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精英的崛起与政治认同的获得

点赞:4454 浏览:12578 近期更新时间:2024-03-14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国家权力在乡村社会的收缩和市场经济的渗透为乡村经济和社会活动提供了空间、风险和机遇,一些有能力有闯劲的乡村精英因而崛起.这些崛起的乡村精英们有意愿带领乡邻一起走向富裕,因为这样不仅能提升他们在乡村社会的地位,也能为他们继续创造财富提供保障;而他们带动乡邻一起致富的意愿同样也与国家发展农村经济富裕农民的愿望相契合;同时农民不仅需要这些精英们为他们代言、反映他们的愿望和要求,也希望这些精英们利用他们的能力、财富、关系、见识等带领自己致富.由此这些精英通过选举真正成为乡村领导者,而他们的乡村领导者地位的获得也得到了国家的支持和认同.

Abstract:Since the 1980s, has provided the space, the risk and the opportunity along with the state power in rural society's contraction and market economy's seepage for the rural economy and the social activity, some he the village outstanding person who ability has rushes to the vigor therefore to rise. These rise the village outstanding people he the wish to lead the fellow villager to move toward together wealthily, because like this not can only promote them in rural society's status, can also continue for them to create the wealth to provide the safeguard, But they lead the wish which the fellow villager bees rich together similarly also with the national development rural economy well-off peasant's desire to agree with, Simultaneously the farmer not only needs these outstanding people to speak on another's behalf for them, to reflect their desire and the request, also hoped that these outstanding people use their ability, the wealth, the relations, the experience and so on to lead itself to bee rich. From this these outstanding people bee the village leader truly through the election, but their village leader status obtained also had the national support and the approval.

关 键 词 :国家政权 乡村精英 政治认同

Key words: State power village outstanding person politics approves

作者简介:邢亚非,女,1984,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研究院政治学理论专业,硕士;李晓鹏,男,1984,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研究院中外政治制度专业.

乡村精英的崛起的空间与条件

20世纪50年代中期兴起的人民公社化运动,使得国家权力可以直接控制乡村社会,土地和农业生产资料及农业产品都归国家所有,农民的农业生产、日常生活都受到了国家正确的严密管理.“生产队是最基层的权力执行者,统一经营,统一分配,农民毫无自主权和积极性.农民在生产队指令下统一劳动,成果全都均归队里所有.队里把一部分交给国家,一部分按人口和劳动量大致平均分给社员,维持生计.”i 在这种体制下,农民不仅失去了自主生产和经营的权利,甚至连人身自由都无法得到尊重和保护.邹谠先生称这种国家管理社会的模式为“全能主义”(totali)政治模式,即“政治机构的权力可以随时无限制地侵入和控制社会每一个阶层和每一个领域”ii ,这种模式下的乡村社会中,农民被国家政权组织起来共同劳动并平均分享部分劳动成果,而国家政权由于掌握着对生产资料和产品的绝对的垄断的所有权与分配权,农民没有也不可能有自由选择生产投入或生产方式的机会,乡村社会被置于国家的直接控制之下,缺乏活力与自主性.在这种“全能主义”政治体制的模式下,乡村社会没有自主活动的空间,不得不按照国家的规定指导所有的生产活动与日常生活,导致农业生产效率低下,不能拥有自留地也无法进行家庭副业生产的农民没有主动发起生产技术革新和开拓新的生产领域的动力,因而农民没有创造更多财富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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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70年代末由小岗村发起的包产到户,在经过激烈的争论后在1980年被以正式文件iii 予以认可,直至“1982年底,大体上有80%的农民实行了包干到户.人民公社的‘所有,队为基础’体制基本上土崩瓦解.”iv 人民公社的解体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确立,意味着国家权力开始逐步收缩,乡村社会在生产经营上获得了自主权,农民可以自由地进行生产活动.国家权力的收缩为乡村社会的自主运转提供了空间,与此同时,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也使得农业生产和经营也必须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则来进行.伴随着1984年的4号文v 推动了乡镇企业的蓬勃发展,一些有能力、有胆识的乡村社会的活跃分子开始在参与市场竞争、多元化经营甚至“投机倒把”中富裕起来.他们立足于本乡本土,但他们已经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农民”,而是乡村社会的“新贵”.这些“新贵”们对社会发展的趋势有着一定程度的认识,也经历过市场经济的浪潮并获得了一定的成绩,具有现代意识和胆识,为沉浸在农业经济的乡村社会带来了新的气息.


乡村精英非正式权威的获得

在传统中国中,帝制国家并非对乡村社会进行直接和全面的控制的,而是通过有一定功名的读书人、财主和宗族长老等有名望等地方士绅来进行间接的管理和税收的征缴,“在农村居统治地位的阶级依赖于帝国的行政/军事支持,以及在帝制国家中获得职位的机会.而实施统治的朝廷则依赖于在地方上居统治地位的阶级,来延伸对广阔而难以管理的农业区域(中国)的控制并榨取资源.”vi 而在新中国成立之后,乡村社会最基层的管理者则是在土地改革中那些阶级成分最“纯洁”(即解放前最穷困)的、思想政治觉悟最高的、在革命斗争中最积极的那些“最革命者”中挑选产生的.与传统社会中的乡村精英不同,这些新崛起的“新贵”们在乡村社会中往往并不拥有较高的社会地位;与人民公社时期的乡村领导者不同,这些新崛起的“新贵”们也不是那些在思想政治上的先进分子而拥有基层的政治资源.他们的富裕也打破了传统的“均富贵”的观念,由财富差距导致的无法克服的失落感使其他专心从事农业生产的村民们对这些“新贵”们产生了的分离和敌意.因而对于这些“新贵”而言,通过与乡邻进行财富分享(投资乡村的公共怎么写作、赡养村里老人和帮扶穷困乡邻等)、为乡村经济发展创造条件和提供引导等方式缓解乡邻对自己的敌视并获得尊重,无论是对于他们保护自己的财富还是进一步的发展,都是必要且划算的.与此同时,他们也可以在这种与本乡本土的财富分享中提升自己的地位和声望,获得非正式的乡村社会的权威,成为新的乡村精英.

另一方面而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意味着大部分农民重新回归了独立自主的小农经济模式,无论是进行粮食生产还是经济作物或农蔬水果的种植,他们都是孤立地面对市场经济的风险的.粮食生产的低收益只能解决农民的温饱但无法使其快速致富,对瞬息万变的市场环境把握的无能为力也使得农民在经济作物或农蔬水果种植上盲目跟风而无法按照市场需求进行投入而寻求高利润,而且个体农民在交易时也不能形成合力从而在议价中获得优势地位,甚至不能不想方设法降低导致相互倾轧.在市场经济浪潮中,孤立的个体小农是弱小的无力的,他们很难从议价过程的弱势地位上获益.

从20世纪80年始,乡村社会已经不自觉地融入市场经济体系中去了,虽然粮食生产和经济作物的种植还部分地得到国家政策的保护,但是商品的流通和生产生活消费必须要根据市场经济规律来运作了,文化和观念也受到了市场经济体制所带来的外部文化的冲击和震荡,传统的“变得很慢”的、“最容易安定的社会”vii 已经被打破了,但是绝大多数农民一方面在思想意识上还固守在小农经济体系上,另一方面对财富和又有了更加迫切的需要.在这种情况下,这些乡村精英们的出现和通过带领乡邻共同致富以提升社会地位获取非正式权威的行动与其他农民快速致富的要求相契合,“新贵”们开始占据主导乡村社会公共生活的舞台.

国家对乡村精英的认可和支持

正如马克思的精辟论述指出的,小农经济下的个体农民既是一个阶级又不是一个阶级,他们就像装在一个口袋里的马铃薯,不能以自己的名义来保护自己的利益,而一定要别人来代表他们viii.乡村社会的绝大多数农民不仅需要熟悉市场经济游戏规则、能及时了解和把握市场动态的乡村精英们带领他们致富,也需要这些乡村精英们在政治上代表他们,维护他们的权益并向上级政府表达他们的利益诉求;同时,他们从历史和传统中继承下来的顺从性也要求他们更习惯于依附这些乡村精英们,听从他们的领导ix.乡村精英们从经济方面获得的非正式权威由于他们能有效带领村民致富而转移到政治上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实施使得村民可以通过选举将这些乡村精英们委任为乡村社会正式的管理者和带头人,使得乡村精英从经济方面获得的非正式权威在政治方面得以正式化了,乡村社会实际上进入了“能人统治”(Meritocracy)x模式,乡村精英作为基层的实际管理者,在原则上尊重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的前提下引导和规制着乡村社会的生产经营和生活方式,而且开始成为乡邻们的榜样.

而从国家政权方面而言,20世纪70年代末期国家权力开始从乡村社会收缩以后,并没有能探索制定出有效的替代模式以实现间接管理和控制乡村社会.在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乡村社会暂时的稳定和活力也没有对国家尽快制定有效的替代模式形成压力.而20世纪90年始,城乡差距造成乡村社会的被剥夺感和不稳定、农民生活的压力和尽快致富的迫切愿望,以及对快速发展乡村经济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的要求,都让国家政权尤其是基层政权感到了政治压力.此时,能有效带领农民发展乡村经济的乡村精英们的出现恰好解决了基层政府的难题.这些乡村经济发展的领路人的出现并非国家政权有意识地予以促进形成的,只不过国家权力在乡村社会的收缩和市场经济体系的确立为这些新乡村精英们提供了空间和机会.但是这些乡村精英们不仅能帮助国家政权维护乡村社会的稳定,还能为基层政府实现推动乡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富裕的政治目标.因此,对这些乡村精英通过村民的选举成为乡村社会的正式管理者和领路人,国家政权不仅乐见其成,还会提供政策优惠等以配合乡村精英带领农民致富.

通过那些先富起来的乡村精英成为乡村社会的正式管理者而发挥相似度检测作用,国家政权实现了对乡村社会的间接控制与管理:村民们需要乡村精英发挥其能力和胆识带领他们致富,村民们也需要乡村精英运用其经济地位和社会关系向国家政权反映利益诉求、维护自身权益;乡村精英也需要通过成为乡村社会正式的管理者得到村民的拥护和国家政权的认同,从而保护自己的财富、社会地位和尊重;而国家政权则需要借助乡村精英间接管理乡村社会,实现乡村的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由此,一种村民、乡村精英、国家政权相互合作互利互惠的“三赢”局面就此形成,20世纪90年代后,国家政权与乡村社会也形成了以乡村精英为相似度检测的间接管理的新关系形态.

9] 即1984年3月1日,、国务院以4号文的名义转发了农牧渔业部的《关于开创社队企业新局面的报告》.该报告将社队企业改名为乡镇企业,并提出积极引导热情支持乡镇企业发展的总方针.

[10] 斯考切波:《国家与社会革命――对法国、俄国和中国的比较分析》,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84页.

[11] 费孝通:《乡土中国 生育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78页.

[12] 参见马克思:《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04~105页.

[13] 费正清对中国农村的这种顺从性进行了深入分析.参见费正清:《伟大的中国革命(1800-1985年)》,世界知识出版社2003年版,第354~355页.

[14] 关于“能人统治”的解释参见海伍德:《政治学核心概念》,天津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17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