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
师生互选原则
1.具有正高职称的硕士研究生导师,原则上指导硕士研究生数量不超过6名,具有副高职称的硕士研究生导师,原则上指导硕士研究生数量不超过4名,担任硕士研究生导师不超过3年(包含3年)的导师,指导硕士研究生数量不超过2名,
有关论文范文主题研究: | 关于交通工程的论文范文数据库 | 大学生适用: | 学位论文、本科毕业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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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参考文献下载数量: | 71 | 写作解决问题: | 写作参考 |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 文献综述、论文结论 | 职称论文适用: | 刊物发表、高级职称 |
所属大学生专业类别: | 写作参考 | 论文题目推荐度: | 经典题目 |
2.近3年作为第一负责人的到账科研项目经费总额不超过5万元的导师,指导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名.
3.主持在研国家级项目,省级重点项目,重大横向科研项目等以及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硕士研究生论文的指导教师,在指导硕士研究生数量分配时给予适当地倾斜.
4.学科根据双选结果,协调并确定各研究生导师.每位教师均能指导到研究生.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