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茧自缚的美国法律制度不能学

点赞:16285 浏览:71356 近期更新时间:2024-03-05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臃肿复杂的法律、偏好诉讼的文化,导致美国官司泛滥成灾,有些官司只能用荒诞不经来形容.过度诉讼的环境下,商界如履薄冰;一些时过境迁及作为政治较量武器的法律,更制约着经济的发展.

在中国经济完成了第一阶段的腾飞后,完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显得尤为重要.纵观“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指标,从国内生产总值、城镇化到能源消耗等,无一不需要法制的呵护和保障,此时此刻,借鉴美国的经验和教训,无疑是必要和适时的.

美国是一个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典型,也是人人学法守法的典型.可以说,没有这两个典型,就没有美国今日的强大.但是,美国的法律制度又在发展得臃肿复杂,人人学法守法则演变成了人人以法律为武器牟利的畸形社会氛围,成为制约社会和经济发展的瓶颈.

美国法律的历史渊源

美国所属的英美法系又称普通法法系,与大陆法系是影响最大的两大法系.英美法系起源于英国,18、19世纪,英国的势力扩张将其法律制度带到了殖民地触及的每一寸土地;此后,超级大国美国的崛起更加深了英美法系在全球的影响.

英美法系最大的特点就是强调法典的延续性,以判例法为其主要形式,法官不但应用法律审判,他们也是法律的缔造者和完善者.因此,在美国,商界对史无前例的诉讼特别关注,因为其审判结果以后往往会被广为援引.

美国法律体系中,至高无上的当属宪法.在美国,最常听到的一个概念就是“合宪性”(constitutionality),如果“不合宪”,政府决定了的不算数,国会立了法的也不算数.奥巴马签署通过的医改法案之所以被多个地方法院判决无效,依据就是其中强制要求美国人购写医疗保险的条款不符合宪法.

律师多如牛毛

依法治国的美国,一大特点就是律师多.美国究竟有多少律师?大约115万个,也就是说,平均每265人中就有一个律师.美国律师约占全世界律师总数的70%,绝对排名世界第一.

美国律师不仅人数多,而且身处高位,影响巨大.以上一届(第11届)国会为例,435名众议员中168名有法律学位,占38.6%;100名参议员中57名有法律学位,占57%.美国政府官员中更是律师多多,像现总统奥巴马、副总统拜登、国务卿希拉里、前总统克林顿都是律师出身.所以在美国,依法治国变成了名符其实的律师治国.

在美国,一个律师楼合伙人的平均年薪在17万美元左右,在纽约曼哈顿这样的地方,名律师年收入上百万美元并不稀奇.政界的炙手可热,现实的诱人高薪,加上电视剧和新闻中出尽风头的名律师,使得律师成为美国高校畅销不衰的热门专业.虽然美国律师楼人满为患,失业大军中也不乏律师,可是想入围城的大有人在,每年约有10万名大学毕业生趋之若鹜报考法学院(在美国,报考法学院如同考研究生院,要大学毕业后),每年约有4万名法学院的毕业生加入律师行业.

本人刚到美国留学时,一度准备报考法学院.一位留学生顾问休斯夫人和我很知己,她直言不讳地劝我:“你有没有听过关于律师的笑话―当被问在医学院供做实验的小老鼠不够用拿什么代替时,美国人异口同声地回答:用律师代替!”

虽然美国的法律制度师承英国衣钵,但在滥用法律上绝对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我常常和英国公司打交道,他们对美国人动辄请律师的行为颇不以为然.这也可以从律师占总人口的比例中看出来:英国约有15万名律师,即每400个英国人中只有一个律师.

法律被滥用:荒唐官司不胜数

美国人常常就究竟是律师太多引起官司多,还是官司太多造就了律师大军争论不已.没有争议的是,美国人花在打官司上的钱排名全球第一.美国人以爱汽车闻名于世,可是他们每年打官司花的钱超过了写新车.2002年,美国的诉讼案为1600万件,今天的数字不得而知但可想而知.2003年的数据表明,诉讼律师共为他们的原告赢得了400亿美元的赔偿.

在这里,打官司不是作为解决纠纷的最后手段,而常常是第一手段.我太太2001、2010年分别在伯明翰和达拉斯的两个小区内散步时受到邻居家狗的惊吓,有意思的是,前来安慰的邻居都建议我们状告养狗的邻居.美国人好打官司可见一斑.

恰恰是这样的文化导致美国的官司泛滥成灾,有些官司只能用荒诞不经来形容.比如,“百威”啤酒生产商安海斯-布希公司(Anheuser-Busch)曾被一位酒友起诉,原因是该公司的广告在风光旖旎的热带意境中让两个运送“百威”啤酒的男子遇到了风情万种的.此公申述说,这一广告是虚检测广告,因为他常喝“百威”,但并没有遇到的艳福,因此不但在生理和心理上受到了伤害,还遭受了近1万美元的经济损失,所以要求每天250美元的赔偿.谢天谢地,法官还算清醒,法庭判安海斯-布希公司胜诉.

2005年的一起“伟大的美国裤子案”更轰动世界:一个华盛顿特区的法官状告一个韩国移民开的洗衣店弄丢了他的一条裤子,索赔6700万美元.那位可怜的移民曾先后同意将赔偿额从3000美元上升到4600美元和12000美元,然而,利令智昏的法官只肯将索赔额降到5400万美元.官司一再上诉,引发舆论一片谴责,直到2009年3月,此案才以贪婪的法官彻底败诉而划上句号.

为什么美国会有这样一个诉讼文化?答案非常简单,法律制度鼓励这样的行为.在美国,原告和被告各自负担律师费(而欧洲大多是输者负担律师费),所以,打官司演变成了写彩票似的行为.一个有趣的调查表明了美国人对法律被滥用所导致的过度诉讼的不满:

只有16%的人相信,美国的法律制度会保护他们不被毫无理性的诉讼纠缠不清;

54%的人根本不相信美国的法律制度;

67%的人相信,动辄就起诉的趋势愈演愈烈;

87%的人认为,无理起诉变得太容易了;

56%的人认为,美国的法律制度应该做体制方面的改革;

87%的人认为,美国的法律体制被用来做彩票式的投机,人们希望中大彩!

过度诉讼下,商界如履薄冰

偏好诉讼的文化,加上多如牛毛的美国联邦机构法律,编织起一张巨大的网络,使得商界整天如履薄冰,不知哪一天就被告上法庭.据美国小型企业管理局(SmallBusinessAdministration)的资料,仅联邦机构的种种规定就使得美国商界每年不得不承担约2万亿美元的费用.其中,来自消费者和员工的诉讼,尤其令企业头疼.

曾经闹得沸沸扬扬的老太太状告麦当劳一案,对商界的影响极大.案情很简单,一位79岁的老太太在麦当劳写了一杯价值49美分的热咖啡,不慎将咖啡泼在身上造成烫伤,不得不住院8天,出院后进行了将近两年的治疗.老太太的律师说,麦当劳的咖啡太烫所以造成伤害,荒唐吧?可是,陪审团裁决麦当劳负有80%的责任,应赔偿老太太286万美元.裁决一出舆论哗然,法官大概也觉得太离谱,把金额降到了64万美元.最后,在麦当劳提起上诉前,双方就赔偿金额达成协议,但是赔偿数目却不为世人所知.

我当年在欧迪办公工作时就遇到一个案例.一位消费者在试坐办公椅时不慎跌倒,造成轻微骨折,于是状告我们商店失职,没有营造一个安全的购物环境.公司后来以5万美元的庭外和解与她结案,我问法律部:“明明我们有理,为什么要赔她5万美元?”法律部的回答是,官司打下去谁赢谁输不得而知,但光是律师费就轻易会高达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美元,牵涉公司的人力和精力更是无法估算,更不用说对品牌和知名度可能带来的损害.5万美元对一个销售额120亿美元的大公司来说太便宜了,对那个消费者来说当然是天上掉馅饼,皆大欢喜,何乐而不为?我听了目瞪口呆.

作茧自缚的美国法律制度不能学参考属性评定
有关论文范文主题研究: 关于法律制度的论文范文数据库 大学生适用: 大学毕业论文、学位论文
相关参考文献下载数量: 21 写作解决问题: 怎么撰写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论文任务书、论文目录 职称论文适用: 杂志投稿、中级职称
所属大学生专业类别: 怎么撰写 论文题目推荐度: 优质选题

恰恰是这样的法制环境和企业以经济效益决定一切的态度,纵容了美国的过度诉讼,而这又恰恰令商界深受其害,谁之过?

消费者保护案之外,美国商界常见的另一类诉讼案,是员工状告雇主.美国最高法院2011年6月20日裁定一起代表沃尔玛160万女性员工的性别歧视集体诉讼案无效,此案的焦点是女性员工指控沃尔玛在提职和加薪时执行性别歧视的政策.此一裁决被认为是沃尔玛和商界的胜利,如果沃尔玛败诉,不但赔偿金额可高达上百亿美元,而且类似的案件会接踵而至.

但是,此案仍有后患,因为最高法院的裁决只是认为,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沃尔玛全面地实行性别歧视的政策,但有明显的证据证明,性别歧视作为个案的确存在,所以,员工可以个人名义起诉.事实上,这一集体诉讼案的两个领军人物已经决定继续把官司以个人的名义打下去,代表此案的律师也扬言在考虑以个人名义立案,后续案件或将数以万计.

据统计,截至2004年,美国每年约有8万多起员工起诉雇主的个案,这个数字近年有增无减.每件员工胜诉的案例平均赔偿金额为50万美元左右,而这还不包括平均为67万美元的惩罚金、雇主需要支付的律师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可以说,员工诉讼在美国是企业杀手.我在美国任职的第一家公司的老板,在一次被员工告的诉讼中筋疲力竭,最后不得不庭外和解赔钱了事.事后他说:“这辈子最大的心愿就是平平安安地做生意,最怕的就是不知道哪一天被人告了锒铛入狱!”

在美国职场,由于性别和,往往存在“玻璃天花板”,作为亚裔,我对此体会很深,不过,我非常不认同用诉讼的方式争取晋升和利益.法律并不完美,但“玻璃天花板”也并非坚不可摧,我倒是更愿意用超人的努力和智慧去证明自己.

陈腐的法律伤害经济

虽然立法的初衷是保护和促进社会的发展,但当法律的发展滞后于社会发展时,有法必依的结果恰恰是钳制了社会的进步,所以,法界又有“不合理的法律不是真正的法律”(Anunjustlawisnotatruelaw)的名言.在美国历史上,这样“不合理的法律”并不少见,其中,最陈腐、最不符合人道的法律,应该是施行长达224年之久的允许蓄奴的法律.从1641年马萨诸塞州率先将拥有奴隶合法化,到南北战争后的1865年,美国通过对宪法的第13次修正,才彻底废除奴隶制.

然而,“不合理的法律”并未由此绝迹.世界最大的建材连锁店家得宝(HomeDepot)最近遭到美国司法部的调查,事由很可笑,家得宝网站的一幅照片上,一队美国士兵正从卡车上卸下购回的物品,网站的说明是“联邦政府的钱在家得宝用得物有所值(FederaldollarsgofartheratTheHomeDepot)”.可是,旧金山的一位法官认定该公司向政府销售中国制造的产品,违反了《购写美国货法案》(theBuyAmericanAct),因此引发了司法部的调查.

《购写美国货法案》在1933年的大萧条期间通过,其旨在保护美国的就业,要求凡是用于公共建筑项目的材料和工具,必须是美国或经许可的指定国家制造.在经过全球化大潮洗礼的今天,居然要根据这部时过境迁的法律惩罚美国的商店,实在是天大的笑话.不过,我在宁波的一家供应商专门生产旗帜,这家企业的老总告诉我,最畅销的产品是美国国旗,但他们的旗帜既不卖给美国政府,也不卖给美国军队,原因恰恰也是因为《购写美国货法案》.

美国政府在执行法律时可是毫不含糊,今年初,美国的一家批发商就因为把中国制造的产品卖给美国政府被罚625万美元.家得宝被调查一案,正引起零售行业的普遍关注.

其实,连锁店是美国仅存的几个劳动力密集型行业,也是创造就业的大户,惩罚它们来保护就业,真是对美国法律的陈旧和迂腐以及美国政府依法治国的绝妙讽刺.更何况,现在的产品很难说清在哪个国家制造,中国常常只是最后产品的组装地,以货易货时造国的概念早已过时.这样的法律不但很难执行,而且毫无疑问会增加公司运营的困难和政府的开支,其对经济发展的伤害不言而喻.

法律的天平

在金钱与政治的砝码下失衡

在美国,法律天平上的砝码除了公义,也少不了政治和金钱.美国政客开口闭口最常用的一个词就是“美国人民”,而实际上,美国法律常常服从于政治需要,很多法案都成为共和党、党进行意识形态较量的战场,其设立未必有利于社会的发展,最典型的当属《患者保护和可供得起医疗法案》(ThePatientProtectionandAffordableCareAct).

党不顾共和党的反对通过这一法案,并于2010年3月由奥巴马总统签署.虽然其动机是给更多人提供医疗保险,但它在经济艰难复苏的时间出台,却与奥巴马政府要刺激经济、创造就业的战略背道而驰.为什么?因为新的法案大大增加了企业的福利负担,使得它们在增加新员工前不得不三思而后行.

最新的案例属国会一直辩论的要不要提高美国最高借债上限的法律规定.其实,共和党、党都心知肚明,如果不提高上限,将会对社会信心带来巨大打击,甚至有可能像雷曼兄弟倒闭引发金融危机那样引发巨变,但双方仍然愈战愈勇,不到最后一刻不休战,令国内外社会的担忧与日俱增.


美国法律为金钱左右也不是什么秘密.且不论富人在诉讼中往往能请到更具实力的律师,在立法这一根本环节上,富人也占尽优势.在华盛顿,光是公开注册的职业联邦说客(federallobbyists)就有17000名之众.这些人常常是律师出身,很多在政府高层任过职,是华盛顿权利中心的内幕人,有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之功力.他们代表形形色色的利益集团,如保险公司、金融界、石油界、工会、等,关系错综复杂,为的都是用法律为自己的集团牟利.1998-2010年间,金融、保险和地产业在游说方面的费用高达43亿美元,医疗健康紧跟其后,为42亿美元,这还不包括政治献金.庞大的说客队伍,使得一些法律成为某些集团的利益代言.

从这一角度看,中国在法治建设中,固然要借鉴美国依法治国的经验,对其法律制度作茧自缚的教训,也要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