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政治社会化进程中的政治信任

点赞:8740 浏览:33979 近期更新时间:2024-02-15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 :政治社会化得以有效运转有赖于政治信任的“在场”,政治信任不仅是政治社会化的目标内容之一,而且还是政治社会化实效性的逻辑起点和实效性生成的嵌入要素.求解农民政治社会化的实效性,必须正视农民政治信任问题.

关 键 词 :农民;政治社会化进程;实效性;政治信任

中图分类号:C9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841(2012)05—0029—06

公信力由信用和信任两部分构成,信用是信任的根据,信任是信用的表现,二者相辅相成.如果说公信力是影响农民政治社会化效果的前制性因素,那么农民对政治体系信用的政治信任就必然是农民政治社会化研究必须深化的问题.以下分析表明:政治信任在农民政治社会化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无以替代,它不仅是政治社会化的目标之一,而且是政治社会化实效性的逻辑起点和过程的嵌入要素.

一、作为农民政治社会化实现目标的政治信任

政治社会化,就内容而言,包括政治认知社会化、政治情感社会化和政治评价社会化.其中,政治情感社会化是人们对于政治人物、政治事件以及政治活动等方面所产生的内心体验.人们只有对一定的政治体系、政治规范、政治价值形成一定的信任关系时,才会发展出相应情感上的认同,继而进入深度信任状态,即政治信仰阶段.政治信任作为个体在社会生活中,尤其是与他人在一起时所感受到的开放、合作和容忍态度,是反映政治文化内容的一个重要维度,必然成为政治社会化的实现目标.

这种必然性首先符合了人的发展规律.一般而言,认同一个事物应该立足于对该事物性质或状态的认知基础上,但人类囿于自身的局限性,无法掌握影响他人行动的外在因素,更无法通晓他人的内心世界,所以在已知和未知之间活动时,就必须“突破单纯的认知而达到对未知领域的基本性质的判定,这种判定不等于具体的认知,而是最一般的看法——对外部世界与自身有无同一性的看法”.而形成这种看法除必须依靠认知和逻辑推理这种理性因素外,更要靠习惯、想象、直觉等非理性、非认知因素.“相信”以及由此产生的“信任”都是产生于习惯和它作用下的想象.这是人的生命机能不断展开的结果,也是人的生活实践的产物,还是人的整个历史发展的产物.从这个意义上说,信任是人们活动和生活中必然产生的现象.

如果说信任是人类活动的一种必然的话,那么,政治信任对当代中国农民还是一种必须.传统中国农民的信任是建立在宗教、传统和历史习惯等文化机制上的,其特点是只信赖和自己有私人关系的人,而不是信任外人.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为此分析道:“中国乡土社会的基层结构是一种所谓的‘差序格局’,是一个‘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这种格局和现代西洋的‘团体格局’是不同的.”“一个差序格局的社会,是由无数私人关系搭成的网络.这网络的每一个结附着一种道德要素,因之,传统的道德里不另外找出一个笼统性的道德观念来,所有的价值标准也不能超脱于差序的人伦而存在了.”与此“差序格局”相配套的是高度个人化的家长式信任机制.这种信任机制运转的条件并非在于“谁做了什么”,而在于“这个人是谁”,是一种先验的、不需要做出任何功绩的信任机制.这机制在解放后曾一度受到冲击而处于潜伏状态,但在改革开放后,随着家庭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家庭作为构建社会基本单位的作用被凸显出来.由于社会分工的不发达,社会化怎么写作还不完善,难以满足农民家庭的需要,亲缘关系“虽然它在今天已失去了昔日传统政治结构中的权威化含义,利益上的关联超过了基于家族和血缘联系的考虑,但形式化的亲缘展现帮助村民形成了行为和心理互动的圈层结构,同一家族成员血缘相通、地缘一致,既有心理上的亲近感,又有联系和合作上的方便性,因而相互依赖性必然大大增强”.“这自然就被运用于解决农民所面对的共同问题,以获取共同利益,反映在农村政治秩序上就是农民政治行为的特殊主义,即在农村日常政治生活中法律法规没有起到支配和规范农民的应有作用,取而代之的仍然是传统的礼俗和维系家庭、家族和乡邻之间感情关系的人情.农民之所以比其他阶层的人更愿意进入到有血缘关系或亲戚关系的社会群体中的重要原因之一,“是由于外界的腐败、垄断以及社会结构不完善等引起的不安全感.农民对外界社会组织的不信任在于他们知道这些组织的运行机制,也在于他们知道自己是贫弱者,无力抵抗不公平待遇.这就导致了许多农民在与外界制度联系的同时,还与亲戚和干亲戚保持着牢固的关系”.

然而,现代社会的运转对个人而言,甚至可以复杂到人的理解力所不能及,日常生活的展开须臾离不开各种各样的抽象制度.只要想正常生活,就必须对制度予以信任,哪怕是最低的信任.政府是各种各样制度的主要制定者,也是制度运作复杂链条上的最后供应者,所以,要想在现代社会中生存,就必须对政府给予一定程度的信任.其实,政府存在本身就说明其得到了公民的一定程度的信任.农民如果要作为公民而存在,就必须通过四种角色来体现:一是作为资源提供者,比如纳税人、应征入伍的兵源等;二是作为资源获得者,比如社会保障领受者、福利领受者、退伍军人福利领受者等;三是作为行为受管制者,比如服从法律等;四是作为象征领受者、提供者,比如宣誓入会或者效忠、听取政治演说等.就上述一、三、四这三种角色与政治信任的关系而言,公民的政治信任越高,他们就会更自觉地纳税、应征入伍,更加顺从法律,更加积极参与象征性活动;而当其政治信任较低时,其偷税漏税、不遵从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等现象就会更多出现.对于第二种角色与政治信任的关系来说,公民一般都认为从国家获取资源是国家应尽的责任,因而是理所当然的.所以,当获取的资源不断增加时,公民的政治信任也随之增强;相反,则政治信任减弱,并可能出现抱怨情绪.如果提供的资源被大幅度削减,甚至取消,那么,政治不信任也随之锐减;如果在资源发放过程中存在不公正,政治不信任同样会出现.

当前,中国社会的发展正以两个显著特征展现在世人面前:一是时间空间化,即农业社会、工业社会和后工业社会的发展状态在中国这一大地上同时展现;二是空间时间化,即中国社会是各种文明同时展现的场所,在这一历史境域中,中国不仅要跟上世界历史发展的步伐,更要面对不同文明发展中所出现的问题.这本是一系列继时性问题,但是在中国已然成了共时性问题,这就必然导致社会,尤其是农村社会矛盾的复杂与激烈.中国农村生产关系和所有制结构在建国以后经历了土地改革、合作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等三次大变革,农民也因此经历了从依附地主阶级向个体农民、从个体农民向集体农民、再从集体农民向独立生产者的转变.这实质上是农民作为劳动者同生产资料结合的方式在不同性质的所有制和在同一性质所有制的不同形式之间的转变.农民在这个转变过程中经济状况虽有明显改善,但由于种种原因,农业仍然是弱质产业,农民仍然是弱势群体,农民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在各阶层中仍然处于弱势状态.农民处于如此处境的一个根本性、结构性的根源,就是小农经济格局以及人口相对于土地的资源紧张性.小农经济可以维持温饱,但却没有商业利益.以户为单位的农户在面对巨大市场以及由政府或城市为导向所形成的供销体系时,往往容易处在被剥削地位.不仅如此,还可能因为经济发展带来对农民权益的侵犯,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对农民土地权益的侵犯.早在大革命时期,在考察农动时就有一个著名观点:农民的经济地位决定农民的政治态度.有鉴于此,政府除在经济利益方面以实际行动对农民有所作为,并据此来提升自身信用度外,通过政治社会化途径提升农民的政治信任度不仅必须而且迫切. 二、作为农民政治社会化逻辑起点的政治信任

政治社会化是一个内容不断丰富的持续不断且贯穿人一生的过程,政治信任因此成为既作为政治社会化的目标呈现又作为再政治社会化的逻辑起点而存在的因变量.很难想象,在没有任何政治信任的基础上,政治社会化工作如何开启.个体与政治体系相互之间的信任关系是促使其进一步沟通和协商的前提,也是政治社会化取得实效性的前提;经常性的沟通和协商反过来又进一步强化政治信任.明晰作为逻辑起点的农民政治信任状况是确保政治社会化取得良好效果的前提.

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把信任划分为普遍信任和特殊信任.普遍信任,即指人们对自己相区别的人群的一种接受和信赖,更多指的是一种对外界人群和事务的世界观或先验性检测定;而特殊信任则是指人们对自己相似的人群的一种认同.一般的判断是,中国社会的特殊信任程度较高,普遍信任程度较低,美国社会正好相反.这一结论不仅为韦伯所揭示,而且还不同程度地出现在福山、费孝通、金耀基等人的论述当中.历史证明,普遍信任程度高的社会对跨家族和地域等传统界限的社会联系的形成存在积极的促进作用,而特殊信任程度高的社会则对以家族和地域等传统界限为基础的社会组织的形成存在积极的促进作用.中国由于普遍信任的缺失,近现代以来的政党无法在议会中进行体制内斗争,而是选择通过革命来实现国家独立的民族目标.在革命队伍中也更多地是按照特殊信任的理念来确立各种人际组织关系,进而呈现为一种庇护型政治信任关系:即把“个人服从组织”作为党员对组织信任的第一信条;党员之间在实践中锤炼成为“同志般”的信任关系;党际间因斗争目标相同或政治追求相近在相互尊重条件下形成“统一战线”的信任关系;党群之间通过联系群众、发动群众,形成与群众“水融”的信任关系,这种关系甚至最终被提升为中国革命的三大法宝之一的“群众路线”.在所有的这些关系中,党的领导是第一位的、是绝对的,由此“庇护型”政治信任关系得以牢固地形成.中国的政治发展逻辑契合国情、颇具特色,显示出与西方国家由市民社会到国家再到政党竞争不同的是,先有政党竞争,后建立集中制的国家体制,再培育市民社会.

但是,农民参加革命的初衷是获得私有土地,与地主拥有私有土地的性质完全一致.这与革命的目标和现代化的目标是相矛盾的.所以,建国后通过对农民“既是劳动者又是私有者或小商品生产者”的基本属性进行解构后认为,“严重的问题”是要“教育农民”抛弃家庭经营的“小生产”,坚定走社会主义集体化道路.出于对党在历史上积累下来的政治信任,当时的广大农民大多没有怨言走上了集体化道路.但是,随着“二元社会”的形成,国家以“集体”的名义使农民身份越来越趋向固定,甚至到后来达到世袭的程度时,农民已经是既不实际占有土地,土地又在名义上成为农民及其子女法定的生存空间.这时的农民如果想要离开不属于自己的土地的话,这已经不是农民个人自己可以选择的了,而成为了计划的安排.再后来,他们甚至在遭遇不平等时都慢慢变成习惯于“要求‘国家阁下’进行监护人式的和父亲式的干预,以便结束悲剧.这种要求时而像子女的请求,时而又像是哀求,继而又带有傲慢的和威胁的口气”.这样,农民作为“私有者和小商品生产者”的属性已完全被遮蔽,而作为“劳动者”的属性被完全彻底凸显出来.政治动员体制使农村公共权力运行固化为一种“服从型”模式,其治理所遵循的是“命令一服从”这样的程序,且这种命令无需权力对象同意.革命时期延续下来的农民对党的恩情所产生的高度政治信任使这种治理方式在相当长的时期产生了巨大效力.

改革开放使农村最根本的转变就是由管制型制度变成了责任型制度.由于责任承担的前提是有主体性的人,又由于市场经济就是契约经济,这种主体性必然在市场经济的契约特性中彰显出来,它必然要求农民的身份由“庇护型”向“契约型”转变,因为市场的主体是法人,而不是责任人,更不是自然人.农民的政治信任就不再可能总是停留在过去那种理想信念和历史记忆之中,而更多的是基于普遍信任基础上实现个人权益的算计.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事实上使农民已经作为了一个基本的独立经济实体来进行生产和经营核算.这也就是说,农民作为“私有者或小生产者”的属性已经再现,权利意识已被唤醒,并在实践中逐步增强.这时的农民对权力的认同和服从颇具交换色彩,即权力执掌者需要以自己的责任和绩效换取农民的认同和服从.这其实就是一种基于普遍信任基础上的“契约型”政治信任,政府要获得农民的支持就需要在某些社会问题上表明立场和提出施政纲领,这就意味着与农民订立了契约,而届时政府未能履约,将得不到农民的支持.“农民政治活动的起点是对外界的信任:农民不相信来日方长的许诺,只承认立竿见影的好处.”他们判断政府是否值得信任主要不是依据价值而是自身的日常生活经验,基层政府的各种表现是决定农村政治信任程度的首要因素.如农民遭遇不公时,通常检测定政府是可信任的,因而首先选择制度化途径(如信访)予以解决,只有当制度化途径无效时,才会考虑采取非制度化的暴力抗争等方式解决问题.但是,由于中国现代化类属“后发外生型”现代化,其本质上是一种强制的现代化,这种现代化在农村的推行多是由国家确定标准由农民而不是国家支付成本,其结果必然把基层组织和干部逼入“保护型国家经纪”和“盈利型国家经纪”角色冲突的境地,无法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一套既能适应市场经济需要,又能保护农民利益的制度体系,致使其行为错位和角色定位不清楚,相当多的地方是在对政策“变通”中求生存,在此过程中不乏有越走越远者.这种行政性的外部市场化在农民看来就是一种负担,加上基层组织和干部的各种“履约”低效和“违约”问题的频发,由此引发了农村社会的不稳定,各种“件”不断出现,农民的政治信任度越来越低.有学者在江苏苏南地区调研获悉:对政府表示不信任的农民居然高达66.3%.

一个现代国家的社会秩序应该建立在最基本的社会公正基础上,如果连最基本的社会公正也不存在,那么社会秩序的维持就会成问题,即使得以维持,也是采用了不合理、不公正、歧视的手段,不会被人们所认可,会带来许多负面的政治、经济和社会问题.当前,中国农村正由自给半自给的产品经济社会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由乡村社会向城镇社会、由封闭社会向开放社会、由同质的单一性社会向异质的多样性社会转化.在这一系列转化过程中,农民的思想观念也起了非常大的变化,他们的自我意识、开放意识、竞争意识、时效意识、求知意识都在不断增强,反映到政治意识上也在走向逐步觉醒.但是,由于历史原因,农民从事种植、养殖一直被认为是解决其就业的唯一途径,国家因此在制度安排上就没有能够实现农民权利和义务分配的公正.具体说来,农民在尽对国家义务的同时却没有享受到对等的权利.农民的政治、经济权利因现实存在的二元结构而受到侵害,从而使其与城市居民相比在权利和义务的分配中处于不同等的地位.这种制度性歧视不仅体现在城市与乡村之间,而且更体现在国家与农民的关系中,农民处于被动、弱小地位,其合理利益和正当权利不断受到来自国家合法权利的伤害.这不仅使中国城乡差距成为世界之最,而且使“农民”这一具有强烈“身份性”色彩的职业不再是社会分工发展的必然结果,而是演化成为了一种社会低等级的象征,不仅使农民享有的政治权利、经济权利、文化教育权利等处于一种萎缩状态,而且使“身份化”的农民向“契约化”的公民转变的过程变得复杂而漫长.农民在这种由“庇护型”向“契约型”转变过程中的适应与冲突便构成当下他们政治信任的现实样态.客观分析这种政治信任状况内在地成为了有效进行农民政治社会化的逻辑起点. 三、作为农民政治社会化过程嵌入要素的政治信任

“社会资本”这个概念在上世纪80年代被引入政治学研究领域.作为一种分析工具,学者们把它这种强烈的解释力运用到政治信任的研究,并使该研究不断深化,继而使之成为了一门显学.学者们普遍认为,信任是社会资本的核心元素.如英国政治学家帕特南就说过:“信任是社会资本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是使得以运转的关键因素”.既然如此,政治信任作为社会资本无疑也是农民政治社会化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嵌入要素.政治社会化的主体、客体、介体和环体四因素必须要有政治信任所对应的要素嵌入,政治社会化才能有效运转.

首先,从政治社会化主体所对应的嵌入要素来看,政治社会化作为个体不断学习、接受和掌握所处社会的政治文化的方式和过程,其主体是农民,农民政治信任的主体无疑也是农民.信任是由信念和行动两部分合成的,本质上是一种建立在对他人的善良意图的期望基础上的冒险行动,因为从信念到行动需要意志的作用,且这种意志是在主客观各种因素的影响下,通过对被信任方失信的可能性和被信任者失信给信任方所可能带来损失的承受能力(即相对易损性)的判断后产生的.农民作为政治信任的主体状况必然是嵌入到农民政治社会化主体中必须予以考量的因素.影响农民对被信任方失信的可能性判断的因素包括对被信任方的了解程度和农民自身的社会网络规模、社会地位、生活经历、判断能力等;影响农民相对易损性的因素则取决于潜在损失的绝对值在农民所拥有的总资源中占多大比重.农民如果掌握的资源越少、相对易损性就越高,他就越不愿意冒险信任别人.这些资源主要包括他们的收入和财富、稳定的工作、权利、教育和社会网络等.总体说来,农民在上述两方面所涉及的任何一种因素中都没有相对,甚至是绝对优势.比如,教育是一种具有高度可转换性的资源,较高的教育水平可以使人找到较好的工作,可能带来较高的回报,还可能是通向权力之路的跳板,教育水平高的人因此比教育水平低的人更容易产生信任感.但是,中国的文盲主要集中在广大农村,文化水平落后导致农民在掌握政治信息、利用参政渠道时遭遇到许多技术难题,进而制约着他们的参政能力和参政质量,更无法荡涤积淀于他们内心深处对政治体系和政治人物的盲从、恐惧、被动的服从等封建传统观念.

其次,从政治社会化客体所对应的嵌入要素来看,政治体系作为政治信任的客体内涵着对政治体系及政治生活方式的信心,是对包括政治制度、政府及政策和公职人员在内的信任.政治制度的信任是政治信任的基石和根本,其所要求的是一种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公平、合理、正义、进步的制度;政府的信任主要在执政能力、政策制定机制和政策绩效等三个方面予以显现;公职人员的信任包括他们的能力、工作绩效、言谈举止、形象作风、人格魅力和廉洁状况,直接影响政治信任的水平.二元社会结构的形成和持续已然使农民感到国家的政策设计和制度安排限制和剥夺了农民作为公民应该享有的宪法赋予的权利,农民因此在对政治体系的信任问题上显然普遍存疑,只是在不同的客体对象上信任程度不同而已.学者在对苏北农村的调查中,当问及“您觉得政策如何”时,普遍回答都是肯定的.而在对福建、浙江的一些地方政府及其公职人员的政治信任状况的调查表明,农民对高层政府的信任度较高,但对基层政府的信任度却偏低.这说明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工作中诸多方面必须完善和加强:如必须全面履行职能,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怎么写作;坚持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改革决策方式,提高决策的科学化、化水平;加强政风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建设一支廉洁奉公、勤政为民、作风优良的公职人员队伍等.


其三,从政治社会化介体所对应的嵌入要素来看,不管是政治社会化还是政治信任都必须建立在与政治体系接触的前提下才成为可能.接触可分为直接接触和间接接触两种.由于个人精力的有限和政府规模的庞大等,农民与政治体系更多体现为间接接触.在现代社会,提供这种信息的是沟通系统,在今天主要是大众传媒.媒体提供的信息是否真实、全面,其倾向性等都直接影响着农民对政府的评价.农民也往往是借助介体向政治体系表达利益诉求,以达到扩大影响力和关注度的目的.美国社会学家詹姆斯·科尔曼为此特别强调信息在解释现代社会中信任的性质和方向以及社会资本建设方面的重要性.他甚至认为,在现代社会,“大众媒介逐渐充当起信任关系的相似度检测人,人们信任他们的判断”.但是,大众媒体,比如电视,编排的栏目(如某些深度调查类的访谈节目)如果过于集中在揭露政府的丑闻和政治家的腐败等,就会导致政治信任资源的流失;又如,互联网,因其传播速度快、难以控制的特征也使相关政治机构对其控制的成本越来越高,不可控制趋势已显端倪.如果社会中充斥着虚检测的信息,到处都是谎言,那么整个社会的信息调度就失灵,公众无法做出判断,政治信任就难以出现.为确保社会的健康运转,必须建立和完善真实有效的信息传递系统,以及时有效地传递真实信息,抑制虚检测信息泛滥,纠正导向偏差等.

农民政治社会化进程中的政治信任参考属性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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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四,从政治社会化环体所对应的嵌入要素来看,政治社会化和政治信任就像任何生命体必须借助于一定的环境才能生存一样,它与一定的社会、经济、文化环境是休戚相关的.主体、客体、介体都嵌于政治系统内,处在不断动态化的关系运转之中,而环体则是内隐于政治社会化和政治信任中的重要因素.只有借助一定的社会经济文化环境,信任的成长运转机制才能发挥功能,才能使政治社会化得以有效运转.当下就国际环境而言,由于新的世界性经济运行机制的启动,跨国公司、全球金融机构、世界性经济组织等为主要角色,组织国际联合,控制资源流向,控制新闻媒体,影响经济生活(促使利益交换机制改变),引导文化潮流(中西文化的碰撞与交流,冲击意识形态和民众的价值观念,使民众处于一种信仰迷茫的状态),由此逐步侵入原先属于主权国家的公共管理领域,造成公民对政府公共管理的疏离感,动摇公民对政府的信任投入,成为引发政府管理效能弱化的种种条件.为此,要顺应国际趋势,推进政府管理创新,把管理力量集中到由于全球化趋势而发展的新领域,形成公众与政府更密切的合作.从国内环境来看,自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市场化改革的全面展开后,伴随着利益关系的重组,市场产生了大量的剩余产品,最有可能获取这些剩余产品的主体是掌握公共权力的官僚机构和新兴的特殊利益集团,在巨大的利益诱惑面前,两者的“合谋”具有极大的可能性和现实性.利益矛盾和冲突如果能够通过体制或制度机制而达成一定的妥协,那么社会就必然稳定,政治信任关系也必然能够持久巩固.所以,当出现政治不信任时,必须理性对待,特别是要认真区分不信任类型和层级,比如要区分是对制度还是机制,抑或是官员的不信任;是对政府还是政府部门的不信任等,然后再“对症下药”.当然,要从根本上使问题得到解决,就必须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体系以增强政治信任的经济基础,推动政治建设以强化政治信任的约束关系,巩固信用的利益交换基础以协调利益冲突和矛盾,重塑信任的文化基石以促成政治信任的达成.唯此,才能实现营造一种政治共识和妥协的社会氛围.

责任编辑 刘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