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时期罗马元老院对现代政治的影响

点赞:31740 浏览:145935 近期更新时间:2024-01-17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元老院的存在对于罗马的发展具有进步意义,它由经验丰富的卸任官员组成,凭借自身的特性在社会各个方面充分发挥了其应有的职能.而在我国羌族村落中的"寨老"制度就类似于元老院制度,但是就我国政治的现状,元老院制度在运用的时候还是存在一些局限.

关 键 词 :元老院;连续性;"寨老";现代

罗马共和国的发展与壮大是与元老院息息相关的,共和时期的元老院一度被认为是"掌握实权的,元老本身实际是罗马军事化国家常设的参谋本部".虽然元老院代表贵族的利益,但它并不等同于氏族贵族,而是在不断的阶级斗争中实现与新贵的联合,领导罗马共和国一步步地由小到大、由弱到强.

一、元老院

(一)元老院的产生

元老院的拉丁文为senatus,由senex(长者)衍生而来,由这一字面意义就可以看出元老院的成员身份.就元老院产生的确切年代,学术界的观点各异.传统作家则认为,元老院的雏形是罗慕洛任命的100名父老所构成的团体,用于辅助王进行统治.虽然观点不同,但我们还是可以看出早期罗马元老院具有氏族酋长会议的性质,并且普遍将元老院的产生时间界定在公元前8至9世纪的王政时代.

(二)元老的构成

元老院在王政时代主要是作为王的咨询机构而存在的,在共和早期,元老院一度被作为贵族的堡垒而存在,将平民排斥在外.直到公元前4世纪平民才可以进入元老院成为元老.在共和时期作为执政官的咨询机构,担任元老院成员的人一般是卸任的执政官或具有行政经验的前任高级行政长官,根据共和初期颁布的《奥威尼法》,元老院成员必须是罗马社会"最优秀的市民",而最优秀的评判标准则是其在曾担任的政府公职中的表现,每一位元老自身都具有相当丰富的经验.

二、元老院的职能和性质

(一)元老院的职能

行政权方面,元老院可以颁布有关公共设施及社会治安的一般决议,并对行政长官进行监督.元老院还具有规定执行官和司法官职权范围的权利,同时控制民众大会.

经济方面,元老院控制着罗马的财政支出,任何一项开支都必须由元老院会议商讨决定.同时元老院发行了一种银币,即后来在地中海通用的货币"塞斯退斯",元老院由此变相的控制了罗马共和时期的货币.


军事方面,共和时期的元老院在军事方面拥有广泛的参与权,它能影响将领在战场上的指挥权,可以"和执政官一样有权征集军队,进行战争".

外交方面,几乎全部外交都集中在元老院手里.元老院最有效的外交政策是结盟,通过结盟使其更加强大,在有力打击敌手的同时,更保卫了自己.此外,相关的外交政策的执行、使节的派遣、使团的接待等均由元老院负责.

(二)元老院的性质

1.连续性

从元老院的构成我们就可以看出它是罗马精英政治的典型体现,但它更是对传统政治的继承.元老院没有因为时代的更替而消亡,反而通过不断地改进和融合带动了罗马各个社会阶层、各个方面的发展.一些经验丰富的卸任官员,得到了"资源的再利用",为罗马的发展做出了贡献,一些有效的经验和措施,也在今后的管理中得到继承和改善,不断地延续下去,并且元老在任期方面属于终身制.

2.权威性

元老院名义上是执政官的咨询机构,实际上它是具有独立地位并有权威性的国家权力机关.一方面,各位元老都是社会政治的精英,有着丰富的执政经验和良好的道德形象.另一方面,元老院具有很强的稳定性,元老们都是终身制.

3.制衡性

共和时期的罗马在政治体制上基本实现了元老院、公民大会和执政官三个政治机构的相互制约,这也是罗马宪政制度的核心.而元老院在共和时期起到的权力制约作用,通过所掌握的各方权力来实现对权利的监督和制衡;人民大会的立法权也是通过执政官和元老院的分割而受到限制,元老院具有批准人民大会法案的权力.因此,无论是执政官还是公民大会其权力都要受到元老院的制约.

4.调节性

共和早期的元老院在平民与贵族的斗争中是以调节者的身份而出现的,而元老院调节政策的实质是重新调整各个社会阶层之间的关系,重新分配全体民众的政治经济权利,积极的促成了贵族与平民双方的让步以达成妥协.

三、元老院对现代政治的影响

(一)元老院制度对我国政治的启示

共和时期的元老院对罗马的政治、经济、军事的发展都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元老院做好了罗马传统政治的延续,共和政体三要素之间的权力制衡以及平贵斗争的调节.元老院的积极作用对于我国基层政治的建设而言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事实上对于元老院这些优异之处,在我国一些少数民族村落中都有涉及到,杨明伟(2006)指出过羌族的"寨老"制度就类似于罗马元老院.在羌族中议话是由村中德高望重的老人来主持,即"寨老",就像元老院中的各位元老一样."议话坝与寨老制度是古代羌族社会遗留下来的传统政治文化中最具制度文化特征的直接制度",这与元老院一样保留了传统政治,使得良好的政治文化得以继承."寨老"主要调节和处理村寨内的纷争矛盾,维持村民正常的生活秩序,当村寨出现特殊情况时,可由寨老们凭借他们自身的权威和长期积累的生活经验共同来协商处理.这些有经验的老人们得到了资源的"再利用",不仅充分发挥了他们的余力,更是一种文化和制度的传承.同时,这也是对国家公共资源的节约,不必事事都由政府部门来处理,有些事务就可以交由当地"寨老"来协商处理,并且结果也被每一位村民所认同和接纳.

(二)元老院制度运用的局限

元老院有它存在的积极作用,但这并不意味着在任何地方、任何方面都可将其运用,对于我国的具体情况而言类似的元老院制度与现代政治制度之间还是有一些区别.

首先,我国强调的是人民当家作主,而不是只由"元老院"或"寨老"来决定是非曲折.其次,我国的自治主要是以地域为基础的,而不像元老院更多的是以血缘、宗族为治理基础的.最后,在处理矛盾与纷争时,现代政治主要以法律法规为基础,它们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不得违背.而元老院在决断事务时,大部分是依靠他们的经验和权威,这是由它的职能和性质所决定的.

共和时期罗马元老院发展最为鼎盛,使罗马一步步由弱到强,它为罗马所作的贡献是不容忽视的.但是就我国政治的具体情况而言,类似的"元老院"制度有它的可取之处,同时也有它的局限.综合而看,这样的"元老院"较为适合我国的一些村民自治中,并且要有较浓厚的血缘关系、宗族关系为支撑方可发挥它应有的作用,更好的实现我国现代政治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