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政治中违反国际规范行为

点赞:5842 浏览:20600 近期更新时间:2024-03-29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 国际关系主流学派在违反国际规范原因分析上仍存在较大分歧.理性主义学派认为违反国际规范是国际规范与国家利益相互冲突造成的.建构主义学派则认为是由于国际规范参照系模糊性与特定国际环境下决策的观念导致的.国际政治心理学认为,决策者的动机偏见使得决策者在解释其政策和外部环境时,出于维护国家利益的需要将违反国际规范视为社会可接受的行为.此外,国际规范中存在多元的参照系数和决策者对于国际环境不同认识,使得决策者在违反国际规范时在心理上心存侥幸或者刻意采取不同的标准时其行为进行解释.也就是说,违反国际规范的行为是由于国际规范本身相对的模糊性和决策者对于规范本身认知上的主观性造成的.文章试图在分析违反国际规范行为心理因素的基础之上,探究理性主义和建构主义在违反国际规范愿意分析上的契合点.

关 键 词 违反国际规范 国际环境 参照系 心理认知

中图分类号:D8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4812(2009)03-0037-43

随着建构主义和后现写作技巧论在国际关系理论研究中占据一席之地,国际规范理论出现了复兴的景象.探究违反国际规范行为也是国际规范研究极其重要的内容,但是目前对于这一方面的研究仍然比较薄弱.美国公然发动对伊拉克战争之后,国际规范的有效性更是遭到质疑.国际规范到底能在多大程度上影响国际社会中的各种行为者理性主义学派和建构主义学派在此问题上存在较大分歧.理性主义学派认为,国家违反国际规范主要是出于利益考虑;建构主义学派则认为违反国际规范是国际环境和决策者的观念造成的.国际政治心理学派认为,决策者在分析利益、信息处理和决策时候总是在特定的环境结构和组织结构中进行的,因此决策者无论在政治和心理上的需要都必须关注国家利益与国际社会规范的相互协调问题.国际政治中国家违反国际规范的行为具有深刻的利益、观念和社会心理上的原因.笔者认为通过国际政治心理学的分析能够将理性主义和建构主义的两种理论嫁接起来.

一、理性主义学派和建构主义学派对违反国际规范行为认识的分歧和理论缺陷

国际规范概念本身的操作性和范围界定仍然相当的模糊,对于国家规范本身的确切定义学术界还未形成共识.目前主要有两种认识:理性主义学派认为,国际规范仅仅是国家利益和行为的外在表现形式,是否遵循国际规范与道德和是非无关;建构主义学派指出,国际规范是“在特定的身份下,集体对不同行为者正确行为的期望”.规范不仅能够约束行为者的行为,同时也能建构行为者的观念与利益.规范能够帮助行为者通过协调与合作达成利益最大化.国际规范存在相当普遍性,不仅在国内政治,同样在地区和全球国际政治上都在发挥自身的作用.虽然目前学术界就国际规范的定义还未能形成一致看法,但是理性主义学派和建构主义学派都认同国际规范本身包含了两个关键的部分:规定(prescription)和参照系(parameter).规定是指能够预先给定不同行为体的何种行为是道德的或正确的标准;参照系表明了在何种环境下预先给定的标准才是适用的.因此在探讨违反国际规范的行为时必须将以上两大因素综合考虑,只有行为者的决策违反了以上可接受的标准,其行为才能被视为违反国际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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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理性主义和建构主义之间争论的焦点是国际规范在国际政治中到底发挥了多大的影响和能在多大程度上约束国际体系内行为者的决策.理性主义吸取了新功能主义的理论成果,其注重结果逻辑(logic of consequence)来解释国际体系内各种现象.决策者必须通过衡量利益的得失和是否符合既定的利益来决定是否要遵循规范.现实主义学派认为,国际政治中国际规范的影响是微不足道的.当国际规范符合国家利益的时候,国家就遵循国际规范,反之就违反国际规范.肯尼思汤普森(Kenh Thompson)指出,国际道德的界定必须以国家的生存为前提,规范只能是在国家利益不被威胁的情况下才能发挥功效.相对于国际规范,国家利益永远是第一位的.由于国际社会的无政府状态和国际法本身无法确保国家的生存,因此国家利益和主权完整都是决策者考虑的核心问题,国际规范是次要的.汉斯摩根索(HansMenthau)也认为,国家主权和安全超过了国际道德的重要性,普世的道德标准并不适用于无政府的国际体系.在现实主义学派看来,违反国际规范行为纯粹是出于国家利益的需要.新自由制度主义认为,虽然国际体系是处于无政府的状态之下,但是行为者是理性的和自私的,国际制度、规范和规则能够对行为者的决策形成约束作用.规范和制度能够通过制裁和监督使行为者产生责任和认同,并增强彼此之间的决策透明度和信息的对称性.新自由制度主义能够解释为何国家为了国际规范上的考虑放弃了短期的利益.行为者从绝对收益和违规的声誉代价考虑,通过制度化手段形成彼此利益的最大化.该学派认为违规行为所付出的代价就是指物质利益和个体的收益,并未意识到道德规范的重要性,而且将规范的研究过分集中于对具体制度和规则问题分析上.因此新自由制度主义所探讨的国际规范仍然属于理性主义的范畴,它认为国家之间的利益是能够调和的,决策者应当从绝对收益和长远利益出发考虑决定国家之间是否应当遵循国际规范.虽然其与现实主义有所不同,但是二者都是从国家利益出发,不同于建构主义的理论.

建构主义强调从社会学和道德行为的角度进行分析.建构主义学派指出,规范在塑造国家行为上能够发挥巨大的影响,规范让国家“学习”(learning)在国际社会中何种行为才是能够被接受的和对于自身身份与利益的定位.建构主义学派对于国际规范的理论研究主要集中在规范是如何产生的、规范确立后是如何对国家行为产生影响的.建构主义认为,违反国际规范的出现是由于规定与参照系两个概念具有较大的主观性,不同的行为者能对规范的标准做出不同的解释.即使在违反规范的情况下,仍然可以打着遵守规范的旗号.规范为何能够成为行为体的政策导向,使得国家在违规的时候仍然要以自身道德和出于国家利益考虑为幌子.当行为者处于道德的困境时候,即自我利益与外部道德压力发生冲突时候,规范本身的主观性就体现了出来.在建构主义学派看来,规范本身具有约束功能和建构的功能,规范本身的目的在于遵循集体的期望,现实的存在依赖于集体的理解.该理论根植于行为的正义逻辑(loglc ofjustice),国家必须从国际社会的大环境出发考虑其应当如何决策,其身份和利益又是什么.国际规范可以建构利益和定位决策选择的合法性.国际规范要国家行为形成有效制约最为重要的是“学习”的过程.国家通过其他国家、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的行为判断对其恰当行为的期待.这种社会化的过程主要包括四个步骤:(1)效法其他国家,特别是向成功国家学习;(2)其他国家或者行为者对其遵循规范行为的评价;(3)国际社会对违规行为的批评;(4)通过外交和经济上惩罚措施引导违规者向规范追随者转变.遵循国际规范能够带来国际社会的认同和国家威 望与地位的上升,而违规就会遭致国际社会的批评、孤立和影响其国际威望与地位.规范内化并非是国家出于内在的自觉考虑,而是国家的第二选择.

国际规范能否在国际政治中发挥自身的有效性应当从正义和合法的逻辑考察,而非结果逻辑.如果单纯从国家利益得失的角度来考察是否要遵循国际规范就无法解释国际政治中各种非物质利益的决策和现象.国家受到了自身利益和社会道德压力双重驱动的影响,在探究其决策时应当二者兼容考虑.从国际政治的现实看,任何行为者的决策都不是完全处于利己或者利他的,道德行为必须以行为者需要和最低利益为底线,同时追求自身利益也必须受到规范的约束.决策本身具有目的性,需要满足各个方面的需要.如果要考察规范能否对国家的决策形成有效制约,就必须探究国家是如何界定国家利益和国际社会利益以及何者能在特定的环境中占据优势.利益最大化理论并不能解释国家在决策过程中要综合考虑如何将追求国家利益与国际社会期望相结合.

然而,从社会建构的角度考虑国际规范本身也存在三个缺陷:(1)社会学理论声称社会结构能对行为体的行为产生重大的影响,但是其无法解释违反规范的原因;(2)社会学理论认为规范本身是明确的,但是是否能被各种行为者所理解,这还有待于商榷;(3)社会学理论本身过于注重规范对于决策的约束作用,而忽视了其他的可能.由此也产生了几个问题:首先,社会建构理论认为社会结构对行为者的约束是连贯的、持续性的.正如迈克也纳特(MichaelBart)指出的,“现存国际规范使得现代国家不再是依赖武力解决分歧和侵犯基本的人权”.国际政治的现实告诉我们事实并非如此,在国际事务中通过武力解决国际分歧和侵犯基本人权的状况比比皆是.虽然建构主义不像文化决定论所声称的国际规范在其中扮演决定性的角色,但是过分强调了社会结构的作用使得其无法解释为何会出现违反国际规范的现象.从政治或社会的角度看,结构概念本身过于模糊而无法把握影响国家行为的各种变量.罗伯特杰维斯(Robert Jervis)指出,“如果国际环境和结构能够决定国家的行为及其决策,那么不同的国家在相同的国际客观环境中所做出的决策应当是相同的.”然而,在相同的国际社会结构中国家之间的决策却有极大的不同,这也是其理论不完善之处.因此,有些学者将建构主义理论引入了知觉和认识的变量来解释国际体系过程中为什么结构不能解释的问题.

其次,社会建构理论认为,国际规范中对于“社会期望”概念本身的定位非常明确,而且国际社会中的各种行为者对规范中关于规定和参照系都有普遍的认识.正如理性主义中的完全信息一样,建构主义也忽视了行为者思考和知觉的作用,在特定环境中行为者对于接收和解释信息本身形成了不同认识.国家在决策时所接收的信息总是被人为过滤后得到的.决策者对于现实的认识并非是面面俱到的,他们在解释这些信息时总是会存在众多不可避免的遗漏和误读.因此,国际规范的规定和参照系本身能否被充分理解主要取决于决策者所处的特定环境,这必然掺杂了其个人的局限和偏见.再者,建构主义和部分理性主义者认为,行为者是否遵循国际规范主要取决于其内在的认知.无论行为者本身是否引用到规范本身,认知本身都可以影响到其决策.由于建构主义缺乏对结构内具体影响行为者变量的研究,因此无法探究为何行为者有时遵循国际规范而有时违反.

二、违反国际规范行为的社会心理学分析

尽管国际政治理论将各种思想分为不同的流派,但是它们都意识到决策者制定决策过程中既要考虑国家利益也受到社会道德约束上的双重影响.保罗迪马吉奥(Paul Dimaggio)认为,决策主要受到两个方面因素互动的影响:现实推理中物化的精神结构和制度的需求.在这一框架中,决策主要取决于行为者和结构之间的互动,行为者在其认知下的社会结构和可接受范围内追求自身的利益和目标.正如施奈德(JaCksnyder)指出的,国家试图造就将决策中的期待因素与合法因素两大内容结合起来的艺术.决策方面的研究表明,国家在决策中面临以下三种环境的约束:(1)将现实进行组织并简约使决策更为有效;(2)建立和维持其他国际行为体对其行为的认可;(3)维持和提高自我镜像和威望.这些需求与行为者的知觉和环境之间的互动直接影响到决策者是否要遵循规范. 首先,决策者高效制定决策主要依赖于已组织和简约化了的现实.在国际事务中,如果行为者处于时间紧迫和信息不对称与模糊的情况下进行决策,其必然依赖的是他们的已有的认知与知觉,并在此基础上通过相关程序做出快速的决策.因此弄清楚是规范还是其他东西在引导决策者的行为,有助于理解在什么时候遵循规范是可能的.其次.国家遵循规范的心理需要在于为了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可.作为国际社会的成员,国家希望能够得到其他行为者的认可和尊重,并试图提高自身的威望.关注自我形象是负责任的行为者特别关注他们所属于的社会结构中普遍关注的问题.规范能对行为者的决策按照集体的期望形成约束.行为者之所以遵循国际规范的目的,在于希望获得国际社会中其他成员的认可,行为者无论从决策心理还是国内政治上的需要都希望能够发展和维持与其他行为者的社会关系.虽然负面的评价使得行为者不敢轻易破坏国际规范,但是如果行为者认为可以在一定的环境下免受规范的惩罚,那么它就会认为其他行为者理解违反规范的行为,而将其视为合法的借口.最后,行为者通常有维持正面的自我镜像的价值取向.行为者希望能够获得正面的评价并提升自身的威望,这有利于自身价值和政策被更多其他行为者所认同.这使得行为者能够遵循规范进行决策,当然这包括了将规范内化(intemalizjng).一旦规范被内化为自身的认同,那么在未来的决策中会将遵循规范的行为视为同其自身的价值期待是一致的并以此而感到自豪.行为者的自我镜像所展示的对象既是外在的,同时也是内在的.影响是否遵循国际规范的三大因素:行为者所处的环境、维持社会认同和自我的威望三者之间是相辅相成的.获得其他行为者的广泛认同有利于行为者更有效采取行动,同时国际社会的信任又能增强其自身威望.信念驱动和认知会影响到对环境和规范的定位.行为者最先需要解决追求自我利益与道德之间的困境,在决策者理解的现实基础之上寻求自我利益并努力避免负面的社会批判,而维持正面的自我镜像.

在国际社会中,国家在大多时候更愿意遵循国际规范,这主要出于以下原因考虑:第一,遵循国际规范的行为能够获得国际社会的认可和尊重,同时也能以有效的行为处理现实问题.决策者主要依赖自身的认知形成相应的决策,而规范为行为者指出了在国际结构中怎样的行为是受欢迎的,规范为行为者提供了积极反馈的路径和为成功决策提供了合法性.第二,遵循规范本身是为了满足国际社会认可的需要.从定义的角度而言,规范就是反映了国际社会认同的正确行为.遵循国际规范能够提高自身在其他行为者认知中的自我镜像,而违反规范的行为则会遭到反对.行为者的决策是否具有合法性本身关键是其行为是否能够受到认可的反馈. 因此最为便捷的方式就是得到国际社会对其决策合法性的认可.第三、行为者在社会中为了维护自身威望就必须维持自身积极的镜像,而社会是否认同又是自我镜像评判的主要标准.一旦被内化,规范就融人到行为者决策的潜意识中,未来决策中遵循规范的行为就是意味着符合自身的价值期待,并产生自豪感.行为者从心理上而言需要被以积极的方式评价并以遵循规范为自豪.为了维持正面的自我镜像,在遵循国际规范方面,行为者不仅仅是为了满足心理的需要,同时也出于战略和利益的需要,遵循国际规范能够获得外来援助或者避免被制裁.出于以上考虑国家更乐意维持现状,将所有的行为体视为平等的,而非成为修正的国家.由于存在众多的理由使得国家遵循国际规范的行为成为可能.遵循规范能够有助国家理解现实并以克制和争取国际认同的心态进行决策,推动与其他行为者之间的关系和提高自我威望.这事实上是一种心理上的战术,遵循规范就会得到国际社会的赞许和认可,而违反则会受到惩罚.但是,行为者的决策不仅仅受到正确行为的社会期望影响,同时决策中受到来自其他因素的影响,比如国家自身利益及其手段和目的可能与社会所认同的规范存在冲突.个体利益与社会期望之间的冲突容易造成决策者试图从心理上将环境定位为获得期待的结果和维持被认同的身份是一致的.

国家违反国际规范研究最先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国家如何处理寻求国家利益认知下的正确行为与国际规范制约下道德诉求之间的困境.由于决策本身目的就是满足来自各方利益的需求,因此国家在决策的过程中,决策者总是处于道德两难的困境之下处理国家利益与国际社会利益之间相互竞争关系,这为违反国际规范留下了灰色的空间.国际社会中是否会出现违反国际规范的现象主要取决于国家个体意志和国际社会具有的集体意志约束能力的博弈.决策者如果觉得违反规范能够满足自身利益和国家战略需要,同时又能将规范与社会环境进行解释使其能够免于道德的谴责和惩罚,那么违反国际规范的行为就必然会产生.由于决策者总是处于特定的社会环境下进行决策,因此其必须考虑国内社会和国际社会的认同,在违反国际规范的时候他们必须向国内民众和国际上其他的行为体现售自身侵犯的合理性或者否认违反行为.决策者能否有效解决这种道德的困境主要取决于两大因素:(1)规范本身是否明确和行为者所处的国际环境,规范本身是否有明确的参照系或者具有广泛的认同的特点.这里所说的环境指的是,特定的环境使得决策者有能力将违反规范的行为进行解释并为社会所接受;(2)国际环境本身是否能够为决策者为其违反规范的行为开脱提供可能,决策者能否根据其他的理由为其政策合法性辩护.如果前者是否定的而后者又是肯定的,那么决策者会私下破坏国际规范,并对外否认自身的行为.当然,如果环境不适合否认的话,那决策者违反规范的可能性就会大大降低.决策者在决策过程中不自觉会受到其自身的认知和价值观的影响,因此决策过程中个人价值判断因素必然会掺杂其中,而决策者也往往认为其行为是个体防卫的本能反应.总之,在国际关系领域内,国家能够违反国际规范主要是两大因素驱动,国家利益和国际规范本身以及所处的环境.

虽然规范本身并非是客观的,但是为了解决自身面临的道德困境问题和赢得国际社会其他成员国的信任,违反国际规范的国家必须做出必要的解释.国家在处理违反国际规范时,主要有四种解释形式:道歉、否认、寻求借口和合法化.道歉是当国家违反国际规范后寻求国际社会的谅解,但是该种方式主要在危机或者紧急的情况发生之后,因此无法进行系统分析.否认是指国家既不承认采取某种违反国际规范政策也不承担其带来的后果.寻求借口是指国家为了减轻违规行为在道德上的压力,将自身的行为解释为是失控或者被特定的环境所逼迫.最为常见的方式是将其合法化,国家承认采取了某种政策或者行为,但是否认该政策是违反国际规范的,他们利用了国际规范在参照标准上的模糊特点和特定的国际环境,将自身行为视为是维护国际规范和自卫的行为,而受害者应该得到应有的惩罚.

国家在违反国际规范之前,决策者心理上就已将违反规范的行为合法化.国家做出相应的解释目的是为了解决道德上的困境问题,创造有利于自身实现战略目标的国际环境,从而使自身免受国际社会的谴责和维持在其中特定的身份.国家能否将自身行为进行合法化主要取决于两大因素:规范的参照系和规定与所处的国际环境.国际规范是抽象的.规范经常体现在国际法、条约和法典之中,只能通过国际实践和交流的方式才能将其物化.在具体的环境中,规范本身是由人对其进行解释和运用的,因此在解释国际规范的规定和参照系的具体内涵及其适用的环境时必然会加入个人的主观因素.决策者总是将国际规范和国际环境表述为其自身所理解的状态,因此国际规范极其容易被扭曲和主观利用.具体化使得国际规范解释的多元化成为了可能.规范本身越模糊.国家就越容易利用这一点做出对其不同的解释,那么规范本身的约束力就越小.如果将国际规范的规定和参照的标准进行法典化,那么只有极少数的国家敢公然违反国际规范.其次,国家要对违反国际规范的行为做出令人信服的解释也依赖于特定的国际环境.决策者在违反国际规范的时候必然会考虑到其行为是否会影响其在国际社会中的威望和地位,国际社会其他成员国是否会认同其行为.决策者如果认为将其违反国际规范行为置于特定的国际环境之下能够为国际社会所接受,那么决策者也就解决了道德困境的问题,违反国际规范的行为就极易发生.

结 语

在国际政治中,国家采取违反国际规范的行为具有深刻的社会心理原因.在国家的决策中,总是面临国家利益和国际社会道德约束的困境,国际政治的心理层面分析能够有效地解释国家违反国际规范的原因.同时将国家利益与国际社会的期望综合考虑,从而将理性主义理论与建构理论在某种程度上架构起来.当国家利益同国际规范二者一致时,国家就会遵循国际规范;当国际规范本身相当模糊缺少明确的参照系,而且决策者能够违反国际规范又能做出合理解释的时候,国家就会违反国际规范.美国发动伊拉克战争是一次违反国际规范的典型案例.国际政治中违反国际规范行为的研究对于理解目前国际规范的重要性和有效性具有重要的意义.


收稿日期:2009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