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学学科、专业、课程一体化建设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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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律师学学科、专业、课程建设既有不同的内涵,又有内在的关联性.高校在进行律师学学科、专业、课程建设时可以将三者作为一个有机整体进行总体规划、同步建设,通过一系列有效的制度、措施保证学科建设和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相互支撑、协调发展、同步提升.

[关 键 词]律师学;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

[作者简介]邓路遥,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副教授,广西南宁530023

[中图分类号]G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09)08―0164―04

一、律师学学科、专业、课程建设的现状

律师学是研究律师的职业属性、行为规范、功能价值、技能教育及发展规律的一门职业法学学科.律师学专业是为了培养从事律师职业的应用型法律人才而设置的法律学业门类.律师学课程则是根据培养应用性法律人才的要求,对现有的律师学及其相关联的知识进行组合而设置的具体教学科目.律师学学科、专业、课程之间既有不同的内涵,又有内在的关联性,三者密不可分.

律师学作为一门新兴的法律学科,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法学学者及律师实务界的有识之士为律师学学科的建设和发展作出过积极的努力,出现了一批有关律师学研究的著作、教材和论文,律师学理论已经成为中国法学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在国家技术监督局1992年发布的《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所设置的学科门类中,律师学却无一席之地.律师学能否从法学学科中剥离出来成为一个独立的二级学科,在理论界尚未得到公认.律师学的研究力量仍相对分散,研究队伍尚不成规模,研究成果也缺乏广度与深度,完整的理论体系尚未建成.

律师学作为一个应用法学专业在教育部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所设置的249个专业中也榜上无名.尽管2001年教育部的5号文件已经规定在部分重点大学试行自主设置专业,但除了西南政法大学于2008年在应用法学院中设置律师学专业以外,大部分法律院系并未单独设置律师学专业,而是将律师职业人才的培养方案置于“法律专业”或“应用法学专业”中,迄今为止,设置律师学专业的院校寥若晨星.

律师学知识作为一门(或数门)法学课程,尚未成为法律主干课程,大多数法律院校开设的是《律师与公证制度》《律师制度与实务》,部分法律院系开设了《律师学》(如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四川大学法学院等),但其课程的主要内容仅限于对律师制度与律师实务的介绍,对律师的职业属性、功能价值、文化蕴含缺乏探究.中国政法大学虽然开设了《律师学》《律师公证制度及实务》《律师实务》《西方律师制度》《司法组织学》《律师文书学》等课程,但系统的律师学课程体系仍没有形成.

二、律师学学科、专业、课程建设的内涵

(一)律师学学科建设的内涵

律师学学科建设就是要确定律师学学科发展方向,完善学科组织,培养学科队伍,建设学科基地,构建律师学理论体系.律师学学科建设的最终目标是要提升律师学学科水平,通过制度创新将律师学理论转化为社会生产力,推进律师事业的发展和国家的法治进程.

律师学学科建设的内涵具体表现为:

1.律师学理论的拓展和创新.律师学是一门新学科,有许多律师业特有的问题亟待探索与研究,如对律师的职业属性、功能、价值的深层次的研究;对律师制度背后蕴含的理论机制的研究;对律师制度在中国发展方向的研究;对涉外律师制度的比较性研究;对完善律师信用体系的研究;对律师学学科定位及其下位学科方面的研究;对律师执业技能的细分性研究等.只有创新,学科才能发展;只有创新,才能构建具有特色的律师学理论体系.

2.律师学理论的积累与综合.律师学学科建设不仅要重视学科发展前沿的突破,也要重视吸收和综合本学科已有的学术成果.近20年来,以律师及律师业务为内容的著述(译著)已达300多种,专门性的研究论文在各种法学期刊(或社会科学期刊)中也占有一定比例.律师学学科的研究已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特别是在律师的发展史、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执业规则建设、律师的社会功能、律师的管理效能、律师事务所的组织模式、律师行业管理等方面均有很多突破.只有积累,学科的知识才能丰富;只有综合,学科的体系才能完善.

3.律师学理论的转化与应用.律师学学科建设的最终目的,不只是创造知识,而是要将知识转化为社会生产力,推动社会进步.律师学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学术机构不仅要善于将科研成果转化为教育资源,为培养律师人才怎么写作,同时还要善于通过各种途径,将律师学理论转化为立法理念、司法制度、社会意识,推进法治建设与人类文明的进程.

4.律师学学术队伍的培养.学术队伍是律师学学科建设的主体,是知识创新的源泉.培养一支优秀的、有创造力的学术研究队伍是律师学学科建设的核心.要通过专业设置、课程设置、研究机构设置、科研成果评价、教师进修等一切手段和方法,建立和培养律师学研究队伍,鼓励对于律师学的专门研究.

5.律师学学科基地的建设.学科基地是学科建设的物质保障.建立研究资源丰富、功能齐全、实验手段先进的学科基地,可为律师学提供良好的先决条件.如在国家或地方建立律师学院、律师学研究所,在大学法律院系设律师学教研室、律师学研究中心、律师学课程组,在社科学术团体中设律师学研究会、律师学研究室,在律师事务所中设律师学研究部等.

6.构建律师学学科群.律师学作为一门学科,其知识体系在不断完善与发展,与此同时,律师学在与其他学科的综合与交叉中,又可能不断分化,相继出现下位学科如律师社会学、律师政治学、律师经济学、律师心理学、律师管理学、律师行为学等.这些学科将共同构成以律师和律师业为研究主体的律师学学科群.

(二)律师学专业建设的内涵

律师学专业建设就是要通过对社会发展需求的追踪,合理变更专业方向,调整专业结构,适时完善专业培养方案,更新专业教学内容,努力改善实践教学条件,提高教师教学效果,科学构建专业教学体系,培养高素质的律师专业人才.

律师专业建设的内涵具体表现为:

1.专业结构与专业培养方案的调整.律师专业建设必须畅通社会对法律怎么写作人才的需求信息,建立灵活科学的调整专业结构及培养方案的机制.要时刻分析毕业生的就业层次、收入水平、工作业绩,并以此作为专业设置与培养方案调整的重要依据.

2.专业师资队伍建设.律师专业建设必须有一批高素质的双师型教学队伍.师资队伍是学校教学的主体,也是专业建设的关键环节.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应当掌握律师学学科最先进的知识和最新的研究成果,具有将知识无保留地传授给学生的能力和高超的讲课艺术,具有丰富的律师实践经验,能够将抽象的律师学理论转化为具体的专业操作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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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实验室和实训基地建设.律师学是一门应用法学学科,律师专业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专业.所有必须设置模拟法庭、谈判室、法学诊所等实践性教学场所,同时还应与法院、律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联系,设置相应的实训基地,以满足律师学实践教学的基本要求,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和实践创新能力.

(三)律师学课程建设的内涵

律师学课程建设就是要构建科学的律师学课程体系,编制或选用优秀的律师学教材,吸纳最新的研究成果,更新教学内容和教学大纲,改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考试考核方法.

律师学课程建设的内涵具体表现为:

1.构建科学的律师学课程体系.律师学是一门综合性的学科,有着广泛的知识范畴,可以根据律师学知识的相关性,设置相应的律师学课程.

(1)基础理论类.如《律师学概论》《律师学原理》《律师史学》《律师法学》等.

(2)律师制度类.如《中国律师制度》《西方律师制度》《比较律师制度》《律师与公证制度》等.

(3)律师实务类.如《律师实务》《企业法律顾问实务》《律师刑事辩护理论与实践》《律师的非诉讼实务》等.

(4)律师技能类.如《律师口才》《律师论辩》《律师办案谋略》《律师运用证据方略》《律师文书学》《律师专业技能实训》.

(5)其他类.《律师实战赏析》《律师成案研究》《律师发展问题研究》等.

2.发挥律师学教研室和课程组的作用.由教研室或课程组负责编制课程的基本要求、教学大纲,确定相关课程的教学内容、考试考核方法.

3.强化教师的课程意识.引导教师积极进行律师学课程的创新和改革,鼓励教师创设校级、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

三、律师学学科、专业、课程建设之间的关系

律师学学科、专业、课程建设是三个不同的概念,各有自己特定的内涵.律师学学科是与法学知识相关联的一个学术研究概念,对应法律知识体系.律师学专业是与律师人才培养方案有关的教育管理概念,对应法律职业.律师学课程是与传授律师理论与技能相关的一个教学实践概念,对应知识与技能.律师学学科、专业、课程形成的主要动因、发展的核心问题,建设的定位与侧重点各有不同,但三者又密不可分.

律师学学科建设是律师学专业建设的基础

1.律师学学科建设为律师学专业建设提供了优质的教育资源.科学研究是学科研究的主要内容,科研成果是学科建设的重要标志.学科水平的提高,学术成果的转化,将促使教学内容不断更新,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不断改进.

2.律师学学科建设为培养高素质的专业师资队伍创造了条件.教师参加科学研究,不仅可以直接创造研究成果,更重要的是丰富了专业知识,提高了教学能力和水平,更有利于将最新的学科知识传授给学生.

3.律师学学科建设使专业实践教学条件得到改善.实验室、实训基地的建设,将给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带来极大的便利,随着学科建设的进程,学生的创新能力、操作能力和综合素质将不断得到提高.

4.律师学学科建设使专业特色日益突出.专业特色在本质上就是学科特色,当学科发展并有新的学科产生后,专业也将随之调整.

学科建设是专业建设的基础,专业建设离不开学科建设.只有将学科建设的内容融入到专业建设中去,以学科建设促进专业建设,专业建设才能达到预定的目标.

(二)律师学的专业建设是律师学学科的载体建设

1.律师学专业是律师学学科的表现形式.学科建设的最终目标是要实现学科知识的转化与应用,对于高校而言就是要将学科成果转化为教育的优质资源.为培养人才怎么写作.律师学专业是承担律师学学科人才培养职能的载体,学科建设达到了一定程度就必然要求教育作出相应的调整,而律师学专业建设则正是反映律师学学科成果的最佳表现形式.

2.律师学专业是对学科的选择与组织.专业设置,既要考虑学科知识,又要适应社会用人需要.社会对律师人才的需求,不仅要求只掌握律师学学科的知识体系,而且要了解掌握与律师学学科有关的其他学科的知识.律师专业的设置首先要在一系列的学科门类中选择一个或几个学科作为专业的主干学科,然后根据学科的知识体系,将学科知识转化为一系列的课程.学科的知识体系往往内容繁杂,需要根据人才培养的需要在浩瀚的学科知识海洋中进行选择和组织,使之形成具有专业特色的课程体系.

可见,专业以学科为依托,学科以专业为载体.专业建设就是学科载体建设.所以不能把学科建设和专业建设割裂开来,专业建设包括学科建设的内容,学科建设必须考虑为专业建设怎么写作.

(三)律师学课程建设是律师学学科知识的传递手段.是律师学专业建设的核心内容

1.从学科和课程的关系来看,学科知识的传承和发展,要通过学校的教学科目即具体的课程来实现.学科关注知识自身的体系、内容及学术前沿问题,有自身的结构且相对稳定.课程则可以根据培养人才规格的要求对现有知识进行组合,其结构具有相对灵活性.律师学学科可以因授课对象不同、专业要求不同而分解形成一门或几门不同的课程.一门律师学课程也可能只是律师学学科中的某一知识领域,也可能涵盖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学科知识.学科注重创造知识,而课程则根据需要确定传递何种知识、怎么传递、耗时多少等.学科和课程的结合点反映在对学科知识的整合上,反映在传递知识过程中对手段和方法的运用上.

2.从专业和课程的关系上来看,专业的本质就是一组相互联系的课程的组合.专业的特色就是因为课程的组合不同,导致知识体系和专业技能的差异.课程建设是专业建设的核心内容.课程建设工作直接影响着教学水平的提高和专业人才培养的质量.社会对专业要求的变化将会在课程上得到体现,专业的落脚点也必定是课程的组合.

总之.学科建设的核心是知识体系建设,专业建设的核心是课程体系建设.离开了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就没有内容支撑;离开了专业建设,学科建设就没有表现形式;离开了课程建设,学科知识就无法传承与发展.专业建设水平的高低由学科发展的水平来决定,学科水平的提升需要通过课程建设的传递和专业建设的推进.

四、律师学学科、专业、课程一体化建设的构想

律师学学科、专业、课程一体化建设就是指高校在进行学科、专业、课程建设过程中要将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作为一个有机整体进行总体规划、同步建设,通过一系列有效的制度、措施保证学科建设和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相互支撑、协调发展、同步提升.要实现律师学学科、专业、课程一体化建设,必须要有正确的理念、明晰的目标、具体的计划、有效的措施.

(一)深刻认识律师学学科、专业、课程一体化建设的意义

1.律师学学科建设是一项牵动全局、具有战略意义的重要工作.律师理论的研究将为律师制度的完善、律师功能价值的发挥提供理论支撑.律师制度作为国家政治构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作为国家法制建设的生力军,肩负着促进国家宪政改革、捍卫市场经济运行、推动社会正义的实现等诸多神圣的使命.要实现上述历史使命,必须有丰富的理论内涵、强大的专业队伍,必须加强学科与专业建设.

2.我国缺乏传统的律师文化积淀,现实的律师执业环境也正在发展与改善之中.律师学学科尚在初创阶段,律师学研究力量分散,学科成就与社会发展的步伐和时代的要求不相匹配,亟待集中研究力量、加快研究步伐,并对律师学理论进行有计划的系统化研究.

3.高校既有学术环境,又有研究力量,还有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的支撑与呼应,是提升律师学学科水平,推进律师学学科发展的主阵地.律师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尚未得到我国理论界、实践部门一致认同的背景下,着手律师学学科、专业、课程一体化建设,无论从现实层面还是历史层面意义均非同一般.

(二)牢固树立律师学学科、专业、课程一体化建设的理念

在高校学科、专业、课程建设的实践中,由于认识上的误区和管理体制等方面的原因,不同程度地存在将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割裂开来的现象.而实际上,律师学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虽有所区别,各有侧重,但却一脉相承,密不可分.树立律师学学科、专业、课程一体化建设的理念,可以实现学科、专业、课程整体规划、优势互补、相互促进,是一箭三雕的多赢之举,也是又好又快提高高校学科、专业、课程整体品位的有效途径.

(三)科学构建律师学学科、专业、课程一体化建设模式

1.统一规划.高校法律院系要在学校发展规划的统领下,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专业建设为载体,以课程建设为内容,统筹规划律师学学科、专业、课程建设.同步制定和同期论证律师学理论创新计划、课题攻关计划、人才培养计划、基地建设计划、专业设置及调整计划、课程创设修订计划等.

2.统一管理.律师学学科、专业、课程一体化建设内容广泛,既有学科基地、教学场地、实验室、实训室、实习单位等硬件建设,也有学科方向凝练、培养计划制定、师资队伍培养等软件建设.既有学术性内容,也有行政性内容.必须建立以学术管理为主导、以行政管理为保障的管理运行机制.从学术上确保建设规划、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从行政上确保项目实施的稳定、有序、可行.具体来说,应当成立律师学学科、专业、课程建设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学科建设、专业构建、课程开发的组织与管理;统一负责学科带头人、教学骨干、科研骨干的培养、选拔、考核、评审;统一负责科研团队、教学团队的建设与培养;统一负责科研课题、教改课题、专业研究课题的立项、研究、验收;统一负责行政、科研、教学、后勤各部门的配合与协调.

3.统一团队.律师学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可以是一套人马三块牌子,也可以是一个团队三个分队,一人多能、一人多职.要培养建设一支既有较高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能满足学科发展的学术团队,又能圆满完成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教学水平高的教学团队;还能及时把握社会用人信息,既教书又育人的专业管理团队.这一团队可以通过学科建设提升专业建设的水平和层次,丰富课程建设的内容和形式;通过专业内涵建设引导课程建设的方向,促进学科建设的发展;通过课程建设,彰显专业特色,推进学科建设.

4.统一基地.无论是律师学学科建设,还是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均离不开教学与科研基地.我们应当坚定地贯彻一体化建设的思路,在建设基地时尽量考虑一地多用、一地多能,实现物力资源上的共享.同时要在校内打破院系界限、学科界限、专业界限、课程界限、部门界限,物尽所用,地尽所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学科基地的效能.

5.统筹经费.要统一调配和使用上级各部门的专项投入资金和学校的自筹资金,根据律师学学科、专业、课程建设的客观规律,整体同步启动建设计划,既要避免厚此薄彼,又要避免均分资源;既要避免苦乐不均,又要避免重复建设,做到财尽所用.钱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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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清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