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政”背后

点赞:27326 浏览:128989 近期更新时间:2024-03-05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10月底,随着山东大学校长徐显明调任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副部长级),“法律人从政”再次成为公众热点.

备受关注的还包括徐显明的个人履历,在担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山东大学校长期间,徐显明以教育改革著称,而2005年参加世界法律大会时,徐显明还提出,和谐权是超越前三代人权(自由权、生存权、发展权)的第四种人权.徐目前仍然兼任中国法理学研究会会长.

法律人从政并非始自今日,与工程师或者经济学家治国不同,法律人从政带来最大的期待是,他们能否“改善对正义的管理”.

这也正是作为法学家与法律教育工作者的徐显明提出的命题.早在2008年,徐显明还在担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时就提出,高水平的法学院应当同时担负五大使命,包括“改善对正义的管理”,以及“培养治国理政和从事法律职业的杰出人才”.

五年之后,徐显明自己也走上“治国理政”之路. 徐氏风格

公开资料显示,徐显明1978年考入吉林大学法律系,直至硕士毕业任教山东大学法律系.此后,徐曾进一步攻读博士学位于武汉大学法学院,师从资深法学家李龙,与周本顺师出同门.作为当代中国最早探索人权问题的法学学者之一,李龙被认为是对人权问题进行宪法学和法理学研究的先驱.

早在1994年,徐显明撰写的《生存权论》获全国首届青年优秀社会科学成果奖(现改称“胡绳奖”)一等奖.此后又以推动人权入宪最引人关注,2004年修宪前夕,徐显明带领课题组,呼吁“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入宪,此后宪法正式写入此条.


时值提出建设“和谐社会”,2005年,在参加世界法律大会时徐显明提出和谐权,包括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作为个体的人身与人心的和谐及人的权利与公共权力的和谐四重要素.并将此称之为超越前三代人权(自由权、生存权、发展权)的第四种人权.

观察人士认为,这颇有为政治方针论证之嫌,但恰恰也是典型的徐氏风格,作为法学者和教育工作者,他并不回避与政治的紧密关联.

2001年开始,徐显明先后担任中国政法大学(以下简称“法大”)和山东大学校长,亦留下显著的徐氏印记.

就职典礼上,徐显明提出使法大成为一个不同于“旧法大”,有“多科性、研究性、开放性和特色性”四大特征的“新法大”.

2006年3月,徐显明通过媒体向全国宣布:从该年开始,该校将对招生制度实行重大改革,本科招生首次按照各省、市、自治区的人口数比例来确定招生人数.

明眼人都看出来,这是挑战法大所在地北京本身的特权,北京常占据着各校很大一部分招生名额.徐显明也不避讳,“中国政法大学不是北京的政法大学,而是全中国的政法大学”,“绝不牺牲教育公平”.

但徐显明也并非事事如愿.入主法大后,徐显明便开始筹建新校区,富于理想的他甚至为新校区设计了蓝图:学校大门会被命名为正义之门;打开正义之门,踏入的将是宪政大道;通向的主建筑将是法学圣殿;校园内将有几个大的特色广场,可以命名为自由广场、广场、人权广场;宪政大道的两侧,分别是中国法律数据中心和中国法律博物馆等

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些理想一直未能如愿,时至今日,法大学院路、昌平两大校区总面积也只有610亩,甚至不如一些大的高中校园. 法律人从政热

2013年年初,中国人民大学刑法学专业毕业的吉林升任北京市政协主席,进入正部级序列;4月,曾有法科学习经历的原政法委秘书长周本顺调任河北省委书记,而接替周本顺职务的汪永清更是拥有学士到博士完整的法律学历;6月,北京大学法学博士毕业的陈斯喜转任澳门中联办副主任.

随着徐显明履新,有评论认为,这意味新一轮法律人从政的开始.

此前一轮开始于2004年,当年5月,从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所长夏勇任职,一年后出任国家保密局局长;同一时间,夏勇的同事信春鹰任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稍晚的时候,出任湖南省省长,从那时起,关于法律人从政的现象越来越受到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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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故法学家蔡定剑教授在2007年的一次演讲中提出,“政府的职能就是围绕管理公共事务和解决社会纠纷,我想管理政府是一门科学,这门科学是由现代的法学、政治学、公共管理和社会学等学科组成的综合性学科.”

“西方国家治国的人主要是这些领域的人,经济学家很少治国,经济学家最多是作为治国的榜首,担当治国的参谋而已.现在应该是法律人治国的时代.”蔡定剑说.

(资料图片)徐显明.图/CFP

在蔡定剑看来,“尽管现在还不是法律人治国,但十年、二十年后一定会到来.”

此后一段时间,党校原副校长石泰峰出任江苏省委组织部长、后又升任江苏省委副书记,袁曙宏、甘藏春出任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他们中一个共同的特点便是,本科期间便就读法律专业,属于通常所说的“法律科班”出身. 争议“法律人治国”

早在法律人从政之初,党校教授卓泽渊接受媒体采访时提出,在政府官员选拔中,特别是专业性较强的政府部门,一些职位应由法律专业人士或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士担任.

卓泽渊说:“应时而论,在我国,法律专家和法律专业人士进入法律机关应该是第一步,在此基础上,法学专业、法律专业人士进入行政管理部门等非严格意义的法律机关,从某种角度上说,也是依法治国的良好开端.”

但时至今日,也有学者提出来,法律人从政并没有带来特殊的优势.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程金华通过对经合组织国家当政者中法律人与非法律人在政局稳定性、经济发展等指标上的定量分析与统计,其得出的结论是:没有数据和迹象能够表明法律人当政的政绩比非法律人更出色.程金华认为,应谨慎对法律人从政作“高大全”的评估.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强世功认为,“法律人从政现在来看,并不能认为是法律知识背景的胜利,他们中的很多人还攻读了其他学位,从政的能力也多是从职业经历中积累而来.”

究其根本原因,强世功认为目前的法律教育并不能满足培养政治精英的需求.强世功对《中国新闻周刊》说,“法学院学生,他全部的本科学习是以诉讼为目的,用流行的话说,是在为权利而斗争.但是,进了政府机关后会发现刚好相反,需要怎么把社会利益协调起来.这批本来自认为很优秀的法学院毕业生突然发现自己最不具备的就是做公务员的知识,比如如何处理社会问题,怎么处理舆论,怎么应对老百姓,怎么发展经济.”

在强世功看来,要真正实现培养政治精英的目标,“法律教育要逐渐回到政法传统,培养对政治文化的理解,不是单纯的法律教育,还需要懂经济、社会、行政管理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