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相关问题的

点赞:6074 浏览:20923 近期更新时间:2024-03-06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 】对外投资是指事业单位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面向其他单位的投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会计准则》对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分别作出了规定.但是,随着社会投资意识的进步,事业单位投资规模和形式扩大,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经济环境有了较大的改变.因此现在看来相关规定有需要改进的地方,本文主要针对事业单位材料对外投资及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核算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改良建议.

【关 键 词 】事业单位 对外投资投资基金

在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的背景下,我国大多数事业单位都面临着深刻的改革,对外投资在事业单位资产核算中占的比例越来越大,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会计准则》对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作出了规定,随着改革的不算深化,经济环境与制度制定时时相比有了较大的改变,在现在看来对对外投资的相关规定有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尤其是事业单位材料对外投资和无形资产对外投资.

一、对事业单位对外投资会计核算的相关规定

现行《事业单位制度》第117号科目“对外投资”使用说明中规定,属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向其他单位投出材料,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借记本科目,按材料账面价值(不含增值税),贷记“材料”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扣除材料账面价值与应交增值税的销项税额的差额,借记或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同时按材料的账面价值借记“事业基金―――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对外投出材料,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借记本科目,按材料账面价值(含税)贷记“材料”科目.按合同协议确走的价值与材料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或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同时,按材料账面价值,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事业单位向其他单位投入的无形资产,按双方确定的价值,借记本科目,按账面原价,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同时按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针对以上规定,笔者认为存在以下问题.

关于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相关问题的参考属性评定
有关论文范文主题研究: 关于增值税的论文范文资料 大学生适用: 函授论文、学年论文
相关参考文献下载数量: 20 写作解决问题: 怎么撰写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文献综述、论文总结 职称论文适用: 杂志投稿、职称评初级
所属大学生专业类别: 怎么撰写 论文题目推荐度: 优秀选题

二、关于一般纳税人以材料对外投资的核算

一是应明确“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是含税价还是非含税价.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写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缴增值税.据此,事业单位对外投出材料时在对外投资的计价中应包含增值税.因此,上述/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中若已含增值税,则可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借记“对外投资”科目;若上述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为不含税价值,则应以此价值与应交增值税之,借记“对外投资”科目.

二是事业单位对外投出材料,其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应为不含税的合同协议价,而不是材料的账面价值或含税的合同协议价.对外投出材料视同销售行为,应按销售的一般会计处理计算增值税.

三是“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金额应与“对外投资”金额相等.按材料账面价值调整事业基金明细账是不合适的.在事业单位以材料对外投资时,增值税也就形成了单位的实际支出,成为事业单位在投资业务上所占用的资金,应同材料的账面价值一起调整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中去.这样也就使“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金额应与“对外投资”金额相等.

针对一般纳税人以材料对外投资的核算中的相关问题,笔者认为在核算中应明确合同协议价的内容,以不含税的合同协议价为基础来计算相关增值税,并将此增值税调整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中去.

三、关于以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的核算

事业单位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应按评估价或合同、协议确认的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按账面原价,惜记“固定基金”,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对以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的核算却没有设置与“固定基金“相对应的”无形资产基金“科目.投出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与投出无形资产的账务处理差别太大,不利于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另外,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没有规定无形资产提取折旧的问题,账面价值始终是原值,因此对该资产的实际现值无法估计.这样对企业的资产估计不利,会高估资产价值.在意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时应视同销售,计算相关税费.针对以上问题,笔者认为事业单位以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相关的会计分录为:


借:对外投资(协议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协议价值)

应交税金(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借:无形资产基金(无形资产净值)

无形资产摊销(无形资产的摊销额)

贷:无形资产(无形资产入账价值)

下面以例子来进行具体说明.

例1:甲事业单位(不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将一项专利权投资于某股份有限公司.专利账面余额为80 000元,已摊销20 000元,该专利经双方确定的价值为100 000元.

借:对外投资105 000

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100 000

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5 000

借:无形资产基金60 000

无形资产摊销20 000

贷:无形资产80 000

随着近几年事业单位利用资金形式的多样化,对外投资成为了事业单位的重大财务活动,必须加强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现行的1996年《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1997年《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此作出了一些规定.但十几年来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环境和对外投资的意识与规则、制度都发生了很大变化所以现行的制度逐渐显示出其弊端,因而十分有必要对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现行规定进行深入研究发现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并提出更加适合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准则改良建议,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需求,反映真实的事业单位财务状况,给信息使用者以有价值的会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