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之间的关系

点赞:23913 浏览:107851 近期更新时间:2024-03-27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国家进行统一司法考试的目的就是为了选拔优秀的法律职业人员,而法学教育则是司法考试的基础.缺少了法学教育,司法考试将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同样,离开了以法律职业为指引的法学教育不仅缺乏了发展的动力,更会迷失方向.研究大学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之间的关系既有利于司法考试和法学教育制度的进一步改革完善,也有利于两者之间形成良性的互动.

关 键 词:大学法学教育;司法考试

中图分类号:G6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2)09-0120-01

一、司法考试的由来

2001年6月30日第9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决定》和《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的决定》,国家开始对初任法官、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进行统一的司法考试.所以,自2002年起,我国开始将此前的“律师资格考试”、“初任法官资格考试”和“初任检察官资格考试”三种考试合并为统一的“司法考试”,该考试由此成为全国性的法律职业资格统一考试.

二、司法考试对法学教育的影响

司法考试是一把双刃剑,它既为我国的法律职业选拔了大量的优秀人才,对我国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形成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同时也对法学教育事业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和冲击.

(一)积极影响

1、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推行改善了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教育相脱节的情况.一方面,法律教育的发展与完善将会巩固和促进法律职业的建构,为社会的稳定发展和市场的有序运行提供可靠的保障.另一方面,法律职业的需要决定了法律教育的发展,而法律作为一门应用型的学科,法律教育的主要任务就是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因此,如果法律教育脱离了法律职业的指导,不仅会缺乏发展的动力,更会迷失发展的方向,其实,这也正是造成法律教育在培养规格、培养渠道混乱的根本原因.

2、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推行,促进了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改革.我国法学教育之所以难以为国家和社会输送高质量的法律职业人才,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现行的法学教育过于注重法律学术训练,忽视法律职业训练.而在实行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之后,法学教育的教学内容以及教学方法必将会发生改变.

(二)消极影响

1、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推行,影响了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传统教学模式能够较好地培养法学专业毕业生的综合素质,但是,却不适合司法考试的需要.而在这种情况下,不仅教师的教学内容以及教学方法会向司法考试倾斜,而且会导致法科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只对那些与司法考试相关的内容感兴趣,而对于那些与司法考试关系不大的非应试科目则失去了学习的兴趣.

2、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推行,给法学毕业生的就业带来了较大的压力.首先,每年必定有相当部分的政法院校毕业生没有通过司法考试,他们显然竞争不过那些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其次,由于地区之间的差距,大部分法学毕业生更愿意到北京、上海等经济文化发达的城市工作,使得这些地区该行业人满为患,岗位日趋饱和,而相对落后的中西部地区则面临着专业人才紧缺的状况.

三、正确处理两者之间的关系

改革司法考试制度

司法考试的内容是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司法考试的目的就是为了选拔专业法律人才,因此,在考试内容的设计上,应以我国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核定的课程内容为基础,加大主观题的份量,减少客观性的试题.因为主观题更能够检测出应试者的法学理论功底,这样就能够避免死记硬背也能通过司法考试的尴尬.其次,司法考试的通过人数也是司法考试制度需要考虑的一个问题.对于通过司法考试的人数,不必过于苛刻,可以采用较为宽松的政策,以提高司法考试的通过率,然后可以在从中择优录取.

教育部门要改进法学教育制度

首先,改进课堂教学.法学虽有自己的基础知识、理论,但是,法学本身就是综合性极强的一门学科,和其他知识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因此,法学教师在进行课堂教学时,除了讲授法学的基本知识、理论以外,也要向学生讲解一些新的知识领域.因为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新的科学领域层出不穷,而一个新领域的出现,都会带来全新的法律问题,例如,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使得互联网法律问题日趋复杂化.教师应引导我们广大学生多了解一些互联网方面的知识,将有利于学生学习互联网方面的法律知识.同时,法律与社会是息息相关的,教师在课堂教学时可以融入现实社会中发生的法律案例,一来可以增加我们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二来还可以帮助大家养成利用法律知识分析现实问题的良好习惯.其次,优化课程设置,强调实践教学.据调查,我们国家很多法学院系的教学计划中,理论比重很大,实践课程起辅助作用,这样的安排非常不利于法学人才的培养.只有明确实践课的地位,安排专职实践课教师,实践课程才能真正落到实处,才能实现实践能力与理论知识的融合.

总而言之,尽管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实施对我国的法学教育事业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和冲击,但只要正确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化矛盾为动力,促进法学教育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改革,才能不断地为我国培养大量优秀的法律人才.