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管理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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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建筑节能工程作为建筑工程重要的分部工程,为保证节能工程施工质量,从技术与管理的控制、材料与设备的控制、施工过程的控制、质量验收等方面论述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管理及质量的控制.

关 键 词:建筑节能施工质量施工管理质量控制

1.技术与管理的控制

1.1、施工资质:承担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企业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目前,国家还没有制定专门的节能工程施工资质,施工企业(总包或专业分包单位)暂应具备相应建筑工程承包资质或专项装饰资质,专业分包需与总包签订分包合同.

1.2、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按照GB50300A.O.1制定现场质量管理制度、质量责任制、分包管理制度、工程质量检验制度,进行人员培训、技术交底及施工技术标准配备等一系列工作.

1.3、节能施工依据的文件:节能施工的文件包括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法律法规及规章、规范性文件.

(1)、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设计变更、引用的图集等,是工程个体特性的集中体现,需认真领会设计意图,做好图纸交底、技术培训.施工单位应该按照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施工,由于材料供应、工艺改变、建设单位要求等原因,需要改变节能设计的需注意:①、建筑节能设计变更实施前应该设计变更手续,并获得监理或建设单位的确认.②、设计变更不得降低建筑节能效果.③、当设计变更涉及建筑节能效果时,应经原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审查;并需建设单位重新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手续.④、尽可能维护已经审查确定的节能设计要求,减少不必要的节能设计变更.图集一旦被设计引用,就具有与施工图同等地位,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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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施工技术标准是对工程共性特性的总体控制,现场施工必须严格遵守,施工质量控制不得低于标准要求,做好标准的学习贯彻和实践总结.施工技术标准包括与节能工程施工有关的工艺标准、验收标准、材料标准、检验标准等,不仅包括国家标准(GB)、行业标准(JGJ)、地方标准(DB),也包括企业标准(0B)、施工方案和作业指导书等.现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标准主要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l44-2004;《膨胀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为G149-2003;《胶粉聚苯颗粒外墙外保温系统》ⅪG158-2004.

(3)、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是节能施工的纲领性文件.①、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内容,需有针对性、统领性,为专项节能施工方案的编制提供依据.②、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建筑节能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方案需具有符合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经监理或建设单位审批.③、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需对相关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方案交底.④、发生设计变更及施工方法的变更需及时修改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并报批.

(4)、法律法规及规章、规范性文件是国家、行业、地方、部门为了统一、推进建筑节能制订的文件,属于施工依据的文件,要理清文件中对节能施工的要求.常用文件有: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3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标准实施监管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05]第68号)

广东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印发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建设字[2006]151号)

关于印发《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6]第192号)

关于印发《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的通知(建质[2008]第19号)

1.4、“四新”技术:建筑节能工程采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评审、鉴定、备案.施工前应对新的或首次采用的施工工艺进行评价,并制定专门的施工技术方案.对于“四新”技术的应用,应采取积极、慎重的态度.

2.材料与设备的控制

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应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1)、禁限要求:①、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与淘汰的材料和设备.②、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对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规定,不得对室内外环境造成污染.

(2)、管理:材料、设备是节能工程的物质基础,通常在设计中规定或在合同中约定.凡设计有要求的应符合设计要求,同时也要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标准的规定,对它们的质量应进行双控.对于设计未提出要求的材料和设备,则应该在合同中约定,或在施工方案中明确,并且应该得到监理或建设单位的同意或确认.这些材料和设备,同样必须符合质量标准的要求.近几年来,国家对于技术指标落后或质量存在较大问题的材料、设备明令禁止使用,节能工程施工应严格遵守这些规定,施工中不得使用.材料和设备进场时应对其品种、规格、包装、外观和尺寸进行验收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检查认可,并形成相应的质量记录.材料和设备应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进口材料和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出入境商品检验.

(3)、进场验收:材料和设备应进行检查验收,并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确认,形成验收记录.①、对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包装、外观和尺寸等进行实物检查验收.②、对材料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查――出厂合格证、说明书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定型产品和成套技术的型式检验报告、进口材料和设备的出入境商品检验.③、按照规范现场抽样复验,建筑节能工程复验均应为见证取样送检.由于部分材料和设备检验周期较长,需及早送检,严禁先施工后复验.检验批数量和检验项目要满足要求,防止批量不足或检验项目短缺.故进场验收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对材料和设备附带的技术资料进行检查.这些技术资料主要包括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进口材料和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出入境商品检验.建筑节能工程所使用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和阻燃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的规定.


建筑节能性能现场检验应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围护结构节能性能和系统功能进行检验.由于这种现场检验对于节能性能的判定十分重要,故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均应对抽取试样或受检部位的方法,其真实性、代表性以及检测机构的公正性加以重视.

3.施工过程的控制

(1)、施工前,加强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编制冬季、雨季等施工技术措施,措施不到位不施工.应对从事建筑节能工程施工作业的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必要的实际操作培训.

(2)、施工时,先做样板房(间、件),请验收小组检验评价合格后推广施工;施工单位加强自检与复验,从人、机、料、法、环五方面予以控制,及时质量测控、纠正不合理偏差:由于建筑节能工程工序多、层次复杂、节点构造多样,隐蔽验收非常重要,需及时做好隐蔽验收;材料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不得用于工程,上道工序不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施工后,建设单位组织好验收,验收达不到节能标准的,整改后重新组织验收,使验收达到节能标准为止.

(4)、加强成品保护,避免成品损坏或“开肠破肚”.

(5)、正确处理好工期、质量、成本的关系,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保证建筑节能各层的工艺间歇(特别是保温层施工前要尽量达到墙体干燥),合理安排工期,确保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


(6)、节能保温设计型式多种多样,应尽可能采用环保、节能施工方法施工.

(7)、节能保温材料不得长期裸露、避免风吹雨淋,施工后及时做抹面层.

4.质量验收

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报告应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依照《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规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进行.在施工、验收、认定等工作中所形成的记录文件与资料,应当另列“建筑节能类”专卷,其资料整理及目录依照建筑工程的规定进行.各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建设工程备案手续时,应查验建筑节能验收备案材料,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4.1、质量验收的划分:建筑节能工程是单位建筑工程的一个分部,与GB50300-2001标准中9个分部工程共同构成一个单位工程.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包括10个建筑节能分项工程.建筑节能分项工程的工程量较大时可以将分项工程划分为若干个检验批进行验收.节能分项或检验批无法划分时可由建设、监理、施工等各方协商进行.

4.2、验收程序及要求验收程序: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不能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验收内容见表1.

由于建筑节能验收属于专业验收的范畴,其许多验收内容与原有建筑工程的分部分项验收有许多交叉,故建筑节能工程验收的定位有一定困难.为了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一致,将建筑节能工程做为单位建筑工程的一个分部工程来进行划分和验收,并规定了其子分部、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划分的原则.对于子分部、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划分的原则主要有二个:一是与原有划分尽量一致的原则.《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和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凡是已经划分了的,不再重新划分.当建筑节能验收内容包含在相关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内时,应按已划分的检验批进行验收,但验收时应按本规范要求对有关节能的项目独立验收,做出节能项目验收记录并单独组卷.二是原来没有划分的,可以重新划分的原则.即当建筑节能验收内容未包含在原已划分的子分部、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内时,应按建筑节能规范的要求进行划分和验收.例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0210中原来没有包括墙体外保温工程的检验批划分和验收,此项即应按照建筑节能的要求进行划分和验收.

4.3、资料要求: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资料需及时收集与整理.统一使用《广东省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竣工资料》.资料应单独组卷,与工程实物同步,杜绝后补或查重,避免不同步.

建筑节能工程作为建筑工程重要的分部工程,为保证节能工程施工质量,必须从技术与管理的控制、材料与设备的控制、施工过程的控制、质量验收等方面进行动态跟踪管理,从而使工程项目能够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施工任务,同时也提高施工单位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