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志》总集观念

点赞:4923 浏览:18911 近期更新时间:2024-02-28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 《隋志》总集观念的基本特征在于将“总集”与“总集类”区别对待,这有助于廓清以往关于《隋志》总集的模糊认识.西晋挚虞的《文章流别集》以例称善,《隋志》标举其为总集之轨则.《隋志》“总集类”只是以“总集”之名提其纲,并非全然总集.《隋志》总集类的性质和著录范围可从《唐六典》、《旧唐志》中推知.

关 键 词 《隋志》 总集观念总集(类) 《文章流别集》 分类号 G254

在中国目录学史上,梁代阮孝绪的《七录》(今佚,其《序》保存于《广弘明集》首列“总集”一目,唐修《隋书经籍志》(下称《隋志》)承之,设立“总集类”.对于《隋志》总集类著录的参差庞杂,后人多有讥评,姚名达《中国目录学史》即言:“此岂总集乃杂书耳”.正确看待这一现象,必须还原历史,明确《隋志》的总集观念.

1 《隋志》“总集”

《隋志》集部总集类小序曰:“总集者,以建安之后,辞赋转繁,众家之集,日益滋广.晋代挚虞,苦览者之劳倦,于是采孔翠,芟剪繁芜,自诗赋下,各为条贯,谓为《流别》.是后文集总抄,作者继轨,属辞之士,以为覃奥,而取则焉.今次其前后,并解释评论,总于此篇”.这是《隋志》对“总集”的著名界定,后世研究总集者无不称引.小序所言之“总集者”大致有如下特征:①从“众家之集”也就是别集中取材(章炳麟《国故论衡文学总略》有“总集囊括别集为书”语),因此有“集林”、“集苑”、“集钞”等名目;②“采摘孔翠”,也就是“选本”,是一种方便属辞之士取则的文章范本,与后世旨在“网罗放佚”的全集不同;③“自诗赋下,各为条贯”,也就是按文体排列;④标举西晋挚虞的《文章流别集》为总集之轨则.这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隋志》的总集观念.

首先,《隋志》以《文章流别集》为总集之祖.其实,在挚虞之前或同时已经有了一些可以称为“总集”的著述,如傅玄《七林》(《隋志》不著.唐欧阳询《艺文类聚》卷五十七杂文部:“傅子集古今七而论品之,署日《七林》”)、苟绰《古今五言诗美文》、荀勖《晋歌诗》《晋燕乐歌词》等,这一点王运熙、朱迎平、傅刚、张伯伟、郭英德等都有论及.张伯伟认为:“这些书大抵以‘网罗放佚’为目的,不具有‘删汰繁芜’的作用,所以古人也不以之为总集之始,从中正可以看出古人对于总集的观念”.此说似未为圆照.挚虞之前确已出现一些专体总集,但似乎并不是以“网罗放佚”为目的,至少苟绰的《古今五言诗美文》应是选五言诗精华而编成的集子,不然何以称“美文”再说若确为“网罗放佚”,五言诗发展到西晋,必不是五卷的篇幅所能容纳的.王运熙、杨明《魏晋南北朝文学批评史》说:“严格说来,在挚虞之前已有总集出现.但荟萃各体文章,加以删汰别裁且附以大规模评论的总集,自当首推《文章流别集》”.郭英德亦有类似说法:“这些总集大抵都是汇聚某一体文章为一编的,与《文章流别集》的总汇各体文章有别.也许正因为如此,《隋书经籍志》才以《文章流别集》作为总集的发绷之作”.后二者显然更有说服力.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力之先生《总集之祖辨》力证《文章流别集》为真正意义上的总集之祖,是为得其大者.《隋志》以产生时间并非最早的《文章流别集》为总集之祖,表明它对《文章流别集》的充分认可和极力推崇,在这个意义上《文章流别集》恰可以代表《隋志》的总集观念.

其次,《隋志》以《文章流别集》为后世总集之轨则.《隋志》总集类著录:《文章流别集》四十一卷(梁六十卷、志两卷、论两卷、挚虞撰)、《文章流别志、论》二卷(挚虞撰).则《文章流别集》梁时原有六十卷,唐初已残为四十一卷,今则全亡,仅存佚文十余则(《全晋文》卷七十七).“集”文之外又复有“志”、“论”,可谓体例完备.“自诗、赋下,各为条贯”,表明其按文体编排,以见各体文章源流,这种分体编纂、集流别(品藻)与选文于一体的体例正是《隋志》极为推崇的总集编纂典范.体例的完备和“论”述的精当对后世总集编纂有发凡起例之功,所以,《隋志》标举《文章流别集》为后世总集之轨则.《隋志》著录之《文章流别本》十二卷(谢混撰)、《续文章流别》三卷(孔宁撰)当继之而作者.

骆鸿凯《文选学》:“总集为书,必考镜文章之源流,洞悉体制之正变,而又能举历代之大宗,柬名家之精要,符斯义例,乃称雅裁”.斯言诚是,谓为“雅裁”,《文章流别集》当之无愧.此“总集为书”之说与《隋志》总集类小序之“总集者”云云实有异曲同工之妙,皆举总集之荦荦大者而言.

从《隋志》对《文章流别集》的推崇可见其基本的总集观念.《隋志》的这种观念当然会反映在著录上.既然《隋志》总集类著录不以时为序,那么著录的次序就很能说明其在撰志者心目中的地位.“文章流别”之书最先,次之则《集苑》、《集林》、《集林钞》、《集钞》、《集略》、《撰遗》、《翰林论》、《文苑》、《文苑钞》、《文选》等,皆兼收众体,其体例与《文章流别集》相同或相近.这些总集的优先著录显然彰显着《隋志》的总集观念,它们虽在《隋志》总集类中仅占很小比例,但却是“总集类”的支柱和灵魂,没有这些书,总集类就不成其“总集”类.

但是,标举《文章流别集》的意义绝不在于否定其外的集子之总集性质,许多专收一体的集子也是总集,二者只有体例优劣之分,而无是否总集之别,这也是《隋志》的基本观念.尝试论之,《隋志》集部分楚辞、别集、总集三类:楚辞是一种特殊的编纂体式,自阮孝绪《七录》始在各种目录中多自为一类;别集合一人之作为一集,以人为纲,编例分明;总集按一定体例收录众家之作,编纂体式的不同是三者最根本的区分.在这里,“总集”与“别集”相对立而存在,没有“别集”也就无所谓“总集”,只要是收录众家作品、按一定标准编纂的集子就可以看作是总集,这应是《隋志》判断是否“总集”的基准.

2 《隋志》“总集类”种种

2.1 “总集类”的形成

《隋志》总集类合并《七录》之“总集部”与“杂文部”而成,可是对于合并之因,《隋志》没有交代.《隋志》为什么不立“杂文部”在我们看来,显然《隋志》撰者认为“总集类”可以包容“杂文部”,不必另立.

姚振宗《隋书经籍志考证》总集类末云:“案《七录叙目》文集录第三日总集部16种,第四日杂文部273种,两部并计289种.本志合为总集一类,盖自第二类赋集以下皆杂文之属也.存佚并计,增辑者47种”.姚氏此说很有道理.从《隋志》总集类著录推测,其所著录之专体总集应为《七录》杂文部所收,因为数量巨大的专体总集(百余种)不可能来自《七录》“总集部(16种)”.因此我们认为《七录》“总集部”最可能只著录兼收众体的总集,而这恰恰又是《隋志》总集类小序极为推崇的总集编纂的典范.准此,《隋志》总集类小序很可能直接来源于《七录》,而非撰《隋志》(或《五代史志》)者所为.我们知道,《七录》也是有大小序的,当然这仅为笔者在情理层面上的推测,谨提出以求教于方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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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唐初,“杂文”的概念是很宽泛的,《艺文类聚》“杂文部”内收“诗、赋、七、连珠、书、檄、移”等文体的专论,实际上可包一切文章.又《七录序》云:“王(俭)以诗赋之名不兼余制,故改为文翰.窃以为倾世文词总谓之集.故变翰为集,于名尤显”.《隋志》总序云:“(《七录》)其四日文集录,纪诗赋”.《隋志》以“诗赋”释《七录》文集录所著录,显然此“诗赋”之名乃“倾世文词”之总称,涵盖各种文体,非仅指诗、赋二体,《七录》“杂文部”作品的内容和性质应与“楚辞部”、“别集部”、“总集部”同,皆“文词”之属,四者的区分可能仅在于书籍编撰体式的不同.“文集录”封域之内,不入楚辞部、别集部、总集部的书籍都归入“杂文部”,“杂文部”之“杂”应指包含各种书籍编辑体式,甚至单篇作品.书籍之复杂客观上带来的归类之难使得《七录》设立“杂文部”来著录这些各种各样的“文词”之书.那么,若《隋志》设立“杂文类”,其与“总集类”之著录在内容上就很难确定去取的标准.再者,就编辑体裁而言,二者都著录有总集,只是一者全部,一者部分,只是编辑体例不同而已.这种内容和编辑体裁上的交叉使得“总集部”与“杂文部”在相当程度上界限模糊,因之,似乎无分立之必要.《隋志》并“二”为“一”即为明证.这种合并在后人看来弊端很大,使得《隋志》总集类参差庞杂,但是若依《七录》则专体总集与分体总集又割裂著录矣.

因此《隋志》从编纂体式出发把专体总集也人“总集”域内,这是对《七录》的突破,“总集”的概念较《七录》有所拓展.典范的总集是总集,但典范的树立并不能否定其外的集子的总集性质.由《七录》严格区分、著录总集到《隋志》对总集最宽泛的认可,总集观念也悄悄发生了变化,如同古人严守“沐”、“洗”、“浴”之界限,而今人只以“洗”统称之,反映出人们认识世界的能力及逻辑思维的发展.

2.2 “总集类”的性质

《隋志》“总集类”径直著录147部书,而对“总集类”性质和著录范围却没有明言,不过我们可以从《唐六典》以及《旧唐志》的相关论述中推知.

《唐六典》为李林甫等撰于开元年间,去修《隋志》之时尚且不远.其书卷十叙秘书郎之职日:“秘书郎掌四部之图籍,分库以藏之,以甲乙景丁为之部目.”紧接着详列四部之分类,其叙丁部日:“丁部为集,其类有三:一曰楚词,以纪骚人怨刺(楚词等十部二十九卷);二曰别集,以纪词赋杂论(苟况集等四百三十七部四千三百八十一卷);三曰总集,以纪类分文章(文章流别集等一百七部二千二百一十三卷)”.《唐六典》所言之四部分类与《隋志》几乎全同,“总集”所言部数与《隋志》总集类亦同.实际上其四部分类及图书著录即依照《隋志》.因而,其所言“总集以纪类分文章”就是对《隋志》总集类著录内容和范围的认识.此表述恰当地说明了《隋志》总集类的著录思想:无论是分体编纂的总集、专收一体的总集、还是专收某种题材的总集,都是类分文章.即或以体裁为纲、或以题材为纲把众家作品按一定的标准编辑起来,就是总集,与以人为纲的别集迥异.

与此类似,从《旧唐志》也可窥见《隋志》总集类之性质.其“总集类”著录之驳杂丝毫不亚于《隋志》.《隋志》总集类著录之文论著作、单篇之赋、一赋之音以及启事、杂碑文集、杂论、连珠、俳谐文、表集、策集、诫集、箴铭集等,亦见于《旧唐志》,由此可知该志总集类著录基本沿袭《隋志》.既然《旧唐志》总集类著录基本上沿袭《隋志》,那么《旧唐志》对“总集类”的认识必与《隋志》同或近同.《旧唐志》总序云“总集以纪文章事类”,以此观《隋志》总集类著录,应无任何不妥之处.“总集以纪文章事类”是《旧唐志》对总集类所著录书籍的范围和性质的总体说明,与《隋志》总集类小序从产生动因、功能角度界定“总集”这种编撰体式不同,二者可以互相发明、补充.可见,从《隋志》到《唐六典》再到《旧唐志》,目录分类体系相沿不变,对“总集”或“总集类”的看法也相差无几.下面再从总集类具体著录验证之.

2.3 “总集类”的著录

《隋志》总集类实际著录147部书,这些书并非全是总集,也有文论之作、单篇之赋(赋注、赋音)及一人之作等.为何不是“总集”而归人“总集类”这就值得思考.

2.3.1 文论之作入“总集类”文论之作入“总集类”与目录中不立“诗文评”目密切相关.《隋志》总集类著录了挚虞《文章流别论》、李充《翰林论》、刘勰《文心雕龙》、钟嵘《诗评》等文论著作.章学诚《文史通义文集》解释说:“其例之混实由文集难定专门,而似者可乱真也”.认为《文心雕龙》入总集类是由于“文集”难定专门,似者乱真的结果.文集本身的驳杂不纯是文论著作混入总集类的一个客观原因.


王立群《(文选)成书研究》说:“融文学作品与文学批评与一体是挚虞《文章流别》的重要特点,也是早期文学总集的重要特点(文学作品与文学批评合而为一)”.王先生从早期总集的基本特点来理解《隋志》的著录很有说服力.《文章流别论》所含有的文体论内容与《文心雕龙》确有相同,既然《文章流别论》因与《文章流别集》的关系密切得以入总集类,那么列《文心雕龙》于总集类亦有其相当的理由.《翰林论》作为《翰林》集的有机组成部分正同《文章流别论》之于《文章流别集》.《诗评》所入之理由与《文心雕龙》同.鲜明的批评倾向使得总集与文论著作有天然的联系,那么在“诗文评”目出现之前,“以类相从”地把文论著作归人总集类不能不说是一种比较可行的处理.

这种现象出现的深层原因在于目录学家眼中文学批评的不自觉.魏晋南北朝时,文学理论大发展,出现了对后世影响巨大的《文心雕龙》、《诗评》等,但数量毕竟有限,难以在目录学中支撑起独立的门类.之后随着唐诗的繁荣,涌现了一大批“诗式”“诗格”“诗句图”等(参两《唐志》)诗歌理论著作,这才引起目录学家的注意,目录中才出现相关类目.据现存文献,唐开元间编订的《崇文目开元四库书目》最早将“文史”从总集中厘析出来(王应麟《玉海》卷五十二“崇文目开元四库书目”条:“丁部集录,其类三:楚辞,别集,总集并文史”),《新唐志》沿其例将“文史”附于“总集类”末,稍后《崇文总目》将“文史”与“总集”并立,此后公私目录均设“文史”一类.后来郑樵《通志艺文略》“文类”下设“诗评”一类,已肇“诗文评”目之端.

2.3.2 单篇之赋、赋注、赋音等入“总集类”《隋志》总集类著录了不少“注”“音”之作,如萧该《文选音》三卷、储诠之的《百赋音》十卷以及各种赋注本,这些当属于《隋志》总集类序所说的“解释评论”之作,它们归入“总集类”之理由乃“以类相从”.

可是《隋志》总集类尚著录单篇之赋,如《齐都赋》二卷并音(左思撰)、《神雀赋》一卷(后汉傅毅)等,为什么与“总集”毫无关联的单篇赋作也杂厕其间呢前面已论述《隋志》总集类合并自《七录》之“总集部”“杂文部”,而《七录》“杂文部”所收乃“楚辞部、别集部、总集部”之外的所有属于“文集录”(集部)的作品.中国之大,文人之众,创作之盛,作品之多种多样,编辑体式与流传情况之千差万别,区区“楚辞、别集、总集”三类目何足以括之于是就有《七录》“杂文部”的产生.这样,本来在《七录》“杂文部”的单篇赋作就自然而然归到了《隋志》“总集类”门下.退一步讲,即使《隋志》总集类不是来自《七录》,在既定的四部分类体系下,恐怕也很难找到更好的类目来安置这些著作.楚辞类、别集类皆界限森严,难以混入,只有“总集类”门庭相对较宽,附之者亦杂,姑且收录无妨.

2.3.3 一人之作入“总集类”《隋志》总集类著录有《毛伯成诗》一卷(伯成,东晋征西参军)、《江淹拟古》一卷(罗潜注),皆一人之作.《毛伯成诗》一卷已佚,无由窥其面貌.《江淹拟古》一卷略可考知,《文选》卷三十一所录江淹《杂体诗三十首》分别模拟了三十种其前的优秀诗作,除第一首《古离别》模拟无名氏古诗外,其余二十九首按时代顺序模拟李陵、班婕妤、曹丕、曹植等29位作者,涉及离别、从军、赠友、感遇等三十种诗歌题材.

《隋志》为什么没有将江淹“一人之诗”归入别集类而归入总集类呢力之先生《总集之祖辨》:“或从被拟者之角度看,若然,此可看作是集众家之作为一集”.所言极是.这个意义使得《杂体诗三十首》具备“总集”之形态.又江淹《杂体诗序》言:“今作三十首诗,学其文体,虽不足品藻源流,庶亦无乖商榷”.这同早期总集“属辞之士以为覃奥而取则焉”的原初功能又不谋而合.因此,兼具“总集”之形态与功能使《杂体诗三十首》得以人“总集类”.

3 余论

就“总集”本身而言,《隋志》的看法不同于《七录》:认为“总集”就是与“别集”相对的一种编纂体式,按一定的编辑标准分类收录众家作品,这是判定是否“总集”的基准,因而把被《七录》排除在“总集”域外的专收某一文体的集子也看作“总集”,归入“总集类”;同时推崇以例称善《文章流别集》为总集之翘楚,但这是“总集”域内谁优谁劣的问题,并无是否总集之辨.

就“总集类”而言,《隋志》不仅著录了总集,还著录有非总集,其“总集类”著录之“杂”与当时目录学发展水平密切相关.目录学发展水平直接制约着类目设置和书籍归类的科学性.《隋志》集部没有“诗文评”目之设,使得《文心雕龙》、《诗品》等文论性质的书无类可入,在实际归类操作过程中只能“以类相从”地归人“总集类”.杜定友在其《校雠新义》中屡次提到“集部之弊,其病在简”、“无总类之设”,反映出对四部分类局限的认识.《隋志》总集类就在某种程度上充当了杜定友先生所言之“总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