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师,一个日益有尊严的职业

点赞:10839 浏览:45714 近期更新时间:2023-12-03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王海英

博士、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南京师范大学学前教育政策研究中心主任,世界学前教育委员会OMEP中国委员会委员,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管理专业委员会委员.

曾几何时,幼儿老师被人们拟称为“孩子王”,贬称为“保姆”;拟称为“园丁”,规称为“教养员”.但很明显,无论哪种称谓方式,都存在着对幼儿教师这个职业的不欣赏和不尊重.直到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的出台,学前教育的发展环境才有了根本性的变化,幼儿教师的职业生存状态也才有了转折性的契机.


随后的几年,《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关于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等文件一个接一个地出台,幼儿教师的职业尊严越来越得到法律法规层面的认可与保护,幼儿教师的整体社会地位也逐步提高.如“国十条”明确指出: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切实维护幼儿教师权益,完善落实幼儿园教职工工资保障办法、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聘机制和社会保障政策.

在社会学家马克思韦伯看来,决定一个职业社会地位高低的要素有三个方面:物质资源、专业权力和社会声望.在新政策环境下,幼儿教师所拥有的社会资源、专业权力和社会声望正在发生明显的变化,不断推动着幼儿教师实现有尊严的生存.

从物质资源的拥有来看.自“国十条”出台后,无论在公办园,还是非公办园,幼儿教师的工作环境都有了很大的变化.不仅新建园舍不断增多,而且原来无力进行定期维修的幼儿园也获得了政府不同形式的维修资助.同时,幼儿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所需要的设备设施、玩具教具,在数量与更新速度上也有明显变化.

从专业权力的获得来看.在2010年以前,幼儿教师虽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教师队伍的一部分,但很少享有真正意义上的教师权益,尤其是作为教师基本权力的教育权.《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的颁布认可了幼儿教师的专业身份,同时又对幼儿教师的专业发展提出了要求与期待.《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的出台,合理确定了生师比,为幼儿园教师更好地开展专业性教育教学提供了制度保障.“国十条”中关于“完善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培训体系”“加大面向农村的幼儿教师培养力度”“建立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培训体系”的规定,更是从职前、职后两个维度强化了幼儿教师的专业性,不断赋予幼儿教师自主的专业权力.

幼师,一个日益有尊严的职业参考属性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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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社会声望的提升来看.随着从到地方一系列有关发展学前教育、保障幼儿教师待遇政策的出台,随着教育部发起的“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网络巡展”的定期开展,随着教育部将每年的5月20~6月20日规定为“学前教育宣传月”,学前教育在各级政府、社会公众心目中的社会声望也会持续提升.从现在的变化可以看得到的是,无论高师学前教育、专科学前教育,还是中师学前教育,每年的报名人数都在持续飙升.与之相一致的是,每年的各级各类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也都会成为香饽饽式的稀缺人才.

幼儿教育的春天已经来临,幼儿教师的专业发展平台正在不断建构,所有幼儿教育工作者都要不断修炼,对得起时代赋予的大好机遇,不断提升自己、发展自己.正如孙立平先生所说:你所在的地方就是你的中国,你光明了,中国就不黑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