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勤工俭学中安全保护问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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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国家教育体制的改革和素质教育的全面铺开,勤工俭学成为大学生实践活动的重要环节,它将帮助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及时而又满意地就业或更好地创新创业.但从当前勤工俭学的现状看不容乐观,本文就北京青年政治学院的勤工俭学的现状作深入而透彻地分析,对勤工俭学中的安全保护问题予以估计,针对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的科学的建议和对策.

关 键 词:大学生;勤工俭学;安全保护

本论文为2014年度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平安校园建设子项目“大学生勤工俭学中的安全保护问题研究”的研究成果.

1基本概念解析

1.1大学生

根据百度百科中的解释,大学生是社会的一个特殊群体,是指正在或已接受过大学教育的高级专业人才群体.大学生,即在大学注册入学和接受教育的群体统称,包括全日制和在职学习两类,通常为在校生,不含自考生.大学生广义包括:专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硕士生、博士生);目前中国人才市场89%的学历层次为专科(大专为主导)

1.2勤工俭学

在国外,勤工俭学被称为Work-StudyProgram,简称WSP.勤工俭学是一边求学读书,一边工作、劳动.近几年来,由于全国各地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以及高校实行并轨制后收费标准的大幅度提高,高校的贫困生、特困生大比例增加,学校为实现“只要分数够,决不让你“辍学”的承诺,从“奖学金、贷学金、社会助学金、学杂费减免、特困生补助和勤工俭学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而最广泛的途径还是勤工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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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安全保护

也称之为安全防护,即安防,所谓安全,就是没有危险、不受侵害、不出事故;所谓防护,就是防备、戒备,而防备是指作好准备以应付攻击或避免受害,戒备是指防备和保护.综合上述解释,安全保护(防护)就是做好准备和保护,以应付攻击或者避免受害,从而使被保护对象处于没有危险、不受侵害、不出现事故的安全状态.显而易见,安全是目的,防护是手段,通过防范的手段达到或实现安全的目的,就是安全防护的基本内涵.常见的校园安全保护设施主要包括:闭路监控系统、防盗报警系统、楼宇对讲系统、巡更系统考勤门禁系统,安防机房系统,电子考场系统等等.


2勤工俭学的法律规定简述

2.1国家关于勤工俭学的法律规定

勤工俭学和勤工助学经常通用,并没有严格的区分,与教学活动、科技活动、文体活动和公益劳动一样,都是学校教育活动的一种.原国家教委陆续颁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关于更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勤工助学工作的通知》;原国家教委和财政部曾经在1994年颁布《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建立勤工助学基金的通知》;原劳动部在1995年8月4日《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第十二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教育部在2000年颁布《关于2000年高等学校招生收费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2007年颁布《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其中第四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勤工助学活动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勤工助学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

按照《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规定,勤工助学活动应由学校同一组织和管理,即便校外的勤工助学活动也应被纳入学校的管理范围;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的同意,不得聘用在学生打工等.该办法对学生勤工助学管理怎么写作组织的职责、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置、校外勤工助学活动的组织管理、勤工助学酬金标准及支付、法律责任等均做了明确且较为详尽的规定.若该办法得到从充分有效的实施,大学生在勤工助学中的劳动权益能够得到较好的发展,但是目前学生勤工助学管理怎么写作组织更多的是对学生校内勤工助学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对于校外勤工助学活动未能充分履行组织职责,更无法有效监管.

北京市教委、团市委、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等地方行政机关在国家法规政策的引领下,也陆续颁布了一系列的实施细则,使得北京市的高校在勤工助学工作方面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2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关于勤工俭学的法律规定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在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指导下,因地制宜、因时而为制订了勤工助学的具体办法和制度.2012年在对以往制度的修订下正式颁布实施了《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勤工助学也活动组织管理办法》其中对活动原则、宗旨、组织机构、学院和学生的权利义务方面做了细致详尽的规定.

围绕勤工助学工作先后制定了校园秩序管理规定、学院治安综合治理规定、学院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安全管理规定、大学生治安防务队实施细则、学院网格化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防火重点部位安全管理规定、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学生公寓管理办法、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等等;并根据事件的重要性、突发性、常规性等原则,制定了各种应急预案,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防控防爆应急预案、防汛工作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学生公寓火灾、紧急疏散应急预案;图书馆、教学楼、食堂、礼堂灭火和紧急疏散预案等等.

综上,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已经初步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勤工助学安全保护管理制度和应急措施.

3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勤工俭学安全保护存在的问题

3.1安全保护现状

课题组针对学生勤工俭学中的安全保护问题进行了调查,调查问卷共设选择题15道,共发放问卷200份,回收率97%.调查问卷主要分为四部分,包括调查对象基本情况、学校的基本义务、受到人身伤害学生概况、勤工俭学单位的安全保护工作.调研结果统计如下.大学生在勤工俭学过程中遇到的安全问题主要表现为劳动安全、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如因工受伤、患职业病、财产被偷盗、在劳动过程中出现人身伤害或者交通意外等.根据课题组的调研,勤工俭学期间遭受人身伤害的占2%,未遭受人身伤害的占98%,说明勤工俭学岗位设置中充分考虑该岗位的安全性、可操作性;造成人身伤害的原因学院安全保障不到位的占11%,学院以外的人故意引起占8%,学生自身操作不当的占9%,意外事件占52%,说明勤工俭学岗位的不安全因素主要是意外事件;对人身伤害承担主要赔偿责任的学校占58%,用人单位占43%,保险公司占11%,用人单位以外的原因占6%,大多数从事勤工俭学的学生认为学院应当对人身伤害承担主要责任.

勤工俭学的安全保护内容主要是用电安全占69%,消防和应急疏散安全占57%,防滑倒、防坠物安全占54%,防盗安全占47%,食物饮用安全占15%,交通安全占11%,其他占6%.学生对勤工俭学中的安全问题主要集中在用电安全、消防和应急疏散、防盗安全三方面,这与学院保卫处的工作重点紧密结合,学院保卫处长期宣传用电安全知识,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了解学生宿舍的用电情况,消除隐患;与消防部队紧密结合,定期举办消防演练,学生宿舍防火演习和紧急疏散演习;举办消防运动会,使得学生对安全用电、防火防盗知识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对勤工俭学单位的安全制度一般了解的占63%,非常了解的占20%,不知道的占15%,不关心的占2%,说明大多数学生对学院的安全管理制度比较熟悉.

3.2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勤工俭学安全保护存在的问题

1.从安全保护的内容来看,仍处于宏观保护阶段

调研结果表明学校对勤工俭学学生的安全保护内容中交通安全仅占11%,心理安全的保护措施主要是由专门的心理咨询中心所为,其他机构并未大幅度的参与.可见当前参与勤工俭学的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普遍不强,主要体现在交通安全知识缺乏和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两个方面.近几年来,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学校的具体实际,制定了一系列安全规章制度.如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校园治安管理制度等等.实践证明,这些安全规章制度在维护勤工俭学学生的合法权益,保障其安全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具化到学生个体而言,由于学生的道德水准、思想觉悟、价值观念、自律意识千差万别,在学习、生活、教学实习、社会实践过程中,一些学生对学校安全规章制度知之甚少,有的甚至一无所知;也有一些学生无视学校安全规章制度,有章不循,违反操作,造成个人或他人利益受到侵害.

2、从安全保护的工作方式来看,主管部门(保卫处)的管理为主,其余部门的协同为辅

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涉及政治稳定、师生人身安全、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和经济利益保护以及安全文化建设、道德教育、治安管理等各个方面.当前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一般设有专门保卫机构管理,称为“保卫处(科)”,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的开展工作,主要承担的是治安管理、维护校园稳定、国家安全、保密、校园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警卫、外来人口、户政、外事保卫等安全管理与执法工作.但是校园的安全保卫工作不仅是一般治安工作,也不仅是一项预防工作,更不仅是一项教育管理工作,仅仅凭借保卫处一个部门很难以实现校园的长治久安,需要保卫处与各级行政机关、各教学单位精诚合作,共同保护学生和教职工的利益.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保卫处围绕学院教育规划内容开展日常工作和专项活动,同时在学院的各行政机关和教学系部中设立专职的“安全员”岗位,专人负责部门辖区内的安全保卫工作;在各个教学系部成立安全管理委员会,由党总支书记为主任,系主任、教学副主任、学生会主席共同构成.这些机构的设立很大程度上充实了学院的安全保卫工作队伍,但是工作方式上仍然是以主管机构为主,并未能很好的发挥学院其他部门的协同作用.

3、从安全保护的机制建设来看,校外勤工俭学的安全保护未能有效监管

当前就业机会竞争激烈,大多数学校和学生均重视顶岗实习、社会实践和毕业实习期间工作经验的积累,但是对于学生在这些阶段中的安全保护教育制度和相应的监督管控制度缺乏应有的效力.同时这部分学生外出实习、社会实践以及毕业实习,脱离了学校管理人员的视线,如果缺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遇事考虑不周,也易发生各类事件.因此,学校切实加强这一时期的安全保护教育,防止各类事件的发生.

4勤工俭学中安全保护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4.1加强交通安全教育

加强交通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大学生交通法制观念.采取多种形式,首先,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交通法规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学生了解在交通活动中,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自觉养成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其次,大力宣传学校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使广大学生充分了解安全规章制度的内容和要求,不仅知其然,而且要知其所以然,逐步养成遵守规章制度的习惯.再次是开展典型事故案例教育.组织学生对本校或兄弟院校的典型事故案例进行讨论和剖析,使广大学生达成“遵章平安,违章出事”的共识,提高学生安全保护意识,自觉抵制违反安全规章制度行为.最后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认真查处各类违纪事件.学校对违章违纪的学生要进行公开,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使违章人员及周围学生都受到教育,以促进规章制度的落实.

4.2加强大学生的心理训练

心理训练的目的是提高大学生对交通情况反应能力和应变能力,训练内容包括注意力、观察力和应变力,通过训练提高学生心理素质,使行车、走路集中精力,注意观察,遇到紧急情况下,可以作出迅速处理,从而遏制交通事故发生.良好的心理素质是保障学生安全的内在原因,健康的心理在很大程度上能杜绝心理性安全事故的发生.学校对学生心理安全教育应采取普遍教育和个别疏导相结合的方法,有针对性地进行人际关系和谐教育、环境适应教育、健康人格教育、心理卫生知识教育、挫折应对教育以及心理疾病防治教育等内容.这对优化大学生的心理素质,提高心理健康水平,预防心理疾病,促进人格全面发展与完善,有着十分重要作用.4.3开展专项的安全保护工作

加大对重点场所的安全教育.如在勤工俭学岗位设置较多的对防火、防爆有一定要求的实验室,要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又如在人群集中的活动场所教学楼、图书馆等,应教育学生文明礼貌,服从指挥,并注重观察场所周围环境和安全通道,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加强对重点时期的安全教育.如新生入学后从事勤工俭学的学生的安全保护教育.增强新生的自我防范意识,这对于他们以后的大学生活,乃至以后人生道路上将会产生深远的影响.在如对节检测日期间的安全保护教育,节检测日期间学生思想容易放松,易发生财物被盗、火灾、食物中毒、溺水、车祸等事故.

4.4建立健全完善有效的勤工俭学安全体制

大学生勤工俭学既然是高等教育中实践活动的一种主要手段和教育方法,其管理和机构设置应融入学校学生管理工作的范围.具体制度必须围绕勤工俭学的派发程序,社会的投诉处理,奖惩、学生的维权等内容来制定,使勤工俭学工作的管理有法可依.勤工俭学部门还要及时建立人才供需信息库,及时高效地架起供需双方的桥梁.完善校外勤工俭学学生的管理机制,与政府、企业、职介中心合作共同对学生进行安全保护.

通过多渠道的开展安全宣传工作,加强管理制度建设和管理队伍建设,寓教于乐,在日常生活中让学生得到安全文化的熏陶.把安全保护宣传教育工作与教学、管理、怎么写作等实践活动结合,有机融入到学校的发展规划、教学科研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后勤管理怎么写作中,使勤工俭学的学生在实践中逐步形成正确的安全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营造良好的和谐有序的校园安全文化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