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政府时期的学位制度与生教育述评

点赞:16661 浏览:71806 近期更新时间:2024-01-23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晚清政府 “壬寅学制”和“癸卯学制”的制定与实施,为中国新型学制和研究生教育制度的建立奠定了基础.它代表了中国近代学位制度与近代研究生教育变革的趋势与发展方向,并对民国北京政府乃至现代中国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制度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关 键 词 】晚清政府;学位制度;研究生教育

自战争后,清政府遭遇到了“数千年未有之强敌”和“数千年未有之变局”,中国迈入了一个非常时期.在这种国际大背景下,晚清政府为扭转颓式,巩固统治,遂接受维新派的一些变革主张,自1901年起,开始实行“新政”,改革教育,相继颁布了“壬寅学制”和“癸卯学制”.在两个制度范式下,在科举制度之外,建立了近代中国教育史上具有独立形态的教育体系——研究生教育,开创了我国近代学位与研究生的新篇章.

一、 晚清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历史背景

(一)近代经济的发展为晚清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出现提供了物质基础

随着近代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原有的教育制度已不能满足新形势下的政府管理.与中国分散无序的小农经济相匹配的是制诏甑试人才授予官职的科举制度.科举制度将权力、地位、财富和学识结合起来,为中国社会培育出了少数脱离社会发展的知识精英,“千百年来,中国一代又一代的知识分子就在科举考试的绞肉机中托儿挣扎消磨,脚不出书斋,眼不离四书五经、诗赋文章.从整体上说来,中国古代知识分子的‘知识’是畸型的,只要不能应举做官的就不成其为知识”.这些科举孕育出的畸型精英在中国极端封建专制的挤压下,造成了中国士大夫阶层目光短浅、狷狂自大的劣势心理.加上传统儒家思想的影响,中国的官僚阶层几乎不能接受任何外国的政治理念.盲目的自大、抗拒异质文化的封闭以及由此造成的极度愚味,自然使中国的统治阶级不能对西方的入侵作出迅敏和有力的反应.中国官僚阶层也一直深陷囵圄,缺乏整合传统与现代的魄力与勇气.这种教育制度自然无法抵御近代中国的民族危机,无法调和社会变革转型与人才缺口的矛盾.而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新兴资产阶级的不断壮大,要求变更传统教育制度的呼声与日俱增.

(二)西方大学制度的引入为晚清的学位制度与研究生教育提供了历史蓝本

近代意义上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无疑始自欧美.清末时期,一些传教士在中国创立了以宣传宗教教义和西方文化为主要内容的教会大学,这些教会大学为近代中国引入了西方大学模式.诚如余日章所说“中国近世教育史学校之创立,精神、形式悉有基督教会梯山航海,转运而东.基督教对于中国教育之一途,为今日新教规,早为国民公认,小学、中学姑置勿论,而基督教之高等教育,诚有卓然可观者”.在中国建立的教会大学包括比较著名的圣约翰大学在内,先后有七所教会大学通过向国外政府注册立案的方式,取得了与国外大学同等的学位授予权.在教会大学就读的学生取得学位后,可免试直接出国攻读国外的研究生课程.诚外,教会大学创立的初衷,是为了进行文化植入和文化入侵,但客观上对中国近代社会和文化教育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教会大学的学位制度与研究生教育,成为近代中国教育界有识之士认识西方教育制度的一个窗口,加深了教育界对近代学位制度与研究生教育的理解,与并直接向中国提供了可供借鉴的历史蓝本.

(三)科举制度为晚清政府时期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制度孕育了创造因子

制度的创造都先在地受到前此文明程度的制约,并与先前的历史成果具有某种必然的继承关系,马克思认为“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继承下来的条件下创造”.要改变中国政治僵化、经济滞涸的现实,使中国能够适应时代的发展,加速中国近代化进程,须在教育中植入时代感强劲的新元素,以改变传统教育脱离社会,远离实际的弊病.晚清政府的学位制度承袭了科举制度中积极的因子,草创了近代中国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制度.

二、晚清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内容

(一)“壬寅学制”与“大学院”

“壬寅学制”由晚清管学大臣张百熙主持拟定,1902年8月颁布.包括《钦定蒙学堂章程》、《钦定小学堂章程》、《钦定中学堂章程》、《钦定高等学堂章程》、《钦定京师大学堂章程》及《考选入不敷出学章程》等六部章程,中国近代由国家颁布的第一年规定学制系统的文件.章程详细规定了各级学堂的目标、性质、年限、入学条件、课程设置及相互衔接关系.“壬寅学制”之《钦定京师大学堂章程》规定,“今定大学堂全学名称,一曰大学院,二曰大学专门分科,三曰大学预备科.”除大学院由于“学问极则”,主要重视学术研究,故不主讲授不设课程.这表明大学院实则为研究院性质,这标志着我国研究生教育及其教育组织形式首次以国家立法形式出现,这对我国近代的研究生教育制度具有开创性意义.

(二)“癸卯学制”与“通儒院”

“壬寅学制”颁发后,由于清政府保守派对此学制并不认可.1903年7月清政府命张百熙、荣庆、张之洞以日本学制为蓝本,重新拟订学堂章程,于1904年1月公布,即《奏定学堂章程》,是年为旧历癸卯年故称癸卯学制.该学制规定学堂的立学宗旨是“以忠孝为本,以中国经史文学为基,俾学生心术壹归于纯正,而后以西学瀹其知识,练其艺能,务期他日成才,各适实用”.包括《初等小学堂章程》、《高等小学堂章程》、《中学堂章程》、《高等学堂章程》、《大学堂章程》、(附《通儒院章程》)、《蒙养院及家庭教育法》、《初级师范学堂章程》、《 优级师范学堂章程》、《 初等农工商实业学堂章程》(附《实业补习普通学堂章程》及《艺徒学堂章程》)、《中等农工商实业学堂章程》、 《高等农工商实业学堂章程》、《实业教员讲习所章程》、《译学馆章程》、《进士馆章程》,还有《学务纲要》、《各学堂管理通则》、《各学堂奖励章程》和《各学堂考试章程》等.值得注意的事,“癸卯学制”的《通儒院章程》中规定,“通儒院为研究各科学精深义蕴,以备着书制器之所.通儒院生但在斋舍研究,随时请业请益,无讲堂功课”.这说明,通儒生是在导师的指导下,自行研究.这一范式一直影响到现代中国的研究生教育.1907年,晚清政府对“癸卯学制”进一步修改,其中规定“通儒院毕业,以平日研究所得之各种著述,吴大学堂总监督,由总监督与分科教员公同评论,定其分数,咨呈学部,确加复核,分别等第,将其著述进呈御览,恭候钦定奖励录用”.


三、晚清学位制度与研究生教育的历史评价

晚清政府 “壬寅学制”和“癸卯学制”的制定与实施,为中国新型学制和研究生教育制度的建立奠定了基础.拟订这个两个学制的指导思想是“中学为体,西学为用”.在课程设置上,特别注重读经.包括称研究生为通儒生,体现出浓厚的封建性.它排除了对女子的教育,是一个单纯男性教育的学制,学制年限也较长.但它毕竟是中国废除科举制度后第一个正式颁布施行的新式学制,对旧中国学校教育制度在组织形式上影响是较大的.

学制颁布后,各类各级学校获得了发展.但是,由于中国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条件下,加之整个学制改革是在“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指导思想下进行的,所以所实行的学制虽形同西方近代资产阶级国家的学制,但实质上仍然是受封建思想支配,表现出明显的半殖民地半封建性.

客观的说,晚清政府时期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制度是一个包含比较多现代性因子的制度.只是还是一个比较初级阶段的制度,还不完善,因此不可避免地会有这样那样的限度与不足.但不管晚清政府时期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制度有着怎样的缺陷,它终究代表了中国近代学位制度与近代研究生教育变革的趋势与发展方向,并对民国北京政府乃至现代中国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制度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