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老人赡养问题法律规制

点赞:5613 浏览:20147 近期更新时间:2024-03-01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 】随着城乡收入差距的拉大,大量农村青年外出打工,农村老人成了“留守一族”,由于农村经济收入极少,他们的生活贫困潦倒,其权利得不到保障.这不仅仅是一个道德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需要我们关注.

【关 键 词 】农村;老人;赡养问题;法律规制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3)05-102-01

一、垫江县包家乡的农村老人赡养情况调查

包家乡在重庆市垫江县的南方,总面积为42平方公里,距离垫江县城37公里,共由小山村、甄桥村、安乐村、雨山村、土桥村、陆箭村6个村组成,全村45个村民小组,共约22800人,农业人口约22300人,非农人口仅仅约500人.

包家乡绝大部分为农村人口,而且其地处丘陵山区之中,经济比较贫困.在这里,老人的生活状况并不乐观,“留守老人”大量存在,令人堪忧.下面是根据调查所制作的包家乡农村老人(80岁以上)赡养情况表:

可以看出,80岁以上老人平均每个月能得到子女赡养费超过300元的,不到总人数的35%,有子女照顾生活起居的,只占总人数的45%.这说明,调查地区80岁以上老人不到一半能从子女那里得到的赡养费够基本生活,80岁以上老人也有将近一半是没有子女在身边照顾生活起居的.

二、农村老人赡养问题原因分析

重庆农村地区广大,广布丘陵,土壤贫瘠,农民可收入来源太少,贫困现象普遍,像包家乡这样贫困的山区比比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在这些山区里,年轻的一代大多出城务工,留下的大部分是老人.这些老人大多生活贫困,艰辛.在生活的村里,有位接近90岁有子女的老人生活无人照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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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么原因导致这样的事情?是现代人道德缺失,还是我们的法律制度不够好,还是经济上的贫困?

从了解到的实际状况来看,很多子女不愿意和老人住在一起,原因有很多.包括老人行动不便,卫生不好,生活观念与年轻人不和.其中有老伴在的大部分老人更愿意子女给足赡养费后,自己单独生活,要等到没有行动能力后才由子女来照顾.

其实,在调查地区,人们普遍有一种心理,那就是父母应该尽其所能为孩子减轻负担.这些老人往往会考虑子女们要养小孩、要写房、要生活,而且为了这些子女们要在城里打工挣钱.所以,不到万不得已,也就是自己生病无法起床了,才会要求子女照顾自己.

而在于子女来看,房价飞涨(包家镇上写套房花销大概为15万),养育孩子的成本也越来越高,自己不得不在外面拼命挣钱.而大部分农村出去的年轻人所从事的都是劳动强度大、报酬不高的体力活,他们常年不生活在农村,也很难留在父母身边照顾.但我们似乎忽略了一点,那就是我们似乎忘了当我们小不爱干净,不会走路甚至不会说话的时候,是我们的父母时刻陪伴着.在贫困的农村地区,这里的子女面临着更多的考验,在赡养父母和供养家庭之间如何做到平衡是他们需要努力的,赡养老人不仅仅是一个道德问题,也是一个法律问题,一个社会问题.这需要人们的道德和社会有效的法律制度来共同解决.

三、农村老人赡养问题的法律规制

根据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的规定,赡养是指子女对年老父母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的帮助,包括物质和精神上的供养.物质上要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衣、食、住、行,精神上尽量做到多关怀老人,对老人要有必要的,让他少感孤独.我国《宪法》第49条规定,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婚姻法》第21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5条规定,父母有请求子女支付赡养费的权利.可见,并不缺乏赡养老人的法律法规,问题是为何现实中农村老人的生活处境仍然贫困潦倒,令人堪忧?其实,在农村地区,更多的靠的是道德谴责的力量来约束,似乎处于法律的边缘地带.但是道德的强制力毕竟太弱,而且当不赡养老人成为一种普遍的现象时,道德所起的作用就更小了.

但是面对实际的案例,往往是很多生活困难的老人就算是没有子女赡养,也不愿意将子女诉至法庭,这是可以理解的.加之农村经济的贫困,要解决这一问题也许多方面的共同努力.一方面要关注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构建.面对而今农村经济状况较差,老人赡养不好的事实,我们不能不把我们的关注点放在如何减轻经济条件差的压力上.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构建,既减少了子女的负担,又能保障老人的基本生活.另一方面要加强国家强制力的干预力度.对于那些性质恶劣而且老人又不愿起诉子女的案例,检查机关可以提起公诉,有选择性的主动干预原本属于自诉的案件,切实保障老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