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筑大学法律与政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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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

题目:危险驾驶入罪研究

——以刑法修正案(八)为视角

姓名与学号陆娟3070401071

指导教师高艳东

年级与专业2007年级法学专业

所在学院光华法学院

目录

第一部分承诺书2

第二部分中英文摘 要3

第三部分论文全文5

引言5

一、危险驾驶入罪的必然性5

二、危险驾驶入罪的界定9

三、危险驾驶入罪的规制手段14

四、"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以及"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衔接问题15

五、延伸问题16

结语18

40;犯罪化,危险驾驶行为本身社会危害性比较大,对公共安全存在着重大的威胁,只有刑法对此类行为加以规范,才能以维护人身的安全和公共交通秩序的安全4章"违反交通安全罪"第379条规定:服用毒品,麻醉品,精神药品及酒精性饮料后驾驶机动车辆的,处8至12个周末,或者处3至8个月罚金,并吊销驾驶执照1年以上至4年.

2.英美法系国家的立法和实践

英国是实行判例法的国家,其刑法中对于危险驾驶方面的规定主要是放任驾驶罪,体内有过量酒精时驾驶或意欲驾驶罪和在不适宜的状态下驾驶或意欲驾驶罪,在不适宜的状态下控制车辆罪.其中构成放任驾驶罪的,应判处罚金或者2年,或并处罚金和,构成体内有过量酒精时驾驶或意欲驾驶罪或在不适宜的状态下驾驶或者意欲驾驶罪的,应处6个月或1000英镑罚金,或者两者并处.

美国纽约州车辆与交通法规将酗酒,吸毒后驾车或闯红灯的行为规定为故意犯罪,并给予比较严厉的刑事处罚.同时规定因超速,闯红灯交通肇事的行为可判处1至7年有期徒刑,劳役,罚款,记分,停止或吊销驾照,初次酒后或吸毒后驾车的可判处1至7年有期徒刑,第二次从重处罚,造成事故的可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当然,需要指出的是,我国的实际情况与有些国家不同,我国的犯罪行为均是由刑法加以规定的,但是,有些国家的许多犯罪行为却是由行政法规定的,他们给予危险驾驶行为的刑罚处罚,多以罚款,为主.这和和我国道路交通法对行政违法行为给予的行政拘留,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等行政处罚并没有实质的不同,但是,轻重程度则有一定区别.

二、危险驾驶入罪的界定

(一)"危险驾驶行为"的概念和定性

对于"危险驾驶行为"的界定,目前理论界尚无统一的观点,司法实务部门也没有给出权威性的解释.通俗而言,"危险驾驶行为"就是指一切以不安全的危险驾驶状态或违反交通法规的危险方式驾驶机动车辆行为,包括"一般危险驾驶行为"和"严重危险驾驶行为".一般性危险驾驶行为,是指以具有一定危险性的,违反交通法规的方式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严重危险驾驶行为,是指以高度危险的驾驶状态或者高度危险的驾驶方式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总之,这类行为危险性,具有转化为现实危险可能性,对公共安全造成极大地威胁由刑法对其加以规制:一是体现在客观上所导致的被害人的重伤,死亡等严重危害结果发生,给正常的交通秩序带来重大危害或安全隐患.二是体现在行为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蔑视——行为人明知我国法律法规对危险驾驶的禁止性规定和其容易造成严重的危害结果,仍然危险驾车,致使发生严重的交通事故,这类行为人的主观恶性与一般故意犯罪的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三是基于危险驾驶行为的存在,其他正常行驶的车辆与行人往往会因随时陷入危险的境地而惶恐不安.甚至有失去生命的可能性.

(二)危险驾驶罪的界定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可知:所谓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然而,这种列举式的定义并不全面无证驾驶,吸毒后驾车,疲劳驾驶等危险驾驶行为也属于危险驾驶行为,也会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因而,有必要对危险驾驶犯罪行为进行明确的界定.以高度危险的驾驶状态或者高度危险的驾驶方式驾驶机动车辆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危险驾驶罪分为追逐竞驶与醉酒驾驶两个类型.但是,在笔者看来,无证驾驶,吸毒后驾车,疲劳驾驶2016年5月7日晚,爱好飙车的胡斌驾驶改装过的三菱跑车在杭州闹市飙车,撞上一名正过斑马线的浙大毕业生谭卓,并致其死亡.经鉴定,胡斌当时的行车速度在每小时84.1至101.2公里之间而事发路段标明限速为每小时50公里,而且肇事车辆的发动机进排气系统,前照灯,悬挂,轮胎与轮辋,车身内部已在原车型的基础上被改装或部分改装.这种追逐竞驶行为已经不是普通的超速驾驶,而是严重扰乱或危及正常交通秩序,交通安全或人身,财产安全,对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必须用刑罚手段进行处罚.

追逐竞驶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犯,但刑法没有将本罪规定为具体的公共危险犯,而是以情节恶劣限制处罚范围.换言之,只要追逐竞驶行为具有类型化的抽象危险,并且情节恶劣,就构成犯罪.第一,本罪行为不要求发生在公共道路(公路)上,只需要发生在道路上,包括人行道,校园内道路,大型厂矿内道路等.第二,追逐竞驶以具有一定危险性的高速,超速驾驶为前提,但单纯的高速,超速驾驶并不直接成立本罪.第三,追逐竞驶行为的基本方式是随意追逐,超越其他车辆,频繁,突然并线,或者近距离驶入其他车辆之前.第四,追逐竞驶既可能是二人以上意思联络而实施,也可能是单个人实施.例如,行为人驾驶机动车针对救护车,消防车等车辆实施追逐竞驶行为的,也可能成立本罪.第五,行为人追逐竞驶的,只有"情节恶劣"的,才以犯罪论处."情节恶劣"作为对追逐竞驶这一危险驾驶行为入罪的程度限制,一方面明确了危险驾驶罪的客观方面的行为特征,有利于定罪,另一方面将情节轻微的危险驾驶行为排除在刑法调整领域之外,防止了犯罪化的过度膨胀.当然,何为"情节恶劣",还需要通过立法或司法解释予以明确,但有一点可以明确,情节恶劣的基本判断标准,是追逐竞驶行为的公共危险性.对此,应以道路上车辆与行人的多少,驾驶的路段与时间,驾驶的速度与方式,驾驶的次数等进行综合判断.

2,醉酒驾驶.我国的相关法律将酒后分为饮酒和醉酒.饮酒和醉酒是驾驶人员血液,呼气中的酒精含量值来界定的.饮酒,指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指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此外,笔者认为我们在醉酒驾车的法律实务操作中,还应把握三点.其一,醉酒驾驶是抽象的危险犯,不需要司法人员具体判断醉酒行为是否具有公共危险性.其二,醉酒驾驶一般属于故意犯罪.一般来说,只要行为人知道自己喝了一定的酒,事实上又达到了醉酒状态,并驾驶机动车的,就可以认定其具有醉酒驾驶的故意.其三,我国应尽早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来衔接醉酒驾驶的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避免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过于宽松.

3,其他严重危险驾驶行为.除了追逐竞驶和醉酒驾驶外,长期无证驾驶,吸毒后驾车,疲劳驾驶驾驶等危险驾驶行为2016年5月26日,浙江省杭州市发生一起驾驶人员吸毒,撞飞4个摊位,撞伤17人2016年5月30日,江苏扬州男子王某在服用后驾车外出,造成了2死5伤的重大交通事故.司法实践中拘役最多是6个月,造成轻伤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重伤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其次,两罪在客观行为特征方面存在比较明显的区别:危险驾驶行为本身与放火,决水,爆炸等行为同样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但是它却不具有放火,决水,爆炸等行为的明显的"加害性".放火,决水,爆炸等行为从着手实施便指向了一定的法益并对之构成威胁,而高危驾车行为一般并不具有"加害性"特征,它的危险性来自行为本身而不是"加害性",因而不能将危险驾驶行为看作与放火,爆炸等相当的危险方法,这也是以往学界反对将单纯的危险驾驶行为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最主要原因.

(三)三罪的实务衔接问题

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以及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三项罪名在规范交通安全领域具有同一个特点,即都违反了规制危险驾驶行为的相关法律法规.故而,笔者认为,在实务操作中,我们应该根据三项罪名各自的特点和我国目前的国情,酌情而定.首先,在危险驾驶行为未发生实害结果的情况下,醉酒驾车和追逐竞驶等危险驾驶行为应按照危险驾驶罪来定罪量刑.其次,若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时,主观上出于过失,可以按照想象竞合犯,在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中择一重罪处罚.因为危险驾驶行为既是构成危险驾驶罪的首要因素,也是构成交通肇事罪必不可少的要件,若两罪实行数罪并罚的话,就对危险驾驶行为进行了重复评价,也就违反了一行为不重复评价的原则.再次,若发生严重实害后果时,主观上出于故意,那么应该对故意的内容进行区分:危险驾驶罪的故意只是一般故意,不具"加害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除了具备一般故意外,还需具有"加害性".例如,行为人出于报复社会,泄愤的目的,故意醉酒驾车,在公共交通领域横冲直撞置不特定多数行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就是一种具备了明显的"加害性"的故意,应当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这种以危险驾驶作为犯罪方法的情况下,刑法不再对危险驾驶行为本身进行评价,而只评价行为人利用危险驾驶所实施的犯罪,故而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五、延伸问题

(一)追逐竞驶(飙车)的共犯问题

从是否参与追逐竞驶的角度出发,我们可以将飙车的行为人分为单纯的飙车者和参与飙车者.后者是指没有直接参与飙车,但是对飙车行为从旁加以辅助的行为人,包括飙车活动的组织人,改装汽车的帮助人等.他们的行为并不符合刑法分则的处罚条件,但是他们的行为对于飙车活动的产生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根据社会一般观念应予刑罚处罚.故而引入共犯制度为其提供处罚根据.

从我国的共同犯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上看,只有行为人对加重结果持故意的态度才成立共同犯罪."如果数个共犯人就实行基本犯罪产生共同的意思联络,由于行为人中的某人过失地引起加重结果,就加重结果的产生而言,是否存在过失,与结果加重犯的整体成立共同犯罪无关,即结果加重犯的共同犯罪的成立仅限于对加重结果具有共同故意地实行并产生的结果而言,与共同行为人的过失,甚至是共同过失,也没有任何关系."简言之,只有"故意+故意"类型的结果加重犯才成立共犯,而"故意+过失"类型的结果加重犯不成立共犯.飙车者实施飙车活动是因为对某种物质利益或精神愉悦的追求,人身伤亡及重大财产损失为其所不欲,因而往往属于"故意+过失"的结果加重犯,各行为人只在危险犯的范围内成立共犯,对于结果而言不能论以共犯.但是,笔者认为,不成立共犯并非没有责任.参与飙车者对于飙车行为造成的结果是否应当刑事责任,应当从其自身的角度考虑其对于这一结果是否存在客观上的贡献和主观上的罪过责任.

故而,笔者认为:对于共同飙车者均未导致实质性的损害后果的情况,飙车者各自的飙车行为分别成立危险驾驶罪,没有将他们作为共犯处罚的必要,但在共同飙车者中有人导致了交通事故的情况下,未直接导致加重结果的共同飙车者如果对结果的出现存在客观上的实质贡献和主观上的罪过,则应当负担结果加重的责任.

(二)扩大危险驾驶罪的外延

在我们国家二元化的法律制裁体系下,将一般的交通违规行为由行政管理手段进行调控是合适的,而在危险驾驶行为这个层面上,究竟哪些行为应当犯罪化,就需要一个标准.由刑法修正案(八)可知其规定的危险驾驶罪主要调整两类行为:一是醉酒驾车,二是驾车追逐竟驶也即飙车.而危险驾驶行为本身的外延要比这宽泛得多,还包括吸毒驾驶,疲劳驾驶,严重超载驾驶等行为.从法条的系统性和完整性考虑,刑法修正案(八)只将醉酒驾驶,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入罪内容过于狭窄,其他危险驾驶行为也应入罪.况且,吸毒驾驶等一些危险驾驶行为在社会危害性上也并不亚于醉酒驾驶,追逐竞驶这样的危险驾驶行为.但是,根据我国目前的国情,若把所有危险驾驶行为都交由刑法规制,会造成刑法立法的过度扩张和司法成本的巨额负担.所以,我们仍应在立法类型描述上严格予以限定——只有那些在具体行为判断上具有转化为现实危险可能性的危险驾驶行为,才能够纳入刑法视野.故笔者认为,除了醉酒驾驶,追逐竞驶外,吸毒驾驶和无能力行驶也应该进行列举规制.因为吸毒后驾驶会使驾驶者的精神产生异常,从而造成高度危险的驾驶状态,其社会危害性和醉酒驾驶的社会危害性高度相似.而无能力行驶(即行为人没有驾驭车辆的能力,但不同于无证驾驶)也具备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应归入危险驾驶罪行列.而其他一些相对社会危害性较小的危险驾驶行为,如饮酒驾驶行为,轻微超载行为等,可以不必入刑.

结语

本文以刑法修正案(八)为视角,对危险驾驶入罪进行了初步讨论和研究.总得来说,鉴于我国危险驾驶的多发性,严重社会危害性以及由此引起的民众的强烈反响,鉴于我国原有刑法体系在危险驾驶规制方面缺乏严密性,刑法修正案(八)将危险驾驶入罪是合情合理的.在此基础上,本文从多方面论证了我国刑法增设危险驾驶罪的必要性,并从危险驾驶行为的概念特点和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入手,对危险驾驶罪进行了初步界定.然后,本文还讨论了危险驾驶罪的规制手段和完善办法,以及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异同点和实务衔接.最后,本文还针对追逐竞驶的共犯问题和危险驾驶罪的外延进行了专门探讨,以完善危险驾驶罪的理论体系和实务操作.总而言之,本文全方面地对危险驾驶罪进行了研讨,希望能为该方面的立法和司法执行提出有益的意见,进而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尽一分绵薄之力!

争论以及主要司法难题,论证了危险驾驶行为入罪的必要性,并结合国际立法趋势评析了中国立法现状,提出了一些有价值的意见.这些研究有助于解决我国司法实践中的困惑,弥补立法漏洞,有利于维护交通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虽然在本文的部分地方存在论述不够深入的问题,如对危险驾驶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比较还可以加强.但是,通观全文,资料收集翔实,写作思路清晰,层次清楚,论证较为充分,结论较为可取,是一篇较优秀的本科毕业论文.

指导教师(签名)

年月日

二、答辩小组对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评语及总评成绩: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机动车辆大幅增长,随之而来的无证驾驶,醉酒驾驶,酒后驾驶,超速驾驶机动车辆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

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

题目:危险驾驶入罪研究

——以刑法修正案(八)为视角

姓名与学号:陆娟3070401071

指导教师:高艳东

年级与专业:2007年级法学专业

所在学院:光华法学院

一、题目:危险驾驶入罪研究——以刑法修正案(八)为视角

二、指导教师对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的具体内容要求:

作者开题报告的选题属于热点问题,但能够从《刑法修正案》(八)入手,使较大的选题有很好的切入口.从开题报告看,作者比较熟悉地掌握了现有观点,对现存问题的梳理也比较到位,能够结合实践问题分析立法问题,写作思路较为清晰,对突破点和创新点也有较为成熟的想法,因此,总体上是可行的.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不要过于追求宏大问题,要从小问题入手,要注意写作的层次性,要从个案的具体问题,引申出普遍性难题,进而从理论上加以分析,提出解决对策,评析立法修改思路.在写作的时候要注意写作的规范性,尽量采用法言法语来论述问题,同时要理论结合实践,要从解决具体案例出发,进行理论分析,而理论分析的目的又是能够最终解决其他相关案例问题,要注意"从法条到理论,从理论到案例"的逻辑过程.同时,在借鉴国外理论的时候要注意与中国实践的契合.

指导教师(签名)

年月日

文献综述

危险驾驶入罪研究——以刑法修正案(八)为视角

引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机动车辆大幅增长,随之而来的无证驾驶,醉酒驾驶,酒后驾驶,超速驾驶机动车辆从普通民众到国家有关部门均在关注着这些案件,社会主流媒体,网络媒体也纷纷作为传递民众呼声的信息渠道而呼吁着法律的公正扞卫.20162016年5月7日晚,爱好飙车的胡斌驾驶改装过的三菱跑车在杭州闹市飙车,撞上一名正过斑马线的大学毕业生谭卓,并致其死亡.调查发现胡斌所驾驶的"浙A608ZO"跑车曾多次严重超速.经鉴定,胡斌当时的行车速度在每小时84.1至101.2公里之间而事发路段标明限速为每小时50公里,而且肇事车辆(浙A608ZO小型轿车)的发动机进排气系统,前照灯,悬挂,轮胎与轮辋,车身内部已在原车型的基础上被改装或部分改装.故而胡斌应对该起事故负全部责任.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对"5·7"交通肇事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胡斌有期徒刑三年,胡斌亲属已赔偿并自愿补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130100元.

案例四台州杨曙忠醉驾案

2016年4月5日20时许,杨曙忠(三门华丽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和三门胜杰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台州市第三届人大代表,三门县第十四届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委员)在三门县海游镇醉酒驾驶车牌号为浙JA0333的黑色宝马车连续冲撞,造成4人死亡,4人轻伤,4人轻微伤及多部车辆损失.经检验,杨曙忠的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3mg/ml.三门县人大常委会依法罢免杨曙忠的台州市人大代表职务并许可机关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检察机关认为,杨曙忠明知酒后驾车违法,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行驶于车辆和人群密集的县城道路,对公共安全构成直接威胁,且在肇事后仍置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继续驾车连续冲撞,造成4人死亡,4人轻伤,4人轻微伤及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以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遂提起公诉.

案例五杭州傅某毒驾案

2016年5月26日,浙江省杭州市发生一起驾驶人员吸毒致幻,导致车辆失控伤及多人的刑事案件.当天,犯罪嫌疑人傅程君接到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明德路朋友华某的后,开车前往会合.其从之江公寓家中出发沿江行驶,不多久便停在江边,拿出车内的""吸食.随后,傅继续往明德路方向行驶,途中感觉头晕,但仍继续开车.在明德路由北至南行驶至德信特色烧烤店附近时,傅出现幻觉,车辆失控,连续撞飞4个摊位,撞伤17人,最后撞到了墙壁才停下.据目击群众称,傅边摇头边开车,像疯了一样.目前,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傅程君已被警方刑事拘留.2016年5月30日,江苏扬州男子王某在服用后驾车外出,造成了2死5伤的重大交通事故.据王某供述,在5月28日和29日晚间,他两次服用了,之后精神出现亢奋,连续两天没有睡觉.事发当天,他驾车外出,一坐上车便感觉头昏眼花.事故发生后,当警方问及事故是如何发生的,王某一脸茫然.6月10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王某被扬州市广陵区检察院批准逮捕.8月10日,该案已由警方移送该院审查起诉.我国刑法虽未对交通犯罪有专门的规定,但其实在刑法分则中已有设立,交通肇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交通肇事罪,既是一种交通犯罪的基础罪,又是一种过失犯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因交通犯罪后行为人为逃避法律追究,人为将被害人致死致伤的还可依法按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进行处理.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条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第三条,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第四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第五条"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第六条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第七条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第八条在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和本解释的有关规定.

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百三十三条等规定定罪处罚.

第九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三十万元至六十万元,六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条第(三)项的起点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4章"违反交通安全罪"第379条规定:服用毒品,麻醉品,精神药品及酒精性饮料后驾驶机动车辆的,处8至12个周末,或者处3至8个月罚金,并吊销驾驶执照1年以上至4年.越南刑法典则在第19章"危害公共安全,公共秩序罪"中将违法组织汽车比赛及违法参加汽车比赛的行为明确规定为犯罪.

当然,需要指出的是,我国的实际情况与有些国家不同,我国的犯罪行为均是由刑法加以规定的,但是,有些国家的许多犯罪行为却是由行政法规定的.包括很多西方国家刑法中的所谓轻罪,违警罪,大多属于我国道路交通法等行政法规所规定的行政违法行为.而这些国家给予危险驾驶行为的刑罚处罚,多以罚款,为主.和我国道路交通法对行政违法行为给予的行政拘留,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等行政处罚并没有实质的不同,但是,轻重程度则有一定区别.

(四)学者意见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明详曾表示:"现在刑法理论界也有不少学者呼吁在刑法里增设一个'危险驾驶罪',就是把这种醉酒驾车规定成一个独立的罪名,规定成比较重的法定量刑,那确实是对防范这类犯罪的发生是有积极作用的."

北京大学教授储櫆植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就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将醉酒驾车和飙车等危险行为增加规定为犯罪,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刑法对某罪的规定不会十分详尽,这就需要通过司法解释来进一步明确.对于何为醉酒,何为追逐竟驶情节恶劣,在刑法修正后,应根据我国国情通过司法解释进行细化.这个标准要尽可能为社会普遍接受,以防止打击面过宽."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徐久生将醉酒驾车和飙车行为规定为犯罪之后,对那些平时就有酒后驾车坏习惯的人来说,还是会有压力的.过去处罚只是拘留,现在入罪之后就意味着可能被判处拘役.这一压力对老百姓来说还是非常具有威慑力的,比如对出国,就业,公职人员的职务都会有很大影响.这三个罪名的区别还是比较明显的.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犯罪,只有发生了发定后果之后才构成本罪,这在刑法理论上说是结果犯,危险驾驶罪从刑罚理论上看,是危险犯,是故意犯罪,只要实施了这样的行为,对不特定多数人安全的危害就已经不存在了,不要求有特定的结果,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主观上要求是故意,并且要有特定的危害结果发生.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符合国情现实中醉酒驾车等行为造成的危害越来越严重,为了公众的安全,规定此罪很有必要.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刑法修正后,应根据我国国情通过司法解释进行细化.追逐驶醉酒驾车情节恶劣问题,可以以其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来判断[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

2.张明楷:外国刑法纲要[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

3.陈忠林主编:刑法分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05

4.高铭暄,马克昌:刑法学(第三版)[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

5.陈兴良,周光权:刑法学的现代展开[Ml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6.侯国云:过失犯罪论[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

(二)参考论文

1.姜昭琪:试论"危险驾驶"的定罪查处[J]黑河学刊,2016.12

2.谢望原:英国道路交通法犯罪规定的启示[N]法制日报,2016—8—5.

3.李朝晖:危险驾驶行为独立犯罪化刍议[J]江西社会科学,2016.09

4.张明楷:日本刑法的发展及其启示[J]当代法学,2006,(1).

5.王志远,吴茜:危险驾驶行为刑法规制问题探讨——以醉驾和飙车为例[N]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16.07

6.张煜科:危险驾驶行为犯罪化研究,南昌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6.12.20

7.兰雅洁:杭州"胡斌飙车案"分析,兰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6.05.01

8.张志超,杨珍:醉酒驾驶肇事行为的刑法评价[N]上海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6.06

9.WilliamClements,Ph.D:"HowmanyebackDUIoffenderrecidiviinVermont"[J]VermontBarJournal,March(2002)

10.GreenbergMDMorralARJain:"Howcanrepeatdrunkdriversbe

influencedtochangeAnalysisoftheassociationbetweendrunkdrivingandDUIrecidivists'attitudesandbeliefs."

11.MichaelJ.Watson:"Carnageonournation'shighways:Aproposalforapplyingthestatutoryschemeofmegan'slawtodrunk-driving"[J]RutgersLawJournal,Winter,(2016)

12.MichaelJ.Yaworsky,J.D.:"Drivingwhileintoxicated:"choiceofevils"defensethatdrivingwasnecessarytoprotectlifeorproperty"[J]AmericanLawReportsALR4th

13.StevenJ.Rubenzer:"TheStandardizedFieldSobrietyTests:AReviewofScientificandLegalIssues"[J]LawHumBeh(2016)

(三)参考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4.《中华人们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论文开题报告

危险驾驶入罪研究

——以刑法修正案(八)为视角

课题意义

(一)社会现状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机动车辆大幅增长,随之而来的无证驾驶,醉酒驾驶,酒后驾驶,超速驾驶机动车辆从普通民众到国家有关部门在关注着这些案件才能以维护人身的安全和公共交通秩序的安全在刑罚中增大赔偿的力度和量刑幅度,并适当扩大交通事故责任的犯罪化,2016年8月在京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首次审议了刑法修正案(八)草案.草案拟将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

(二)案例概述

2016年12月14日,30岁成都男子孙伟铭无证且醉酒驾驶,连撞5车后逃逸,酿下4死1伤的惨剧,法院一审认定孙伟铭的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且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依法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6年5月7日,胡斌与几位朋友在杭州市区道路上飙车,胡斌驾驶的红色赛车撞死了在斑马线上行走的路人谭某.本案中,胡斌的富家子身份,其事发时的车速以及是否在审判中"调包"等案情,引起了网友的极大关注.最后,胡斌以交通肇事罪被判刑三年.2016年4月5日,台州市第三届人大代表杨曙忠在三门县海游镇醉酒驾驶,连续冲撞,造成4人死亡,4人轻伤,4人轻微伤及多部车辆损失.三门县人大常委会依法罢免杨曙忠的台州市人大代表职务并许可机关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检察机关认为,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以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遂提起公诉.成都孙伟铭案件杭州胡斌案件定罪量刑结果争.我国刑法虽未对交通犯罪有专门的规定,但其实在刑法分则中已有设立,交通肇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交通肇事罪,既是一种交通犯罪的基础罪,又是一种过失犯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因交通犯罪后行为人为逃避法律追究,人为将被害人致死致伤的还可依法按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进行处理.德国刑法典规定有醉酒罪,酒后驾驶罪和危害公路交通安全罪,西班牙刑法典中规定有违反交通安全罪(包括醉酒和酒后驾车),鲁莽驾驶机动车辆罪,芬兰刑法典规定了交通危险罪,酒后驾驶罪,无照操纵交通工具罪及从交通事故现场逃逸罪,日本刑法规定有妨害交通罪,妨害交通致死伤罪等这些国家对于交通犯罪分别以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来作相应处理,这样就解决了定性与用刑两端不平衡的问题.在研究过程中采用了实例分析法和文献研究法.

1,文中先运用实例分析法引出案例进行分析继而引发对论题的思考,

2,结合分析,

3,运用文献研究法分析,

4,提出引言将

其三,犯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在实践中,主要是指具体操纵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其四,在主观方面是可以出于故意,也可以出于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我国本次草案拟规定的危险驾驶犯罪,对于行为人的主观罪过形式并未具体表明.

(三)危险驾驶罪的行为类型

1.追逐竞驶

2.醉酒驾驶

3.其他严重危险驾驶行为

三、危险驾驶行为规制手段

在法定刑的设置上,应规定了较高的法定刑(如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以实现罪责刑相适应的刑法原则的要求.

拘役和罚金的适应和发展.

四、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以及"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衔接问题

(一)交通肇事罪与危险驾驶罪的比较

(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与危险驾驶罪的比较

(三)三罪的实务衔接问题

五、延伸问题

(一)追逐竞驶(飙车)的共犯问题

(二)扩大危险驾驶罪的外延

草案只将醉酒驾驶,飙车等危险行为入罪内容过于狭窄,其他危险行为(如"吸毒驾驶")也应入罪,这是从法条的系统性和完整性考虑.但是,根据我国目前的国情,若把所有危险驾驶行为都交由刑法规制,司法成本显然过高.

结语

kdriversbe

influencedtochangeAnalysisoftheassociationbetweendrunkdrivingandDUIrecidivists'attitudesandbeliefs."

11.MichaelJ.Watson:"Carnageonournation'shighways:Aproposalforapplyingthestatutoryschemeofmegan'slawtodrunk-driving"[J]RutgersLawJournal,Winter,(2016)

12.MichaelJ.Yaworsky,J.D.:"Drivingwhileintoxicated:"choiceofevils"defensethatdrivingwasnecessarytoprotectlifeorproperty"[J]AmericanLawReportsALR4th

13.StevenJ.Rubenzer:"TheStandardizedFieldSobrietyTests:AReviewofScientificandLegalIssues"[J]LawHumBeh(2016)

参考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4.《中华人们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五、实施计划

2016年1月10日—1月20日学生选题与确定指导教师

2016年1月21日—3月3日撰写开题报告

2016年3月4日开题报告答辩

2016年3月5日—5月26日论文写作,修改,定稿

应及时联系指导老师,按照指导老师的意见完成论文的初稿,修改和定稿.毕业论文应符合院的格式要求.

2016年5月27日—6月9日论文评阅(由各学科点指定相关教师对学生论文评阅)

2016年6月10日论文答辩

多少人能够回来

——佛蒙特州的酒后驾车累犯率

酒后驾驶对佛蒙特州的刑法领域的律师来说是不陌生的.酒后驾驶是地方法院最常提起刑事指控之一,而且多年来已经成为涉案的中心环节:每年大约有4800人因为酒后驾驶而被捕并被提起刑事指控.公共健康和安全数据表明,每年大约有30万酒后驾驶事件发生在美国佛蒙特州,而且在1999年每九十三人中有48%的人在佛蒙特州的高速公路上死于酒精引起的交通事故.这些统计数据所描述的图画是不夸张的,它促使了各种公共卫生政策和强制措施的出台,而且经过多年的教育运动使得酒后驾驶的事故发生率减少,以缓解其在公众和法律制度上的影响.

佛蒙特州和其他美国农村地区的一个特别的挑战——与在城市里相比,酒后驾驶的发生率在农村地区有显着提高.1999年,酒醉驾驶之后的被拘捕率农村地区(888/100000)大约是大城市(474/100000)的两倍,也显着高于市郊地区(583/100000).具有相同的挑战性的是一种对增加酒后驾车处罚执行的严重程度的公认以及公众对强制执行的需求所导致得对法律执法评审资源的更高要求.这些将导致农村地区的司法管辖受到更多的限制以及成为佛蒙特州继续立法活动的主题.最近立法机关在重大压力下将未成年人酒后犯罪处以财产处罚合法化,以取代法院系统近两年来每年4万的指控费用,而加强执法以前自1997年以来每年都会有二百到四百的该类案件.

累犯率模式

近三十年来对酒后驾驶行为的发生率与性质的实证研究引发了一些问题.也许最重要的是确定被并通过各种制裁和干预可能导致的法律补救方案这些酒后罪犯返回到法律的比例.对酒后引发的法律制裁的罪犯分类作为或通常概述法规承认法律或治疗干预对酒后,比例 大多数"社会饮酒者往往是初犯,不继续酒后驾车,初犯者明显不太可能,但在何种程度上初犯和累犯率的变化都具有重要的资源政策的影响.另外,鉴于酒后驾车行为以及法律和卫生系统资源的需求持续增加再犯者决策者创造一个相当大的挑战.该研究报告的主要目的是审查在和累犯的故障的和性质 对酒后驾车累犯的文献表明,酒后驾驶行为是普遍存在而有相当大的比例酒后驾车者以前酒后记录在案的罪行.1997年和1998年佛蒙特州一4,494人酒后驾车而被定罪的驾驶考试记录对酒后驾车累犯人口规模其他实证研究结果估计后续研究设计和长度不同的但通常报告在法庭上出现的酒后驾车者15%35%是累犯旨在特定程序或政策评估方面衡量酒后驾车累的研究表明酒后驾车累犯的范围从.个别的预测是在大多数情况下冒险游戏虽然酒后的研究表明许多因素都与继续增加违法风险更重要的是,酒后驾车者人.例如,那些不饮酒者"问题饮酒者再次犯罪的风险高.社会人口特点,特别是年龄和性别,也是重要指标大多数18岁至34岁男性参与自报酒后驾车行为和执法行动.执业辩护律师或检察官累犯的理解同样重要的驾驶记录和犯罪记录都与随后的酒后驾车行为一些研究成果已经增加了酒后驾车"一般变态理论:有比较丰富的驾驶违规及不法侵害的记录.以前的研究结果表明,相当大的比例酒后驾车者,危险行为酗酒,危险驾驶当前酒后研究人员提出的一个核心问题是罪犯在何种程度上可能被转换成基于记录类型货币和酒后驾车政策形成.研究人员的查明重大酒后驾车群努力已经取得了结果没有特别的类型的.过去二十年来进行的研究相似性表明几个主要方面酒后驾车群很重要酒精问题在逮捕时的水平,罪犯人口和个性特征,驾驶历史犯罪历史.迄今为止罪犯最全面的研究Roebuck和Murty开发和发展的.他们利用格鲁吉亚酒后驾车2,786酒后驾车研究在现有的酒后文献逮捕历史分析,他们确定了四个亚型酒后驾车者:(1)酒后犯,(2)酒后驾车累犯,(3)酒后驾车交通违法者(4)混合犯Roebuck和Murty的类型学被用在本研究中主要是因为它最新最好和最实际的途径之一.酒后犯(FIRST)没有事先酒后驾车或其他被捕备案的罪犯.酒后驾车累犯(RECID)包括那些曾经酒后驾车被逮捕未成年饮酒有关逮捕,以及驾驶纪录.这专门从事酒后驾车最好的形容酒后驾车交通违法者(TRAFFIC)这的特点是参与广泛的纪录.混合犯(MULTIPLE),由冗长的犯罪纪录者,其中包括各种严重罪行以及酒后驾车和交通罪行.目前的研究包括对犯罪历史系统分析驾车史,社会人口以及评估酒后罪犯变量来确定故障的水平,并计算在佛蒙特州的酒后驾车而被定罪的累犯率基线.此外,上述佛蒙特酒后驾车Roebuck和Murty的类型学罪犯的犯罪类型应该指出的是,个人风险评估酒后驾车者是一项复杂不精确的科学这项研究并非旨在产生一个风险评估工具,而是为这种努力提供了基础.回顾性纵向设计采用典型的酒后驾车(酒后驾车)累犯的研究是用在这里.具体来说,1993年和1994年4403人在佛蒙特州酒后记录法院的数据,佛蒙特机动车部(DMV)的驱动程序记录,佛蒙特部汽车(DMV的)驱动程序记录认罪后的评估在酒精佛蒙特州办公室备存的纪录与药物滥用程序(ADAP)ADAP完成治疗纪录全面了解四个酒后犯罪类型事先检查记录监测累犯.三累犯措施建成认罪后的行为方式和法律制度的参与更深入的了解.对酒后驾车和罪犯重犯过去的研究表明,除了新的酒后驾车指控,一种新的非机动车和酒后刑事指控相当大的比例,有可能将在期间累计.首先,累犯在佛蒙特州地方法院提起任何新的酒后驾车任何全新状态的DMV的酒后驾驶定罪纪录衡量当多个故障存在(如在不同日期的新酒后),第一次故障使用.累犯也期间在佛蒙特州地方法院提起任何新的刑事或刑事(VSA的标题13)的衡量对于这两种机动车辆刑事和刑事的措施,在如果存在多个故障只有在第一次作为一个群体,这项研究的酒后每年被佛蒙特州法院处理的那些国家和酒后者的典型佛蒙特州的酒后驾车违法者的平均年龄为32.4相当多数的罪犯年为男性(85%),与其他研究结果一致.者已婚比例25%,其中大部分不是从未结婚(46%)离婚/分居(26%).大多数罪犯(约60%)没有高中以上的教育,只有约十分之一有四年的大学或以上略超过一半(40%)已在其工作一年或以下已少.毫不奇怪,约%事先没有酒后驾车,可以只在有关酒后驾车初犯.关于什么可被视为重复酒后驾车者多数有一或两个事先酒后驾车的,一个相对较小的有三个或更多的.同样,这些结果与先前的研究相一致.此外,约有43三个或更多的交通罚单,平均在犯罪时的参考引文四个不良的驾驶的记录.此外,大约三分之一(32%)的学科组至少有一个事先记录刑事指控.检察官和执法官员一直认为,酒精是涉及了大部分犯罪事件,也许多达四分之三.的记录显示,约有20刑事指控直接与酒精有关.大多数相对较高水平,平均为0.159%,并远远高于0.08%的法定门槛典型.毫不奇怪,大约一半的受试者被评为有酗酒问题,而具有潜在酗酒问题.这一发现与一般的越轨行为的做法一致,经验表明,酒后驾车者在其生活的其他领域超越了即时酒后驾驶罪行的参与问题.这一发现最重要的意义也许是,大多数酒后驾车者遇到的问题是多方面的,任何减轻酒后驾车行为发展方法必须超越酒精问题或酒后驾车行为的隔离治疗对酒后驾车者的酗酒问题的干预只是一个涉及到就业家庭社会机构较大问题方面除了酒后累犯大量机动车违法犯罪发生的后续值得注意的.这些结果表明,制定管理酒后驾车罪犯政策必须.具体来说,酒后介入刑事司法表明许多人都将根据惩教署的保管(社区或机构),不一定或只负责一个酒后的结果.管理这部分人口主要机构之间进行审判(法院),处理(卫生署),以及校正(惩教署)协调是很重要的.此外,在人性化怎么写作领域其他部门可能涉及对酒后驾车的客户与他们的怎么写作工作.倡议减轻累犯,必须一种协调的多学科和多机构的办法,其中法律制度是一个重要方面.有些司法管辖区已制订了专门酒后驾车法院的类似法庭来解决这个问题.虽然这种方法的评价证据是现在才成为可用,这种做.VermontBarJournal

March,2002

Feature

*21HOWMANYCOMEBACKDUIOFFENDERRECIDIVIINVERMONT

WilliamClements,Ph.D.

Copyright2002byVermontBarAssociation,WilliamClements

Theoffenseofdrivingundertheinfluence(DUI)isnostrangertoattorneyswhopracticecriminallawinVermont.ItisthesinglemostfrequentlyfiledcriminalchargeinDistrictCourtandhasbeenacentralpartofthedocketformanyyears:about4,800arrestsaremade,andanequivalentnumberofcriminalcharges,arefiledannually.PublichealthandsafetydataindicatethatanestimatedthreehundredthousandDUIincidentsoccurannuallyinVermontwhileabout48%oftheniy-threepeoplekilledonVermont'shighwaysin1999diedinalcoholrelatedcrashes.Thepicturepaintedbythesestatisticsissoberingandhaspromptedarietyofpublichealth,enforcement,andeducationalinitiativesovertheyearstoreducetheincidenceofDUIandmitigateitsimpactonthepublicandlegalsystem.

AparticularchallengeforVermontandotherruralStatesisthattheincidenceofDUIissignificantlyhigherinruralareasthaninurbanareas.In1999,DUIarrestrateorruralcounties(888per100,000population)werealmosttwicethoseforlargecities(474per100,000population)andweresignificantlygreaterthanthoseforsuburbanareas(58er100,000population).EquallychallengingistherecognitionthatincreasesintheseverityofDUIpenaltiesandpublicdemandforenforcementresultingreaterdemandsonlawenforcementandadjudicationresources,whichareevenmorelimitedinruraljurisdictionsandhebeenthesubjectofcontinuedlegislativeactivityinVermont.Thelegislaturerecentlydecriminalizedfirst-offensepossessionofalcoholbyaminoraftersignificantpressurewasplacedonthecourtsystembysomefourthousandannualchargesoveratwo-yearperiod,upfromabouttwohundredtofourhundredchargesperyearbeforeenhancedenforcementbeganin1997.

RecidiviPatterns

SeveralquestionsarisefromthealmostthreedecadesofempiricalstudiesontheincidenceandnatureofDUIbehior.PerhapostimportantisdeterminingtheproportionofDUIoffenderswhoreturntothelegalsystemafterhingbeenadjudicatedandprocessedthroughthevarioussanctionandremedialprogramsrequiredasaresultoflegalintervention.ThelegalsanctionforDUIis,ofcourse,triggeredbyclassificationoftheoffenderaseitherafirst-timeorrepeatoffender,typicallyoutlinedinstatutesrecognizingthataallbutimportantproportionofDUIoffenderscontinuetodrinkanddrivedespitelegalortreatmentintervention.

Most"socialdrinkers"tendtobefirstoffendersandtendtorefrainfromcontinueddrinkinganddriving,atleastaeasuredbylegalsystemintervention.Empiricalstudiessupportthehypothesisthatfirstoffendersaresignificantlylesslikelytorecidivatethanarerepeatoffenders,althoughthedegreetowhichfirstoffendersrecidivateandchangesinrecidiviratesheimportantresourceandpolicyimplicationsbothforlegalandtreatmentsystems.Alternatively,repeatoffenderscreateaconsiderablechallengeforpolicymakersgiventhepersistenceofdrinkinganddrivingbehiorandincreaseddemandonlegalandhealthsystemresources.Theprimaryobjectiveofthestudyreportedherewastoexaminetheextentandnatureoffailureamongfirst-timeandrepeatoffenderswiththegoalofdevelopingsoundbenchmarksagainstwhichfutureinterventionightbeassessed.

TheliteratureonDUIrecidivisuggeststhatrepeateddrinkinganddrivingbehiorisprevalentandthatasignificantproportionofDUIoffendersheapreviousDUIoffenseonrecord.Anexaminationofdriverrecordorthe4,494personsconvictedofDUIinVermontduring1997and1998foundthat35adatleastonepriorconviction,withamediantimebetweenconvictionsof4.5years.EstimatesofthesizeoftheDUIrepeatoffenderpopulationailablefromotherempiricalfindingsvarybystudydesignandlengthoffollow-upbuttypicallyreportthatbetween15%and35%ofDUIoffendersappearingincourtarerecidivists.SeveraladditionalstudiesdesignedtomeasureDUIrecidiviinthecontextofparticularprogramorpolicyevaluationsindicatethatDUIrecidivirangeromaboutone-fifthtoone-thirdofoffenders.

Predictionofindividualfailureisariskygameinmostcircumstances,althoughresearchonDUIoffendersindicatesthatanumberoffactorsareassociatedwithincreasedriskofcontinuedoffendingand,moreimportantly,suggestthatthepopulationofDUIoffendersioreheterogenousthanhomogeneous.Forexample,"problemdrinkers"(thosewhoconsumealcoholonaregularbasis,ofteninlargequantitiesandinsolitude)heamuchhigherriskofreoffendingthandothosenotconsideredproblemdrinkers.Sociodemographiccharacteristics,especiallyageandsex,arealsovaluableindicatorssincemalesaged18to34aremostinvolvedinself-reportedDUIbehiorandenforcementactions.

Equallyimportantforunderstandingrecidivi,andofnosurprisetothepracticingdefenseattorneyorprosecutor,isthatdriverrecordandcriminalhistoryarebothrelatedtosubsequentDUIbehior.Anumberofstudiesheproducedfindingsthatlendcredencetoa"generaldeviancy"theoryofDUI:asignificantproportionofDUIoffenderstendtoherelativelyextensivedriviniolationand/orcriminalviolationrecords.Previouindingssuggestthat,forasignificantproportionofDUIoffenders,drinkinganddrivingisonlyoneaspectofotherriskybehiors,suchasalcoholi,dangerousdriving,andrisk-taking.

AcentralquestionraisedbycurrentDUIresearchersisthedegreetowhichoffenderaybecastintoarecord-basedtypologywhichhascurrencyfortreatmentdecisionsandDUIpolicyformation.Specifically,areallDUIoffendersalikeand,ifnot,howmaydifferencesbetypifiedinawaythatisrelatedtosubsequentfailurePrioreffortstoidentifysignificantDUIsubgroupsheyieldedmixedresultswithnoparticulartypologygainingprominenceamongresearchers.SimilaritiesamongstudiesconductedoverthepasttwodecadessuggestthatseveralkeydimensionsareimportantfordifferentiatingsubgroupsofDUIoffenders.Amongthesefactors,areproblemswithalcohol,BAClevelsatthetimeofarrest,*22offenderdemographicandpersonalitycharacteristics,drivinghistory,andcriminalhistory.

ThemostprehensivestudytodateinwhichanoffendertypologywasdevelopedwasconductedbyRoebuckandMurty,whoappliedageneraldevianceapproachtothestudyof2,786DUIoffenderromGeiaDUIschools.BuildingonexistingliteratureonDUIandananalysisofarresthistories,theyidentifiedfoursubtypesofDUIoffenders:(1)first-timeDUIoffenders,(2)DUIrecidivists,(3)DUIandothertrafficoffenders,and(4)mixedmultipleoffenders.

TheRoebuckandMurtytypologywasusedinthepresentstudyprimarilybecauseitprovidesoneofthebestandmostpracticalapproachestodate.Forpurposesofthisstudythefirst-timeDUIoffenders(FIRST)groupconsistedofoffenderswhohadnopriorDUIorotherarrestsonrecord.TheDUIrecidivists(RECID)groupwauchallerandincludedthosewhohadpriorDUIarrestsandminoralcohol-relatedarrestsaswellaserylimiteddrivingrecord.ThisgroupisbestdescribedasoffenderswhoappeartospecializeinDUI.TheDUIandothertrafficoffenders(TRAFFIC)groupwasprisedofpeoplewhowereprimarilybaddriverswhoincidentallyaccruedDUIchargesalongwithminoralcohol-relatedcharges.Thisgroupischaracterizedbylowlevelsofcriminalinvolvementbutextensivemotorvehiclerecords.Themixedmultipleoffenders(MULTIPLE)groupconsistedofoffenderswithlengthycriminalrecordsthatincludedarietyofseriouscrimes(anyfelonylandedsubjectsinthisgroup)aswellasDUIandtrafficoffenses.

Thepresentstudyconsistedofasystematicanalysisofcriminalhistory,drivinghistory,andsociodemographicandassesentvariableorDUIoffenderswiththeprimaryobjectivetodeterminetheleveloffailureandcalculatebaselinerecidivirateorthoseconvictedofDUIinVermont.Moreover,theRoebuckandMurtytypologyde-scribedabovewasappliedtoVermontDUIoffenderstodeterminethedegreetowhichoffendersaredistributedoverthetypesandtheutilityofoffendertypesinpredictingfailureatthegrouplevel.ItshouldbenotedthatindividualriskassesentisaplicatedandinexactscienceforDUIoffenders,thisstudywasnotdesignedtoproduceariskassesentinstrumentbutinsteadtoprovideafoundationforsuchefforts.


Methodology

Aretrospectivelongitudinaldesigntypicalofthoseemployedindrivingundertheinfluence(DUI)recidivistudieswasusedhere.Specifically,acohortof4,40eopleconvictedofDUIinVermontduringcalendaryears1993and1994weretrackedforfiveyearromthedateofconvictionfornewDUI,motorvehicle,andothercriminalchargeiledagainstthem.Recordswereconstructedoneachsubjectfromcourtdata,VermontDepartmentofMotorVehicles(DMV)driverrecords,postconvictionassesentrecordaintainedbytheVermontOfficeofAlcoholandDrugAbusePrograms(ADAP),andADAPtreatmentpletionrecords.EachsourceallowedforaprehensivepictureofcontactswiththelegalandtreatmentsystemsnecessaryforassigningsubjectstooneofthefourDUIoffendertypes,examiningpriorrecord,andmonitoringrecidivi.

Threemeasuresofrecidiviwereconstructedtoprovideabetterunderstandingofpostconvictionbehiorandlegalsysteminvolvement.PreviousresearchonDUIrecidiviandoffenderssuggeststhatasignificantproportionofnewnon-DUImotorvehicleandcriminalcharges,inadditiontonewDUIcharges,arelikelytobeaccruedduringthefollow-upperiod.First,recidiviwaeasuredasanynewDUIchargefiledinVermontDistrictCourtoranynewout-of-stateDUIconvictionrecordedontheDMVdriverrecordduringthefiveyearfollow-upperiod.Whenmultiplefailuresexisted(e.g.,newDUIchargesondifferentdates),thefirstfailurewasu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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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idiviwasalsomeasuredasanynewcriminalmotorvehicleorcriminal(VSATitle13)chargefiledinVermontDistrictCourtduringthefollow-upperiod.Forbothmotorvehicleandcriminalrecidivimeasures,onlythefirstfailurewasusedinrateconstructionifmultiplefailuresexistedduringthefiveyearfollow-up.Thefilingdatefornewcharges,orconvictiondateincasesofout-of-stateDUIs,constitutedthefailuredateundereachrecidivimeasure.

DUIOffendersandRecidiviFindings

AsagrouptheDUIoffendersinthisstudyweretypicalofthoseprocessedinVermont'scourtseachyearandofDUIoffendersnationally.TheerageageofVermont'sDUIoffenderwas32.4yearswiththesignificantmajorityofoffendersweremale(85%),consistentwithotherfindings.Proportionallyfewsubjectsweremarried(25%),withthemajorityeithernevermarried(46%)ordivorced/separated(26%).Mostoffenders(about60%)didnothemorethanahighschooleducation,withonlyaboutoneintenhingfouryearsofcollegeormore.Finally,amongoffenderswhoreportedworking,slightlylessthanhalf(40%)hadbeenintheirjoboneyearorless.

Notsurprisingly,aboutsixintensubjectshadnopriorDUIchargesandcouldbeconsideredfirstoffendersinregardtoDUIonly.ThemajorityofwhatmightbeconsideredrepeatDUIoffendershadeitheroneortwopriorDUIcharges,arelativelyallgrouphadthreeormorechargesonfile.Again,thesefindingswereconsistentwithpriorresearchandreflectthedistributionofchargeiledinVermontcourtsaseitherfirstorsecond/greateroffenders.Thegroupwauchmoreactiveinregardtocivilmotorvehicletrafficconvictions,withalmosttwointhreehingatleastonepriorconviction.Moreover,about43adthreeormoretrafficticketconvictionsanderagedfourcitationsonrecordatthetimeofthereferenceoffense,indicatingasignificantlypoordrivingrecordforthegroup.Almostequivalentproportionsexperiencedlicensesuspensions,eraging2.3suspensionsonrecord.Additionally,aboutone-third(32%)ofthesubjectgrouphadatleastonepriorcriminalchargeonrecord.Prosecutorsandlawenforcementofficialshelongsuggestedthatalcoholisinvolvedinmostcriminalevents,perhapsaanyasthreeoutoffour.Subjectrecordsindicatedthatabout20adapriorcriminalchargethatwasdirectlyrelatedtoalcohol.

MostsubjectswerearrestedwitharelativelyhighBAClevel,theeragewas.159%andwastypicallyfarabovethestatutorythresholdof.08%.Notsurprisingly,abouthalfofthesubjectswereratedashinganalcoholproblemwhilealmostanotherfifthwerescoredahingapotentialalcoholproblemonscreeningtests.

ConclusionsandObservations

ThemajorobjectiveofthisstudywastodeterminebaselineratesofrecidiviamongDUIoffenders.Additionally,aDUIoffendertypologywastestedtoexaminethedegreetowhichVermont'sDUIoffenderellintothefourtypesandwhetherrecidivirateswererelatedtooffendertype.ThecentralfindingisthataboutoneinfiveDUIoffenderswillbechargedwithanewDUIwithinsixtymonthsofconviction.TheexpectedDUIrecidiviratewillvary,however,byoffendertype.Firstoffendersgenerallyfailatrateuchlowerthanthosewithextensivepriorcriminaland/ordrivingrecords.Inessence,thebestpredictoroffailureispreviouailuresincecriminalanddrivingrecordwasthemajormeasureusedtoassignDUIoffendertype.

ThesefindingssuggestthattheimageofthetypicalDUIoffenderassomeonewhoisnewtothecriminaljusticesystemisnotaccurate.Theoffenderwithnopriorrecordistheexceptionandrepresentsonlyaboutone-quarterofoffenderswhomaybeconsideredarchetypicalfirstoffenders.ThiindingisconsistentwithageneraldevianceapproachandsuggeststhatDUIoffendersexperienceproblemsinotherareasoftheirlivesbeyondinvolvementfortheinstantDUIoffense.Infact,sociodemographicmeasuresemployedinthis*24studypaintapicturesimilartothatexploredbyRoebuckandMurtyintheirinterviewsandin-depthstudyofDUIoffenders'lives.Specifically,offendersotherthanfirstoffendersreportedexperiencingproblemswithjobsandfamilyrelationshipsandcontinuedcontactwiththe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