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实习方式

点赞:2588 浏览:7527 近期更新时间:2024-03-03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法学专业实习作为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在法学本科教育中有着重要的作用.就目前的实习方式而言,主要有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两种,随着招生规模的增加,当前法学本科专业实习存在的对实习重视不够,缺少固定的实习基地、实习安排困难,分散实习监管失控、实习有名无实等主要问题更加突出.本文指出要提高专业实习的质量,必须在现有实习方式的基础上探索新的实习方式,开创性地运用单独、不定期实习和委托实习两种方式来弥补现有法学专业实习的不足.

关 键 词法学专业实习方式实践性教学

中图分类号:G633.9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0)09-227-02

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近处来,实务界普遍反映法学本科毕业生司法实践能力低,毕业生自己也深感缺乏实际运用能力,对很多法律实务知之甚少,更达不到运用自如,因此适应司法实践工作较慢.法学专业实习的目的就是让学生在法律实践中加深对法学理论的理解和认识,把法学专业基础知识和司法实践结合起来,巩固专业理论教学的效果.但是,近年来,由于各种原因,呈现出日益严重的形式化倾向.如何扭转法学专业实习有名无实的局面,加强法学专业实习的有效性,成为法学教学改革的重点.

一、目前法学专业实习的主要方式

目前,法学专业实习的方式主要有两种,即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早期的实习由于学生人数少,主要采取集中实习的方式,随着招生人数的增加,各院校逐渐实行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相结合的实习方式.

集中实习是指由学校统一组织,在带队教师的带领下,在学校联系的实习基地进行实习.表现为实习时间、实习地点固定,实习内容由带队教师和实习基地的工作人员根据需要统一安排,学生没有选择的余地.在集中实习中,学生要按照要求统一上班和下班,指导教师统一进行指导,协调实习过程中的具体事项.统一实习的好处是实习单位一次容纳的实习学生多,管理方便,教师对学生实习过程中的表现一清二楚,学生很少有偷懒的情况,实习整体效果明显.不足之处是由于实习单位接受的实习学生多,办公设备有限,无法将所有的学生都安排在业务部门实习,有些学生被安排在办公室或者档案室,不能接触到具体的法律案件,导致部分学生的实习效果不太理想.


分散实习是指经实习领导小组同意,由学生自己联系实习单位进行专业实习的一种方式.分散实习在时间上也有统一的要求,即保持与集中实习学生一致的实习时间,便于实习结束后的管理,与集中实习相比,不同的是实习地点、实习的单位、实习内容可以由学生自己选择.分散实习的好处是学生对实习的单位有选择权,学生联系好实习单位之后,可以在法律业务部门实习,专业对口,不存在人多实习岗位少的情况,另外,在实习单位实习之后,如果表现好,有可能为今后的就业创造有利的条件.不足之处是分散实习缺少监管,往往成为学生逃避实习的避难所.

二、目前法学专业实习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对实习重视不够

对实习重视不够,是目前实习过程中普遍存在的现象,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学校对实习重视不够,学校对实习重视不够主要是受传统教学的影响,在传统教学中,注重对学生理论知识的培养,忽略实践教学的环节,认为实践是毕业以后的事情,是学生进入用人单位之后,再结合单位工作进行锻炼,学校的主要任务是理论教学.二是学生对实习重视不够,学生对实习重视不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实习是教学的必经环节,学生必须参加,但学生参加实习的目的更多的是为了取得学分,以不影响毕业为前提,况且实习成绩的好坏与就业无关,在实习与择业时间冲突的情况下,学生对实习重视不够就可以理解了.三是实习单位对实习重视不够,实习单位对学生实习不够重视的原因更多地表现为实习操作上的不规范,作为实习单位的工作人员,也是按照自己的经验对实习的学生进行指导的,没有具体落实指导老师,没有形成一套具体的指导方案.好多实习单位把我们的实习生当作“打工崽”,只是安排工作,没有指导、没有传授自己的工作经验,没有把自己当作指导教师,往往把一些与专业无关的工作交给实习学生,让学生来帮忙,以减轻自己工作的压力,在这种情况下,实习单位很难对学生进行业务上的指导.

(二)缺少固定的实习基地,实习安排困难

“实习基地在实践教学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实习基地是法学专业学生实践教学的基本保障,其次,实习基地是法科学生实习的基本载体”.随着招生规模的增大,学生实习困难成为一个普遍的现象,而固定的实习基地又没有建立起来,导致在实习之前,联系实习单位非常困难.通常的方式是通过熟人关系进行联系,导致实习单位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从而影响了实习的顺利进行.况且,学生实习本身会给实习单位带来不便,会影响实习单位原有的工作秩序,有些学生在实习的过程中,不遵守实习单位的纪律,影响了实习单位的名声,甚至一些学生在实习的过程中造成意外伤害,与实习单位就赔偿问题发生纠纷,实习单位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不愿接受实习学生.学校由于经费紧张,固定的实习基地不能满足实习的需要,只能让部分学生自己联系实习单位,分散进行实习.

(三)分散实习监管失控,实习有名无实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分散实习处于失控状态,对于分散实习是学生而言,实习有名无实.从分散实习的学生构成上,大约有以下几类:一是复习考研、考公务员的学生,这部分学生申请分散实习,为复习考研、考公务员赢得宝贵的时间,他们往往在学校复习自己的考试内容,根本没有进行实习.其他同学实习结束时,他们通过关系,在实习鉴定表上盖一个公章,编造一些实习日记和实习报告,就算实习过关,大多数分散实习的学生就属于这种类型.二是在生源所在地实习,为将来能在实习单位工作创造条件的学生.这部分学生把寻找工作与实习结合起来,希望通过在实习单位实习,取得实习单位的认可,再想办法毕业之后留在实习单位工作,正因为这个原因,他们在实习单位实习的积极性很高,效果也较好,但这部分学生属于极少数.三是寻找工作的学生.毕业之前,学生寻找工作成为最重要的任务,他们利用分散实习的机会,一边实习,一边寻找工作,因为分散实习缺少监管,时间几乎由自己支配,大部分学生的实习时间都很短,在实习单位盖个公章后,就把其余的时间花费在联系工作上.可见对分散实习缺少一套科学合理的专业实习管理制度体系,也难以保证专业实习的质量.比如没有建立实习考核指标和实习评分标准.我们原来的做法是学生实习结束时由学生自己拿实习鉴定表找指导教师写评语和评分,从而导致实习成绩普遍偏高,几乎每位学生的实习成绩都是“优”.

三、探索灵活多样的专业实习方式

就目前的实习方式而言,主要有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两种,随着招生规模的增加,分散实习的学生所占的比例越来越高,加之对分散实习监控的缺失,导致分散实习流于形式.要提高实习的质量,必须在现有实习方式的基础上,探索新的实习方式.

单独、不定期实习

单独、不定期实习是指学生利用自己的空余时间,联系实习单位,分次进行实习,最后累积完成实习任务的一种实习方式.单独、不定期实习与分散实习相比较,具有以下几个不同之处:一是单独、不定期实习是学生利用自己的空余时间进行的.空余时间有可能是学生没有课的时间,也可能是寒暑检测时间,而分散实习是学生在正常的教学期间完成的.二是单独、不定期实习是分次累积完成的,即学校规定的实习期限是多少,学生只要累积完成了规定的实习期限,就算完成了实习的任务.

“理论联系实际是法学本科学生专业实习的目标所在,只要学生开始了部门法的学习,并且初步掌握了法学主干课程,就应产生了理论结合实际的需求,那么,就可以安排专业实习,而非要等到临近毕业才予以安排”.单独、不定期实习从时间上来讲,一般应当在大学二年以后,因为大学两年已经学习了一定的专业课程,具备某一方面专业实习能力,即允许大学生在大三、大四这两学年内,自己联系单独、不定期实习.在学生单独联系实习时,学校一般要出具联系实习的证明,由实习单位对单独实习的学生进行管理、考核,可以制订实习手册,每实习一天写清楚时间和内容,让实习单位盖章证明,只要实习累积期满,经考核实习成绩合格,就认为这名学生已经完成了实习环节,取得了相应的实习学分,在今后的集中实习时就可以不再实习.

单独、不定期实习的好处在于发挥了学生主动实习的积极性,随时利用自己的空闲时间进行实习,可以为今后就业提前积累一定的社会经验,为大学四年级寻找工作和复习考试赢得宝贵的时间.另外,单独、不定期实习可以把学生的需求和实习单位的需求很好地结合起来,对实习单位而言,他们也希望在业务比较繁忙的时候,有实习生来协助从事一定的业务工作,学生在这个时间去实习,业务量也大,实习效果也好,当案件比较少的时候,学生可以回校学习,如果需要学生参与案件的处理,可以随叫随到,实习灵活自如,避免集中实习时人多案少,实习无事可做的尴尬境地,也解决了实习单位人手不够的困难,有利于实习生节约费用.

委托实习

委托实习就是学校根据委托协议,委托实习单位,由实习单位全权对实习学生进行实习管理的一种实习模式.委托实习和集中实习相比,集中实习是利用实习单位的条件进行实习,实习教学的主体还是学校,在委托实习中,学校根据委托协议,把实习教学的这一块内容,交给实习单位来完成,也就是说,学校与实习单位就人才培养根据协议进行了一个划分,学校负责课堂教学环节,实习单位负责实习教学环节,实习教学的费用直接支付给实习单位,由实习单位来完成实习的教学的环节.

委托实习教学模式的设计,打破了人才由学校独立培养的惯例,把实习单位的资源也纳入到学校资源的范畴.在传统的实习关系中,实习单位往往出于主动地位,他们可以接纳实习生,也可以不接纳实习生,在实习的过程中,指导教师也不敢对实习单位提出更高的要求,害怕实习单位对实习的学生人为地制造困难,以免断了来年的实习后路,在这种情况下,实习单位对学校的实习进行敷衍也是常见的事情,采用委托实习后,改变了学校与实习单位的关系,他们变成了教学上的一种合作关系,实现了利益共享,学校就可以根据委托协议来严格要求实习单位,确保实习质量.

委托实习的关键在于委托协议,委托协议是确定学校和实习单位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合同,主要包括委托实习的时间、期限、内容、应达到的目标、评价标准、实习费用以及违约责任等事项.一旦双方达成协议,学校就可以直接把实习教学交给实习单位完成,学校可以从实习教学中脱离出来,有利于解决实习生多,实习教师短缺的矛盾,也有利于实习单位在利益的驱动下,对实习的学生投入更多的精力,把实习真正落实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