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关系的法律性质之

点赞:2656 浏览:6736 近期更新时间:2024-02-27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实习关系是什么关系?是劳动关系,劳务关系还是雇佣关系?亦或是一种非典型的民事关系?文章通过对实习关系的法律性质的研究,认为实习关系不是劳动关系、劳务关系以及雇佣关系中的任何一种,而是一种非典型的民事关系,确立实习关系的实习合同是一种无名合同.

[关 键 词]实习关系;劳动关系;劳务关系;雇佣关系;非典型的民事关系

现实中实习关系有很多种,本文所论的实习关系是在校大学生在学校的安排下到与学校有实习基地关系的单位进行固定期限的实习而形成的法律关系.

我们作为实习生,与所在的实习单位之间的关系的法律性质是如何认定的呢?是劳动法保护的劳动关系吗?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劳务关系吗?是存在身份上的支配和从属关系的雇佣关系吗?还是别的法律关系呢?当实习生的法律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当援引何种法律和法律方式来保护呢?实习生和实习单位之间的关系受何种法律的调整呢?实习生在实习期间遇到的事故是否算工伤?实习单位是否要承担责任呢?

实习关系是指实习生在实习期间,与实习单位之间就双方的权利义务形成的法律关系.实习关系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一、实习关系是否劳动关系

实习关系并不是一种劳动关系.实习生根本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我国《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的范围,劳动者是以自己的劳动获得报酬的权利义务主体.而实习生并不是实习单位的正式员工,与所付出的劳动对价获得的报酬也非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的报酬.实习关系并不是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关系,两者的区别如下:

第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必须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订立合同,并报劳动部门备案.而实习协议不具有法律强制性,无须到劳动部门备案.

第二,劳动者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选择职业、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等权利,而实习生并没有要求实习单位为其购写相关劳动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权利.

第三,实习生和实习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处理并不是由劳动法规定的劳动争议的解决程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并不为其解决纠纷,双方的争议由双方约定的方式或是实习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来解决.

第四,劳动者有参加职工代表大会的权利,实习生并不是实习单位的正式职工,并没有参加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参与管理单位的权利.

由上可知,无论从法律地位、主体的权利义务,还是争议解决的方式都可看出,实习关系并不是一种劳动关系.


二、实习关系是否劳务关系

实习关系也不是一种劳务关系.劳务关系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通过劳务合同建立的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其由《合同法》调整.而劳务关系的双方是平等的主体,根据用工方的指示和要求,劳务者提供劳务,双方并不具有人身上的支配和隶属关系.在实习关系中,实习单位和实习生并不是平等主体,双方之间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实习生要服从实习单位的管理,遵从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务关系的责任分配原则是“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而实习关系中责任的承担则按双方的合同为依据.

三、实习关系是否雇佣关系

实习关系更不是雇佣关系.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用人提供劳务,雇用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权利义务关系.雇佣关系中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双方并不存在人身依附关系,受雇人无须接受雇佣方的管理,在无约定的情况下,雇佣单位的规章制度对受雇人无约束力.

四、实习关系是一种非典型的民事关系

笔者认为,实习关系其实是一种非典型的民事关系,以双方的意思自治为调整原则,受《合同法》调整.实习关系的权利义务双方之间由于并不是法律上的平等主体,实习生要服从实习单位的管理和领导,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并且双方实习合同是一种非典型的民事合同,是合同法未明文规定的无名合同,没有固定的格式和框架,而实务中在订立实习合同时,可以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关系为框架,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实习关系的法律性质之参考属性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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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由于实习关系并不是劳动关系,在实习期间遇到的事故等也并不是工伤,至于实习单位是否要承担责任,则按双方的合同处理,况且学校也为每一个实习的同学购写了相关的保险,也为各位实习的同学解决了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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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罗菁菁(1991—),女,四川汉源人,四川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本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