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法学教育现状解决

点赞:2805 浏览:6939 近期更新时间:2024-04-02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我国实行的“依法治国”战略,“法治”国家目标的确立,带动了高校法学教育的发展,同时为了适应当代经济、政治、社会的发展,大学法学教育正在广泛普及.然而由于我国法学教育制度本身存在的缺陷、师资力量欠缺等原因,导致法学教育目标不明确、理论和实践相脱节等现状的发生.解决法学教育这些弊端,需要从法学教育制度本身着手,改进教学模式、方法、内容等,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营造学法、遵法、崇法的氛围.

关 键 词大学生法学教育现状对策

作者简介:杨晓兵,郑州大学法律系本科学历,学士,讲师,研究方向:法学教育、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

中图分类号:G6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4)10-218-02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政治、文化不断发展的时期,对法学知识、法学专业人才的需求也越来越大,然而根据我国法治发展报告资料显示,我国近三十年,法学专业设立在高校中增长了100倍,然而法学专业学生就业率却处于文科专业中的最低位,这种供求严重的不平衡和反常,对我国的大学生法学教育提出了质疑.本文将对我国大学生法学教育的现状、现状产生的原因以及解决这种现状的对策进行探析.

一、我国大学生法学教育的现状

(一)教学培养目标不明确,教学理念滞后

教学目标指导着教学方法、内容,同时也是培养何种类型人才的指南.当前我国大学法学专业本科生由于缺少社会实践,在专业技能方面存在很大欠缺.对于本科生和研究生的培养定位不准确,往往按照同样模式进行培养,导致我国法学人才适应不了当代社会需求.法学专业是一门具有实践性、社会性和应用型的学科,因此培养实务性人才是当今大学生法学专业学生发展的方向.根据对我国法学学者的调研,“本科法学专业学生培养实务性法学专业人才,研究生包括硕士和博士培养法学研究型人才”是当前大多数学者一致赞同的教学培养目标.然而当前我国法学专业的院校,对于本科专业的学生不能有效的定位,导致毕业四五年后才能适应工作岗位.在教学理念方面,重理论轻实践普遍存在,理论课所占的时间远多于实践课的时间.对于法学专业的大学生培养理念和非法学专业的大学生的培养理念方面存在模糊不清以及定位不准确等弊端.

(二)教学模式、方法、内容存在缺陷

法学本身是一门实践性非常强的科目,然而由于当期应试教育的影响,导致很多高校对法学的教育模式采取单一的“填鸭式”教学和师本教学.这种教学模式不能适应时代、社会的发展要求,同时也满足不了人才培养的要求.“统一性”的教学模式,导致学生培养的统一性和无特色性.在教学方法方面,教师通常采用简单地课本讲解,即使应用案例教学,也不能对案例进行细致、透彻的分析.教学的主战场被束缚在课堂上,学生成为不了学习的主人,缺少实践的教学方法.在教学内容方面,教师讲解的内容主要源于教材,而教材本身缺少创新性及知识点的陈旧.我国现有的教材通常是按照对现行立法的注释,缺乏从学理上进行的更多地探究.

(三)理论与实践相脱节

受我国应试教育的影响,法学作为一门实践性和应用性非常强的一门学科,目前出现了严重的重理论轻实践的现象.很多法学专业或者综合性大学的学生把学习法律条文、理论及概念等作为学习的重点和目标,甚至有的法学专业的学生毕业后都会不会起草合同、文书及办案等.然而当今社会对于法学专业人才的需求是应用法学知识解决实际遇到的问题,因此社会需求与学校的教学存在很大的矛盾.“法学的封闭性很大程度源于法学训练和教学的传统”,因此传统的教学模式无法适应当今社会的需求,如果想要打破这一封闭性就必须进行改革.理论和实践的脱节,不利于我国法学事业的发展,同时也阻碍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

二、我国大学生法学教育现状的成因

(一)我国大学生法学教育制度本身存在弊端

1.司法考试束缚素质教育的培养.司法考试作为法学专业学生步入工作岗位的通行证,在法学学习以及学生思想中都占据很大的地位.因此目前很多高校在教学过程中不断渗入司法考试知识,将大学作为司法考试的培训班,这种现象导致的一个后果就是学生、老师将学习、教学的重点放在应试上,忽略了法学专业素质的培养,从而导致法学专业的学生在法律技能方面存在很大的不足,同时法学修养也欠缺.

2.精英教育被大众教育所取代.据相关数据表明:在美国职业中社会地位与收入方面居于前两位的就有律师行业.而在中国法学专业的学生就业困难,高专业素质的律师更是缺乏.这种现象发生的原因主要是我国法学专业院校非常普遍,不论是有没有教学实力的院校都开办,导致学校教育层次的参差不齐.这种现象是一把“双刃剑”,它有利的一面是可以普及法学知识,让更多的人学习法学,形成学法、懂法、守法的社会氛围.不利的一面是大众教育取代精英教育,导致高校培养出的学生不具有一定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无法适应岗位的需求,就业率下降以及职位的不稳定性增加.

3.应试教育的弊端.我国采取的应试教育给法学学习带来了严重的不利影响,首先是转移学生的注意力,使学生学习的重点转移到死记硬背法学知识方面,而忽略了对于法理的专研以及实践的价值.其次是转移学校、老师的注意力,学校为了提升就业率和司法考试通过率,在学生上学期间就对学生进行理论考试重要性的思想灌输,并且鼓励学生考研升学,减轻就业压力.老师在教学方法和安排上,将理论知识的学习时间远远多于社会实践的时间.最后是给学法学习形成根深蒂固的障碍,法学本是专业性、应用性非常强的学科,复杂的法律条文、概念等如果死记硬背将不利于学生的长久发展,然而应试教育为法学树立了重理论轻实践的思想,限制了法学的发展.

(二)学校设施不足、师资力量欠缺

目前多所开设法学专业课程的学校都没有完善的教学设施,如多媒体、模拟法庭、案例体验途径等.这制约着法学专业的发展以及学生专业技能的学习.教师扮演着“传道、授业、解惑”的重要职位,因此教师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学生的学习成绩与专业素质,而当今法学专业的教师仍存在诸多问题,首先是教师实践能力欠缺,缺少实战经验,就不能传给学生实践的经验,其次个人的文化水平及专业素养仍存在很大的不足,大专、本科学历仍占据教师的大多数,最后是缺少出国进修学习的培训机会,没有机会学习国外先进的教学理念、方法.这些原因制约着我国法学专业学生的发展和我国法治的进程.(三)社会的法学现状、氛围的影响

虽然我国实行的“依法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于法学的学习起到了巨大的带动作用,然而高校法学专业毕业生面临着严峻的就业困难,导致全社会学习法学专业的热情收到了严峻冲击.提到法学,家长、社会的反应就是就业难,这种思维制约着法学专业的发展.同时社会的这种法学氛围也影响着我国法学教育的现状.要想成为依法治国的国家,前提就是营造学法、守法、崇法的社会氛围,因此学法氛围的短缺将对守法、崇法带来很大的困难.

三、我国大学生法学教育弊端的解决对策

(一)改革大学生法学教育制度本身

教育制度是改革弊端的根本,因此要想解决这种不利现状,关键就是要改革大学教育制度本身.首先,明确司法考试的意义与价值.大学教育不仅仅是传授某个法学概念、理论或者案例分析,而是培养法学缜密的逻辑思维和较高的法学专业素质.因此将大学学习与司法考试区分开,同时改革司法考试,使其更加适应学生专业技能提升,将大学法学专业学生学习的重点转移到实务性人才培养上来.其次,树立精英教育的理念.法学需要普及同时法学专业学生也需要精英似的培养,即对开设法学专业的学校进行详细、严格的审批,对未达到标准的学校取缔此专业的开设.对教师进行定期考核,淘汰专业素质低的教师.通过对学校、教师方面的努力,达到精英教育的目标,培养出适应现代社会需求的高端人才.最后,改革应试教育,将实践更多的渗入到平时的学习、训练以及考试过程中,将培养学生专业素质以及修养作为学习的重点.

(二)改进教学模式、方法、以及内容

传统的单一教学模式、方法和内容无法适应社会的发展需求,因此需要进行改革与完善.模拟法庭的设立可以给学生现场发挥提供平台,同时也有利于对学生学习的理论知识进行应用.还可以跟检察院、法院、律师事务所建立合作伙伴,提供学生现场体验的学习机会和逻辑思维培养、训练的机会.在教学内容方面,要突出法学的应用性、实践性的特点,可以通过生动的案例进行教学,同时发挥学生的主体地位,让学生广泛参与,不仅提高了学生上课的热情,同时也提高了具体应用的能力.例如可以通过某起刑事犯罪进行探究,从而明确“刑事犯罪”与“民事责任”的区别,同时也培养学生探究的乐趣和逻辑思维的训练.

大学生法学教育现状解决参考属性评定
有关论文范文主题研究: 关于法学教育的论文范例 大学生适用: 函授论文、学士学位论文
相关参考文献下载数量: 80 写作解决问题: 写作资料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论文模板、论文总结 职称论文适用: 期刊发表、高级职称
所属大学生专业类别: 写作资料 论文题目推荐度: 最新题目

(三)将理论教育与实践密切结合

英国著名法官科客有一句经典名言:“法律是一门艺术,在一个人能够获得对它的认识之前,需要长期的学习和实践”.因此,对于法学的学习应该将理论与实践密切联系在一起,并且经过长期的训练和培养.这样要求高校应该定期举办模拟法庭实践活动,或者旁听等社会实践活动,这些活动对于学生的训练益处是不穷的,也是课本所学不到的.还可以组织学生去律师事务所进行见习或者实习,把学生真正融入到社会实践过程中.


(四)营造学法、遵法、崇法的氛围

学法、遵法、崇法的氛围有助于学生对于法的学习热情的带动以及对法在内心深处的遵守,而营造这种氛围需要学校、家庭以及社会的共同努力.学校的“依法治校”,家里的遵法守法以及社会的无违法乱纪等都有助于这种氛围的形成.可以组织学生定期观看法律讲堂等电视节目,对法学部分概念可以有更深的学习和理解.

四、结语

大学法学教育承担着培育合格的高素质法学专业人才以及树立学法、遵法、崇法的理念,是我国建立“法治国家”的重要途径.然而我国的法学教育现状并不乐观,存在教学培养目标不明确,教学理念滞后;教学模式、方法、内容存在缺陷;理论与实践相脱节等.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是我国大学生法学教育制度本身存在弊端、学校设施不足、师资力量欠缺、社会的法学现状、氛围的影响,改革和完善大学法学教育需要改革大学生法学教育制度本身、改进教学模式、方法、以及内容、将理论教育与实践密切结合以及营造学法、遵法、崇法的氛围等,通过这些对策我国的大学生法学教育将会培养出适应社会需求的高素质人才,为国家的法制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