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教学法在高职院校法律教学中的运用

点赞:14172 浏览:58877 近期更新时间:2024-03-29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近年来,案例教学法已经逐渐在各大高职院校中的法律教学中被运用,案例教学法能使学生更好的掌握法律知识、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调动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积极性、加大教学的效果.在高职院校的法律教学中我们应该得以良好的运用.

关 键 词:案例教学法;潜在问题;有效运用

中图分类号:G6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6X(2012)12-0000-01

目前的高职院校法律教学都具有一定的理论性和强制性,对学生来说,是一门非常难以掌握的课程.在某些高职院校中也利用了案例教学法,但是如何有效的利用它为法律教学提高成效,还需要我们在实践中探索.

一、高职院校法律教学中案例教学法的现状和潜在问题

(一)对案例教学法的认识存在误区

在实际教学中,许多教师认为,案例教学就是利用举例来进行教学,在教学过程中,用举例来对学习内容进行诠释或者内容补充.案例和举例在教学当中是两个概念,案例教学在教学中占有主要的地位,而举例则是案例教学当中的一部分.案例是利用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进行教学,举例则是这种教学中的一种辅助手段.另外,案例教学的重点在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此条件下,学习到真正的法律原理与概念,而举例一般都是以说明某个问题为目的的简单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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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案例的选择不正确

首先,案例的选择过于简单化或者人工化,其问题的原因在于某些教师对所选的案例没有真正的认识,就算是再好的案例在他们的诠释下也发挥不出来应有的效果,欠缺联系性和典型性.这说明教师的整体素质达不到案例所需的要求,没有进行过专业案例教学的训练.其次,案例教学中注重的是案例的质量,与其对应的案例资料不能满足教学过程中的需求,没有质量,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案例教学的开展,再加上教师在课前的准备工作量太大,没有精力去资料库寻找有效的案例,只能找到一些简单、陈旧、没有典型性的案例来滥竽充数.

(三)、对学生进行自主分析的引导不够

在实际的案例教学中,学生对于案情介绍、分析、讨论等方面都没有亲自实行,显得过于被动,大多都是由教师控制.一方面,教师对案例的选择无法激发学生的兴趣,不能让学生主动的去分析、学习.另一方面,教师对案例的分解方面太过于主动,并且分析方法单一,太过于确定化和定向化,不为学生提供自己解决问题的机会,打消了学生学习与参与的积极性,从根本上就遏制了学生的想法和意见,更别说是提高学生的创造性思维.这样的结果是,案例分析法在教学中的作用完全被埋没了.


二、案例教学法的有效运用

结合教学的内容选取精品案例

案例的选择是案例教学中的精髓.所以,教师在选择案例时应该注意以下几点:1.所选案例具有针对性.案例教学是通过对案例的分析让学生掌握法律知识的一种方式,因此在案例分析过程中首先要确立目标,明确在此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存在的法律知识,然后针对这个目标进行分析讨论.2.所学案例的典型性.在生活中,与某些法律问题相关的案例特别多,选择案例的过程中应该注重那些贴近生活、对社会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例,同时教师也可以利用自己的经历和素养,对个别案例进行修改与改编,目的是使案例更具典型性.3.所选案例的综合性.案例教学并不简单,在某种程度上它费时费力,所以,在教学过程中尽量选择具有难度、全方位、涉及知识点多的案例,使时间和精力得以充分的利用,在最短的时间拥有最大的收获.

(二)、明确任务和分工,做好课前准备工作

案例教学法的教学中,旨在让每个同学的参与,只有积极加入讨论分析之中才会提高自己的能力并且掌握知识.在课下应做好充分的课堂准备,积极的查阅各种资料,列好提纲,这样使学生在课堂之上不至于没有见解和意见,只有在课堂上有话说才能在课堂上进行激烈的讨论,同学们的观点、想法不同,讨论中得到的体会就多,更能加深同学对有关知识点的理解和学习.首先,要确立学习的目标,对所要学习的知识明确,并且让学生通过自己的努力可以完成目标.其次,为了提高学习的效率,对所有学生进行合理的分组,在每个分组中做出合理的分工,具体一点的说,例如,谁来查阅资料,谁来进行资料的整理、谁来组织发言,谁来作补充.这些都是准备阶段应该做的,做好这点,学生就能在课堂上充分的发言、讨论、分析,达到案例教学的目的.

、互相交流与讨论

讨论在教学中是重要的教学环节,在案例教学中它同样至关重要,但是在案例教学中不能随意的进行.讨论应该具有顺序性,在一个案例中同时会有很多法律知识点,其中会有难有易、有重有轻,教师应对其正确的选择,哪些问题可以优先解决,哪些问题最后解决.另外,在讨论之后,发言应该具有一定的规则性.例如,分组发言应该按照相应的顺序发言,明确主发言人和副发言人,主发言人发言之后再由其余的副发言人进行补充.

(四)、教师的总结与归纳

教师除了对案例设计和对学生学习的引导之外,在讨论与发言之后,应该对学生的观点进行归纳和总结.大部分学生对法律知识的认识是有局限性的,所以他们所提出的观点不一定是正确的,但是只要他们认真对待、认真准备了,就应该予以夸奖和鼓励,而不是错误的观点就一定要进行批评,需要从多方面角度看待这种错误观点.最后通过教师最后的总结,让学生真正的学习到知识,并且使学生对以后的学习更加有兴趣.

三、总结

案例教学法已经被很多高职院校的法律教学当中,我们不仅要充分的利用它来发展法律教育,还要对案例教学有深刻的认识,并且更加有效的实施它,从而使案例教学更加的完善,被利用到更多的教育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