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丕《典.文》公文思想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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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曹丕是我国公文史上的重要人物,他是公文理论家,也是公文创作的实践者.曹丕所著《典论论文》是中国公文理论的开山之作,提出了公文的社会价值和功能,阐释了公文作者的价值实现和创作态度,区分文体为“四科八类”.曹丕一生创作了大量的公文,曹丕公文形式自由、文质兼美,具有较高的艺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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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丕(187-226),字子桓,曹操次子,三国魏文帝,文学家.曹丕是一位爱好写作的君主,史称他“年八岁,能属文,有逸才,遂一贯古今经传诸子百家之书”,“好文学,以著述为务”.作为文学家,他一生著述丰富,且诗、赋、散文均有传世佳作.不仅如此,曹丕还是我国古代公文发展史上的重要人物,首先,他是公文写作的实践者,他一生创作了大量的各种文体公文,其中诏69篇,书37篇,令26篇,表3篇,铭3篇;其次,他是公文理论的开拓者,魏晋以前,我国公文理论基本上是一片空白,曹丕推出了有关公文写作的理论专著《典论论文》,该书首倡公文“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的经国纬世的功用,提出文章“四科八体”之论,《典论论文》成为中国公文理论的滥觞.本文以《典论论文》为研究基点,对曹丕公文理论予以挖掘、评述.

一、确立公文的社会价值

《典论》是曹丕的一部学术著作,全书已佚,《论文》是其中唯一完整保存下来的一篇.《典论论文》可说是从理论意义上研究公文写作的开山之作,第一次提出了公文的社会价值和功能:

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年寿有时而尽,荣乐止乎其身,二者必至之常期,未若文章之无穷.是以古之作者,寄身于翰墨,见意于篇籍,不检测良史之辞,不托飞驰之势,而声名自传于后.

汉魏时期所讲的文章,外延较宽,既包括艺术性的文体,也包括实用性的文体(如公文),经者,治理也,管理也,这里所讲经国之大业的文章只能是公文.在曹丕看来公文实在是关系到治国的大事业,是经治国家政事的重要工具,有与立功、立言同样重要的地位,比起个人的荣乐、生死更具有深远的意义,从而确立了公文社会价值的崇高地位.

从公文写作理论发展的角度来看,像曹丕这样从经治国家的层面认识公文的社会政治功用,把它提高到“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的高度来评价是第一次,然而这又是符合实情的表述.作为一种文化载体,公文有一种跨时空的信息传承性,使人类在国家治理及其他政治生活中所创造的务实致用的精神成果得以延续、流传,以汇入人类文化的历史.从公文发展史来看,一些公文名篇的内容就是作者对治理国家所提出的见解,很多好的公文不仅在当时成为治国安邦的大业,而且流传百世.如魏征的《谏太宗十思疏》,是作为大臣的魏征向当时的唐太宗呈示的一则意见,时至今日,该篇仍是后人学习的典范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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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阐释公文作者的价值及态度


曹丕在强调公文社会功用价值的同时,也对公文作者的价值实现和创作态度作了阐释.

第一,公文写作者通过“明道”的写作,来追求生命价值的实现,超越有限的人生.我国古代公文作者的主流是各级官吏,而古代官吏向来具有知识化、学术化和文学化的倾向,有些还是颇具盛名的文学家.这些从事公文写作的官吏兼文学家们,其文学才能自觉不自觉地被运用于公文写作之中,在公文中展示了卓越的文学才华.他们的创作及留下的千古绝唱便成为“不朽之盛事”.《典论论文》中说:“年寿有时而尽,荣乐止乎其身,二者必至之常期,未若文章之无穷.”就是说,福寿对于个人来说,总是有期的,而文章却能超越时空的限制而流芳百世,价值无穷.这里实质上也是在阐述文章的写作主体的个体生命价值,是创作主体借文章的不朽以实现自我价值的不朽,这是对公文写作主体自我价值的肯定.曹丕的这一评述,不仅对整个文章写作的实质给予了具有个体生命价值实现的崭新的阐释,而且作为一种理性观念,它宣告了公文写作对于公文作家个人生命价值实现的意义,它意味着公文作者对个体自我人生价值追求的至高无上性的确认.

第二,公文作者应该有积极的创作态度.曹丕对“文人相轻”现象进行了深入反思,他从论人之才长短有别及文体有异的观点出发,极力否定“暗于自见,谓己为贤”、“贵远贱近,向声背实”等“相轻之举”,明确肯定“君子审己以度人”的行为准则,即先检查自己再评论他人,用自我尊重的尺度去尊重他人.这对于公文写作来说,当然是至关重要的.公文写作主体要反对“贵远贱近,向声背实”等“相轻之举”,应该相互尊重、平等对待,不可以己之长去轻视别人.可以说,曹丕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通过对“文人相轻”现象及根源的分析,肯定并提倡的“审己度人”的文人相处的行为规范,对公文写作主体而言,是极其适用的.

三、区分公文文体

曹丕《典论论文》是第一篇正式提出文体问题的著作.在曹丕之前,文章体裁是不分类的,如《后汉书冯衍传》:

(冯衍)所著赋、诔、铭、说、《问交》、《德诰》、《慎情》、书记说、自序、官录说、策五十篇,肃宗甚重其事,于“说”之外,复列“书记说”、“官录说”,诸书均未著录,不知为何体

这说明在汉朝时期文体问题尚未予以详细区分,使用具有很大的随意性.文体的分类是集中整理的需要,曹丕在《典论论文》中指出:

夫文,本同而末异,盖奏议宜雅,书论宜理,铭诔尚实,诗赋欲丽.此四科不同,故能之者偏也,唯通才能备其体.

所谓“本”,即所有文章(包括实用的与艺术的)的根本功能,这根本功能是相同的、一致的,“末”指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各种文体,而这各种文体的语言表达是不同的.奏议类公文是臣子呈报给皇帝的上行文,所以宜雅,即语言表达要合乎规范;书论是历史法律方面的应用文体,所以宜理,即注意阐明道理;铭诔是记录贵族和平民生平事迹的文体,所以尚实,即表达要真实.著名文学批评史家郭绍虞先生对此评论说:“这是文体论较早的意见.这里首次把文章体式分为四科:奏议、书论、铭诔、诗赋.并且第一次论证了文体与风格的关系,即:奏议宜雅,书论宜理,铭诔尚实,诗赋欲丽.”其中的奏、议、书、论、铭、诔都是应用文,多数都可作为公文体式,只有后两种是文学作品的体裁.

虽然这里曹丕只是把文体分为四科八类,而且没有再进一步深入阐述,但这已经具有了划时代的意义.正如学者刘大杰先生所说:“宜雅宜理尚实欲丽,说得虽然是简单,但由此可以看出他(曹丕)对于文体的性质分辨得很清楚,而下的字眼也是非常确切的.”每种文体仅用一字,概括精当,深得其妙.

四、注重公文创作的艺术性

曹丕所留下的公文非常多,身为帝王,他的公文多为诏、令等下行文,他创作的公文都是根据当时的社会现实或是政治需要而写的,有的放矢,内容充实.曹丕公文的艺术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不受形式拘束,自由抒写内容.曹丕主张“文以气为主”,文随“气”行,“气”人各不同,作文亦应无定式,写法自然各不相同,曹丕公文写作不拘于语词之形式华丽而是随意挥洒,简洁质朴,明白如话,达意而已.如《问雍州刺史张既令》:

试中金城太守苏则,既有绥民平夷之功,闻又出军西定湟中,为河西作声势,吾甚嘉之,则之功效,为可加爵邑未邪,封爵重事,故以问卿.密白意,且勿宣露也.

从这篇令文中可以看出曹丕开门见山地把他所疑惑的毫无保留地写出来,不是在发布命令,而是在询问.没有传统令那样的死板文字,而是自由地抒写他所想要表达的内容.

二是文质兼备,富有意境.意境指文学创作中一种艺术境界.这种艺术境界是由主观思想感情和客观景物环境交融而成的意蕴或形象,其特点是描述如画,意蕴丰富,启发读者的联想和想象,有着超越具体形象的更广的艺术空间.意境在文学性的诗文之中,并不是随处可见的,只有那些优秀的篇章才能达到物我合一的艺术境界.曹丕身为文学大家,创作了多篇含有意境的公文,读来感觉绵长隽永、咀嚼不尽、难以言传.曹丕《与朝臣论粳稻书》是较典型的一例,他说:

江表惟长沙名有好米,何得比新城粳稻邪上风吹之,五里闻香.

作者用“上风吹之,五里闻香”的夸张手法,把稻米的香味写了出来,让我们自然联想到宋朝大词人柳永《望海潮》中那脍炙人口的名句“有三秋桂子,十里荷花”,公文写作用语一样能够做到精炼、清丽、传神,富有意境美.

依以上扼要梳理,无论是从公文理论研究角度来看,还是从公文写作实践角度来说,曹丕都堪称古代公文发展史上的重要人物.笔者认为,深入研究曹丕及其《典论论文》公文理论,对于完善现代公文理论体系,普及公文知识,提高公文写作质量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