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选举中的村民政治冷漠原因

点赞:23424 浏览:106580 近期更新时间:2024-03-08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 ]村级换届选举中选民的政治冷漠现象在部分乡村具有普遍性.通过调查、总结,笔者认为选民出现政治冷漠现象,一方面与村民自身的特点有关,另一方面也与外界的因素,如乡村特点、制度落实情况等有关.

[关 键 词 ]选举;村民;政治冷漠;原因

[中图分类号]C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10)02-0063-03

2009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在各级政府的精心组织下,较为顺利地完成,一批新的农村基层组织成立.然而,笔者在调查中却意外地看到仍有相当一部分村民,远离政治参与,对于村务不管不问,对于选举反应冷淡,甚至出现了卖选票事件.他们对选举事务中的各个环节较少参与,既不关心,也不愿花精力;他们不去中心会场,对选举事件本身不感兴趣,不街头巷尾地讨论,甚至有的人不知道也不想知道;对选举组织者的违规操作,即使知道了也不介意,这样就给一些人做手脚提供了方便.有的选民对上门的流动票箱采取抵制的态度,“我正在忙,没有时间投”,这些说法无不流露出厌倦的态度.好像选举是一种国家任务一样,是村干部“麻烦”老百姓的一件麻烦事.由于不感兴趣,许多村民对负责分发提名票和选票的工作人员说,“我不填,你看着填吧”.一般认为,一些选民自愿让出自己的提名权和选举权,让别人“随便填一下”提名票和选举票,是一种“合法授权”.这种“合法授权”反映出村民对选举的冷漠.也就是说,村级换届选举中选民的政治冷漠现象在部分乡村具有普遍性.

导致他们出现政治冷漠现象的因素有哪些本文在实地调查的基础上,试图对这些问题做进一步探讨.

一、村民政治选举中的政治冷漠及其原因

(一)制度落实情况

自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颁布实施以来,三年一度的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先后在全国各地展开.到1998年,国家又修订了《村委会组织法》,把乡镇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领导”关系改为“指导”关系,政府不再干预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彻底实行选举、决策、管理和监督,自治组织决定自治范围内的各项事务.《村委会组织法》修订以来,各地都相继出台了相关的实施方法及工作指南,经过2000年、2003年、2006年三次选举,各地都积累了很多相关的经验,实施方法和工作指南日趋完善,村民在选举中自主的权利也越来越大.

在这种背景下,我国村民对实行自由而公正的选举有着强烈的要求,村民们创造了一些有效的选举制度:如候选人竞选演说、秘密画票、选举个人独立提名、差额选举、公开唱票、无记名等.然而,村民自治作为一种新生的制度,在落实时还存在着一些问题,这打击了村民们政治参与的热情.在事实面前,这次村民们选择了冷漠.这种冷漠与村民自治制度在日常生活中和在选举过程中的落实上存在的问题有关.

1 在日常生活中,村民自治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一是乡镇政府越权.根据有关法律,乡镇政府与村委会的关系是“指导与被指导”关系,但是在实际运作上往往表现为“指挥――执行”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这种变化,使得乡镇政府出现了越权的现象,如乡镇政府擅自委派、指定或撤换村委会成员,干预村民自治事务,侵害村庄利益和农民利益等,最终导致乡、村关系紧张.这也使得村委会无法真正体现村民在公共事务中的主体作用,村民不能真正履行法律所赋予的自治权利.在乡村权力与村民之间的多次博弈之后,农民在无奈之后形成了“胳膊拧不过大腿”,“选来选去都是检测的”,“还不是上面说了算”,“选谁都一样,我们还不是被管”等等这样一些冷漠的心态.二是监督力度不够.按规定,村委会与村民之间是被授权与授权的关系,村委会只不过是村民授权进行村务管理的机构,村民对村委会享有监督的权利.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普通村民的政治影响力不足,很难做到真正行使其监督权.其结果是,村民们常常主动放弃这一项权力.正如曼库尔奥尔森所指出的那样,“这种集团利益的共有性本身就意味着:任何个人为此共同利益作出的牺牲,其收益必然由集团的所有成员所分享”.在村庄内部,普通村民由于其主动参与监督、质询村干部,所获得的利益是由全体村民共享,而所投入的时间、精力及可能因此而带来的各种风险只能由个人来承担.在这一过程中的成本投入和收益回报的不相称以及不可预期性的状况,就必然导致主动参与者的消沉.村民们常期习惯于他人出头,形成“搭便车”的行为取向,消极等待取代主动行动,则成为村民不出头的一种经常性现象.这就是公共选择理论所提出的“理性而无知”的状况,因为每个人都选择“搭便车”,最终人人无便车可搭,其结果是人人都等着别人去监督村委会,最终没有人去监督.反过来,正是因为人人都不出面(即选择冷漠对待),最终导致村民的进一步冷漠.

2 在选举的过程中,制度落实存在问题.选举的公正程序是农村基层选举的前提,实现基层政权选举程序上的公正性,是保证基层政权,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的基本保障.实际上,村民在村委会选举时很看重选举的公正性,当他们觉得选举不公正或者认为选举只是一种“形式”而已时,就不会积极地参与其中,甚至会消极对待.虽然国家规定了实行差额选举、无记名、秘密画票、公开唱票等程序,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具体做法往往同规范偏离甚远.比如差额选举中的差额有时只是形式,人们心里都清楚上面已经有了人选,其他人只是陪选,现实中不乏因原定人选意外落选,而导致选举结果无效的例子.这种虚检测现象极大地伤害了农民的感情,挫伤了民众的政治热情.

(二)村庄特点

村民参与的程度还与农村社区的特点相关联,这些特点包括村庄的地理位置、村财政收入、村民收入、人口分布情况等.

1 村庄资源不足,利益驱动力太弱.“真正有竞争性的选举之所以激烈,并不是因为参加者有多高的政治热情与政治技巧,其根本的原因在于选举的结果直接与人们的切身利益不可分割”.作为现阶段村庄经济普遍处于不景气状态,尤其是税费改革及取消农业税政策实施以后,不少村庄处于负债维持状态.村庄经济匮乏,必然导致村庄的感召力、动员力下降.其中,村财政收入多少是影响选民参与程度的一个最重要因素.村财政收入对村民的参与程度产生较大影响的一个原因是村财政多少直接关系到村民对参与回报的评估.村财政收入越多,村委会控制和支配的资源越多,因此村委会的决策对村民的影响较大,村民的回报也较大,村民参与的热情也越高;在村财政收入较少的地方,村委会控制的资源少,村委会的决策对村民的影响相对较小,村民参与的回报也较小,村民参与的热情也就越低.

2 人口多,分布不均.贺雪峰从村民 之间的熟悉程度来考察村委会选举,发现在一些特别小的村,村民相互熟悉,村庄事实上是一个熟人社会,村民不仅很容易心照不宣地将自己不满意的人选下去,而且可以十分默契地将自己满意的人选上来;而在行政村一级,村民之间不很熟悉,但他们与在任和历任村干部熟悉,这就构成了一种半熟人社会空间,在这种半熟人社会中,因为村民之间不很熟悉,他们缺乏将那些不良干部选下去的默契,也没有公认可以代替在任村干部的村庄能人等.村民之间的不熟悉及村民与村庄能人之间的不熟悉,对选举产生重要的影响.一些关于、农村的研究强调家族势力在农村中的作用,徐勇对湖南省益阳市秀村的调查发现,那里的村民自治运作的一些环节受传统家庭文化的影响,村干部要当选必须得到占村民大多数的本家族人的认可,村民大多不自觉地将选票投给本家本房派的候选人.另外,从农村社区的情况看,村民之间利益的划分往往是以地域关系为基础的,不同的地域关系产生和形成了村民之间的不同派别.

3 村民自身的组织化程度低,缺乏真正的利益代言人.当前村民依然存在着分散性较大,组织化程度比较低的问题.村民进行政治参与主要以个体或者小团体为主要形式,导致利益表达难以取得理想的效果.同时由于村民“代言人”的缺位,导致村民政治参与目标诉求不明晰,进而影响了村民的参与热情.甚至在不少地区由于代表村民利益的合法性组织的缺位,宗族组织或社会黑恶势力通过各种合法或非法手段控制着农村基层政权组织,使村民在参与政治时由于受到诱惑或威胁而难以正确表达自己的意见,从而影响了其政治参与的热情.

(三)村民个体情况

1 思想上,不和官斗.中国是个有着两千多年封建统治历史的国家,封建思想对我国民众的社会性格的毒害已是根深蒂固,封建专制的统治使得广大的村民对政府只有一味遵从,逆来顺受,在政治生活领域根本就没有任何的发言权.传统的缺乏枯竭了农民政治参与的内在动力,逐渐形成了一种以“臣民意识”为特征的传统政治文化.“权威崇拜”、“官本位思想”、“与世无争”等复杂的以小农意识为主体的政治意识和政治思想深深地积淀在农民的内心深处,这些仍然影响着当代村民的心理行为.村民政治心理存在的问题极大地妨碍了村体意识的产生和提高,也在一定程度上扼杀了村民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受到这种意识的影响,许多村民对于自己的合法政治权益受损,常常因“不和的斗”的思想作祟而忍气吞声,逐渐形成了“随大流”的倾向,没有人愿意出来带领村民们争取权益.因此,当选举轰轰烈烈地在农村展开,村民真正有能力获得时,有些人也只是消极对待,没有拿起手中的权利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2 经济上,生活温饱,衣食无忧.一些学者认为贫穷是制约村民政治参与的首要因素,他们认为在贫穷的基础上,村民不可能对政治参与抱有很高的热情,即使参与政治,也是消极被动.李瑞存认为广大村民刚刚摆脱温饱,还在为自身和家庭的生存而奋斗,与大多数人最贴近的利益只能是较低层次的物质利益和个人利益.用明恩溥的话来说,中国村民的生活由两部分构成,一个是“胃”,一个是“钱”.也就是说,政治对广大村民来说,还不像阳光和空气一样是人们生活的必需品,它在某种程度上还只是一种可有可无,无关紧要的奢侈品.这正如美国著名政治学家亨廷顿所说:“对大多数人来说,政治参与只是实现其他目的的手段,如果个人能够通过移居城市,获得地位较高的职业或者改善他们的经济福利等方式实现这些目标,那么这些方式将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他们参与政治的替代物”.

3 生活方式上.村民对村庄的“归属感”减弱,对村委会的“认同感”很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地区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承包制的实行给了村民以自主权.极大调动了村民的生产积极性.广大村民通过生产责任制获得充分的自主性,不再像过去一样依附生产大队和生产队.以前,对于以土地为生的村民来说,村委会有十分重要的职能,如土地的分配、宅基地的审批等等,可以说,它掌握着村民的切身利益.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村委会的部分职能逐渐减弱,以农田水利、村庄道路设施为主要内容的公共产品严重缺乏,大大降低了村民与村庄权力之间的依存关系.另外,大量村民进城打工或经商,土地只提供他们基本的生活资料,并不是村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他们的利益关注点发生了转移.由于村庄利益太少,以及村庄熟人社会复杂,不少村民根本不去关心村庄利益问题,也不在乎那点村庄利益,从而导致村民与村庄治理的隔膜,村民对村庄的“归属感”减弱.


(四)前任村委会的表现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怎么写作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它不仅具有管理好村务的任务,还肩负着巩固壮大集体经济,带领村民共同致富的责任.刚开始,村民们普遍对村委会较为信任,也抱有较大的期望.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后,村民们对村委会都有了自己的认识.可以说,前任村委会的表现直接影响到了村民参与选举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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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在调查中发现,部分前任村委会的表现导致了村民的冷漠.一方面,他们并没能带领村民集体致富,而当村民利益受到侵害时,应该最直接维护他们利益的村干部和乡镇政府却无法承担这一职能范围内之事,由此导致了对乡、村干部失去信任.

另一方面,笔者在调查过程中发现,部分村民知道了村官腐败的现象,如:国家的补贴并没有发放到位、不给村主任写水泥就盖不了房子的事实等.但村民们流传着这样一句话:“一任村长(村主任)三层厝”(意即当一任村主任可以赚到盖三层房子的钱),他们怕新上来的村干部更糟糕,所以他们并不愿意去揭发,也不愿意利用手中的权利把现在的村干部选下来,反正“选谁都一样”.

农村基层干部腐败,虽然涉及金额不一定很大,活动范围小,涉及面窄,但这些腐败现象的存在,不仅会造成广大农民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感的丧失,而且会造成干部和农民关系的尖锐对立,挫伤了村民政治参与的、导致村民选举过程中的冷漠.

二、村民政治冷漠的对策思考

(一)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落实村民自治制度

任何制度都有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作为新生的成长中的村民自治制度,在其运行过程中显露了不少不完善的地方,这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村民政治参与的积极性.政府应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保证村民政治参与的真实性和有效性.首先,要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各项规定,全面落实村级选举的各项制度,按照法律规定应该交给选民的权利一点都不能截留,法定的选举程序一步都不能减少,特别应抓住当前易出问题的几个关键环节,严格落实相关规定,细化组织实施程序.其次,制裁村民自治 中的违规违法行为,取信于民.针对现在一些农村发生贿选、乡镇政纵容等问题,要加大处罚力度.最后,加强政府的指导作用.扩大公民政治参与,一定要有具体的载体.目前我国是政府主导型政治文化,因此政府要明确职能部门的职责,开展调研,拟定推进计划.要设计和筹划出一套适合现在社会经济状况的政治参与载体,形成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化的公民政治参与机制.

(二)大力发展经济,为村民政治参与提供物质基础

“人们已普遍接受这一看法,即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的主要政治差别,在于政治参与的规模和程度,在较富裕和较工业化、城市化的复杂社会里,更多的人以多于他们在欠发达,农业的、乡村的、更为原始的经济和社会体系下所拥有的方式,卷入政治中去.”这说明经济发展状况影响人们的政治参与.

我国目前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还比较低,各地社会经济发展极不平衡,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还占相当的比例,他们尚挣扎在贫困线上,在为生计而奔波,这制约了他们的政治参与.

因此,政府应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方面的投资,积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切实改善村民生活水平.只有生产力发展了,人们才能够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参与村务管理;只有经济发展了,才有足够的物力财力用于政治制度和设施方面的建设;也只有村民的生活水平提高了,他们才会花心思去参与选举.

(三)普及村民的文化、法律知识,提高村民的意识和法制观念

列宁指出:“文盲是站在政治之外的,必须先教他们识字.不识字就不可能有政治.不识字只能有流言蜚语、传闻偏见,而没有政治.”我国农村的村民文化水平低,文盲比例较大,严重制约了村民的政治参与.

因此,应该大力普及农村义务教育,强力推行农村成人扫盲工作,尽可能提高村民的文化水平.只有村民整体的文化水平提高了,他们才能摒弃消极政治参与的传统,逐渐形成意识,法制观念.最终利用选举等多种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也只有村民整体的文化水平提高了,他们才能对农村基层进行监督,从而完善选举制度,最终实现村民自治.

(四)培养出一批具有高素质的基层干部队伍

村民自治制度的顺利实施,农村基层选举的有效进行,主要是依靠基层干部队伍.基层干部队伍的一言一行,都代表着政府的形象,也代表着选举制度的权威性.

目前,有些基层干部的素质不是很高,破坏了选举的程序,存在着“暗箱操作”的情况,从而影响了选举的公正性,也影响了选举在村民心目中的地位.村民觉得村干部都是上面内定好的,没有实际意义,不想去参加选举.因此,政府应下大力气培养出一批高素质的基层干部队伍,从而保证农村基层选举的有效进行.

总之,问题已经提出,原因已被初步分析,对策也正在逐步实施,相信亿万村民的政治智慧,一定会在时间和实践中找到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不断推进中国的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