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职业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的财政预算可行性

点赞:24933 浏览:109458 近期更新时间:2024-02-03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 目前,我国农村职业教育在普及力度、培训内容、办学条件、师资水平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问题,其根本原因是没有充足的经费保障.因此,我国有必要对农村职业教育重新定位,将其纳入义务教育体系,由和地方各级财政予以支持.数据测算发现,这一做法在财政上是可行的.

关 键 词 农村职业教育;义务教育体系;可行性

中图分类号 G72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12)10-0063-07

农村职业教育不仅要为整个农业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合格的劳动力,而且要为非农产业经济和城镇经济发展输送劳动力,满足整个社会现代化发展的需要.从这个意义来讲,农村职业教育不仅关系到农业产业升级和农村现代化的发展,还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产业升级和现代化的发展.

然而,目前我国的农村职业教育并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主要问题在于农村职业教育在农村劳动力中普及率不高[1],而造成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农村职业教育相对于普通农村家庭来说成本过高、收益回报周期过长,再加上农村职业教育体系和专业设置不能很好地满足产业结构升级和农民就业转型的需要,很少有农村家庭愿意投资于职业教育,因此将农村职业教育尽快纳入财政预算,并将其制度化和法律化,让农村劳动力不仅享有接受一定水平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而且使接受一定的职业教育和培训成为其进入农业和非农领域所必备的基本条件和必须履行的义务,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农村职业教育在提高农村劳动力供给质量、促进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方面的作用.

一、农村职业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的必要性

(一)农村职业教育在农村劳动力中普及力度不够

2008年进行的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显示,在外出从业的农村劳动力中,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仅占10%;新生代农民工中接受过职业培训的人员比例只有36.9%,说明绝大多数进入非农产业的农民工仍然缺乏一定的劳动技能培训.相比之下,职业教育体系比较发达的德国,对产业工人的职业培训有非常严格的要求,早在1869年政府就颁布了《强迫职业补习教育法》,1889年又颁布了《工业法典》,以法律条文的形式规定企业学徒培训必须与职业学校教育相结合;1969年颁布了《职业教育法》,正式把职业教育作为国家教育制度确定下来[2].而我国相关行业并没有对产业工人的上岗提出职业培训或技能培训的要求,这是绝大多数农村剩余劳动力没有接受过基本职业教育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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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农村职业教育的培训内容不能满足农村劳动者和市场的需求

农村职业教育的培训内容直接关系到学生们毕业后的工作和前途,然而目前不少地区农村职业教育的专业和课程设置存在以下三方面问题:第一,培训形式过于单一,培训内容仍以单一农业,如农业种植养殖等农业技能培训为主,而对农产品加工、农村物流、农业信息化管理以及农业农村综合社会怎么写作业等涉及到“大农产业”方面的劳动培训重视不够,对于涉及到第二、三产业尤其是一些新兴产业的相关技能培训更少.第二,为吸引和扩大生源,迎合学生的择业观念,农村职业学校普遍设置热门专业,如计算机、会计、外语、贸易等专业,而不考虑这类专业人才在人才市场上已经出现供过于求的局面,造成不少学生花钱接受了职业培训,却难以找到合适的工作.第三,农村职业学校缺乏办学特色.农村职业教育要向企业和社会直接输送劳动力,其培训内容应该与工作岗位密切相关,让学生在毕业后能够直接参与各项工作,侧重点是培养学生的职业技能和技术.而目前大多数农村职业学校由于缺乏一定的劳动力市场调研、缺乏雄厚的资金支持、没有足够的专业技能和职业培训方面的合格师资,导致农村职业教育和普通的学历教育在课程设置上没有太大区别,文化理论课比重过大,而实践操作、技能训练方面的课程比重过小,失去了农村职业学校的办学特色和优势.


(三)农村职业教育办学条件差,硬件设施难以满足职业教育的需求

农村职业教育的成功举办不仅需要一定的教学理论场地,还需要一定规模和水平的实训操作场所,以及进入相关企业和工作岗位的实习机会,三者缺一不可.然而由于大多数农村职业学校分散于广大农村和县城,而且缺乏雄厚的资金和技术支持,难以形成规模效应,其教学场地、教学设备、实践实训场所严重不足,加之地理条件劣势,学生进入相关领域和岗位实践的机会严重缺乏,难以满足学生的实训操作需求.

(四)农村职业教育的师资水平偏低

一是农村职业教育师资力量严重不足,如表1所示,普通高等学校和专科学校的生师比最小,说明普通高校和专科学校的教师队伍资源相对较为充足,普通中专的生师比稍大,而生师比最大的是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其中农村职业技术培训学校的生师比尤其大,说明我国整个职业教育尤其是农村职业教育的教师资源明显不足.二是农村职业教育师资质量不高.发达国家对职教教师的任职资格都有严格规定,例如美国某州规定要有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学士学位并有相关领域1~2年实际工作经验的优秀者,才能获得职业技术教师资格证书;德国要求职业技术教育教师必须受过高等教育,有5年以上工龄,掌握教育和心理科学知识,且经过国家的专门考试取得合格证书.虽然我国教育部于2010年8月发布了《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但却没有对职教教师的任职资格作出硬性规定,而且目前我国真正能达到这个标准的农村职业学校少之又少.三是难以招到合适的教师且留不住优秀人才,尤其是具有一定实践经验和专业技术职称的实践培训类教师严重缺乏.因此,不少农村职业学校理论教师和技术培训教师的比例严重失调,甚至由缺乏实践经验的理论教师充当技术培训教师,致使农村职业学校不能充分发挥职业教育的特色.

表1 各类学校的生师比

数据来源:根据国家统计局网站相关数据计算得出,其中农村职业技术培训学校的数据采用了“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培训学校(机构)”的相关数据.生师比是按照单位教师所负担的学生数的比例来计算的,其中教师数量参照的是“教职工人数”,学生数量参照的是“在校学生数”.

农村职业教育之所以存在这些问题,其根本原因在于经费紧缺,在于我国没有把农村职业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范畴.因此,我国必须对农村职业教育重新定位,将其纳入义务教育体系,由政府统一规划管理,由和地方各级财政予以支持,其意义体现在如下五方面:首先,农村家庭和个人可以无需承担职业教育昂贵的学习费用,从而减轻了农村劳动力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经济负担;其次,使得接受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成为农村劳动力进入各种工作领域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和所必须履行的义务;第三,由政府对农村职业教育进行统一规划管理,可以对其专业设置和教学内容进行一定的指导,使得农村职业教育的培训内容更符合经济发展和劳动力市场的需求,不再出现专业和市场脱节的现象;第四,有了财政支持,能够改善农村职业教育的教学条件,提供更完善的教学和实验操作场所,使学生有条件进行相关的职业技能培训;第五,可以使农村职教教师具备公办教师的资格,享有相应的待遇和社会地位,从而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于农村职业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