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信任生成的心理机制与实践悖

点赞:31282 浏览:145010 近期更新时间:2024-03-24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 ]作为公众与政治体系良性互动的体现,政治信任既是一种微观的政治态度,也是一种宏观的政治文化,既体现出明显的心理属性,又具有浓厚的政治特征.在微观心理的层面,对政治体系的不同期望决定了政治信任的不同类型,对付出信任所面临风险的评估决定了政治信任的强度.在宏观的政治层面,政治信任与政治不信任并不是此消彼长的简单对立关系,制度化的政治不信任恰恰是政治信任生成的来源与重要保障.对政治信任生成的心理机制与实践逻辑的分析有助于厘清当代中国学界关于当前政治信任水平如何;我们需要的是何种政治信任以及如何培育这种政治信任的理论争论.

[关 键 词 ]政治信任;政治心理;政治体系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863(2013)05-0104-04

所谓政治信任即公民对政治系统运行的信念或信心.在思想层面上,政治信任与政治心理、公民文化、价值以及公民参与等重要学术概念密切相关,蕴含着古往今来许多深刻精妙的思想智慧.在现实的政治实践领域,政治信任是国家一系列治理成效在公众心理层面的投射,对政治支持(political support)具有重要的影响.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外的政治信任研究不断发展,现已成为综合多种研究方法的独立研究领域.中国大陆学界对于政治信任的研究在2000年之后出现,并逐渐呈现出蓬勃的研究态势,其中对于当代中国政治信任现状的实证评估已经成为备受众多学者关注的热点话题.然而,通过检视当代学界关于政治信任的研究成果发现,针对当代中国政治信任水平,学界的实证研究结果呈现出乐观与悲观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持乐观态度的学者认为当代中国公民的政治信任水平较高,尤其表现在对国家、制度以及政府层面的认同度方面.[1][2][3]与之相反,也有学者通过实证调查得出了当代中国政治信任水平不高,政治信任流失,甚至是政治信任危机的悲观结论.[4]


一、政治信任心理特征与政治属性

政治信任是所有信任心理中一种类型,也是信任心理在政治领域的体现.因此,政治信任具备信任的上述所有属性,首先,政治信任与所有的信任一样,其基础也是一种对实然事实符合应然理想的乐观期望.这种期望既包含相信(trust)的成分,也包含信心(confidence)的含义.其次,政治信任同任何信任一样,也是一种具有风险性的心理和行动.政治信任也是建立在对他人善良意图的期望基础上的一种冒险行为,政治信任即意味着一种信念,也是一种行动.这种信念意味着行动者期望他人在未来的行动中不会违背自己的利益,这种信念进而转化为冒险把自己的某种资源交给别人来控制的行动.可见,政治信任一旦由信念转化为行动,就意味着行动者已经把自己处于一定程度的风险之中.最后,与所有信任一样,政治信任是政治生活中人与人合作的基础,是降低所有社会、经济和政治关系的交易成本的有效途径.

政治信任除了具备信任的所有核心特征之外,由于政治生活领域的独特特征,政治信任较之一般的社会信任与人际信任又有其特殊性.

首先,政治信任的对象要比一般信任的对象复杂.一般的人际信任与社会信任只涉及单一的信任主体与信任客体,而在政治信任的客体结构却是复杂的政治系统,这个系统在现代的政治实践中既包括立法、行政、司法、军队等实体的国家机构(而且这些实体国家机构还包括、地方各个不同的层级),也包括这些机构相互配合所形成的制度、政策、法律和法规,还包括整个政治体系统所主张、提倡的意识形态与价值观念,甚至包括政治体系经过漫长发展而反映出了自身力量与发展趋势.因此,政治信任的客体是复杂的、立体的、多维的、动态的.其次,政治信任的主体与客体关系特殊.一般的人际信任或社会信任的主体与客体之间在权力地位上是平等的.合作双方或者有一个可以依赖的仲裁者对失信一方予以制裁,或者可以通过退出合作来减少对方失信行为所带来的伤害.但是,政治信任关系是建立在公民与国家之间,信任双方在权力地位方面是不对等的,更不存在一个更为高级的第三方对国家或政府的失信予以制裁,公民通过退出合作关系来减少伤害的成本极高,因此,在国家和公民的信任关系中,掌握公共权力的国家总是处于信任关系的积极地位,而公民则总是处于一种消极的被动的地位.正是在此意义上,有学者指出:“政府不是信任的对象.等政府是你必须接受的东西.”[5]最后,正是由于公民与国家——政治信任双方——在权利地位方面的不平等,因此人们的日常讨论和学术研究中的政治信任大多是指公民对国家为核心的政治系统的信任.这种政治信任既是一种个体的微观心理,也表现为特定时期、特定社会的宏观政治文化.只有从微观和宏观两个角度认识政治信任内涵与生成机理才能全面准确的测量政治信任水平,建构政治信任的提升策略.

二、期望心理与政治信任类型

几乎所有对信任本质的表述都会涉及到期望.卢曼认为,信任“在最广泛的涵义上,指的是对某人期望的信心,它是社会生活的基本事实.”[6]信任心理的形成不仅需要主体和客体要素,更为重要的是信任主体对信任客体的期望是什么.期望是任何信任心理发生的基本前提.而政治信任本质上也就是公民对政府或政治系统将运作产生出与他们的期待相一致的结果的信念.可见,期望的实现是政治信任建立的基础,对政治系统的期望不同,政治信任的类型也不尽相同.而不同类型的政治信任又是催生公民不同类型的政治行为,确立不同类型公民与国家关系的重要心理依据.

综上,政治信任主体的不同期望决定了政治信任的不同类型.因此,对现实生活中的多种期望进行类型学的划分就成为细分政治信任类型的前提.按照巴伯的观点,信任究其本质就是一种主观态度,它是对于外界合乎道德的社会秩序的一种期望.并且这种期望的指向分为:“第一个是信任作为对有技术能力的角色行为的期望等第二个意义是关于对信用义务和责任的一种期望.”[7]什托姆普卡把信任关系中被期望的行为划分为三个层次,即工具性品质的期望,即信任主体对信任客体的规律性、合理性、效率等品质特性的期望,道德性品质的期望,即信任主体对信任客体的符合法规、诚实、正直、好心、公正的品质的期望,信用(fiduciary)性品质的期望,即信任主体对信任客体的无私、利他、仁爱、宽大等品质的期望.并且,这三种期望呈现出期望值由小到大的排列.当信任建立在工具型期望基础之上时,我们将之称为工具型信任(instrumental trust);当信任建立在道德期望之上时,我们将之称为价值论信任;当信任建立在信用的期望之上时,我们称之为信用性信任.[8] 至此,我们已经发觉政治信任是一种复杂而微妙的心理.对政治信任的全面测量不仅涉及政治信任的主体与客体,更重要的是要细致描述政治信任所涉及的期待.然而,在日常的话语表述以及学术探讨中,人们似乎只提及政治信任的主体A与B,如“公民信任政府”、“公民不信任地方政府”.这里,作为信任心理发生的重要元素——信任的具体内容与形成信任的内在期望往往被忽略了.信任看起来几乎总统是省略式的.而省略了具体目标与场景的政治信任只能是一个留下太多空间的、笼统的、模糊的表述.这是造成人们对于政治信任认知差异的核心原因,也是导致学术界对当代中国政治信任水平测量结果迥异的根源所在.纵观当代中国学界关于政治信任评估的文献可以发现,大多的研究注意到了政治信任客体(B)的多元特性,能够对政治信任客体的层级(到地方)、领域(立法、行政、司法、军队、政党)进行分类测量,但是对于政治信任的目标与对象(X)却没有进行细致的而划分和明确的表述,这导致了在实证研究中对政治信任的测量比较粗糙,比如,当被问及“你信任(地方)政府吗?”面对这种“省略式的表述”,有的受访者心中呈现的可能是是否信任(地方)政府推进经济发展的能力,有些受访者心中可能呈现的是是否信任(地方)政府怎么写作公众的品质,或者,还有些受访者心中呈现的是是否信任(地方)政府公布的各项经济社会数据等等.这种单一维度的测量自然容易造成学界对于当代中国政治信任水平不同判断,也阻碍了对当前政治信任水平的全面准确评估.

三、风险评估与政治信任强度

风险是与信任心理形成密切相关的又一重要因素.信任总是以社会生活的不确定性和风险为立足点和实践归宿的.作为社会资本的重要元素,作为一切合作活动的心理基础,信任是人们应对日益复杂的社会的一种简化机制.这种“简化”是任何人决策和行动的前提,通过理性然而有并非完全理性的简化,世界被粗线条地分为“信任”和“不被信任”两个组成部分,进而以此为依据,人们采取了“合作”与“不合作”两种行动.可见,信任心理之所以有价值在于未来的不可控性.或者说,信任一旦付出,就伴随着一定的风险.因此,对信任背后的风险进行细致分析是测量政治信任强度、稳定性以及信任主体付出信任倾向的内在依据.

风险的评估总是与时间维度相关.按照卢曼的观点:“信任的主题包含着与时间的有疑问的关系.显示信任就是为了预期未来.那样去行动,仿佛未来是确定的.”[9].科尔曼从理性选择理论出发认为,一个行动者去信任或不信任的决定是预期收益和有关的预期损失的函数.给予信任的决定类似于去打赌的决定.如果得胜概率与失败概率的比例大于可能遭受的损失与可能获得的利益之比,那么一个理性的行动者将给予信任.[10]可见,对未来风险的理性判断是是否给予信任、以及给予多大程度信任的重要指标.而人们对未来的判断则是依据信任客体过去的表现,现在的行为或对未来的预先承诺,以此来确定自己付出信任需要承担的风险,如果风险越大,那么信任主体付出信任的意愿越低,或者,即使为了合作付出信任,这种信任也具有较低的强度与较低的稳定性.按照什托姆普卡的观点,依据风险的等级,人们付出信任的理由分别为:声誉、表现、外表、监督与惩罚失信行为的机构与制度的存在、事前的承诺、可见性和亲密性.而且,上述信任的理由呈现出风险由大到小,信任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11]由此可见,如果要全面把握特定时期政治信任的状况,不仅要全面评估政治信任水平,更要细致分析政治信任的强度与稳定性.并且,在一定意义上,相对政治信任水平,政治信任的强度与稳定性对于政府与公民良性互动更为关键.当下中国学界关于我国政治信任状况的分析对于政治信任形成背后的风险评估心理鲜有涉及,自然也很难把握政治信任的强度与稳定性,这也是造成学界关于政治信任水平争论的又一重要原因.

四、政治信任的实践悖论:信任与不信任的背离与契合

前文的分析表明,政治信任既具备信任的特征,更具有政治的属性,这意味着政治信任并不像一般的社会信任一样,信任水平越高越好;政治信任的形成既取决于期望的内容,也取决于风险的评估,这意味着高强度与高稳定性的政治信任恰恰立基于对人性不信任的心理预设,这种政治信任与不信任的背离与契合构成了政治信任在现代政治生活中的实践逻辑.

但是,在政治生活中,并不是信任度越高越好.信任犹如双面剑,不充足的信任预言了市民社会的瓦解,但过度的信任会培养出政治冷漠的情绪,鼓励公民对政府丧失警惕,疏于控制,这两种倾向都会侵蚀.[12]可见,不合理的信任不仅不能促成良好的社会状态,反而会带来消极的后果甚至是灾难.而合理的不信任在社会生活中不仅十分必要,而且是不可或缺的.在此意义上,信任和不信任可以以合理,不合理为标准组成一个简单的矩阵:合理的信任;合理的不信任;不合理的信任与不合理的不信任.

信任与不信任的复杂关系取决于人们信任心理的发生机制.前文曾提及,信任是人们对客观对象认知不充分时所做出的一种武断的,甚至是冒险的态度,是既依赖理性判断,又无法完全依赖理性判断的情感.正是由于人们没有办法完全确知“准合作对象”的一切信息,又要促成合作的形成,因此人们不得不把社会武断地简化为“信任”和“不信任”两个部分,以此为基础进行未来行动的判断.这样的一种简单判断就有可能把应该信任的列入了不信任的范畴,也有可能把不应该信任的列入了信任的范畴,从而形成了不合理的不信任,即怀疑主义以及不合理的信任,即盲目主义.怀疑主义与盲目信任在认知对象为抽象、不可知性以及复杂性兼具的组织时最容易形成,而国家又是所有社会组织中最为复杂的,因此,在政治生活中,怀疑主义与盲目信任比其他社会领域更容易发生.一旦这种心理成为了社会中的普遍文化倾向,这种危害性对于政治生活无疑是灾难性的.可见,信任与不信任并不是简单的对立,此乃政治信任在现实政治实践中的悖论之一.

信任悖论在现代政治实践中的第二个,也是最重要的一个表现是:自发的政治信任恰恰是由制度化的不信任启动和催生的.“制度化的不信任程度越高,自发信任的水平就越高.”[13]按照信任的发生逻辑,对信任形成影响重大的因素无外乎被信任者的可信度,信任者的信任倾向以及社会的信任文化,其中,被信任者的可信度是最为重要,也是最容易改变的影响因素.如何判断被信任者的可信度?一个重要的依据即为信任主体的主观体验形成的理性判断.但是,人的经验和体验无疑是有限的,以这种有限的理性判断为依据投入巨大的信任并付诸行动无疑要冒太大的风险.因此,理性的人们对于信任的付出格外小心,除非“有一种机制能够为那些承受风险的信任者提供某种防范与保障措施——它们不仅能够一致被信任者的‘背信弃义’的动机,而且当失信行为业已发生时,它们还可以进行纠错.”[14]如果有了这个安全阀,人们就更容易付出信任,社会的信任水平也会提高.可以说,这种防范与保障措施是催生信任形成的重要机制,而这种机制是以惩治失信行为为核心内容的,是以对信任对象的不信任为逻辑起点的.这种以不信任为起点的制度设置可以对人们理性与经验的不完备加以补充,从而形成一个巨大的防护网.一个理想的防护网必然是涵盖了人们没有经历,但却有可能发生的所有情况,设想到了每一个失信发生的可能性.这也就是为什么越是蕴含了不信任因素的制度设计,就越能催生信任的原因.从另一个角度看,人们对信任对象可信度的判断取决于自己的主观经验和理性判断.可以推断,信任对象越抽象,人们对其的主观经验越少,人们付出信任的风险就越大,就越需要制度的保障来催生信任的生成.政治信任以国家、政府、政党等极为抽象的组织为信任对象,普通公民对此领域的主观经验较少,形成理性判断的事实基础十分不全面,而且政治领域的合作很难因为不信任而退出,或者退出合作的成本太高,因此,政治信任较之其他信任心里更加需要以不信任为前提的制度作为保障.现度的所有机制设置,如定期选举、任期制、多数原则、集体决策、分权制衡、宪政原则、司法独立等等,无一不是以公共权力行使者的不信任为设计前提的.这种制度设计的根本目的就在于以尽量全面的制度不信任保障政治信任的形成与稳固,进而维持政治体系的顺利运行.这在现代政治实践中表现的尤为明显. 信任在现代政治生活中的第三个悖论可谓是第二个悖论在实践中的延伸.制度化不信任以对信任对象的不信任为制度设计基础,以信任对象对制度纠错和救济能力的信任取代了对信任对象的理性的判断,从而生成了普遍的信任,这就给制度设计的本身设定了一个十分艰巨而繁重的任务.首先,制度的纠错功能必须尽量完备,覆盖到所有失信的可能.其次,制度的纠错功能必须有效,这种效力不仅表现在对失信行为的有效惩罚,而且还要对失信行为有防范的作用.第三,制度纠错的启动应该有限.具有纠错和防范功能的制度启动的频率对于信任有重要的影响,启动过少和启动频繁都不利于信任的形成.如果启动太少,那么说明制度设计并没有覆盖所有的失信行为,这会降低人们对制度本身的信任,从而造成不信任文化的全面滋生.相反,如果纠错机制启动太多,则说明社会有太多的问题需要纠错,信任水平也会随之下降.这是一个非常微妙的问题,也是制度设置和实施者不得不考虑的重大问题.制度化不信任可以催生信任形成,尤其在社会流动性增强,社会风险增大并日趋复杂的现代社会生活中,制度化不信任对于信任产生至为关键.但是,一旦以不信任为起点的制度设计失去功效,人们对这套制度本身失去了基本的信任的时候,信任的消逝是相当迅速并不易重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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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信任是一个极具理论包容力与现实解释力的学术研究领域,无论对于政治信任水平的实证评估,还是对培育公众政治信任感的对策分析都需要对政治信任的学理内涵、发生机理、实践逻辑深入分析,更需要将其嵌入中国社会转型的时代背景下细致考察.这是一项需要当代中国执政者与知识分子共同付出智慧、责任与耐心的重要工作.

[参考文献]

[References]

[1]肖唐镖,王欣.中国农民政治信任的变迁:对五省份60个村的跟踪研究[J].管理世界,2010(9).

Xiao Tangbiao,Wang Xin.The Transpotation of Chinese Peasants’ Political trust. Management World,2010(9).

[2]钟其.我们的政府值得信任吗?[J].社会调查,2011(3).

Zhong Qi. Is Our Government Trustable? Social Investigeation,2011(3).

[3]谢治菊.论我国农民政治信任的层级差异[J].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11(3).

Xie Zhiju. On the Level Difference of Chinese Peasants’ Political Government. Journal of School of CCP in Zhejiang Province,2011(3).

[4]史天健,吕杰.Political Trust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Continuity and Change,1993-2002[C]“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的和谐社会建设与危机管理”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2007.

ShiJiantian, Lv Jie.[WTBX]Political Trust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Continuity and Change[WTBZ].Conference on Social and Crisis Management during the Economical Globalization,2007.

[5]郑也夫.读张维迎“信息、信任与法律[J].博览群书,2004(2).

Zheng Yefu.Comments of “Information Trust and Law”. Read Books,2004(2).

[6][7][德]卢曼.信任:一个社会复杂性的简化机制[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集团,2005.93,32.

Luhmann, Niklas. Vertrauen.ein Mechanius Der Reduktion Sozialer Komplexit.Shanghai People’s Publishing House,2005.p93,p32.

[7][美]巴伯.信任:信任的逻辑和局限[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89.16.

Barber.The Logic and Limitation of Trust. Fuzhou. Fujian People’s Publishing House,1989.p16.

[8][11][波]彼得·什托姆普卡.信任:一种社会学理论[M].北京:中华书局.2004.67,70-72.

Piotr Sztompak:Trust: A Social Theory. Beijing: Publishing House of China,2004.p67,pp70-72.

[10][美]詹姆斯·科尔曼.社会理论的基础[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122.

Coleman, James Samuel.Foundations of Social Theory. Beijing: Social Science Literature Press,1999.p122.

[12]William A Gamson. Power and Discontent.Homewood,IL: The Dosey Press,1986.p46.

[13][14][波]皮奥特·斯托姆卡.信任、不信任与制的悖论[J].经济与社会体质比较,2007(5).

Piotr Sztompak.Trust,Distrust and the Paradox of Democracy.Comparative of the Economic and Social System,2007(5).

(作者: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政治学系副教授,厦门361005)

(责任编辑 曹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