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葡政治外交500年

点赞:24901 浏览:117503 近期更新时间:2024-03-05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中葡关系回顾

如果从1508年葡萄牙商人与中国商人在马六甲初次相遇算起,迄今为止,中国人与葡萄牙人的直接接触已有500年的时间;如果从葡萄牙人于1553年入居澳门开始算起,则中葡两国之间的关系也已经有450年.可谓历史悠久.

在中葡关系历史上,澳门占据着十分重要,甚至是核心的地位.因为,中葡两国关系基本是随着葡萄牙人入居澳门而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两国关系中的许多重大事件,都与澳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中葡关系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每一个历史性转折,也都与澳门密切相关.从某种意义上讲,澳门也可以说是中葡关系的“晴雨表”.此外,自十九世纪中叶葡萄牙借端夺取对澳门的排他性管理权之后,澳门,或者说“澳门问题”,也几乎成了葡萄牙同中国交涉诸多问题过程中所惯用的一个重要筹码.所以说,讲述自十六世纪初至二十世纪末,中葡两国之间500年关系的历史,自然也就离不开澳门和“澳门问题”.然而,一部中葡关系史,却不是一部澳门史所能表达或替代的,因为一部澳门史并不足以清楚地反映和阐释中葡关系发生、发展及其演变的全部过程.

中葡两国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十分特殊的关系,其特殊、微妙之处,既耐人寻味,又令人困惑,甚至难于言表,它与古代传统的中外关系不同,更有别于近代的中英关系.葡萄牙人是最早寓居并占据中国领土的西方人,同时也是最晚从中国被占领土上撤出去的西方人,个中原因,恐怕还不能简单地归结为葡萄牙不是明清两代的藩属国或朝贡国,以及澳门曾是葡萄牙人的租借地,而香港曾经被视为英国的“殖民地”,我们还应该看到卢济塔尼亚这个民族的特点,以及明代以降,中国各不同历史时期对外政策的发展和变化.卢济塔尼亚民族是一个刚柔相济、讲求实际的民族,既敢于冒险征战,又善于委曲求全.十六世纪中叶,葡萄牙人就是在持铳横行、频繁骚扰和肆意劫掠广东、福建、浙江沿海,企图占领中国滨海一隅,并且屡遭中国水师的警告和驱逐之后,才以每年向中国官府支付500两租银作为条件,得以在澳门半岛的最南端落脚栖息的.同样,从十六世纪中叶到十九世纪中叶,在这长达300年的时间里,葡萄牙人能够被允许在澳门发展国际转口贸易,在那里繁衍生息,并且获得了一定的自治权利,前提仍然是承认澳门是中国的领土,并且服从中国地方官府在行政、司法和税收等方面的管理.战争之后,随着中外关系格局的变化,中葡关系也发生了变化.其间,葡萄牙虽然也曾梦想夺取澳门主权,将澳门变成葡萄牙的殖民地,但是,由于葡萄牙自身没有英国那样的军事实力,同时又因为复杂的利益关系而得不到英、美等强国的真诚和有力的支持与合作,这个梦想始终没能变为现实.

自从葡萄牙人立足澳门、交纳地租的那一天起,葡萄牙人就觉得自己不能理直气壮、名正言顺地占据澳门,而中国人更不愿意糊里糊涂地任凭葡萄牙人在澳门半岛上活动经营,也绝不容忍他们肆意妄为.因此,双方矛盾摩擦,时有发生.然而,最让葡萄牙人担心的,还是中国的改朝换代.每当朝代更替关头,或者中国出现政局动荡,葡萄牙人总是忧心忡忡,惟恐被新的政权逐出澳门.为此,他们往往对新旧势力采取两面讨好的办法,以求左右逢源,继续留寓、占据澳门.明清易代、清末民初,葡萄牙人都是因为采取了这种办法,才得以安然地度过危机的.当然,葡萄牙人能够长时间地留寓、占据澳门,其中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除了政治、经济因素,还有另外一个比较重要的因素,即旧中国那种所谓“新官不理旧账”的传统.中葡关系中的“澳门问题”,就是由葡萄牙人的去留问题发展而来的,并且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和朝代鼎革,逐渐地演变成为“历史遗留问题”的.

“澳门问题”在中葡关系历史上的不同时期,具有不同的含义和性质.明末至清季,“澳门问题”是中国政府勒令葡萄牙人退出澳门,还是容留他们继续居住澳门的问题,是属于中国的内政问题.所以,如何处理这个问题,完全取决于中国政府.尽管明清两代,朝野上下有关葡萄牙人去留问题的争论从未中断,但是,由于国家和个人、政治和经济、国内和国际等多种原因,无论是明朝的统治者,还是后来的清朝皇帝,在他们完全掌握主动权的时候,都没有准确地把握时机,彻底地解决这个问题.在这同一时期,“澳门问题”对于澳门葡萄牙人来说,首先是如何才能稳定地留寓澳门、占据澳门,然后才是如何取得澳门主权的问题.晚清时期,国际关系的骤然变化,中国遭遇了“数千年来未有之强敌”,出现了“数千年来未有之变局”,由于清朝政府的腐败无能,香港被英国人强占之后,葡萄牙人亦开始跃跃欲试,借助西方侵华势力,大胆地向清政府索取澳门主权,彻底改变了“澳门问题”的本来性质,致使原来意义上的“澳门问题”,即葡萄牙人的去留问题,演变成了中葡两国之间争执澳门领土主权的问题,即所谓“澳门地位”问题、“澳门归属”问题,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国际关系的变化,“澳门问题”也变得越来越复杂,越来越难于处置.

从十六世纪中叶到十九世纪中叶的三百年间,葡萄牙人虽然对外宣称“澳门是中国皇帝为酬谢他们协捕海盗赏赐给他们的”,但是,每当中国官府因为他们的不安分之举而对他们采取严厉的制裁措施,如封锁澳门、停止贸易、断绝接济,甚至以驱逐出澳相威胁时,无论是他们自己,还是他们的“高参”和外交代表――在京供职的耶稣会士,都不敢说澳门是皇帝赐予他们的.即使是在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末,中英冲突初期,英国人向澳葡当局寻求庇护时,澳葡当局也只好对英国商务总监坦言相告:澳门的主人是中国皇帝,没有北京朝廷的谕旨,葡萄牙人不敢,也无权容留英国人.由此可见,十九世纪三十年代以前,外国人无不承认,中国不仅拥有澳门的领土主权,而且对澳门一直行使全面、有效的治权,如行政、司法、税收等权力.此外,如果中国政府认为有必要,随时都可以勒令葡萄牙人撤出澳门.这段时间里,澳门领土主权还没有成为中葡两国之间的争论问题.虽然“澳门地位问题”是在中英战争刚刚结束,以及中英《南京条约》、中美《望厦条约》和中法《黄埔条约》等第一批不平等条约签订之后,以争论澳门领土归属问题的形式出现的,但是,澳门的管辖权和领土主权真正作为一个问题开始存在并且被遗留下来,则应从1887年中葡《和好通商条约》签订和换文生效,以及民国初年修废不平等条约时算起.十九世纪七十年代以后到中华民国时期,中国政府虽然曾经几次试图从葡萄牙手中赎写或收回澳门,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不仅这些愿望未能得以实现,而且,因为民国时期与葡萄牙修约时,双方秘密约定,对澳门问题俱置不提,以致无论从法律上还是从事实上,1887年中葡《和好通商条约》都没有被彻底废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面对美国的政治孤立、经济封锁,人民政府做出了不急于收回澳门和“长期打算”、“充分利用”的决定.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起,中国政府才开始考虑收回澳门的问题.七十年代末,中葡两国正式建交之后,由于两国政府和两国人民的共同努力,通过友好磋商,使这个历史遗留下来的复杂“问题”最终在二十世纪结束之前,得到了圆满的解决――1999年12月19日子夜,两国政府顺利地完成了澳门政权的交接.

澳门回归之前,中国的学术界和新闻媒体等开始关注澳门,并且对澳门的政治、经济、文化、宗教、历史及现状等,做过多方面的研究和介绍,使中国人对澳门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然而,对于同澳门历史紧密相连的中葡关系历史,特别是中葡关系史上一些极具争议、至今尚未得到澄清或者尚未达成共识的问题,则未必十分清楚.从明朝中叶,葡萄牙人在马六甲与华人第一次相遇,不久,第一个葡萄牙人欧维士(JorgeAlvares)奉命驾船来到广东沿海探险,以及数十年后,葡萄牙人借居、租居、占据澳门,到二十世纪末,葡萄牙人最终将澳门的管理权交还中国并从澳门撤出,这段经历整整五个世纪的中葡关系历史,其发展道路,漫长而又曲折,既有友好、和平,又有冲突、战争;既有宝贵的经验值得借鉴,又有沉痛的教训需要汲取.因此,在澳门回归祖国之后,以科学的方法和严谨的态度,认真地梳理中葡两国关系的历史,是十分必要的.

中葡关系研究现状

中葡两国人民之间的交往虽然已有五个世纪的历史,但是,中国学术界对于中葡关系历史的研究,并未给予应有的重视.截止目前,华人学者在中葡关系史研究方面发表的重要成果,除了1949年以前出版的张天泽《中葡早期通商史》(英文,荷兰莱顿)、周景濂《中葡外交史》(上海商务印书馆)两部专著,就是澳门回归前戴裔煊发表的《〈明史佛郎机传〉笺正》、黄鸿钊的《澳门史纲要》、费成康的《澳门400年》、谭志强的《澳门主权问题始末》、黄启臣和邓开颂的《澳门历史》(两卷)、黄启臣的《澳门通史》、汤开建的《澳门开埠初期史研究》、吴志良的《生存之道》、万明新近发表的《早期中葡关系史》,以及部分有关早期澳门历史的论文.在整理和出版中葡关系历史文献方面,中国近年来也做出了一定的努力,对我国的中葡关系史研究,起到了推动和促进作用.

近年来,由于澳门回归的缘故,国内有关澳门史及中葡关系史研究虽然受到了一定的关注,并且也取得了相当可喜的成果,但是,由于文献资料的限制,以及外国语文方面的障碍,作者对中葡关系的论述,大都显得不够全面、深入和系统.同样,部分外国学者在研究中葡关系方面,也存在类似困难和问题,因而,有的学者在论述中不免主观、片面,甚至失实.有鉴于此,为了撰写一部内容丰富、史料翔实、论述有据,并且是面向中外读者的中葡关系史,笔者除了参考国内外业已发表的相关著述及历史文献,还于1997~1998年对葡萄牙各大历史档案馆和图书馆进行了为期一年的考察,并且搜集了大量十六至十九世纪的中文、葡文、法文、西班牙文和英文手稿档案,其中相当一部分都是原件或经当事人审查确认后的抄件.此外,1999年10月下旬,笔者应邀参加葡萄牙国家纪念发现委员会及葡萄牙国家档案馆等单位在里斯本联合举办的“大西洋国--葡萄牙、澳门及欧洲-中国关系”国际研讨会期间,又进一步补充搜集了有关新中国成立至“”时期中葡关系的档案;2001年6~7月间,笔者一方面利用参加葡萄牙科技部及中国科学院在里斯本联合举办的“葡中文化交流与科技合作历史研讨会”之便,补充搜集了有关十七世纪初中葡合作铸造火铳及十九世纪初中葡合作招抚海盗头目张保的文献资料,另一方面,还为澄清第二次战争期间中葡、中法、葡法关系,以及1862年中葡条约谈判、换文等问题,顺访法国并系统地查阅、核对了法国外交部分别在巴黎和南特两处的外交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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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本书编写的几点说明

本书共分八章,按编年体,着重论述中葡两国的政治和外交关系历史.由于中葡关系各历史时期的内容多寡不一,本书不拟追求各章篇幅平衡,而是根据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在突出重点的同时,对事件做综合性的论述.至于两国之间的经济贸易及文化交流,因时间和全书篇幅的限制,暂不详加论述,拟在将来把“中葡经济贸易及文化交流与澳门”,作为一个专题进行探讨.

中葡两国将近500年的交往,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个主要阶段:一,明末至清中叶,以“天朝上国”为主体,“朝贡制度”(即“宗藩关系”)下的中葡关系;二,清季至民国,以帝国主义侵华为主体,“条约制度”下的中葡关系;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新的国际关系格局下的中葡关系.在古代、近代和现代这三个不同历史阶段中,中葡两国关系是如何发展和演变的,各阶段中又发生了哪些重大事件,以及各阶段中,两国关系的特点是什么,这些都是本书要分别着重阐述的问题.

鉴于西方学者在论述早期中葡关系时,很少或者根本不重视两国的历史背景,特别是明清时期中国社会体制以及中国同周边国家的传统特殊关系,以致西方读者因对中葡关系的发生、发展和变化的历史背景缺乏真正、全面的了解,而对古代及近、现代中国的对外政策、中国同西方国家之间的关系等,产生了诸多误会和不正确的认识,如同许多中国读者不熟悉葡萄牙历史和葡萄牙海外扩张史一样,所以,本书不仅简要地阐述了诸如“天朝体制”、“朝贡制度(宗藩关系)”、“条约制度”等,与明清时期中国对外政策的制定、发展和嬗变密切相关的问题,而且也概括性地介绍了葡萄牙国家的形成,以及葡萄牙海外扩张事业的缘起.

为尽量避免中西纪年混乱,本书在纪年方面,民国以前,言中国事,以及外国人在华之事,即采用中国皇帝年号纪年,并加注公元;言外国事,则采用公元纪年,如所言之事与中国相关,亦适当注明中国皇帝年号.

书中外国人(汉)译名,仅于首次出现时附其外文姓名;所征引之中外文献及论著,亦仅在首次出现时,标注版本出处;所征引之外文文献及论著,除特殊情况,其题目无论首次、再次出现,一般均不做汉译,而将汉译列入本书所附《参考书目举要――外文部分》.

由于笔者才疏学浅,功力不逮,疏漏舛误,在所难免,尚祈方家不吝赐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