,突然冒出要与“网络老公”视频的大胆念头,并很快写来一个摄像头装在电脑旁,跟“云山雾凇”进行“面对面”视频聊天.通过网络视频,田晓蓉发现“云山雾凇”长得虽不算英俊,但看上去很稳重成熟,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书卷气.“云山雾凇”看着“网络老婆”田晓蓉年轻貌美,很是喜欢,并称自己是吉林人,是一名建筑设计师.就这样,两个人在网上爱得越发浓情蜜意.


两人网络视频聊天以后,田晓蓉发觉自己已经完全陷入了“云山雾凇”给她带来的全新的“家庭”幸福里,有时甚至在上班时,她一想起这种甜蜜就会走神.于是每天一回家,她第一件事情就是打开电脑上网,如果发现“云山雾凇”不在线上,她马上就跟丢了魂似的,提不起精神来.

丈夫欲告妻子“重婚”

2006年7月,田晓蓉的丈夫郝海洋从外地出差回南京.田晓蓉本以为丈夫会跟平时一样,在家呆几天就走,谁知郝海洋称最近谈了一笔生意,客户就在南京,可以在家多陪陪田晓蓉.刚开始两天,因为丈夫天天在家,田晓蓉一直没机会上网,三天后,田晓蓉再也坐不住了,一连几个晚上都上网,但只限用MSN跟“云山雾凇”聊天.

郝海洋本想好好陪陪妻子,却发现妻子每天一吃过晚饭就坐在电脑前面直到深夜,还常常独自偷着笑,起初田晓蓉解释说,自己是为了赶写一篇评职称的论文,才每天坐在电脑前加班的.但终究“纸包不住火”,7月底的一天,郝海洋偶然看到妻子每天登陆的一个婚姻交友网站,便好奇地打开妻子的聊天记录,一看顿时傻了眼.原来该记录全都是妻子跟“云山雾凇”情意绵绵的聊天内容.郝海洋知道后怒不可遏,立刻找到妻子,希望她对此做出解释.结果,田晓蓉根本不以为然,竟很干脆地承认自己已在网上与别人注册“结婚”,成立“家庭”了,但田晓蓉表示网上“结婚”是她无聊闹着玩的,又不是真实的,不算是对现实婚姻的不忠,不要大惊小怪.见妻子明明“背叛”自己还满不在乎的态度,郝海洋歇斯底里发了一通火.他始终认为,虽然田晓蓉没跟“网络老公”在现实中见面,甚至相互都不知道真实姓名,但从她们之间的聊天记录可以看出,妻子已经与“云山雾凇”真正相爱了.

起初,郝海洋想自己老在外地出差,妻子也不容易,就原谅了她,但田晓蓉上网成了瘾,每天都要偷偷摸摸地去网络上和“云山雾凇”约会.“妻子的行为对我而言是一种背叛,我再也不相信她了.”经过近半年的痛苦考虑,郝海洋提出了离婚并要求妻子给予精神赔偿.但田晓蓉坚决不同意,她认为自己没做什么背叛丈夫的事,“网络婚姻不过是无聊时玩玩而已”.在双方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况下,2007年2月,郝海洋委托律师向法院递交了起诉书,要求离婚并且追究妻子“重婚”的法律责任.

“网婚”是否该“法办”

最近一项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已有数十万人赶时髦在网上“结为夫妻”,一些已婚人士的现实婚姻也因此亮起了红灯.一些被“网婚”所伤的人认为,“网婚”就是对现实婚姻的背叛.婚姻是神圣的,必须全身心投入,包括精神与肉体,“网婚”其实就是一种“精神外遇”.

女白领“网婚”,虚拟姻缘是否违法?参考属性评定
有关论文范文主题研究: 关于婚姻法的论文范文 大学生适用: 学校学生论文、学年论文
相关参考文献下载数量: 72 写作解决问题: 写作参考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标准论文格式、论文题目 职称论文适用: 技师论文、职称评副高
所属大学生专业类别: 写作参考 论文题目推荐度: 免费选题

对已婚人士来说,“网婚”已经突破了社会道德的底线,触犯了法律.我国《婚姻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之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显然,忠实是夫妻间的法定义务,如果一方在网上与虚拟的网络丈夫或妻子无话不谈,把现实生活中夫妻的隐私向网上的爱人倾诉,甚至在网上谈情说爱,过起“夫妻生活”,这种行为如何能与《婚姻法》所倡导的夫妻双方应相互忠实的条款相吻合呢但一些“网上重婚者”则辩护说,“网婚”可以部分地满足人们对爱情或者婚姻的各种幻想,弥补现实生活中的不足和残缺.而这充其量不过是一场“婚姻游戏”,大可不必如此认真,动辄用法说话.他们认为“网婚”就是在虚拟空间的角色扮演,与现实婚姻比起来,“网络婚姻”既无实质条件,也无法定程序,根本不是真正的婚姻.

律师观点:虚拟婚姻无法界定

江苏南京道多律师事务所吴量律师认为,新《婚姻法》关于夫妻双方应相互忠实的条款曾引起广泛的讨论,但在实施过程中,“忠实”的内涵却很难界定.有观点认为,“精神外遇”也是一种外遇,因而引起的离婚,可作为“其它原因导致婚姻破裂”的情形处理,构成离婚的理由.但具体操作起来,却无法可依.由于“网婚”是一种新生事物,现有法律对于网络这个虚拟世界存在盲区.从司法实践看,“网婚”不符合婚姻法的要求,更不受婚姻法的保护,但如果认为搞“网婚”就是重婚,也没有法律依据.对已婚者来说,“网婚”仅仅是虚拟的东西,这种精神出轨算不算“不忠实”,目前无法界定.现实生活中,由“网婚”所引起的离婚只能以“其它原因导致婚姻破裂”的情形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