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幼儿园阶段家长学校的文献述评

点赞:28969 浏览:132644 近期更新时间:2024-03-25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我国当前对家长学校的研究多为分段研究,且对学前教育阶段的家长学校的研究较长.通过梳理已有相关文献,我们证实了这一设想.相信在今后的幼儿园家园合作与家长学校两个方面的研究会有相互影响,相互推进的成果产生.

关 键 词 :学前教育 家园合作 家长学校 制度

一、国内研究概况

家长学校的研究在家庭教育研究的范畴内是其分支研究,属于从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组织管理过程中存在问题的角度的研究.同时,在教育管理学范围内,对于家长学校的研究也较为丰富.就我们已掌握的文献资料,将从如下两个方面的对家长学校的研究做梳理和综述:

1.政策法规综述

我国最早较明确提出举办家长学校的政策法规,出现于1996由全国妇联和国家教务制定的《全国家庭教育工作“九五”计划》.其中指出,家长学校是普及家庭教育知识的有效渠道,是中学、小学、幼儿园开展家长工作的较好形式,是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相结合的重要途径.要根据各个年龄阶段、各种特殊类型儿童及不同地区的需要,采取不同的形式、办好各种类型的家长学校.[1]在《全国家庭教育工作“九五”计划》的推动作用下,家长学校的举办得到社会更为广泛的认同.[1]

新世纪伊始,国务院下发了《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强调了家长学校在儿童的发展与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3]以法规的形式规定,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建立多元化的家长学校办学体制,增加各类家长学校的数量;提高儿童家长家庭教育的知晓率.[2]

到2010年,全国妇联与教育部等部委联合印发了《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以下简称《大纲》),《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0-2020》明确了家庭教育的三大原则,其中坚持“家长主体”原则即是,指导者应确立为家长怎么写作的观念,了解不同类型家庭的家长需求,尊重家长愿望,调动家长参与的积极性,重视发挥父母双方在指导过程中的主体作用和影响,指导家长确立责任意识,不断学习、掌握有关家庭教育的知识,提高自身修养,为子女树立榜样,为其健康成长提供必要条件.[5]强调了教育部门加强幼儿园、中小学校家长学校的指导与管理.2011年国务院下发了《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0-2020》特别强调了家庭教育作为制度化教育的补充部分,是发挥社会、家庭和学校三结合共育人的重要领地.

从国家制定的相关政策中,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1)国家非常重视家庭教育,并要求父母掌握一定的保育、教育子女的知识;(2)家庭可向社区、学校寻求家庭教育指导;(3)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社区也应主动寻求家庭的配合,并成立各类家长学校,积极承担家庭教育指导的责任;(4)家庭、学校、社会三者应结合成教育网络,形成合力;(5)家长学校既可以以学校为依托,又可以以社区为依托,或者采取其他形式;(6)对家长学校的功能与价值给予了充分肯定;(7)对家长学校的工作制定了相关的规范要求.[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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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研究性文献综述

1983年,浙江象山县石浦镇创办了中国第一所家长学校,之后以父母为主要对象的各类学校在各地相继出现.

通过对家长学校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我们看到,随着社会的发展,家庭教育问题突显,作为以提高家长教育素质为目标的家长教育也日益受到学校、教师、研究者的关注.对家庭教育及家庭教育指导研究较多的还有上海教科院的李洪曾先生,他发表了一些相关论文,主要针对是我国婴幼儿阶段家庭教育指导的相关问题.[6]

二、研究成果与发展趋势

我国家长学校的研究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出现家长学校开始就有了相关的文献记录,随着时间的推进,越发成为学术界关注的热点之一.基于以上文献梳理,可见在国家相关政策和措施的作用下,我国家长学校已遍布全国城镇的各级各类学校内.家长学校的研究涉及了教育的社会职能的发挥、家庭教育、成人教育、非制度化教育等多个方面的内容,且符合终身教育的发展趋势,并为构建学习型社会奠定了基础.我国家长学校的创办以各级各类学校为依托,多被划归在学校制度体系内.但家长学校在教育对象、教育目的、教学内容、考核方式等方面呈现出的特点,以其特殊的形态又独立于制度化教育之外.家长学校这一特殊形态,正是学术界特别是教育管理领域最为感兴趣的.他们多基于家长学校非制度化办学的特点,考察各级学校作为家长学校的举办和管理单位,其教育对象、教育内容和办学形式等方面的管理情况,力求在保持家长学校自身特点的同时,加快其规范化办学,避免“挂牌”家长学校的出现,更大限度地发挥其效能.在家庭教育研究领域,学术界多基于家庭教育的开展形式,对家长学校进行了大量的研究,特别注重的是家长学校作为家庭教育主要形式进一步发挥提升家长自身素质和指导家长完成家庭教育等效能的发展研究.[7]

同时,我们还掌握到,教育学和其他相关领域的研究的共识是:在较长一段时间内,家长学校仍将是我国家庭教育的主要力量.在家长学校已相对较为普及的当今,有针对地对家长学校的分段性细化研究越来越深入,已体现出小学和中学等各阶段的家长学校研究的联接性,可以预见的是通过不断补充其他各阶段家长学校的研究,将最终构成家长学校研究的延续性体系.其中,对各阶段的家长学校效能发挥的全方位考察,仍将是此类研究的主要趋势.家长学校的研究虽然已呈现出分段形态,但研究系统仍然不够完善,尚缺乏专门针对学前教育阶段家长学校的系统研究.因而,本项目拟从学前教育阶段对家长学校进行系统化的补充研究.[8]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幼儿园阶段的家长学校研究是一片有待大力开拓的热土.相信在这一领域的后续研究将会推动学前教育中家园合作的发展.[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