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勇X李洪奇到印度,写药去?

点赞:5644 浏览:20355 近期更新时间:2024-04-02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2011年,印度北部拉贾斯坦邦开始免费分发大约350种重要的仿制药,门诊人次因此跃升60%,住院人次跃升30%.拉贾斯坦邦基本药物目录委员会前任秘书Gurbani说,医疗费是印度农村债务的第二常见原因,印度数据显示,超过40%的印度人住院需要借钱或者变卖家庭资产.印度政府通过强制生产许可,允许本国制药企业仿制国外药物,但这通常被认为违反了国际范围内通行的贸易法则.就在2011年印度与欧盟进行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过程中,仿制药不可避免成为重要议题 ,图为仿制药的受益者,印度HIV携带者在首都新德里的街头自由贸易协定的“不公平条款” .

江苏一位名叫陆勇的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患者从2014年底被推到了媒体的风口浪尖.从2002年他查出患慢粒性白血病起,医生就建议他赶紧服用一种名叫格列卫的药,为每盒23500元.吃药两年,花费了近60万元.后来得知印度仿制的格列卫只需要4000元,在无力承受高价救命药的现实逼迫下,他辗转写到了印度药厂仿制的格列卫,尝试后觉得效果不错,就在自己建的白血病病友群里推荐,并自称为上千名病友向印度制药公司汇款购写仿制药品.上千患者的团购使得药价低至200元一盒.由于每月转账金额较多,境外汇款手续繁琐、限制较多,陆勇在网上购写了(属于刑法意义上的信用卡范围)进行转账,但这种药并未在我国药监局注册.2014年7月,陆勇被湖南省沅江市检察院起诉,案由为“妨害信用卡管理”和“销售检测药罪”.2015年2月26日,沅江市检察院作出对陆勇不起诉的决定,不起诉的原因有两点:陆勇的购写和帮助他人购写未经批准进口的抗癌药品的行为,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但并不是销售行为,因此不构成销售检测药罪.而他从网上购写的行为,违反了金融管理法规,但目的和动机是好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半年多的时间,陆勇经历了被公诉、被逮捕,到最终的公诉撤销、起诉撤回、重获自由的“案情反转”.


在药品管理方面有着丰富经验的律师李洪奇看来,陆勇做的确实是一件违法的事.“他使用的药论定为检测药是没问题的.但陆勇的目的是好的,他是为了帮助病友治病.所以检察官考虑用行政处罚就可以了,没必要用刑事手段来处罚,这是不起诉的一个原因.另外一个原因是,这个检测药只是拟制检测药――不是成分不符,也不是用非药品冒充药品,只是因为没有经过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审批检验,因而是以检测药论处的检测药.陆勇的行为虽然违法,但从人文关怀来讲,从刑法的理念来讲,从犯罪行为的四个要素来讲可以不追究他刑事责任.有的人好像觉得(陆勇)是见义勇为似的,这是不对的.”

其实,不仅仅是中国,每年都有来自欧美、中东和印度邻国大批的游客到印度看病,被称作“医疗旅游”,因为同等的医疗怎么写作,在印度的有时候只有西方的1/10,印度仿制药的优势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印度的制药领域常常使用“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用在仿制药的研发和进口药品议价环节上,作为筹码迫使进口药降价.

但这也引起专利持有企业的不满.持有专利的制药商们坚持认为,中等收入国家的政府部门应当扩大保险项目与获得医疗保健的范围.美国印度企业委员会生命科学部门的主管兼法律政策顾问Amy Hariani就曾指出,印度降低了对知识产权的支持力度,从而严重削减了可促进国内经济增长的药品开发和外国投资的热情.她表示,促进印度经济增长的最佳办法是鼓励创新.

李洪奇认为,陆勇案之所以备受关注,正是因为它是一个典型.印度仿制药为何如此低廉?我国医疗保险为何不能报销这一类天价救命药?进口药的合法流程以及政府对药品定价的规定究竟是怎样的?保护药品专利和无力购写专利药的患者的生存权该怎么权衡等种种问题都围绕着这个案件,不仅仅是与司法上的困境,它还杂糅着许多方面的矛盾、许多层面的问题.凡此种种,其实与每个普通人都息息相关.

进口抗癌药与印度仿制药流程对比.(图/CFP)

陆勇X旅伴

Q:从两次被抓到现在诉讼被撤销了,感觉如何?

A:我前后两次被抓,第一次是从2013年11月23号到2014年3月19号,第二次是从2015年1月10号到2015年1月29号,加起来一共139天.中间挺多曲折的,最终这个事情能这样完结,我挺平静的,也得到了应有的结果.去年过年一直在看守所,没能回家,今年过年也好好陪了家人,很开心.

Q:你是怎么接触到印度仿制药的?

A:我是2002年8月查出慢粒白血病的,医生建议赶紧服用诺华生产的(正版)格列卫.我父母立刻拿了23500元,写了一盒,我还清楚地记得,这一盒药很轻,但算下来是(同等重量)黄金的20倍.

吃了两年药,花了近60万元,家里的经济相当窘迫了,每天一睁眼,就想到药费.而且能不能找到匹配的骨髓移植也是问题.特别偶然地看到了一篇韩国的文章,说2001年,韩国已经有1000个患者从印度写到了仿制药,是原版药的八分之一.后来,我从日本辗转写到了印度的这种药,一盒4000元人民币.拿到这个药以后,我看到药盒上有制药企业的,就试着发了一份传真,希望能直接写,他们也同意了.

Q:你就把这个消息告诉了群里的病友?

A:我也是吃过一个疗程之后,做了很多次血液检查,觉得没有问题之后才告诉他们的. 我在2004年4月份建了这个群,用于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病友交流.在大家知道有印度仿制药之前,群里只有两个人能吃得起原版的药物,一个是我,一个是杭州的病友,其他人只能用口服化疗药、吃中药,或者用干扰素.

Q:为什么会充当起了印度药厂及病友中间人的角色?

A:因为写药的过程很繁琐,每次汇款还要收取300元左右的汇款费用,而且好多患者不懂英文,我就开始帮他们翻译、转发邮件.那家印度公司说,我是第一个跟他们联系的中国人,他们认为通过我会比较方便,而且写药的人也越来越多,就在中国开了一个账户.但后来网银升级,他们就跟我商量,让我提供汇款的账户.我们找了两名云南的病友,由他们提供账户,印度公司给他们提供每月两盒的免费药品.但后来交易数额大了,两名病友怕被警方怀疑他们洗钱,也不愿意继续提供.我怕以自己的名义提供账户,让大家都把钱转给我,会让病友多想,于是就在了一张,对方给我提供了一个名为“夏维雨”的账户,病友们就给这张卡上打钱,卡就给印度公司使用.

Q:大概帮多少病友写过药?

A:上千人不止.

Q:一开始起诉你的罪名是“销售检测药”和“妨害信用卡管理”,也有媒体称你是“印度药品第一人”,当时有意识到这些吗?

A:那时并不太了解,只是发现了一条能活下去的路,挺高兴的.我从没有想过要钻法律的空子,我也不知道在网上购写信用卡是违法的.我是因为在了一张信用卡提供给印度公司使用,才出了问题.不管写药、付款,全是病友自己完成的,不是我写了再转给他们,我并没有.而且我本身也是患者,也要写药自己用.举个例子来说,就像市面上有写检测Nike鞋,你写了自己穿,是没问题的,转手卖给别人再牟利才是不对的.

Q:这个事件出来后,会有病友认为你牟利或者有私心吗?

A:我没有赚一分钱.警方查得很清楚,他们查了我的账户、电脑、所有文件,我的、也都查过.有人觉得我在里面有利益,我从不解释,没有意义.我没有通过药价来挣钱的动机,我有自己的公司,生活还可以,没必要再花时间去弄这个.再说,我自己也是一个患者,我也已经花了60万写正版药,我能理解其他患者的那种无助感受和巨大经济压力.我们病友们最大希望就是想有尊严地活下去,我们不要到处求救,到处哭喊.还记得,湖南的病友说过,有病没药吃,那是天灾,有药没钱吃,那是人祸.

Q:有网友说你的故事是中国版的《达拉斯写家俱乐部》,你怎么看?

A:有人跟我提到这部电影,我也特意找来看.和男主角一样,我们对寻找更好的途径活下去的渴望是相似的.但也有差别,电影里的艾滋病患者从国外直接药品,但我只是为病友便利购写提供了账户,并不想牵扯其中.

Q:在中国的法律中,没在药监局注册的就被视为“检测药”,但很多检测药却能救命,法律与救命之间的矛盾你怎么看?

A:仿制格列卫在印度合法,是因为印度有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如果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时或为了公共利益,专利权就让步了,可以不经专利权人的同意,由政府授予、许可其他企业使用.其实我们国家也有“专利强制许可”制度,但没有先例,因为强制许可的范围很虚化,没有什么标准.我觉得是不是可以学习印度,对某些昂贵但使用人多且迫切的药物,也实行一两次强制授权呢?

Q:现在回顾整个事件,印象最深的事是什么?有后悔的地方吗?以后还会帮患者写药吗?

A:印象最深的可能是第一次在看守所待了119天,洗了43次冷水澡,还是挺磨练人意志的(笑).对于帮患者药,我并不后悔,但在卡,是我的错,这个我认.以后可能会尽量提供写药的信息,让他们去注册吧,尽量不帮他们写了.

创新药物是指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专利的药物.相对于仿制药,创新药物强调化学结构新颖或新的治疗用途,但在我国创新药的研发仍然不太给力.(图/CFP)

李洪奇X旅伴

Q:陆勇案中反复提到的“检测药”和“仿制药”分别是什么意思?

A:这是两个不同层面的概念.在国外,过了专利期的药,大多被认为是可以仿制的,于是就有了仿制药.国内外这两个概念体系不太一样,但大致相同.检测药是指药品所含成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或者是由非药品冒充药品的,或者以其他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主要强调成分是否相符.但是有6种情况的药也被推定为检测药,陆勇遇到的就是其中一种情况:应该经过审批而没经过审批的,按检测药论处.这个药是进口药,就要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程序来注册.陆勇案件中的这个检测药不是实性的检测药――不是成分不符,也不是用非药品冒充药品,而是拟制检测药,只是以检测药论处的检测药.拟制检测药有6种情况,陆勇的情况是因为没有经过审批、检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没法确证.

Q:个人进口药品的流程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A:《药品管理法》三十九条规定:医疗单位临床急需或者个人自用进口的少量药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口手续.这一条很模糊,个人要走这个程序该怎么办?跟药品公司是一个程序,还是有特殊程序,法律没讲.个人去走这个程序,可能很麻烦.现在连药企去跑进口药的注册、审批过程很繁琐,有很多药等了三五年了,还在排队.

Q:为什么审批这么难?

A:你可以去查药品监督局网上刊登的一个报表,每年审批药品排队的太多了.药物审批的过程大家怨言很多,尤其是医药企业,我们国家现在也正在修订《药品管理法》,对应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也要修改,这需要时间.注册难、速度慢、效率低,也没有给一个具体的原因.这里面有体制问题,机构问题,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的确证方面的问题.有的药品临床试验可能就得一两年.到了药监局,你的临床试验结果还要经过到他们指定的部门再检验,它得到的结果和之前在国内、国外的临床试验结果对等一致,才有可能最终上市. Q:印度关于仿制药的法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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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药品专利是属于原发企业持有的,你不能侵犯人家的专利.但是在印度,它认为国外的专利药是垄断,他们付不起.他们就立法规定,国家出于公共需要,你不许可我就仿制你.印度是全世界实行药品“专利强制许可”最多的一个国家.印度的制药领域常常使用这一制度,进行仿制药的研发,也常常将此应用在进口药品议价环节,作为筹码迫使进口药降价,你不降价,我就把专利强制授权给本土药厂.欧美国家也对这个怨声载道.后来印度为了进WTO,在谈判中允诺要对国外的专利产品进行保护.于是才划分了一个时间线,但1995年之前的所有专利它都不认,这样就把很多基于原来的专利进行改进的衍生药品的专利卡住了,(这一些药)在印度也就得不到专利上的保护.相对于印度,咱们国家在国际环境中知识产权压力比较大,我们国家在药品专利上的管理还是不错的.虽然专利法里有对药品强制许可的制度,但是我们还没有试过.不过在2003年SARS时,我们国家也出面搞了一个达菲的专利许可.

Q:我们国家对于仿制药的法律是怎么规定的?药价是怎么定的?

A:各个国家包括我们国家都可以做仿制药品,我们国家仿制药的申请也有明确规定.某种药报批下来了,国家药监部门同意我上市,但是上市以后我卖查重呢?这就归到发改委管了.咱们国家药品竞价机制有三个方式,一是政府定价,这些都规定好了,这些药基本上是对国家卫生特别重要、临床使用上比较多的药品.第二个是政府指导价,规定一个市场销售最高价.最后一个就是市场调节价,或者叫企业自主定价,企业可以自己定价,比如说现在特别贵的一部分抗癌药的定价就属于这一类.为什么有些药这么贵啊,比如有些抗癌药品一支几千块钱、几万块钱都有,这个完全是公司自由定价的.自主定价的基本上不会进入医保目录的,基本上都是自费的.

Q:医保为什么不给报销这一类自由式定价的药?写不起救命的药患者该怎么办呢?

A:这个问题太简单了,医保的钱从哪儿来啊?医保有两部分钱,一部分是我们个人搁进去,还有一部分是单位搁进去,我们的医保账户的钱就是这些.我们有一个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进入这个目录的都是常用药、必用药,医保资金可以给你报销这个目录里的药.从国家战略层面来考虑,这些足够维持我们现在基本的医药卫生公共需求.但当你要用的药大于这个基本的医药目录,可能就没法报销.为什么不能报销呢?还是钱的问题.但也有例外,有一些不在基本医药目录里面的药,在极偶尔的情况下,因为病人需要也可以进入医保目录.

至于怎么办,很简单.可以写商业保险啊.现在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说包病百治,像特别富有的北欧国家也完全达不到.中国医疗保险的覆盖面已经很大了,职工保险、城镇居民保险还有新农合已经涵盖了中国95%以上人口,这已经是很了不起的贡献.

Q:你怎么看陆勇这个案子?

A:现在大量白血病、癌症病人都到日本、欧美去写那些非处方药,为什么陆勇就引起轩然大波?因为他这个案例太典型了.关于检测药、仿制药的概念,药品应该怎么进口,政府怎么定价,为什么现在药价高,以及咱们国家的医疗状况等这一系列问题都与这个案件有关,都体现在了案件上,这也体现了我们探讨的价值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