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合同风险控制

点赞:4427 浏览:15440 近期更新时间:2024-04-21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中国经济水平日益提高,城市建设工作逐渐成为目前经济建设的中心.因此,建筑行业也即将迎来迅速发展的黄金时期.而建筑施工合同作为建筑公司的利益载体,越来越受到建筑公司的重视.因为建筑施工合同在保证公司利益的同时,也为公司在解决施工违约纠纷方面的问题,提供了相应保障.因此,本文就常见的建筑施工合同违约责任,就如何预防建筑施工合同违约及建筑施工合同违约后的补救措施,进行逐一论述.从而准确分析出目前建筑施工合同中违约形式,以减少建筑公司在签订建筑施工合同过程中的不必要损失.

关 键 词:工程项目安全责任合同违约

第一章:绪论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与发展,我国人民的经济生活水平日益提高,越来越多的乡镇已经开始向城市化进程迈进.位于中小型城市周边的乡镇被不断的囊括,而原本的大城市也开始向超级城市稳步发展.于是,城市的快速发展便让各项工程项目不断增多,而与之伴随的问题却也接踵而来.因为建筑物的质量高低,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生命与财产安全.所以,明确各部门相关职责,签订各种建筑合同是保证工程质量的有效措施.而我国政府为保证合同当事人能够真正按照合同进行工程建设写作了一系列详细的法律条例以约束工程建设当事人.

1.1建筑工程合同概述

建设工程合同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发包人与承包人依法订立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在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人的主要义务是进行工程建设,权利是得到工程价款;发包人的主要义务是支付工程价款,权利是得到完整、符合约定的建筑产品.

主要的建设工程合同关系如下图所示:

1.2.1建筑施工合同违约行为分析

施工合同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遵守严格责任原则.如《合同法》第284条规定:“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只要发包人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都视为违约,而不考虑违约方的故意或过失.

第二章:建筑工程常见违约现状处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与业主,劳务发包人,总包发包人之间签订的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违约包括两个方面,承包人违约与发包人违约,在正常情况下,建筑施工合同不会受到不可抗力的事情与因素导致外在环境的变化,从而造成履行合同的改变.本文以承包人的视角对业主所造成的违约现象入手,具体分析如何应对业主违约:


2.1图纸拖延

图纸是工程造价的基础,更是工程施工的首要依据与先决条件.同时,图纸也作为工程结算中承包方与发包方的结算依据,在现场实际施工过程中,设计图纸的拖延、设计变更、图纸本身的多处数据不准是经常发生问题.甚至在有的工程中,在施工现场,业主根据自行需要对建筑结构进行大规模的整改,将致使原来的施工图纸无法使用,从而拖延施工进度.

2.1.1图纸拖延及变更

如何应对图纸拖延及变更的问题,就成为承包单位的头等大事.因为施工方不仅面临工程技术上的难题,还要应对由图纸拖延、设计变更、图纸本身的多处数据不准从而带来的质量、造价、工期等方面的风险.除此之外可能还要承担业主自行需要而更改建筑结构主体的通知,使承包单位从事实上修改原图纸,从而使承包单位受到更大的风险.

2.1.2图纸拖延及变更的解决方法:

第一,如果业主在施工过程中自行更改图纸、变更原有结构设计,必须签订相关的补充合同,并经过公证处公证后,用作工程签证及索赔.通知甲方予以修改原图纸的确认,对于图纸的变更及施工设计的修改必须保留相应的合同,并交由承包方与发包方的共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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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应在实际开工之前,请求承包方依据协议约定的方式及时间提供施工图纸,同时由设计方、承包方、发包方对设计图纸予以书面形式的确认,从而保证图纸在准确的时间节点依据协议约定的方式得以提供,对其准确性、完整性、真实性由业主确认无误.

第三,如果额外产生的费用是由业主图纸违约所造成的,对从而造成质量问题与工期的延误提示给业主,明确其违约责任,并由其以书面形式确定该费用的承担.在征得业主同意后再按照修改后的图纸施工,上述费用、问题发生时,制作相应的签证索赔要求甲方按照承诺确认;

第四,最后,根据图纸修改,及时准确的制作竣工图,双方应及时依据该图纸进行竣工结算.在施工过程中,应妥善保管现场施工图与收尾竣工图,作为将来结算以及发生纠纷时核定工程造价与工程量的证据.

2.2隐蔽工程

隐蔽工程,通常是指被建筑物遮掩的工程,包括地基工程、钢筋工程、承重结构工程、防水工程、装修与设备工程,建筑物的地基,供水、供气、供热、管线,电气管线等都属于隐蔽工程.

2.2.1隐蔽工程违约法律相关规定

《合同法》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承包人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没有及时检查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根据该条的规定,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承包人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通知发包人检查一般是在承包人自检合格以后48小时内.发包人接到承包人的通知以后,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时间或合理时间内,开始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及相应记录.发包人没有按期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的,承包人应当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进行检查,并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同时要求发包人赔偿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材料和构件积压的损失.

2.2.2隐蔽工程违约预防及处理办法

对于隐蔽工程及其验收,承包人应当注意一下三点:

一、隐蔽工程完工后,及时通知业主验收,以免延误工期;

二、在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双方签订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之前,不要自行将隐蔽工程隐蔽,避免重复施工带来的损失和麻烦;

三、对于隐蔽工程的业主迟迟不予检查验收的,应当及时通知,并保留相应责任承担方面的证据、资料.

第三章:结论

事实上,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业主方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形还有很多.业主违反合同约定的原因很多,一般来说有前期准备不足,手续不到位,资金紧张,人员变动或者经营方式改变等.

对于承包单位来说,双方的违约责任,一般会在合同条款中载明,但是在实践中,对于业主发生的违约情形,承包商往往会忽略相关的细节有关的资料,而导致在违约索赔阶段索赔无据.更为重要的是,业主的违约往往会导致承包商在工期、质量等方面的的违约,如果承包商不及时收集业主违约的相关证据资料而己方违约的事实一旦形成或者资料被业主掌握,很可能会被业主反索赔,因此明确双方的责任就变得十分重要了.

因此,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及时收集保存相关资料,是为日后确定违约责任提供依据.当然,仅限于此是远远不够的,这就需要项目部有强烈的危机感和风险防范意识,在人员设计,制度设计上保证法务人员、相关制度的配备和实施,加强过程管理和监督.只有如此,我们才能真正的在违约问题发生时,保护属于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