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行政监督机制建设

点赞:3293 浏览:9674 近期更新时间:2024-02-05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要遵循一定的行政规范,而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是否符合行政规范,需要一定的监督机制对其行为进行监督,探索构建行政监督机制对规范我国国家行政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关 键 词】行政;监督机制;建设

行政监督是指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对行政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行为是否符合有关道德原则与规范所进行的监察和督导.行政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是否符合行政的行为准则,需要一定的监督机构及其进行监督和督促.分析行政监督的特点、必要性、建设途径具有重要意义.

一、行政监督的主要特点

(1)监督主体的多样性.行政监督的主体不仅涉及垂直领导关系的行政机关之间及其自身,而且还包含政党组织、权力机关、社会团体、普通公民等.行政监督主体的多样性与广泛性,为我国行政监督机制的构建提供了旺盛的生命力和活力.(2)监督对象的特定性.行政监督的对象是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更确切地讲,是指行政人员的公务行为.但就我国目前的社会现实而言,行政监督的对象还包括各级党的部门、各级人大、司法机关、社会团体中的公职人员.(3)监督内容的广泛性.不仅要对行政机关各部门、各级工作人员进行监督,而且还要对行政管理活动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行政监督内容不仅包括机构的行为,还包括组织的行为,它是以“责、权、利”的统一为基础,以协调个人、组织与社会的关系为核心的行政行为准则和规范系统.行政是行政管理领域中的角色,是针对行政行为和政治活动的社会化角色的原则和规范.

二、行政监督的重要意义

(1)有利于加强社会政治建设.国家行政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符合行政,是加强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只有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符合行政,才能促进社会的程度,才能整好的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才能更好的实现社会公共利益.(2)有利于增强行政人员的公仆意识.国家工作人员是社会管理的主体,同时也是社会怎么写作的主体,国家行政人员的行为要收到行政规范的约束,加强对行政人员行政的教育及其监督,有利于增强行政人员的公仆意识,更好的工作和怎么写作.(3)有利于保障行政机关、行政人员正当地行使权力.加强行政监督机制的建设,有利于对行政机构及其行政人员的行为进行约束,减少行政失范现象的发生.保证国家公共权力使用的正当性.(4)有利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强行政监督,有利于对约束和规范行政主体的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5)有利于减少现实社会中一定范围内存在的道德失范现象.行政监督机制建立和完善,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国家行政机构及其行政人员的行为,减少其行政失范行为的发生,如公车私用、贪污腐化现象的产生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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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监督机制建设

1.建立和完善我国的行政监督体系.(1)内部行政监督体系建设.第一,自我监督.自我监督是通过对行政人员的培训,使其了解行政规范,在实际工作中,将自己的行为和行政规范进行比较,进行自我监督,发现问题,然后纠正自己行为的监督,如国家行政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将自己的行为与“八荣八耻”的要求进行对比,严格规范要求自己行为的监督.第二,行政监察.行政监督是国家机构中建立专门的行政监督机构,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行政人员的行为进行考察,并对其进行评价的一种监督,这是一种法制监督,具有法律规范效力性.第三,审计监督.审计监督是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财务监督,通过对会计检查,发现是否参加私设小金库、挪用公款等行政失范行为.并对这种行为进行打击.(2)外部监督体系.第一,权力监督.权力监督是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权力是否存在滥用行为的监督,社会群众可以通过质询权、视察、检查权等权力和方式对国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第二,政党监督.各党派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的监督,通过参政议政、质询等方式对其进行监督.第三,社会团体及人民群众舆论监督.社会团体及其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可以直接向各级行政机关提出询问、要求、批评和建议;申诉、控告和检举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道德失范行为;通过报纸、刊物、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揭露问题,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监督力量.


2.加强行政立法,为行政监督提高法律保障.加强行政监督与道德评价的法治化,尽快制定相关法律和规范性文件,使各类行政监督评价具有明确具体的主体权限、法律依据、程序和手段.加强行政立法工作,为行政监督机制的构建提供法律支持,通过立法通过,提高行政监督的合法性,有利于加强行政监督的执行力、有效性,西方行政监督除了注重制定廉洁从政的法律制度,强调监督机制建设,西方国家为我们提供了丰富的实践经验,我们可以从中吸取成功的经验.

3.建立与完善公正待遇机制.建立干部的激励和保障机制,这是廉政与公共行政监督机制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主要确保政府履行政治、经济和社会各项职能,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也就是说,公共财政要打破计划经济条件下财政大包大揽的支出格局,凡市场能够起作用的,主要是竞争性、经营性领域的投资,财政不代替,做到“不越位”;而行政管理、国家安全、基础设施、科教、公共卫生、环境保护、社会保障及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所必要的支出等社会公共支出,则在财政能力允许的情况下通过综合平衡,给予重点保障,努力做到“不缺位”.对于中国来说,建立与完善公正待遇机制还需要与公共财政建设紧密结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要打破计划经济条件下财政大包大揽的支出格局,做到“不越位”、“不缺位”.

4.加强对公务员的行政培训教育.思想对行为具有指导作用,通过对公务员的培训,可以提高公务员的道德修养,提高公务员的素质,有先进的行政素质武装自己的头脑,潜移默化,对公务员在实际工作中的行为进行指导和规范,监督的最高境界是“没有监督”,加强队公务员有关行政的教育,能更好的规范公务员的行为,这是实现行政监督机制的重要组织部分.行政人员要自己加强修养,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要求,更好的为人民怎么写作.

5.建立和完善行政监督机制的内容.有效的监督、评价必须以监督、评价客体切实处于被监督、评价之下为前提,要保证监督评价的独立性与权威性.增强行政监督的执行力,行政监督不是摆设,而是实实在在纯正的,是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组织部分.

行政监督是指有关监督主体对行政系统运用行政标准进行评判,促使行政系统依照法律和规范管理国家事务、自身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的活动.我国的行政监督类型及其运行机制,是建立在现行的行政监督及其运行机制基础上的,对行政系统进行监督,是政治文明进步的必然要求、是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行政主体的公共性质,决定了行政机关、政党、社会等监督主体有资格对行政系统进行监督.这些监督是行政系统实现价值目标的重要推动力量.为保障行政规范贯彻实施,必须进一步认真研究和完善行政监督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保证各级干部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怎么写作,始终是我们所面临的重大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