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教育教学质量评价

点赞:22979 浏览:106498 近期更新时间:2024-02-04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目前我国高职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体系主要是政府主持、学校参与,而对高职人才质量好坏最有发言权的社会各界用人单位却没有参与进来,校外评价缺少第三方评价机构.如何建立符合高职教育自身发展规律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正确评价教学质量,保证高等职业教育科学持续发展,是当前提高高职教育质量的关键.

【关 键 词】高职教育;教学质量;评价

质量就是生命,这句话放在教育领域依然是颠簸不破的真理.2010年7月,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总书记就提出“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2011年4月,在清华百年校庆的纪念大会上,总书记再次强调:“中国高等学校要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最核心最紧迫的任务,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由此,我国高等教育由外延式扩张步入内涵式发展的道路.“提高质量”成为我国高等学校“最核心最紧迫的任务”.我国的高等职业教育因为起步晚、起点低,“提高质量”这个核心任务显得更为紧迫.

教育质量是高职教育的生命线,更是高职教育永恒的研究命题.随着我国高职教育的快速发展,高职教育的发展和壮大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如何提高高职教育教学质量,加强教学质量评价更是各界关注的焦点.教学质量是高职教育质量的核心工作.教学质量是指学校的教学活动所达到的最终水平,它一般表现为培养出来的人才在满足社会需要的各个方面所需具备的能力和素养上,包括德、智、体、美、劳、勤等诸方面的综合素质与水平,是教学活动各个环节工作质量的最终结果和综合反映.

一、高职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的现状

教学质量评价就是对教学活动进行价值判断,对教学质量进行评判.具体地说,就是根据教学目标和标准,通过系统地收集教学活动各环节信息,并对信息进行科学分析整理,从而对教学质量作出评价.它有助于教师和学生改进教学工作,为教学管理部门掌握真实教学情况制定相应教学政策提供决策依据.教学质量评价属于高职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当中的微观评价体系,高职教学质量评价体系主要包括校外评价和校内评价.

(一)校外评价

1.政府评价——“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

近十几年来,我国高职教育发展迅速.在规模扩张的同时,各高职院校积极探索富有特色的高职教育模式,积极进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开展了大量专业教学改革试点工作,突出学生实践操作能力的培养.以怎么写作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注重质量提高、重视内涵建设已逐步成为各高职院校的共识和自觉行动.2003年教育部启动了“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工作.并于2006年11月发布了《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高职教育质量建设已成为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各高职院校的核心工作之一,教学质量评价作为质量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已经成为高职教育学科研究领域的重要课题之一.

我国正在采用的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指标(表1.1),一级指标7个,二级指标15个,二级指标下面又有若干个主要观测点.整体上来说,这套水平评估涵盖了高职教育的方方面面,对教学质量的评价从学术、管理及效果等方面共采用了8个主要观测点进行了评价,使教学质量从指导思想、教师队伍建设、教学改革、教学管理等多个方面得到考评,基本上能够反映高职教育教学质量的概貌.

2.社会评价

校外评价在发达国家,除了政府主导的评价之外,一般还有第三方参与的社会评价.目前,我国在这一领域几乎处于空白,亟待加强社会评价制度的建设.

(二)校内评价

校内评价在我国的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中也有相应的体系,主要有管理队伍和质量控制这两个指标.以河南机电职业学院为例,该院的校内评价制度主要包括:听课制度、督导制度、教学检查制度、学生评教制度和同行互评制度.这是目前比较通用的校内评价体系.

二、当前高职教学质量评价存在的问题

(一)评价体系不完善

目前我国高职教学质量评价体系是政府主持、学校参与.对高职人才质量好坏最有发言权的社会各界用人单位却没有参与进来.校外评价只有政府一家,缺少第三方评价机构.校内评价,大多是基于高职高专水平评估的要求而建立,主要是学校的教学管理部门和学生参与.学生家长及用人单位的评价几乎没有起步.这样的校内评价不足以反映学校的真正顾客——学生及家长和用人单位的真实需求.

一些高职院校非常重视课堂教学中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质量的监控和评价,而对其他教学环节和教学过程的重视不够,比如对实践性教学环节(实验、实习、实训等)质量监控与评价不力;对教学秩序、教师理论素养监督与评价严格,但是缺少对课程质量及专业质量、教师实践能力等方面的监控与评价;比如,现在积极推行的“双师型”教师制度.很多教师因为教学工作繁重等原因,成为只有证书没有实践的“伪双师”,缺少与社会实践的持续联系.因此,在教学质量评价中教师的实践能力这一项如果只看“双师型”教师的比例,则很难反映真实情况.

(二)缺乏规范的教学质量评价标准

教学质量标准应包括教学过程和环节的标准、教学内容的标准、教学方法的标准、教学考核方式的标准、教师和学生角色定位的标准等教学活动的各个方面.科学合理的教学质量评价标准能够激发教师的积极性,起到“以评促教”、“以评促学”的作用.目前,许多高职院校并未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出科学合理的教学质量评价标准,对教学质量的提高没有起到应有的促进作用.

(三)未能获得教师的广泛参与和由衷认同

由于对教学质量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理解不够系统、科学,不少高职院校简单地认为教学质量仅仅与教师和学生有关,评价当然由学校教务管理部门主导.把教师置于被“监控与评价”的对象,成为游离于教学质量管理之外的“旁观者”和“局外人”.老师们普遍对实施教学质量评价缺乏积极性和认同感,这种情况必然导致教学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矛盾,削弱了教师提高教学质量的源动力.(四)评估像一场运动,对教育的督促作用有限,效果有限

曾经有媒体登出一些学校在评估期间的政策“谁跟评估过不去,学校就跟谁过不去”.可见各高职院校对评估的重视.评估期间,全校备战,评估过后呢,除了多了大量文件材料以外,过去的积习依然未见改观.教学质量提高了吗?学生水平提高了吗?评估期间养成的好的教学习惯坚持下来了吗?没有.因此,我们有的教学评估活动更像一场运动,对教育的督促作用有,但是远没有达到我们兴师动众的高成本所期望的高回报.

三、高职教育教学质量评价的建议

高等职业教育有其自身发展的规律与特点,如何建立符合实际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正确评价教学质量,保证高等职业教育科学持续的发展,实施适应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律与特点的高职教育,是当前提高高职教育质量的关键.

(一)明确高职教育教学质量的评价主体

复旦大学原党委书记秦绍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指出:“检验大学的教育质量,唯一标准是社会”.没错,社会才是检验大学教育质量的唯一标准.但是,社会这个概念有点宽泛不利于操作.早在1998年学者JanNespor就将现代管理理论中的利益相关者理论应用于教育领域.借助于利益相关者理论我们可以把社会这个宽泛的概念界定为一些具体的人群.完善的教学质量评价主体除了包括高职教育的主要利益相关者政府相关部门、高职院校的经营管理方和高职院校的教职员工外,还应包括:

1.教育的投资者

我国高职教育的绝大多数是公办教育,因此,政府出面组织的的教学质量评估是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鼓励民营资本创办高职教育,企业办学、社会集资、捐资、社会团体及公民个人办学等多渠道投资体制并存.那么这些高职教育的创办者也就是教育的投资者理应参与教学质量的评价.

2.学生及学生家长

教育的产业化使高校和学生的关系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在学生及学生家长们看来,他们缴纳了学费理应取得和享用相应的高校教育资源.他们已经开始把接受高等教育的过程理解为一种特殊的消费过程,教育成为一种特殊的产品.作为消费者,他们当然有权利对其质量的优劣进行评价和提出要求.

3.社会各界用人单位

社会各界用人单位特别是各级各类企业是高职院校输出的产品---学生的最终使用者,产品质量的好坏,他们最有发言权.根据市场营销学中的顾客至上原则,在对高职教育教学质量进行评价时,最应该听取社会各界用人单位的意见及需求,以培养出更多符合社会需求的产品.

除了政府和教育部门组织的高职高专教学水平评估工作,其他相关利益各方也可以按照某种方式组织在一起构成教学质量评价的第三方,以加强对教学质量评价的社会监督,反映社会用人单位等各利益相关者的真实需求.

(二)加强教学质量的评价方法的研究

教学质量评价是教育领域里最复杂、最难完善的一部分.相关专家和机构应该深入研究设计教学质量的评价方法.评价指标的选择,各指标权重的分配,分数的计算等都需要进行深入研究,并在应用中逐步完善.评价方法应该多元化,应该多些实地调研,少些纸上谈兵.不能只看数据和资料,应该随机进行抽查.避免学校为应对教学评估,专门抽调人力来准备材料,为评估怎么写作,到最后难免沦为“走形式”和“走关系”.应该以抽查的方式为主,不预告、不需要学校做准备.随机听课、翻作业、查教材、组织师生座谈会等等,都是很好的评价方法.只有这样才能看到实际的教学活动,看到问题,看到差距.在教学质量的评价中,应充分允许学校各有各的特色,给特色以较高的权重和评价,以避开千校一面的尴尬.

(三)逐步建立高职教育社会评价制度,完善高职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体系

世界上比较成功的职业教育模式有德国的“双元制”模式、美国的社区学院模式等.这两种模式的形成都植根于企业发展之中,是企业发展壮大过程中基于对职业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应需而生”的,是真正的“社会的职业教育”.而我国高等职业教育自发展之初就是在政府的设计规划之下形成的.企业界没有机会走到前台来发出自己的声音.政府这种“越俎代庖”的行为并没有使企业界意识到发展职业教育是自己根本利益之所在.因而,导致职业教育成了“政府的职业教育”,丧失了职业教育的社会属性.

因此,根据我国实际,结合国外经验,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应该重新回归社会,唤起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界参与办教育,参与评价教育质量的热情和责任.社会评价制度的建立理应成为高职教育评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可以在保留政府组织的“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工作的同时,有效的组织前文提到的其他各个评价主体,组成第三方的社会评价机构,对高职院校进行不定期的教学质量考核和评价.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教育是一项慢工程,任何急功近利的思想都要不得.教学质量的好坏、人才培养水平的高低很难通过若干个指标体现出来,也很难在短时间内全部展现出来.在高职教育的建设与发展中,高职院校要沉下心来办社会需要的教育,办人民需要的教育.在高职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工作中,要充分体现“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和“以教育教学为中心”的办学思路,树立科学的教学质量观,吸引整个社会参与进来,加强教学质量评价方法的研究和评价标准的规范化建设,逐步形成符合高职教育发展规律的高职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体系,这是贯彻教育部“质量工程”提高高职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保障.

注:本文系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高职教育怎么写作质量评价研究》(【2011】—JKGHAD-04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