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法律意识的培育

点赞:4337 浏览:15714 近期更新时间:2024-01-23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培育现代法律意识是法律现代化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实现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从价值取向、内容及途径三个方面对当前我国如何构建公民现代法律意识进行了探讨.对公民的现代法律意识进行有效的培养,应该受到国家和公民的共同关注.

【关 键 词】法治现代法律意识培育

培育现代法律意识的价值取向

要构建现代法律意识的价值取向,需要让公民从宏观上、整体上去把握法律的发展规律和法律的本质,而且从目前我国的发展来看,现代化法治建设进程中的关键环节就是要构建现代的法律意识,从以下几个方面可以体现构建现代法律意识的基本价值取向:

培育现代法律意识的价值取向,应强化法律的公民性和普遍的社会性功能.从法律形成的历史来看,现代的法律意识的形成有经济因素、社会结构因素、观念因素等主要因素,马克思也指出,法律就是公民的自由,而且这种自由具有普遍性,是不以个别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而我国的发展轨迹与西方发展有明显的区别,在内忧外患的复杂背景下,决定了那一时期的国民都应以国家的整体利益为重,集体的利益大于一切,集体意识的发展导致了目前我国的国民个人意识不强,从目前我国国民的法律意识来看,以权压法,以言代法的现象是屡见不鲜的,由此可见要想培养我国国民的现代法律意识,强化法律的公民性和普遍的社会性功能是重要途径之一.

培育公民的现代法律意识取向,应努力实现公民意识由“权力本位”意识向“权利本位”意识的转变.从我国的法律文明史来看,从最初的《法经》到清朝的《大清律》都是以刑罚为主的法律典籍,虽然其中也有少量关于债务、婚姻、侵权等方面的一些法律条文,但是归根到底还是强调以刑事处罚来规范社会关系,还有我国古代,以农耕为基础导致的一些权利观念的先天缺乏,无不显示着传统的法律意识中,公民的权利意识都是比较缺乏的,所以在构建现代社会,提倡“依法治国”的今天,公民的法律意识也应由传统的“权力本位”转到如今的“权利本位”.

培育公民的现代法律意识取向,还要强调利益多元化与维护社会利益的统一.对社会中各种社会主体的正当权利的确认和维护是现代法律的基本价值取向,而人们对权利的观念表现为,人们能够意识到权利是自己人格和精神的生存条件,从这一点上来说,人们都不能轻易放弃自己的正当权利,在遇到自己权利被侵犯的情况后,应积极地与侵犯自己权利的人进行斗争.在我国现代市场经济环境和政治的条件下,公民对自己的正当权利的追求是合法的,应该得到社会舆论的支持,也应该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所以在培养公民的现代法律意识取向的过程中,公民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的同时也应该尊重他人的权利,只有各种利益之间能够互相的制衡,社会才能够和谐发展下去.

培育公民的现代法律意识取向,也应该追求自由与理性自律的统一.从法律条文上的自由的涵义来说,是指公民自身的权利不受他人的干涉,即公民可以按自己的意愿对某件事情作为或者不作为,在我国现在的法律中,自由也是目前现代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权要素.但是自由作为每个人的基本权利,也不是可以任意作为的,哲学家们也说过“不影响他人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自由还是需要理性的自律来约束,所以说自由是指公民在享受自身权利的同时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培育公民的现代法律意识取向,也需要建立平等意识,坦然面对合理差别.平等不仅是商品交换的前提条件和价值基础,也是人与人进行沟通的基础,平等需要利己心的主体把他人也作为利己心的主体,所以在现代的市场经济环境中要求主体确立与其他主体在人格上平等的观念,形成主体自主、自尊、自信、自爱的独立人格,以确立主体的现代平等意识来消除主体的特权意识.我国虽然是社会主义国家,但是马克思也曾经说过,社会主义并不是平等的天国,每个人的天赋、能力的不同会导致竞争结果的不平等,这样就产生了一定的贫富差距,而这贫富差距也恰巧是市场竞争得以展开的驱动力,所以能否以正确态度来对待现代平等与差别的辩证统一关系,是现代公民法律意识是否成熟的重要判断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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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立现代法律意识的内容

要培育现代的法律意识,还应该确立现代法律意识的内容,笔者认为有:确立法律信仰理念,权利意识,契约意识等.

确立法律信仰理念,树立“法律规则至上”意识.法制建设的观念基础和构建现代法律意识的必然要求就是法律信念,树立“规则之上”的意识,就是指只有社会中有各种良好的社会制度,才能让社会和谐发展,并且破除我国封建社会中遗留下来的“权谋”意识.相反,如果社会中没有共同遵守的制约各种不合理行为的规则,人与人之间互不信任,个人的各种行为都是如履薄冰,这就很不利于社会发展.法律的出现及法律的正义和目的性无疑使得社会上的各种行为都“有规可循”,也使社会变得更加的人道、合理、公正、自由、平等、秩序和幸福.

树立正确的权利意识,培育正义理念.目前社会上以权代法,以言代法的行为还是屡见不鲜,如何能使这种状态有所改善是国家、法律应该关注的问题.在我国,古代的集权制和小农思想的特点导致公民的整体意识强,而个人权利意识薄弱,人们对自己所拥有的权利比较麻木且漠不关心.所以在现代的法律建设中应培养公民的权利意识,每个人都应该维护自身的权利,在自身权利受到侵犯的时候,应该积极地与侵犯人进行斗争,而不是得过且过逃避问题.而在这个过程中,作为权力行使者的政府必须首先树立权利意识,政府应带头尊重个体的权利,鼓励社会个体行使自由权利,倡导人人积极主动地行使自己的自由等权利,同时尊重他人的权利,这样正义理念中的权利意识和相互性才能在公众中得到真正认同,也能对现代法律意识的培养产生重要的推动作用.

建立合理的契约关系和公共理性精神.由于我国历史的特殊性,使得“先国后家”、“先集体后个人”的思想在我国公民心中根深蒂固.传统思想中认为个人是整体的一个部件,个人是附属于国家的,而没有西方人心中的公民的概念,这就导致了在现代的法律意识中,我国的公民的个人权利意识、自由意识、平等意识等都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当然,在现代社会中个人自由也不是可以任意作为的,个人自由应该建立在不影响他人的自由之上.所以在培育现代法律意识中,应该建立合理的契约关系和具备公共理性的精神.

培育现代法律意识的途径与方法介绍

首先要进一步发展市场经济,加强政治建设,树立依法办事的法律意识.从法律的特点来看,法律具有规范性、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及高效率等诸多优势.从目前我国各地公民的法律意识表现来看,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地区,人们的法律意识就强,也较能符合现代经济和政治的要求,而在市场经济不发达地区,如广大农村地区,人们的法律就较为淡薄和传统.由此可见,经济的发展有利于公民法律意识的培养.所以在培育公民法律意识的同时应该加强经济建设.

其次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律意识.自“依法治国”政策的提出,法律在人们的生产生活中也占有一席之地,但是,如果有了法律而不能严格遵守和切实执行,不仅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还有可能使人们对法律产生不信任的感觉.所以在“依法治国”工作展开的同时,应该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让社会生活有法可循,建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社会,任何人的任何行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在合理的法律制度下建立和谐的社会.

再次加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青少年学生及农村人口的法律意识培养.法律意识的培养是要人们对自身权利有正确的认识,在自身的正当权利受到不正当的影响之时,可以用积极的斗争来维护自身的权利.所以对法律执行人员及法律意识薄弱的群体应该给予更多的关注,即应该加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青少年及农村人口的法律意识.从根源上整体提高我国公民的现代法律意识.

最后应加强国民素质教育和法学教育,培育国民正确的诉讼意识.科技使人们的生活更加便捷,各种媒体的出现已经实现了人们可以足不出户就收到各种信息,所以在培养公民的法律意识的过程中也可以充分利用大众传媒进行宣传教育.在各种传播渠道中注入法治教育内容,让现代法律意识可以潜移默化、深入人心.在现代社会,特别是在走向市场化、化和法制化的现代社会,应该鼓励公民通过司法途径即通过诉讼解决纠纷.树立正确的诉讼观念,是维护个人利益的需要,也是维护正常社会秩序的需要.

自提出“依法治国”的政策以来,我国在法律建设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也取得了很多成绩.但是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还普遍比较薄弱,要想“依法治国”取得进一步的成就,必须加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建设.(作者单位: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