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构建科学合理的高校法学实践教学体系

点赞:5077 浏览:13598 近期更新时间:2024-02-28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我国高校法学教学一直把实践教学作为教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践教学提高了法学教学质量.但是跟国外的实践教学相比,我们在实践教学的形式和内容的仍需加强.高校应构建完善的实践教学体系,从根本上扭转现行法律教学只重视理论知识忽视实践活动的错误想法,把实践教学融入到法学教育的过程,让学生的知识理论和实践活动达到平衡.

【关键字】科学合理高校法学实践教学

近年来,大部分高校法律院系开展了课程体系改革,增加实践教学力度,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现有高校法学院系实践教学还存在着缺乏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以及条件支持等许多问题.如何深化法学实践教学改革,提高了实践教学的质量,仍然值得我们深入考虑.

一、我国高校法学实践教学存在的问题

1.法学理论与教学实践不结合

目前我国法学实践性教学中,理论知识与实践应用分离的情况仍然是无法回避的重要问题.在理论知识授课过程中,穿插案例的频次和深度远远不够.在缺少真实案例的情况下,导致了学生对于法律理论知识接收和理解的迟缓.为了弥补实践上的不足,很多学校将法学实践性教学列入教学计划中,作为独立的课程教授.虽然这一举措具有良好的出发点,但是实践中依然出现了理论与实践相脱节的情况.以“模拟法庭”为例,课程实施者常常将重点放在最后的开庭上,轻视对案件本身的分析.这种“表演”重于“实践”的做法,只能让学生系统了解庭审的程序,对真正提高学生运用法律规范的能力和文书写作的能力并无太大的作用.这是因为模拟法庭的教学往往安排在低年级进行,在学生没有程序法和实体法知识的前提下,分析案件很难做到深刻和系统.这种理论和实践的再次分离,使模拟法庭的实践教学失去了它原本被赋予的使命.教学现状又一次使我们陷入了尴尬的境地,进行实践教学时,因理论知识的滞后而举步维艰,而进行理论知识教学时,由于缺少实践体验而降低对理论知识的理解.理论与实践是天平的两端,重视一方而轻视一方,必然会出现不平衡,会对两方面能力的提升都产生影响.

2.师资力量的不强大

培养并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是法学实践性教学的目的,要达到这一目的,任课教师必需熟悉各类法律实务及相关的程序,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但是,今法学教学还处于理论与实践脱节的环境中,重理论轻实践是该环境存在的普遍现象.法学课程的授课教师多为理论型,缺少实践经验,对实践性课程的把握不到位,很难让学生深刻地认识、切实地操法律实务.高校法学专业实践课程的师资建设还存在很多问题,有待进一步完善.

3.高校对实践课程的重视度不高

很多高校的法学专业都将实践性教学课程列入到选修课的行列中,学生们并未充分认识到实践课程的重要性,只是根据自己的意愿来考虑是否学习该课程.学生往往愿意选择好拿到学分的选修课,而不愿选择难度大,实践强的法学专业选修课,但恰恰是这些课程非常有助于锻炼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如法律文书写作课程,如果学生缺少对法律文书写作方法的系统学习,那么在其参加法学实践或是正式工作后,往往会面对繁杂的法律文书而无从下笔,这不仅不便于工作,也不利于个人法律素质的体现.因此,为减少法学实践性教学的遗憾,应提高对法律文书写作课程的重视程度.

二、构建我国高校法学实践教学的建议

加强对实践性教学的宣传,提高学生对实

践性教学重要性的认识如果想真正发挥法学实践教学的作用,我们必须从根本上消除“重视理论传授、轻视实践训练”的“传统”,加强实践教学重要性的宣传,强调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的平等地位,彻底改变学生应付实践性课程的做法,使学生真正参与到实践教学过程中来.只有学生在思想、观念上对实践教学给予高度的重视,才能根本地提高实践教学活动的质量.个人认为,在这个过程中,加强新生入学职业教育至关重要,在入学教育中,重视对法学专业课程体系介绍和法学生个人职业生涯的规划设计,使学生进入大学伊始对自己所学专业及其发展有清醒的认识,有利于学生实践教学环节的参与积极性.

实践教学

法学学科具有极强的应用性,能够解决实际问题是法学学生应该具备的主要能力.所以,高校法律院系除了毕业实习实践课程之外,还应配置多种类型的实用课程,让学生有机会接触各种实用知识,以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完善教学机构

诊所式教学机制,作为中国现阶段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还存在很大的发展、完善空间.首先,在诊所式教学过程中,提高学生的参与,鼓励学生带着问题的情况下走进教室,师生共探讨解决问题的方案,而不是单纯由教师寻找其认为合适的教学案例.其次,在诊所式教学过程中,如果条件允许,教师应鼓励学生直接参与解决现实案例,让学生自己去思考,自己提出解决方案,师生共同讨论,拟定一个最佳的解决方案并最终运用到诉讼程序中.这样学生知道自己的努力会有成果,将会更加积极的参与实践教学.


4.加强大学中以案例教学为主

将一些典型案例融入到基础理论授课过程中,重视培养学生运用理论知识分析案例的能力,为实践教学奠定必需的、足够的理论基础,否则,实践教学和理论教学将难以相互支持和相互配.这就要求教师在教学中应尽量不要单纯的理论教学,应当时刻关注现实中发生的热点案例、典型案例,引导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对这些案例进行分析,使学生熟练掌握、深刻理解专业知识,并锻炼学生的基本实践能力,为后续开展的各项专业实践教学活动奠定基础.

5.加强教师培训的队伍

对各高校的法律教师而言,法学理论和实践教学都精通的教师的比例较低,因此,可以聘请相关法律机构的从业人员、专家学者兼任课程教师,作为学生实习实践校外指导师来开展部分法律事务课程.同时,还可以加强与校外法律机构的合作,将本校老师派出进修学习,将简单的实习实践单位建设成为合作单位,努力做到双赢的结果,从而提高实践课程的效果.

三、总结

综上所述,只有构建科学的实践教学体系,需要采用各种方式的实践教学手段,才能更好的培养中国的法律专业人士,使我们的法律专业毕业生在较短的时间内,适应社会为社会提供法律怎么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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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刘琦琪,李飞.我国高等教育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简析[J].高教高职研究,2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