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会计方法文献综述

点赞:25329 浏览:117615 近期更新时间:2024-02-17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所得税在我国经济生活中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随着会计和税制改的不断深入,所得税会计再次成为人们讨论的热点.伴随我国经济的不断对外放,向境外筹资的上市公司也逐渐增多,按照国际会计标准进行所得税确认与计量已成为必然的发展趋势,因此,对所得税会计方法的研究显得尤为必要.

【关 键 词】所得税会计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资产负债观;综述

一、所得税会计方法比较研究

目前,国内外较为成熟的所得税会计基本理论有所得税归属理论,企业收益确认理论,差异确认理论和暂时性差异处理理论.基于以上理论基础所得税会计的确认有两种观点:费用观和收益分配观.依据是否进行跨期分配,费用观下产生了以下几种所得税会计确认方法:应付税款法,递延法,债务法(包括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和损益表债务法)和税款净额法.其中应付税款法不进行所得税的跨期分配,后面几种方法则必须进行.我国会计界的专家针对各种观点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1)刘斌(2007)对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进行了对比分析.一直以来,是否对所得税进行跨期分配以及如何分配在所得税会计处理中都存在争议,他提出应付税款法是主张不对所得税跨期分配观点的代表,纳税影响会计法是主张对所得税跨期分配观点的代表.(2)张蓓(2005)对递延法和债务法的进行了比较分析,她提出递延法是将本期暂时性差异产生的影响所得税的金额,递延和分配到以后各期,并同时转回原已确认的暂时性差异对本期所得税的影响金额.递延法和债务法的根本区别在于运用债务法时,由于税率变更或开征新税需要对原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余额进行相应的调整,递延所得税账面余额能真正反映未来应付的所得税或可抵减的所得税,运用债务法所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更符合负债或资产的定义.(3)曾国祥、刘佐(2005)对损益表债务法与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比较,认为在采用债务法进行所得税会计核算时,对于暂时性差异(或时间性差异)对未来所得税的影响,可以采用损益表债务法或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分析.他们分析了损益表债务法与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共同点和区别,认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相对更科学,是以后的发展趋势.

二、我国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相关研究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于2007年1月1日在上市公司首先开始实施.其中,《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对我国所得税会计的相关规范进行了较大的改革,统一了所得税会计的处理方法,规范了所得税会计的实务处理.(1)李敬(2009)对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采用导致的变化进行了研究.他认为,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了革新,“计税基础”和“暂时性差异”的概念得以确立,所得税会计准则还规定了递延所得税资产需要计提减值准备,此外,弥补损失的会计处理也不同.所得税会计准则对所得税会计信息的披露做出明确规定这些信息将为使用者提供更为有用的决策资料.(2)陈琪(2007)对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在我国的应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她认为《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在制定时所依据的会计理念、计税差异、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是大刀阔斧的,但的实施过程中必然会存在一些无法避免的困难和问题.她提出,所得税会计准则在我国的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会计环境对实施所得税会计准则的制约,比如我国的市场体系还不够完善、现行法律以及当前的会计信息使用者偏重于收入费用观的会计理念、资本市场发育不成熟、企业缺乏实施国际通行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的动力等;另外,会计人员素质对实施所得税会计准则有一定的制约,随着所得税会计准则的演进,会计操作的技术难度也在提高,对会计人员的业务能力不断提出新的挑战,而会计人员总体的职业素质不高.(3)刘斌(2007)提出了所得税会计准则在我国应用的建议.他认为,我国目前还不具备全国实施企业会计准则的环境,短期内,要使所得税会计准则全面实施还是会存在一定的阻力和困难,针对实务中存在的问题应当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快发展和完善我国的资本市场;加强和完善相对法律法规建设;加强我国新会计标准执行机制的建设,强化会计准则的执行和监督.我国市场监管和主管部门应该转变观念,逐步改变过程依靠收益指标的做法,为会计报表概念基础从收入费用观转移到资产负债观创造条件;会计人员需要转变观念.

所得税会计方法文献综述参考属性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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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结论

我国新会计准则规定上市公司统一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是对以往会计政策的重大突破,但是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不完善,会计从业者素质参差不齐,企业会计制度发展时间短暂等问题,真正与国际接轨尚需时日,政府、企业、会计人员均应作出相应改进,以适应这一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