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大学生道德与法律问题

点赞:3777 浏览:11145 近期更新时间:2024-03-02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青年大学生道德、法律信仰的失落已成现实.建立有效机制,建塑一代大学生社会主义道德、法律信仰是以德治国、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和实践需要,加强社会主义道德、法治建设,优化教育环境;发挥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主渠道作用,提高大学生道德、法律素养;倡导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以德治校、依法治校,使大学生在德治、法治校园环境里得到良好熏陶与充分实践;引导大学生加强自我教育、自我修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关 键 词大学生道德信仰法律信仰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0年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专项项目,项目编号为10JD710064.

作者简介:熊英,武汉工业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大学生德育;汪德平,武汉工业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中图分类号:D92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1)07-227-03

道德信仰,是对道德理想和道德规范等的笃信.它包括两层含义:对道德的“信而立”,对道德的“仰而为”,即知与行的统一.法律信仰,是对法现象理性认识的基础上油然而生的对法的一种心悦诚服的认同感和依归感、对法的理性和的升华.法学家富勒认为,道德与法是不可分的,法是最低的道德.亚圣孟子云,徒法不足以自行.道德与法律互为工具、互为目的.没有道德基础,法律就会显得苍白无力;同时,法律又是道德的最后防线.法律的道德化为主体遵循法律提供内心信仰的基础;道德的法律化则为主体履行道德规范创造了明细操作的条件.道德信仰的失落之下,不可能真正建立起法律信仰.法律信仰确立不起来,相当程度上表明道德信仰未能深入人心.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整合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一门课程,也是从道德信仰与法律信仰的关系出发而做出的一项战略调整.可见,一定程度上,个体或社会的道德信仰与法律信仰具有一致性.在德治与法治建设中,一代青年大学生的道德、法律素质至关重要.教育学家赫尔巴特指出:“教育的惟一工作与全部工作可以总结在这一个概念之中――道德.”道德教育是政治法律教育的基石,政治法律教育必须建立在最基本和最有效的道德教育之上.道德、法律信仰不仅是支持法治建设的精神动力,也是市场经济、政治、精神文明的基本支持力量,是巩固共同政治信仰的重要内容,是“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因此,一代大学生的社会主义道德、法律信仰状况值得高度关注和深入研究.

一、青年大学生社会主义道德、法律状况考察

调研结果显示,我国在校大学生的主流基本认同和拥有我国社会主导道德、法律信仰,行动中积极弘扬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精神,遵纪守法,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公德意识、法制观念、合作精神,人格完全、知行统一.社会主义道德、法律信仰确实对一代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体现出了行为动力、秩序调控、境界提升、人格塑造等功能.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我国青年大学生道德、法律信仰淡漠化的发展趋势也是显而易见的,大学生道德与法律状况堪忧.

(一)道德认同感降低,认知偏差,意志弱化,知行背离

调研了解到,多数大学生对社会主义道德原则和规范体系有认知,但对“诚实、守信、助人”等基本道德规范的认同感呈降低趋势发展.部分大学生有强烈的爱国情感,却缺乏从我做起的责任意识;认同诚信价值理念,却考试、弄虚作检测.认知与认同分离,认知与行为反差强烈、知行不能统一.相当多的大学生割裂了道德规范与道德行为的联系,忽视道德的实践性.认为道德规范是知识,是用来学习和考试的,而怎么做的生活实践是另一回事.对于文字形式的规范,他们能从字面上做出准确的判断,予以肯定或否定的评价,但对于生活中具体的行为却不能做出明确的判断和评价,对非道德行为持肯定与表示难评价者比例较高.另外青年大学生道德意志薄弱,很容易受周围环境、利益取舍、一时的欢娱等因素所诱惑而走向道德的对立面.总之,相当数量的大学生对社会主义道德有信无仰,未能上升为道德信念、信仰.

(二)缺乏对道德的敬畏感,道德认知缺乏,道德情感淡漠,行为失范

少数大学生认为是否遵守道德无所谓,完全按个体自我意愿、自我需要行事,缺乏对道德必要的敬畏,道德意识极其淡薄,缺乏基本的道德认知.他们对讲原则、守道德的行为不再崇尚,而是贬低;对“”、投机取巧等不道德行为非但不谴责,反而包容、赞赏,乃至效仿.甚至有学生以嘲弄的态度来解构道德理想,将崇高的道德人格和献身精神当作“笑谈”.在不良社会道德风气之下,青年大学生群体不是良好社会风尚的引领者,而成为随波逐流的“适应者”的发展态势比较明显.道德失去了在大学生心目中应有的地位和作用,青年大学生道德信仰的失落已成为现实.

(三)对法律文本无知无识,法律知识极其贫乏

应试教育的重压之下,青年大学生缺乏法律知识的学习,法律基础十分薄弱.加之其生活单调闭塞,远离法律生活,因此法律常识极其贫乏.改革开放,特别是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以来,我国加大了法制建设的力度,出台了大量法律法规,结束了“无法可依”的时代.但是身处大学校园内的大学生,依然脱离社会生活实际,对大多数法律法规无从知晓,也漠不关心,更说不上掌握与运用了.法律未能走进他们的生活,成为他们生活的必需品.少数大学生由于法律无知而违法,甚至坠入犯罪的深渊.

(四)对不法现象淡然漠视,法律观念相当模糊

不可否认,社会中存在着许多权大于法的现象.在环境的耳濡目染之下,许多大学生就会以为社会客观事实就是人情大于法,权大于法,权力可以解决许多法律解决不了的问题,法律一无用处.这些大学生对法律的实现抱有怀疑、不信任的态度,他们的法律观念模糊起来:权与法的关系不分、违法与犯罪的界限不分、忽视法的作用,混淆社会主义法与道德的关系等等.他们不能意识到自己有捍卫法律尊严的社会责任,也不会想到用法律武器去维护自己或他人的合法权益,对身边的不法行为也听之任之,淡然漠视.

(五)对法律权威性产生质疑,法律信仰难以树立

现实社会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知法犯法、执法者违法的事情大量存在,少数党员和干部目无法纪、以权代法、徇私枉法,使法律的权威受到了挑战.大学生耳闻目睹了许多执法不公、司法腐败、法律虚置的现象,偶有一两件展现法律价值的判决,却是“迟来的正义”,这些现象的存在,无疑使学生对法律的权威性、对法律价值产生了怀疑,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原则的落实,持怀疑的态度,法律信仰难以树立.

二、青年大学生道德、法律的成因分析

大学生道德、法律信仰状况的发展态势不容客观,危机凸现.究其成因,是多元的、综合性的.我们认为,社会环境、个人自身因素及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不力,是其中最为重要、影响最大的因素.

(一)多元社会思潮与传统落后文化的不良作用

我国社会处于转型期,多元文化发生激烈碰撞,青年大学生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多元价值的巨大冲击,道德观与价值观随之发生着剧烈的嬗变.功利主义、实用主义盛行下,许多大学生迷信和崇拜西方文明,在对物质的竭力追逐中削减了对精神的需要,道德不再是他们的终极追求目标.社会上因制度、体制不完善形成的违法失德的道德乱象此起彼伏.有些违法失德行为不仅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有的甚至还得利.违法失德成本低下、有获利可能,使一些人竞相效仿,产生恶性循环,造成道德、法律的权威性下降,整个社会道德、法律信仰的轰然坍塌.青年大学生浸泡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之中,耳濡目染,潜移默化.在学业、就业、经济等重重压力之下,许多学生认可“适者生存”,觉得没必要死守道德、法律底线.部分平时成绩和表现并不好的学生,通过一些歪门邪道能取得考试好成绩、拿奖学金、评上先进,而讲道德守规则者会在竞争中吃亏上当,处于劣势,被同学嘲笑“死心眼,没本事”.与此同时,受我国传统文化影响,一些学生也崇尚“权力至上”,“权大于法”,出现“拼爹”现象.对待法律,也习惯地将它看作是一种政治工具,目的是限制和束缚百姓,认为百姓对法律的遵守是迫不得已的行为,缺乏法治的人文精神.在价值多元、社会道德与法治环境不尽如人意以及封建落后文化的多重社会因素影响下,一些大学生价值观混乱,道德观念、法治观念淡薄,难以确立起对道德、法律的信仰.

(二)自身道德理性不足与网络虚拟生活方式的负面影响

大学生认识水平有限,道德理性不足,文化选择能力不强,批判鉴别能力薄弱,思想意识不够成熟,自我教育能力低下.不仅难以摆脱多元价值的蛊惑、社会道德法治环境不佳的熏染,还深受网络虚拟生活方式的不良影响.比如,诚信是我国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民事法律的基本原则之一.互联网固有的虚拟性,却使人际交往的诚信度大打折扣.以匿名或化名方式进行的网络交往,无法规范人们的言论,甚至虚检测身份和言论也得到网民的承认或默许,而无需担负任何社会责任和义务.另外,在互联网上,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文化强势,输出着他们的价值观、道德观,使沉迷于网络世界里的青年大学生,道德意识淡化、道德标准模糊,出现道德相对主义、网络道德虚无主义.他们用新奇失范的语言网上聊天,浏览和传播网络和暴力信息,剽窃他人网上成果而侵犯知识产权,将他人私秘日记或照片、视频网上而侵权,网络诈骗,行为英雄化等.各种信息垃圾弱化了他们的道德意识,模糊了他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削弱了他们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认同,社会主义道德、法律信仰无从谈起.


(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功能、效果的弱化

作为大学生道德、法律信仰教育的主渠道,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未能真正遵循大学生心理发展规律和信仰形成规律,教育理念、教育方式未能与时俱进.一味偏重知识的集体讲授、单纯灌输,忽视学生情感、意志参与,忽视学生个体差异,不能有的放矢、切中新一代大学生的思想实际需要而充满人文关怀,必然引起大学生的反感、抵触.加上全球化、网络化时代,青年大学生接收信息的来源多种多样,各种信息纷繁复杂,“把关”难度大大增加,而思想政治教育的应变机制不够灵活、应变能力有限,导致其作用效果减弱,对青年大学生思想政治素养的提高,实际效果大打折扣.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功能、效果的弱化,也是大学生道德、法律现状形成的因素之一.

三、建立有效机制,建塑青年大学生社会主义道德、法律信仰

信仰不是天生就有的,须建立在深刻的理性认识的基础上,离不开有效的教育引导.优化社会环境,加强青年大学生的道德、法律教育,提高其道德、法律修养,校园环境熏陶和实践,加强自我教育自律,是重塑一代大学生社会主义道德、法律信仰的根本途径.

(一)加强社会主义道德、法治建设,优化大学生道德法律教育环境

法律和道德作为两种不同的社会调整手段,相互区别、相互补充,不能相互替代,也不可偏废.道德、法律通过所在环境的风俗,对主体的道德意识、法律意识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加强社会主义道德、法治建设,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加大社会舆论监督力度,严厉惩治腐败.加强主流道德规范的宣传,加大对道德行为的宣传,大力宣传社会的爱心行为,特别是当前社会对贫困大学生的关注与帮助宣传,让他们感受到道德的价值和力量,相信道德行为是社会中存在的主流和发展趋向.同时要安排一个好的制度,这个制度应当能够切实保证违法失德者不仅要在道义上付出代价,而且,在经济等各个方面也要付出同样的代价,提高失德行为的成本.同时,对于那些社会公德的遵守者、维护者,应当给予各种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不应出现“英雄流血又流泪”的现象.总之,通过法律制度的完善,良好道德环境的营造,保障道德、法律的权威,使公平正义深入人心,使依法办事和维护公序良俗成为大学生道德意识和习惯的重要内容,形成全社会尊重道德、法律的氛围,帮助大学生树立道德权威意识、法律权威意识,进而促进青年大学生道德、法律信仰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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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主渠道的作用,提高大学生道德、法律素养

一定的认知是信仰形成的知识基础,通过认知的提高,促使道德、法治观念转化为自觉的行为,道德、法律规范才能对人的思想和行为发挥积极作用.人只有确立了道德、法律认知体系来规导自己的行为选择,才不至在复杂的社会乱象面前茫然失措、随波逐流.提高道德、法律认知水平,是重塑青年大学生道德、法律信仰的根本途径.加强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建设,提高大学生道德、法律认知,增强其道德、法律观念,为道德信仰、法律信仰的树立打下知识、观念的基础.

要树立对法律的信仰,须首先从找回人们的道德开始,以对道德的信仰强化其对法律的仰信.大学生应该从诚实、守信、善良、人道、责任宽容等道德规范学起,从不、不撒谎、孝敬父母、尊重他人、信守承诺这些微小的德行做起,在对道德信仰的基础上,才可能使之对法的尊重和信仰内化在其的世界观中,建立起对法律的信仰.要努力增强大学生的权利意识,重视主体自我意识,这是培育法律信仰和法治精神的前提条件,而培养守法精神则是培育法律信仰和法治精神的灵魂.

(三)倡导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以德治校,依法治校,使大学生在德治、法治校园环境里得到良好熏陶与充分实践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倡导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以德治校、依法治校,不断净化校园环境,提高校园生态质量.促进广大师生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学术科研道德风尚的良好发展.建立健全学校行政权力监督和约束机制,推动学校再进步,将各种矛盾尽量化解在萌芽状态;尊重师生人格、保障和维护师生的正当利益、合法权利,健全学校内部矛盾纠纷处理的申诉制度,为师生排难平纷;加强学校治安防控体系和综合治理,打造平安校园,增进高校师生的安全感.高度重视校园文化建设,突出学校特色,弘扬学校优良的历史文化传统.经常组织开展多形式的集体活动,增强广大学生对学校的认同感、归属感、荣誉感,营造和谐有序的校园环境,使青年学生在德治、法治的校园环境里得到良好的熏陶和充分的实践.

(四)引导大学生加强自我教育、自我修养,强化社会监督,实现自律与他律的有机结合

外因是事物发展的条件,内因是根据.大学生道德、法律信仰的确立,关键还在于其自身的学习和实践.引导大学生加强自我教育,提高自我修养,强化道德、法律意识,自觉地将社会道德要求和法律规范内化为个人的良心、品质和行为习惯,提升个人修养和人生境界.

另一方面,健全和强化社会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传媒的舆论导向和社会监督作用,谴责违法失德行为,倡导良好的道德规范、道德行为.将大学生道德法律教育,道德自律、守法自觉与社会舆论、法律约束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对大学生群体中出现的失德、违法、犯罪行为的监督、揭露、惩罚,作为反面教材,警示广大青年学生引以为戒,自觉地将自己的行为纳入社会监督,接受社会的教育和约束.

四、结语

“一个没有道德的国家很快就会失去它在全世界的影响.”美国前总统吉米卡特在《我们濒危的价值观:美国道德危机》中指出.社会主义道德、法律信仰是我国社会主流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马克思主义信仰、社会主义信念的基础.青年大学生的道德、法律信仰状况关乎社会的安定有序和文明进步,关系到以德治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践发展与全面落实.加强社会主义道德、法治建设,优化大学生道德法律教育环境,采取多种途径和方法,全面强化大学生道德、法律教育,积极引导青年大学生加强自我教育、自我修养,在对道德“信而立”、“仰而为”的同时,提高对法律的认同感、依归感,建立起对社会主义道德、法律的信仰,成长为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